除了本系列報導「走不完的99哩異鄉路(一)差點沒了左手」中的Alla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以下簡稱TIWA)的庇護所中,還有另一名遭受職災,並曾公開站出來要求政府落實法令保障的移工,他是印尼籍的AAN SETIAWAN,蘇天萬。

今年32歲的蘇天萬,於2011年10月底入境台灣,在桃園的染整公司擔任染整機台操作員。這份工作每天的工時長達12小時,每兩周需要輪一次日夜班。同時,他也沒有周休二日的小確幸,工廠每個月只給一個星期天可以喘口氣。在台工作的外籍移工,他們的工作聘僱契約依法每3年簽訂一次,因法令限制,目前最多只能在台灣工作12年。

2013年3月31日凌晨1點10分,如同往常一樣,他看到運轉中的機器上有髒汙,就直接伸手清理。因為停止機器會被廠長訓斥,不清理也會被責罵,結果他的手就這樣被卷軸捲了進去。

目前已動過6次手術的他,整個右手幾乎只剩大拇指保持原狀。出事前,從來沒有人告訴他那台機器其實應該有遮罩蓋住的,也從來沒有人告訴他這樣做是很危險的。

受傷之後的第2個月,僱主即要求他恢復工作,否則就要將他遣送回國。然而這次的意外卻讓蘇天萬對於繼續從事這份工作,感到很大的心理壓力,於是他求助於TIWA。

TIWA政策研究員陳素香表示,職災勞工醫療期間到底應不應該工作、或可不可以工作的認定沒有人敢負責任,就連醫生也不敢直接開立證明。但勞保局又會要求,若職災移工不能工作,需要請醫生在診斷證明上清楚註明「無法工作」,但多數醫生不願承擔如此直接的責任,所以通常不會直接配合。

2013年11月,蘇天萬3年勞動契約期滿,僱主以他拒絕重返工廠為由,違法拒絕支付職災醫療期間的工資、將其勞健保退保,又不提供職災門診單、住院單及醫療費用。蘇天萬曾在記者會上哀痛地表示,「希望台灣老闆能盡到應盡的責任」。

「完全的復健、好到可以鑑定需要時間,他常常沒有那個時間,或能爭取到在台灣留到那麼久的時間。」陳素香無奈地說「在台灣他們一隻手不見,卻常常什麼都沒拿到就離開。」

她有點嘲諷地笑著繼續說,「外交部都會說,移工可以先返回母國養傷,等到痊愈後再來台申請鑑定。可是老實說,根本不可能,第一個,因為簽證很困難,再來,這些移工可能要自備機票才可能再過來,誰會幫他付機票,他們根本窮得連吃飯都是問題了,怎麼可能還有機票可以過來。」

雖然勞動部和外交部曾經承諾,對於職災移工的居留期展延會從寬認定,有望將復健納入醫療期,但陳素香認為,這些過程對於移工而言,會是走不完的漫漫長路。「他們都說,每個case好像都可以達到那裡、你可以走到那裡沒問題。但是每一個關卡都困難重重。所以變成說你每一個關卡都要不斷的去奮戰,爭取、吵架、他才會給你。」

而待在TIWA庇護中心所的職災移工,往往已經是最幸運的一群。「來到我們這邊的是我們常常費盡千辛萬苦幫他們留下來,TIWA能處理到的個案,在這麼多職災裡面都是微乎其微。」陳素香苦笑著說,雖然已經是少數的幸運,但TIWA和職災勞工,卻仍要面對勞動部還有行政程序的諸多考驗。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提供的資料中也顯示,全台因職災申請傷病保險給付的移工一年共有800多人,當中卻只有5個人有辦法成功留在台灣治療。陳素香說,不成比例的數字告訴我們,沒有人可以走那麼遠。「一個制度的設計,為什麼要如此提防這些在台灣受了傷的移工留下來治療、得到應有賠償?」

目前勞動部雖對職災移工提供安置,但全台21個據點僅移民署1地為官方開設,其餘皆為民間團體籌設。每位移工1次只能接受安置2個月,並得展延一次;超過4個月後,也會需要醫師證明移工必須繼續被安置,則要每月提出申請。然在實務上,陳素香表示,醫師通常僅會開立「宜休養」,很難單憑此通過安置展延。醫方的保守態度與政府機關的「依法行政」,無意間使法令的保障很難真正落實到職災移工身上。

「每個月我們送上去說這勞工展延安置的時候,他就一直刁難啊,這個安置太久了,他什麼原因要安置這麼久。他不相信我這個勞工還在醫療,還會跑來我們這邊訪視外勞,訪視就訪視,我們也沒造假,你就來,但是像他一毛錢收入都沒有,你不安置他,他到哪去?他到哪去?」這樣的牢騷對大部份人來說可以聽過就算,但卻是真真實實的不斷地困擾著這些關注移工的社會工作者們。

台灣的勞動法令還有職災保障雖然存在,如目前《勞動基準法》59條以及勞工保險的規定,職災的工人可以請領傷病給付;公司也必須於醫療期間照常提供薪資,但對於身份特殊、在政府眼中只是短暫過客的移工來說,卻往往無法獲得法令的保障。

陳素香最後也強調,TIWA的訴求很清楚,首先一定要保障移工受傷後留台的時間,居留證、簽證也要從寬認定申請;再來便是醫療的保障,定期契約工就算契約期滿,如果還在醫療中,僱主仍應支付薪資,「如果明確執行的話,他就算在台灣兩年沒工作,但沒有因為定期契約工期滿就不給工資,那他至少每個月還可以有工資可以養家活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