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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論》 因川普關稅而陷入困境的中國「SHEIN村」

    0 分鐘前

    在美國、日本等國家深受年輕人喜愛的中國電子商務網站SHEIN,因為川普政府的關稅措施,而受到沉重的打擊。在中國南部的廣東省廣州市,有一個被稱為「SHEIN村」的地區,這裡密集分佈著為SHEIN供貨的服飾工廠。隨著美國加大對中國的關稅攻勢,一些工廠因為訂單大幅減少而陷入困境。與美國的貿易戰「將傷害像我們這樣的底層工人,並使我們更加貧窮」,面臨失業威脅的移工們心情低落地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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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不完的99哩異鄉路(四)移工的悲歌

    新聞 走不完的99哩異鄉路(四)移工的悲歌

    2014.09.13 | 00:31

    台灣社會對於「外勞」一詞並不陌生,早在1980年代台灣就有外勞的出現,直到1989年引進外勞才正式合法化,因政府為解決14年建國計劃勞動力的問題,以專案的方式引進營造勞工;1992年《就業服務法》通過,其中制定了「外籍勞工專章」,允許民間產業引進外勞,也確立了台灣移工「外勞」的稱呼;而後在業者的壓力下,逐次放寬允許引進移工的行業類別,正式擴展至製造業與家事服務工作。 在外勞政策四大原則:「外勞必須是補充性勞動力、防範外勞成為變相移民、避免製造社會問題、不得妨礙產業升級」下,政府設下了嚴格的移工管理政策,如單次工作期限的規定。根據2012年通過的《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案,外勞工作期限由2年修正為3年,累計在台工作年限由9年改為12年,但是3年屆滿仍須出國至少1日才能返台工作;此規定避免了移工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需連續居留年滿5年的規定,嚴格防範移工成為移民,同時也造成本系列報導中職災移工所面臨的展延居留困境。 1994年勞委會通過「3K行業專案」引進製造業移工,3K行業指工作性質較辛苦、國人工作意願低、缺工嚴重且產業仍有重要性的行業。移工不僅填補台灣缺工嚴重的產業,因這些產業的職災風險較高,風險也轉嫁到他們身上。 除了職災風險、工作期限的限制,移工主要是透過民間仲介轉介來台工作,需負擔高額的仲介費。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以下簡稱TIWA)理事長顧玉玲2013年於《台灣人權學刊》曾撰文解析台灣外勞政策的矛盾(註一),她指出,移工來台前要支付的仲介費從8萬元至25萬台幣不等,造成多數移工來台工作的前一年半都在還債;雖然勞委會規定仲介費不得高於在台1個月基本工資,但她說,「業界都很清楚,超收的部份就是「外勞配額」的購買費,這是約定俗成、官方漠視、地下化的仲介費用,也是移工最大的負擔。」 好不容易通過層層關卡來到異鄉工作,移工領的不是高薪,而是最低標準的基本工資。陳素香受訪時指出,20幾年前引進移工時,移工薪資就與本地勞工脫鉤,現在只在訴求不要與基本工資脫鉤。 根據媒體報導,勞動部8月25日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後,代表資方列席的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林榮燦曾說,對調漲基本工資樂觀其成,但前提是外勞和本勞薪資應該要脫鉤,如果不願意脫鉤,那他反對調高基本工資;26日勞動部長陳雄文召開記者會後則公開表示,我國已簽署兩公約,本勞、外勞仍須一視同仁,本勞、外勞基本薪資不可能脫鉤。 TIWA政策研究員陳素香(27)日受訪時則痛批,林榮燦的說法可惡的地方在於:第一,他認為外勞理所當然就應該低新;第二,實際上他並不想加基本薪資,但他把不加基本薪資的責任歸給外勞;第三,他藉機分化本勞跟外勞,「所以這不是王八蛋是什麼?」。 陳素香認為,這就是林榮燦的藉口,他也知道本勞、外勞脫鉤這件事情,其實是很難說的過去,所以他是藉此來反對基本薪資增加,把本勞基本薪資不能提高的責任歸給外勞,「你們要保外勞不脫鉤,你就不要怪我(不提高),如果你脫鉤了,我可以加高(基本工資)給本勞沒關係,但是因為你不脫鉤,所以我就不可能加薪。」 這次由資方挑起的外勞、本勞基本工資是否脫鉤的議題中,移工的「外來者」身份被凸顯出來,他們同樣為「勞工」的身份反而被削弱,僅僅是資方談判桌上的籌碼。多數人不容易看見「外勞」在台灣惡劣的勞動條件、受到層層法令限制,且他們身為「勞工」應有的權益,卻要移工團體費盡力氣才能勉強爭取到。 顧玉玲2013年撰文(同註一)指出,只要工作期限滿了雇主就可將移工丟回母國,政策性壓低移工的勞動條件與移動的頻率,正是「外勞商品」受到青睞原因。而職災移工的議題恰好反映了移工為「外勞商品」的悲歌。 當移工不幸發生職災意外,「外勞商品」失去價值,就被丟回母國,能留在台灣接受治療的非常少數。陳素香受訪時口氣無奈地說,來到TIWA的他們會盡力幫忙處理,沒有來的,99%應該都是受傷沒多久就被遣送回國了,就算賠償也只有一點點,像是「一隻手指頭五萬,兩隻十萬。」 移工依據受傷的部位,獲得一個低廉的賠償數字,彷彿幾萬元就能讓傷口復原。大部分的移工帶著傷口回到母國,無法接受完整的醫療;少數幸運留在台灣的,仍在異鄉繼續辛苦地走完99哩路,盼望能有走到終點的一天。 註一:顧玉玲(2013),<跛腳的偽自由市場:解析台灣外勞政策的三大矛盾>,《台灣人權學刊》2卷 2期 p93-112
  • 走不完的99哩異鄉路(三)政府在哪裡?

    新聞 走不完的99哩異鄉路(三)政府在哪裡?

    2014.09.11 | 19:13

    截至今年6月,在台的製造類外勞(含製造業與營建業)共有30萬餘人,相當於台北市大安區所有的人口數;當中,又以印尼籍的移工佔22萬人為最多。對照2013年勞動統計年報數據,過往4年每1年光產業類外勞就有近千人發生職災,因職災死亡的移工過去3年每年也有2位數。 長期處理移工職災案例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以下簡稱TIWA)政策研究員陳素香受訪時表示,移工在台灣所遇到的困難還有政策上的束縛、甚至因工作受傷後所面對的問題。陳素香不諱言,移工面對的困難太多、涉及層面太廣,「沒有辦法迅速地三言兩語講完。」 一談到與政府交手的經過,陳素香兩手一攤,她用「痛苦」來形容這一切和政府打交道的過程。而原應為不幸遭遇職災的移工設想周到的處理程序,卻滿是互不信任的重重難關。「我們真的常跟勞動部的承辦人員真的是大吼大叫,有時候還在那邊拍桌,我還曾經拍桌拍到手都瘀青了,真的會氣到那種地步,就是要跟他這樣大吼大叫,然後吵得要死,寫公文罵來罵去,最後說「好、准你」,就這樣,你能怎麼辦?就覺得⋯⋯唉⋯。」 目前台灣職災的發生地,幾乎都是以從事製造業的工廠為主;而聘請移工的工廠,大都是較為傳統的3D產業,就是比較髒(Dirty)、比較危險(Dangerous)、比較粗重辛苦(Difficult)的工作。雖然製造業的職災不只發生在移工身上,過往台灣本地工人的職業災害案例也是頻傳,但因為現在此類產業的工作者大部份是移工,所以職災的風險也多轉嫁到Allan與蘇天萬等移工身上。 陳素香說,製造業移工受傷的理由各式各樣,但大多都跟機器有關。「被機器受傷的情形都各式各樣,有的是壓到、有的是捲進去、有的是割到、鋸到,那甚至有那種女生頭髮被機器捲到、頭皮拉到,各式各樣的。」 根據目前《勞動基準法》第59條以及勞工保險的規定,職災的工人可以請領傷病給付,職災期間公司除了必須照常提供薪資之外,也必須全額支付醫療期間的門診費用等等。若是傷勢嚴重,造成身體有失能(指康復後身體機能也無法恢復到原來功能)的狀況,勞工還可以向勞保請領失能給付。這樣種種規定看來既完善又人道地照顧了勞工權益,但對於身份特殊的移工來說,卻是藏著一個個細節的魔鬼。 發生職業災害的移工,勞動部會提供其1次性的慰問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外勞權益保障科科長葉明如接受電訪時說,職災慰問金金額依個案認定,無特定標準,最高為台幣10萬元;若金額未逾1萬元將由地方政府先行支出再報請核銷,超過1萬元以上將由勞動部負責支出,但今年超過1萬元的補助職災慰問金的案件加總「尚未超過5件」。 針對移工職災傷病期間,僱主以聘僱契約約滿為由,逕行退保勞保的問題,勞動部僅強調,依勞基法59條規定,即使勞工離職,僱主仍應負擔醫療費用。 關於移工的權益保障,葉明如表示各地方政府都有中央補助聘僱的訪視員,然目前全台僅274位訪視員。當記者詢問這樣的人數是否足以服務30多萬名移工時,葉明如坦承,現有訪視員的人數編制確實有所不足。而對於安置移工的單位,勞動部會依照天數每人每天補助500元。 今年8月13日,國民黨籍立委楊玉欣曾召開公聽會,希望檢討現行移工來台3年需出境1日,與移工僅能在台12年等規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賴家仁於記者會上表示將會修法,楊玉欣並要求勞動部在1個月內提出修法版本。 對於勞工與勞工團體的訴求與心聲,如復健期間是否為醫療的認定問題等, 葉明如表示,目前勞動部正研擬修法中,現階段會收集勞方、資方和專家學者等各方意見、資料;相關規劃與配套也正在研議中,相關作業「正如火如荼進行中」。
  • 走不完的99哩異鄉路(二)困囿於制度

    新聞 走不完的99哩異鄉路(二)困囿於制度

    2014.09.10 | 19:03

    除了本系列報導「走不完的99哩異鄉路(一)差點沒了左手」中的Alla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以下簡稱TIWA)的庇護所中,還有另一名遭受職災,並曾公開站出來要求政府落實法令保障的移工,他是印尼籍的AAN SETIAWAN,蘇天萬。 今年32歲的蘇天萬,於2011年10月底入境台灣,在桃園的染整公司擔任染整機台操作員。這份工作每天的工時長達12小時,每兩周需要輪一次日夜班。同時,他也沒有周休二日的小確幸,工廠每個月只給一個星期天可以喘口氣。在台工作的外籍移工,他們的工作聘僱契約依法每3年簽訂一次,因法令限制,目前最多只能在台灣工作12年。 2013年3月31日凌晨1點10分,如同往常一樣,他看到運轉中的機器上有髒汙,就直接伸手清理。因為停止機器會被廠長訓斥,不清理也會被責罵,結果他的手就這樣被卷軸捲了進去。 目前已動過6次手術的他,整個右手幾乎只剩大拇指保持原狀。出事前,從來沒有人告訴他那台機器其實應該有遮罩蓋住的,也從來沒有人告訴他這樣做是很危險的。 受傷之後的第2個月,僱主即要求他恢復工作,否則就要將他遣送回國。然而這次的意外卻讓蘇天萬對於繼續從事這份工作,感到很大的心理壓力,於是他求助於TIWA。 TIWA政策研究員陳素香表示,職災勞工醫療期間到底應不應該工作、或可不可以工作的認定沒有人敢負責任,就連醫生也不敢直接開立證明。但勞保局又會要求,若職災移工不能工作,需要請醫生在診斷證明上清楚註明「無法工作」,但多數醫生不願承擔如此直接的責任,所以通常不會直接配合。 2013年11月,蘇天萬3年勞動契約期滿,僱主以他拒絕重返工廠為由,違法拒絕支付職災醫療期間的工資、將其勞健保退保,又不提供職災門診單、住院單及醫療費用。蘇天萬曾在記者會上哀痛地表示,「希望台灣老闆能盡到應盡的責任」。 「完全的復健、好到可以鑑定需要時間,他常常沒有那個時間,或能爭取到在台灣留到那麼久的時間。」陳素香無奈地說「在台灣他們一隻手不見,卻常常什麼都沒拿到就離開。」 她有點嘲諷地笑著繼續說,「外交部都會說,移工可以先返回母國養傷,等到痊愈後再來台申請鑑定。可是老實說,根本不可能,第一個,因為簽證很困難,再來,這些移工可能要自備機票才可能再過來,誰會幫他付機票,他們根本窮得連吃飯都是問題了,怎麼可能還有機票可以過來。」 雖然勞動部和外交部曾經承諾,對於職災移工的居留期展延會從寬認定,有望將復健納入醫療期,但陳素香認為,這些過程對於移工而言,會是走不完的漫漫長路。「他們都說,每個case好像都可以達到那裡、你可以走到那裡沒問題。但是每一個關卡都困難重重。所以變成說你每一個關卡都要不斷的去奮戰,爭取、吵架、他才會給你。」 而待在TIWA庇護中心所的職災移工,往往已經是最幸運的一群。「來到我們這邊的是我們常常費盡千辛萬苦幫他們留下來,TIWA能處理到的個案,在這麼多職災裡面都是微乎其微。」陳素香苦笑著說,雖然已經是少數的幸運,但TIWA和職災勞工,卻仍要面對勞動部還有行政程序的諸多考驗。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提供的資料中也顯示,全台因職災申請傷病保險給付的移工一年共有800多人,當中卻只有5個人有辦法成功留在台灣治療。陳素香說,不成比例的數字告訴我們,沒有人可以走那麼遠。「一個制度的設計,為什麼要如此提防這些在台灣受了傷的移工留下來治療、得到應有賠償?」 目前勞動部雖對職災移工提供安置,但全台21個據點僅移民署1地為官方開設,其餘皆為民間團體籌設。每位移工1次只能接受安置2個月,並得展延一次;超過4個月後,也會需要醫師證明移工必須繼續被安置,則要每月提出申請。然在實務上,陳素香表示,醫師通常僅會開立「宜休養」,很難單憑此通過安置展延。醫方的保守態度與政府機關的「依法行政」,無意間使法令的保障很難真正落實到職災移工身上。 「每個月我們送上去說這勞工展延安置的時候,他就一直刁難啊,這個安置太久了,他什麼原因要安置這麼久。他不相信我這個勞工還在醫療,還會跑來我們這邊訪視外勞,訪視就訪視,我們也沒造假,你就來,但是像他一毛錢收入都沒有,你不安置他,他到哪去?他到哪去?」這樣的牢騷對大部份人來說可以聽過就算,但卻是真真實實的不斷地困擾著這些關注移工的社會工作者們。 台灣的勞動法令還有職災保障雖然存在,如目前《勞動基準法》59條以及勞工保險的規定,職災的工人可以請領傷病給付;公司也必須於醫療期間照常提供薪資,但對於身份特殊、在政府眼中只是短暫過客的移工來說,卻往往無法獲得法令的保障。 陳素香最後也強調,TIWA的訴求很清楚,首先一定要保障移工受傷後留台的時間,居留證、簽證也要從寬認定申請;再來便是醫療的保障,定期契約工就算契約期滿,如果還在醫療中,僱主仍應支付薪資,「如果明確執行的話,他就算在台灣兩年沒工作,但沒有因為定期契約工期滿就不給工資,那他至少每個月還可以有工資可以養家活口。」
  • 走不完的99哩異鄉路(一)差點沒了左手

    新聞 走不完的99哩異鄉路(一)差點沒了左手

    2014.09.09 | 23:10

    今年33歲的Allan原先在菲律賓作電焊的工作,但微薄收入不足以維持家中老小的生活開銷,因此萌生來台工作的念頭。他於2010年4月入境台灣,在玻璃工廠工作4個月後,因家庭因素回國;2011年10月再度來台,在桃園楊梅的玻璃工廠工作,而就在2013年6月──回鄉的6個月前──發生職業災害。 Allan平靜地回想,他在玻璃工廠工作的時候,工作內容包含搬運成疊的大片玻璃。而工廠很悶熱,必須靠著風量夠強的電扇來通風。Allan的語氣不帶起伏,像是在陳述別人的故事,他說,可能就是因為風扇的風太大了,將搬運的玻璃吹掉,玻璃碎片就這樣砸在他的左手臂上。 Allan說,在玻璃廠的工作其實隨時都有受傷的危險,一起共事的同事和組長的身上各處也都有受傷的痕跡,甚至有人被玻璃削到,「整個鼻頭就不見了」。說到這裡,Allan忍不住比劃鼻頭被削掉的動作,邊露出頑皮一笑,但受傷程度最嚴重的就是他自己。 儘管工作的時候有戴手套作為防護措施,Allan左手臂的傷口仍深至見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以下簡稱TIWA)社工專員許小姐在一旁說,Allan在意外發生的2個月後才接觸到TIWA,當時左撇子的他完全沒辦法寫字,要靠著TIWA先幫他將文件填寫妥當,「再拉著他的手指頭去蓋指印啦」。 Allan回憶起事發當時,當下他立刻通知廠長,連續叫了3次,但廠長都沒有來協助,「可能是害怕看到血吧」。後來是同樣來自菲律賓的移工,以衣物替他包紮傷口、止血,4個小時後救護車才抵達,將他送到林口長庚醫院。 在醫院住了一個月後,Allan於同年7月15日出院,回到工廠宿舍。他說,住院期間雇主和仲介都未給予協助,仲介甚至不清楚他何時出院,醫藥費也皆由Allan自費。且Allan本應每星期固定3天回醫院復建,卻因雇主未給付工資,使他無法負荷從楊梅到林口長庚醫院來回近1000元的交通費。在未按規定時間回診的狀況下,手臂的復原狀況非常緩慢。 後來,Allan靠著朋友介紹,接觸到TIWA,事情才逐漸有了轉機。在TIWA的幫助、甚至向資方抗爭之下,勞資雙方和政府部門於勞動局召開協調會,Allan這才向玻璃工廠申訴到《勞動基準法》第59條原就保障的,職災期間的工資補償,以及傷病給付和職災門診的費用。 Allan於同年9月15日入住TIWA的安置中心,至今已復健1年多,但手的機能離完全復原仍有一大段距離。而安置中心的許可安置時間是2個月,每2個月都要再向地方主管機關跟勞委會(勞動部前身)申請、撥補安置經費,最多可安置至4個月,若超出4個月則須每月提出專案申請,其中又須經過一連串的審核。 許小姐無奈地說,勞工局和勞委會會不時來訪視、甚至刁難,詢問是否仍有安置Allan的必要性,質疑TIWA未完善分配資源。TIWA政策研究員陳素香則嚴厲地表示,不同於其他職災勞工明顯的外部傷勢,因Allan左手的形狀還維持著,雇主和勞動部便會認為Allan已復原,無安置和庇護必要,「但他(Allan)現在是在長神經,還在復健階段」。 公部門甚至說,Allan若還須留台復健,應自行去外頭租房子、或找朋友同住。提及此,陳素香難掩激動,直說這種說法實在太「荒謬」,語氣中透露著對政府行事態度的憤怒,指出政府對職災工人的權益保障,「應該是給他們方便的,應該是要設想周到的東西,而不是讓安置單位或協助他們的人,要花這麼大力氣跟他大吼大叫」。 然而,由於Allan目前是留台「復健」,而非「醫療」,勞保局及勞工行政單位、移民署等政府相關部門通常認為,「復健不是醫療」,因此Allan並不符合留台標準。但陳素香沉痛指出,Allan手臂的傷勢是在於神經斷裂,儘管手術已經完成,但神經的接合過程非常緩慢,「可能1個月只長0.1公分」,「Allan需要的是復健,可是復健不叫醫療」,因此絕大多數的職災移工,常被判定無留台醫療必要,無法拿到新簽證或展延居留期限。 狀況不幸地,更有發生職災後,雇主便罔顧《勞基法》第59條中,對職災勞工的相關權益規定,非法將移工解雇,或是約滿後便將其勞、健保退保,又或是代領移工申請失能給付,意味著職災移工不能繼續在台復健、醫療,多數雇主都希望職災移工趕快拿錢走人。 陳素香說,移工通常是3年的契約工,契約期滿後需要外交部發給職災醫療簽證,才能繼續待在台灣就醫,但往往移工受傷的時間太過突發,醫療過程不可能剛好配合上居留證還有工作契約的時間,「有的人是你醫療還沒好,或者說搞不好你下個月要回家,你這個月受傷,但你這個醫療可能要2年或3年。」 陳素香表示,移工的治療期大多可以透過和外交部申請而展延拘留期限,但目前碰到最大的問題,反而是在所謂的「復健」上。面對職災移工的申請,外交部在審定是否核發留台簽證時,認定標準為「移工到底有無留台醫療的必要?」而復健,往往不被當作醫療過程的一部分,故職災移工被判定無留台醫療必要、無法拿到新簽證、無法展延居留期限,只好被迫帶著傷勢回到本國。 而移工面臨最大的困境也於焉而生。首先,移工多來自菲律賓、越南、或印尼等國,大多缺乏完善的醫療機構,故鄉又往往是公共建設貧乏的鄉里農村,職災移工回國後,面臨的是可能再也沒有機會繼續復健,必須面對傷勢一輩子無法康復的風險。而勞保中所提供的失能給付,則必須要在醫療、復健等過程皆完成,傷勢的缺陷已是永久性之後,才能向勞保局提出失能鑑定、申請賠償。對「異鄉的過客」──移工而言,這是最不利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