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9)日召開院會,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通過的國民黨、民眾黨提出再修正動議中,勞工未來將多放小年夜、孔子誕辰紀念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行憲紀念日4天,而未來的五一勞動節將改為全國性放假。

立法院長韓國瑜昨(8日)召開朝野協商,但因為朝野雙方均未有共識,原定今日立法院會議程,主要是處理國民黨團提出的「反戒嚴公投」,但據了解,在今日韓國瑜找了朝野雙方溝通後,由於本週為適逢母親節,希望議程能儘早結束,最後妥協下,經處理報告事項後,僅處理《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三讀。

在國民黨、民眾黨提出的再修正動議內容,《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3條訂立了紀念日名稱與日期,過去的先總統蔣公誕辰、逝世紀念日、國父誕辰、逝世紀念日都已拿掉,目前通過許多紀念日以符合台灣民主進程,包握言論自由紀念日、解嚴紀念日等均納入。

不過,在三讀通過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4條,確定了紀念日放假有1月1日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2月28日和平紀念日、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10日國慶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

此外,在節日部分,《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6條明定了除夕及春節為「自農曆十二月末日之前一日至翌年一月三日,放假五日」。兒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教師節、中秋節均放假一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將一個族別祭儀擇定放假三日;消防節、警察節則依主管機關規定放假。

重要的是,《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8條,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者,應予補假。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日期,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調移併公告之。

但在逐條表決下,民進黨團51位立委集體反對,但不敵藍白人數優勢,《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仍順利三讀通過,民進黨則是批評國民黨為了救大罷免亂修法,而國民黨以「還假於民、拒絕血汗」回敬。

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法案三讀後,國民黨團提出附帶決議,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自本法施行後,於政府機關行事曆中註明各項法定紀念日與節日,讓公務運作及民眾有所依循,並請勞動部、國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等相關權責機關,熟悉並尊重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的法定規範,並納入請休假的標準作業流程內,確保族人在文化與制度上皆獲得實質保障。雖民進黨提出異議,但在藍白兩黨支持下,經表決後,附帶決議仍然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