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案,昨(24)日完成全案言詞辯論程序,審判長當庭諭知,本案定於 2026 年 3 月 26 日下午 2 時 30 分正式宣判,並明確要求被告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及李文宗等4人於宣判當日必須到庭聽判,否則將面臨拘提。對此,黃帝穎律師今(25)日分析指出,柯文哲在宣判日將面臨極高的「強制處分風險」,並點出三大致命負面因素。
京華城案自 2024 年底起訴後,歷經一年的密集審理,昨日畫下辯論句點。柯文哲在最後陳述時火力全開,斥責檢方起訴書為「網軍大全的巨作」,並批評司法淪為政治打手。而檢察官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認為柯文哲在審理期間不僅否認犯行,更辱罵檢察官、丟擲水瓶,犯後態度不佳,合計求處 28 年 6 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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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黃帝穎昨(24)日也在臉書發文表示,京華城案由「重金庭」審理,且法院強制要求被告到庭聽判,已預示當日可能採取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延長或當庭羈押)。
他分析,柯文哲目前的法律處境存在三大風險:首先,前威京集團高層朱亞虎在庭審中坦承行賄,再來,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已就圖利部分認罪,最後是「橘子」許芷瑜迄今潛逃未到案。三大負面因素,都是柯文哲聽判日當天顯可預見的法律不利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