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5)日召開院會,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現行的博愛座改為「優先席」,適用對象也從現行「老弱婦孺」,改為「其他有實際需求者」優先乘坐。並通過附帶決議,請交通部會商衛福部,就優先席標示訂定統一圖示,供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運用,統一全國一致性標示。

大眾運輸工具因博愛座導致糾紛,時有所聞。因此,立法院各黨團都認為,有檢討博愛座用語之必要,為弭平上開爭議,特此擴大保留座使用範圍並將博愛座改成優先座,且擴大目標使用者群、確保有需要者能夠安心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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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後,民進黨立委林月琴發言表示,不只是調整一張座位名稱,而是回應社會觀感跟公共空間長期的矛盾誤解,博愛座最早源自於民國65年,台北市公車業者自行設置,直到民國102年正式入法,明定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應設置博愛座,提供老弱婦孺跟身心障礙者優先乘坐,隨後交通部也訂定設施設計規範全力推行。

她接著說,這幾年來,博愛座爭議不斷,媒體、社群平台不斷報導年長者要求讓座,年輕人被指責自私、冷漠的衝突案例成為新聞焦點,讓善意制度變成製造對立、道德壓力的來源,很多民眾即使身體不適也不敢坐下,或是讓座時,遭婉拒仍會陷入尷尬,都凸顯出台灣社會對於博愛概念的混淆與焦慮。

林月琴強調,應理解讓座是基於同理心的自主選擇,而不是社會壓力的義務,這些人表面上看起來年輕健康,但可能有隱性需求,我們不應該急著用道德眼光評價每一位乘客,因此,博愛座修正為優先席,名稱更清楚傳達制度精神,有需求者優先,但當下若沒有明確需求,其他乘客仍能安心使用,不僅能降低社會誤解、衝突,也讓社會回歸尊重與互助,修法不僅是語言調整,更是對社會觀念更新,未來透過政府、媒體宣導,優先席理念更貼近民眾實際經驗、期待。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則說,這次修法對她而言仍有遺憾,有關針對法定特定座位的比例問題。無論是原本的博愛座,或修法後的優先座,她在提案中主張,應將最低座位比例從15%提高到20%。可惜交通部卻反對擴大保障。

陳菁徽認為,明明2013年修法時,65歲以上人口僅約12%;如今已突破20%,十年間老年人口暴增七成,我們已經是超高齡社會了!所以維持舊標準,早已無法應對當前需求,未來若再推動保障擴大修法時,還請交通部不應再拒絕從善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