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2 日,中國武漢市光谷陸景苑小區內,一名屋主李雲站在窗邊,看著施工人員忙碌地修復被拆除的牆體。她表示:「這房子我已不要,我要索賠,並不後悔拒拆。」

陸景苑原規劃為地鐵 11 號線穿越的路段,因部分居民拒絕簽署拆遷協議,導致工程停滯。根據自媒體報導,地鐵集團最終改線,繞過小區。原本已拆除的 2 號樓和 3 號樓部分區域現正在進行修復工作。

社交媒體上,部分網友譏諷未簽約屋主為「後悔的釘子戶」,認為他們「獅子大開口」或「拖延了公共項目」,更有人提到當時補償價每平方公尺高達 3 萬元(約 13 萬新台幣),如今房價下跌,或許屋主已「腸子悔青」。但也有聲音認為,屋主堅持的原因或涉及合法權益,應理性看待。

陸景苑建於 2004 年,地處光谷核心地段。2019 年拆遷啟動後,大多數屋主接受補償搬離,但李雲等少數屋主拒簽,理由包括補償方案不合理及安置房位置過於偏遠。李雲堅持以房換房,要求小區內保利項目的房屋,但未獲協商。

陸景苑3號樓舊照片。 圖:翻攝自騰訊網

隨後,拆遷計劃陷入僵局,部分樓體拆除後遺留大量建築垃圾,小區環境惡劣。據裁判文書網記錄,屋主與徵收方多次訴訟,雙方互有勝敗。

目前,陸景苑 2 號樓和 3 號樓的外牆修復工作接近尾聲,預計翻修後將用於出租經營。而李雲等屋主拒絕搬離的房屋則保持現狀。施工方確認,地鐵 11 號線最終選擇繞過小區。

李雲家房屋現狀。 圖:翻攝自騰訊網

然而,針對地鐵改道的質疑,武漢地鐵集團則對外表示,線路規劃未改,當初拆遷是為保障施工安全,但未進一步提供規劃圖佐證。

曾經的11號地鐵線圖。 圖:翻攝自騰訊網

李雲對網絡上的嘲諷不以為意,認為法律會給她公道:「房子我已不會要,兒子因拆遷糾紛至今未婚,我只希望通過訴訟拿回應得的補償。」

此次事件暴露了城市建設中規劃和溝通的不足。專家指出,地鐵工程涉及公共利益,但也應合理保障被徵收居民的權益,避免重蹈覆轍。

陸景苑3號樓拆除過程照片。   圖:翻攝自騰訊網

陸景苑3號樓現狀。   圖:翻攝自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