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10日召開國會擴權法案釋憲案的暫時處分準備程序庭,立法院機關代表、立法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未能當庭回答反質詢定義,被大法官尤伯祥要求補書狀說明。黃國昌15日提出補充答辯書,並於臉書公開內容,強調「已盡力」;不過不少網友直呼看完還是沒看到答案;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郭昱晴怒轟黃國昌又被打臉,直指黃國昌「找死。」

憲法法庭上週三召開國會擴權法案釋憲案的暫時處分準備程序庭,大法官尤伯祥在庭上直指黃國昌答辯書針對反質詢的解釋是「以問答問」,要求黃國昌說明清楚,不過當天直至退庭前,黃國昌都未正面回答,因此尤伯祥特別要求補書狀說明。黃國昌15日終於提出「補交作業」,還在臉書丟出整整13頁的補充答辯書內容。

黃國昌在臉書發文寫道,依據憲法法庭準備程序中大法官諭示,15日已提出關於暫時處分的補充答辯書,希望回應大法官的疑問。同時「也重述我們對程序的疑慮與疑義。作為機關代表人,我已盡力依照要求提出書狀補充陳述,也希望大法官能秉公做出決斷。」

黃國昌接著提到:「至於許多朋友關心的『反質詢』的定義,其實前一次的狀紙我已經闡明,然而,既然大法官希望補陳書狀,那麼作為機關代表人,我也負責任地再提出。不過我想,相對於文字,建議大家可以看看留言中的影片,應該能對於反質詢有更清楚快速的理解。我始終堅信,唯有透過不斷辯證,才能將民主的根紮深,讓民主更為深化。」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直呼:「看完還是沒回答官員何來的反質詢問題」、「所以反質詢定義到底是什麼?」、「你是寫給法律人看的還是寫給小草看的?」、「洋洋灑灑13頁根本沒回答到問題」、「你們難道不覺得『不斷的辯證,才能將民主的根扎深,讓民主更為深化』,這個不斷辯證的動作最起碼應該在你們三讀之前嗎?」

也有網友表示:「講是補交作業,其實也只是殘缺作業冰山一角,但那原始作業,可是被倉促強推的國家法案啊」、「好像犯人質疑警察不該說他不對」、「是要講幾次,這是暫停處分審查,法官要針對可能發生的情況做審理。當然要問這些假設性問題!等到實質損害發生就來不及了!」、「他把書狀當成直播間的腳本了吧,要的就是草們的崇拜而已!」

學者林志潔則建議:「照您的邏輯,反質詢要處罰的要件設計,實應加上『意圖規避質詢之回答義務,對行使合法且合理質詢職務之委員,為辱罵、責難、詰問行為,或無故提出與質詢無關之問題者,為反質詢』。既然必須寫這麼多來解釋什麼叫反質詢,可見依照目前通過的條文,確實可能有大法官所擔心的,構成要件不明確,入人於違法行為的危險。」

政治工作者周軒在臉書發文替黃國昌的答辯整理概要並表示:「黃國昌剛剛把尤伯祥大法官給他的回家作業放到臉書上了,開頭先兩頁數落大法官,接著列出應該找很久的立法院議事錄中,民進黨立委說過官員怎麼可以反質詢的紀錄。全文看完後,我還是不知道『反質詢』明確的定義是什麼。」

此外,周軒還劃出「重點」指出,可以看到黃國昌在答辯書中說:「儘管(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後,執政黨政府仍不斷對立法院發動政治攻擊,然迄今為止,立法院不僅根本沒有出現尤大法官伯祥所謂的『反制行為』,更沒有任何官員或公民之基本權利遭受任何實質之侵害!」

周軒續指,退萬步言,對於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兩者間之互動,本即屬於高度政治性之問題,應交由政治部門決定,實非憲法法庭適合介入之標的。對於大法官透過假設性預想提出如此高度政治性之問題,實令人驚訝。」周軒忍不住吐槽:「不愧是『大法官的法官』,居然公開在答辯書狀內指責尤伯祥大法官問的問題不適合!強!」

郭昱晴也透過臉書狠酸:「看到第五,六頁,他把江宜樺,龍應台,甚至把我們的女戰神林淑芬委員寫出來,洋洋灑灑13頁,應該還是沒人看懂⋯⋯大概就知道這種報告,騙騙小草還可以,但要說服大法官?彷彿可以預期,又被打臉的聲音了!學生交作業還先罵一下出作業的老師,送他兩個字『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