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監察委員任期即將於七月底屆滿,昨(11)日賴總統公布下屆二十九名監委的候選名單,正副院長則分由台灣人權促進會前會長陳永興、現任監察委員王榮璋擔任。接續將由立法院進行人事同意權投票,在「朝小野大」的格局下,第七屆監察院能否順利組成,備受關注。
端看在野陣營對於監察院存廢的態度,藍營礙於恪守「五權憲法」的道統,雖認為監院宛若雞肋般的存在,但莫可奈何,還是得硬著頭皮讓它留著,頂多就是以人事或預算凍結的模式,使其逐步虛級化。
至於白營,沒有傳統的束縛,直接從效用面切入,認定其就是毫無作用的酬庸院、失意政客的養老院,廢掉也是剛好而已。由此看來,這批人要在立法院獲得同意的可能性,恐怕是微乎其微。
然則,打從本屆國會就任迄今,以藍白為首的國會多數,事事與行政機關對著幹,甚或不少本該由行政院採取主動權的立法事宜,也非按慣例由立院先行,引致政治僵局連連。就連去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都還沒審完,形成兩個年度一起審的「憲政奇觀」,看在民眾眼中,觀感肯定不佳。
誠然,政治僵局絕非立法院單方的責任,但凡只要行政或立法願意釋出善意、乃至於各退一步,僵局便能迎刃而解;但無奈在政黨惡鬥的態勢下,任誰都不願意示弱,那也就沒轍了。
但正所謂「物極必反」,當立法院的種種操作經過媒體與網路的渲染後,逐漸型塑出一種「逢綠必反」的印象,無疑將使在野陣營背負上「不理性」的標籤,容易被民眾先入為主地認定「又在杯葛了」!此種「為反而反」的觀感一旦形成,殺傷力絕對不下於「中共同路人」這頂紅帽子。回溯當年阿扁總統執政期間,一句「逢扁必反」的指控,為其博得多少同情、拓展了多少票源?能不謹慎面對嗎?
更何況,在先前在野黨推動一波「國會改革」(或者說是「國會擴權」)、希冀將監察院的權限按「三權分立」的精神回歸由立法院行使的修法被宣告違憲後,其實監察院還是握有不少攸關民生的權力。逕自以悍然拒絕的態度去處理人事同意權,極有可能被倒打一耙,又被冠上漠視民眾權益的罪名,何苦來哉?
基此,在即將行使的監院人事同意權一事上,筆者認為,團進團出、全過或全軍覆沒的「零和」作為,其實都不是那麼適切。那只會流於吐「一口鳥氣」的政治表態,對於扭轉民眾對在野陣營的印象並無太大助益。相反地,或許該從實質面出發,針對各該候選人的適格與否進行更細緻的審查與考量,最終的投票結果才能真正服眾。
基此,筆者將這批監委名單概略分為幾個類別,大家不妨參考參考。
一、政治意識形態鮮明者
此類別首當其衝的,自然是院長候選人陳永興。誠然,陳醫師在人權貢獻上毋庸置疑,社會名望或許也絕對夠格擔任監察院長一職(院長都會兼任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然則,他個人一路走來鮮明的政治意識形態,顯然是個硬傷。
且不說向來倡議「台灣獨立」的他,要他出任「中華民國」監察院長職務,橫看豎看就是突兀。翻開其個人政治事蹟,除了去年發文力挺大罷免,更早還曾涉入與林佳龍共同密謀推動「綠白合」、要拉下韓國瑜當立法院長的疑雲。這樣的政治立場,若說未來當院長後能有多中立,誰能相信?
換言之,只要將這些曾經走過的政治足跡,一一在行使人事同意權時公諸於世,在野陣營要投下反對票,相信不會有太多爭議。畢竟,誰會那麼大度地將權力賦予給曾經「背刺」過自己的人呢?這也是人之常情吧!
二、尋找第二春的失意政客
「失意政客」被擠到監察院,或許也不是新聞了。要不,監察院怎麼會被冠上「養老院」的封號呢?這問題在上一屆就已經存在,諸如葉宜津當初就是在立委初選落敗後,一時間沒地方去,就被提名為監委。甚至是前院長陳菊,當年也曾是閣揆的大熱門,但卻在沒能獲得「關愛眼神」的情況下,只能黯然進到這座「冷宮」,成為其公職生涯的最終站。
再看看本屆名單,前衛福部長邱泰源?如果大家不健忘的話,之前在內閣人事異動時,不是才鬧出拒絕下台、還因此多次求見賴總統,希冀能夠保住官位的荒謬情事嗎?這樣的人,即便具有台大名醫的高社經地位,您覺得合適擔任監委嗎?若不適合,為何還要給他一個位子呢?不就是安撫失意政客的慣用手法罷了。
換言之,在野陣營只要能夠從候選名單中,找出各該人士存在著失意政客的元素,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打著拒絕淪為「養老院」的大旗,正當地投下反對票,大家應該也不會太有意見。
三、在野陣營的「家己人」
在滿滿所謂「綠色價值」的名單中,其實還是有著「萬綠叢中兩點藍」的點綴——藍營出身的前新北市副市長謝政達、以及曾任屏東立委的廖婉汝也獲得提名。儘管國民黨方面聲稱並未推薦,完全不是他們所希冀按國會政黨比例分配席次的模樣,但試問:「家己人」,不支持一下嗎?
坦白說,這就是典型的「唐飛模式」。無論是出於分化伎倆也好,抑或真有釋出善意的可能,作為最大在野黨,何妨大度一點,用選票肯定自家人又怎樣呢?或許真能因此開啟政黨大和解的契機,對國家政局的發展絕對有正向的助益。
當然,必須考量的是,假若只同意讓自己人過關,其他人選悉數封殺,也可能落人口實。這或許是未來在進行投票抉擇時,藍營需要斟酌的點。
四、社會專家與賢達
除去前三項,坦白說,名單中還是有不少來自於各界的專家賢達。誠然,這些人多半與綠營關係匪淺,可能是長年擔任其旗下的政策智庫或社團代表,但若因此就以「綠友友」一詞無差別對待,或許也失之公允,未來在進行人事審查時,還是得更加細緻才行。
就以名單中的「張烽益」為例,勞陣出身、現在是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筆者過往在勞動部任事時,曾與其有過數次的政策討論,人家是真的有料,且長年聚焦關注勞動權益。
儘管勞陣向來被認為是新潮流旗下的勞工議題智庫,但這個組織確實與其他那種會承包標案的單位不一樣。他們向來與公家機關涇渭分明,也鮮少聽說有拿什麼補助,完全是慘澹經營。像這樣懂得清廉自持出身、又能堅持在人權事務專研的人選,或許才是監察委員的適格條件吧!
換言之,儘可能地找出名單中的社會賢達,不吝惜地給予同意支持,無疑是向社會大眾宣示:人事權的行使絕非流於黨派之見,只要真的夠優秀、夠適格,即便是對手提名的人,也是能欣然接受的。
綜言之,立法院人事權的行使,最怕的就是流於政黨惡鬥的僵局。奈何在朝野對峙的氛圍下,往往不可能真正去審視各該人選的適格性,致使僵局無限地延宕下去,受害的始終是人民。
基此,不妨將此次監院人事同意權當成是一個試金石,真正從被提名人的條件出發,依循著專業審查來檢視其人適格與否,才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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