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電動車成為近年的新趨勢,不過,近年也頻頻傳出電動車在國道上發生撞擊事故。為涵蓋更多交通運輸事故調查,運安會擬定擴大重大運輸事故調查範圍,降低啟動調查門檻及擴大調查範圍方式,運安會表示,近期邀相關單位召開會議審議,完成後會同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

近年電動車事故頻繁,運安會日前會指出,電動車自動駕駛事故首例是發生在去年11月30日,於國道1號北上大雅路段,一輛自用小客車(具有自動輔助駕駛系統的電動車),因無法辨識,追撞工程緩撞車,造成兩台車設施損壞,運安會已於去年啟動調查。

而運安會擬修訂「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朝降低啟動調查門檻及擴大調查範圍方式。運安會主委林信得指出,自2021年1月至今年3月止,國道發生施工工程緩狀車遭追撞事故有347件,其中175輛肇事車輛配有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占全事故50%。

運安會表示,目前已檢討修正重大公路運輸事故的範圍,將新興運具納入調查範圍的條文修正草案,併同重大水路、鐵道事故範圍修正。近期已邀相關單位召開會議審議,完成後會同交通部。

不過,立委洪孟楷質疑,目前電動車、自駕車事故頻繁,應有積極作為,讓民眾了解事故成因。對此,運安會執行長林沛達回應,預計今年6月先發布事實報告,趕在今年底發布調查報告。林沛達進一步說明,電動車跟自駕車衍生問題嚴重性才是運安會調查目的,修法擴大並降低重大事故調查門檻,讓法令更明確。未來也將開會蒐集外部意見,盡速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