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與中國於2020年12月30日就「歐中投資協定」草案,7年來首度達成共識。然而,歐盟內部目前正對協定內容進行審核,專家多持負面評價,直言該協定儼然是為了「趕在年底交差」而倉促完成。

據《德國之聲》報導,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中眾多黨團對歐中全面投資協定草案有所不滿,最快要到今年底議會才能達成共識,而後仍需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予以首肯,完整立法程序需要很長的時間。在和中國經貿互賴較低的國家之中,反對雙邊投資協定的聲浪已在增高。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作為相對支持投資協定的機關,多次宣稱歐中投資協定將帶來機遇──在此份協定草案中,中國首度給予歐洲企業同等待遇,同時承諾在補貼方面更加透明,並共同設立糾紛調解機制;歐盟談判代表對此表示肯定,認為雙邊協定朝正向發展、奠定基礎。

德籍綠黨歐盟議員比蒂科夫(Reinhard Bütikofer)對歐中投資協定草案表示質疑,並授權波蘭國際事務研究會(The Polish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對進行評估。經評估完成後,波研會報告對投資協定草案評價不高,表示內容主要顧及德國、法國汽車等大型產業的利益,少有關於中小型企業的條款。

對於近幾年中國政府加強了對市場的干預,波研會指出,投資環境的風險持續增加。由於草案沒有確立具體的仲裁機制,報告懷疑歐洲企業真正利用該機制前,可能會直接被中國市場排除在外。

草案中,中國也承諾將努力達到國際勞工組織的勞動保護標準。為有效展現布魯塞爾效應,波研會認為歐盟應當要求中國先簽署《國際勞工組織公約》,才能迫使中國真正改善強迫勞務和工作環境等勞權問題。比蒂科夫指出,公共招標的招標問題為草案未提及的市場領域,應納入協定中;除此,歐盟也需針對中國各項不具體承諾制定一系列規範。

至於歐盟是否應在歐中投資協定中寄託較高的政治期望?執委會認為,協定本身並足以解決中國的人權問題,兩者需劃分功能,但能起到促進作用。布魯塞爾一智庫則認為,投資協定將為歐洲帶來新的機遇,然不應給予投資協定過多的政治期望,尤其日前中國甫對一些提出批評的歐洲議員實施制裁,該協定恐難以在歐洲議會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