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昨決議將執行前主席柯文哲立下的「兩年條款」,將讓現任黨主席黃國昌、黃珊珊、張啟楷等人明年1月底下任立委,改由備位不分區提名人接任,其中包含中國籍配偶李貞秀。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1日) 回應,立委就職日一年內要完成放棄其它外國國籍,且站在中華民國政府角度,「我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對此,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痛斥,劉世芳已經不配擔任內政部長。
劉世芳今說明,按照《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因此會提醒立院諸位同仁依據規定,希望在就職日1年內放棄其他外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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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媒體追問,中華人民共和國於我國《憲法》上是一個國家嗎?劉世芳回應,現在憲法增修條文或歷屆總統講話都說得非常清楚,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所以站在中華民國政府角色上,我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
蕭旭岑則批評,無論是劉世芳公開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到教育部強推「識讀中國威脅」教材,都是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的「新兩國論」,不但衝擊兩岸關係,更把台灣推向危險,嚴重違反台灣人利益,這樣的閣員應該下台謝罪,總統賴清德更應出面給個交代。
蕭旭岑表示,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明文規定,中華民國就是中國,分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我們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同屬一個國家,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國家。這麼清楚明白的文字,劉世芳居然還可在國會殿堂胡說八道,已經不配擔任內政部長。
蕭旭岑質問,按照劉世芳的講法,如果把「大陸」當成另一個國家,是不是陸委會跟海基會根本就可以裁撤了,由外交部成立中國司或者亞太司成立中國科?難道現行兩岸人民申辦證件、出入境程序也要一起改嗎?那必須修改或根本廢止「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請問賴政府做好準備了嗎?
另針對前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未放棄「中國籍」遭解職事件。蕭旭岑表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之間根本只有戶籍問題,不可能有國籍問題,賴政府硬要陸配放棄「中國籍」,違憲違法,強人所難,根本是透過一點一滴的行政作為,要強推賴清德上任提出的「新兩國論」。
蕭旭岑主張,教育部強推「識讀中國威脅」教材,陸委會官員口稱「中國大陸人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的說法已失效,同樣違反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法院判例,「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兩岸人民同根同源,從歷史、文化到法理上都不能分離,兩岸本是一家人,民進黨憑什麼以政治手段切割兩岸人民的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