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去年底「禁止國中小實施同志教育」公投通過後,干預教師推動性平教育專業自主的問題愈發嚴重。關心性平教育的公民團體、教師團體、法律團體及現場教師今 (26) 日召開記者會重申法律對教師專業自主的保障與支援,請教師安心教性平,並宣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於助人者專線(4128518)提供「有關教師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法律諮詢服務」,希望在持續推動下一代性平教育的同時,也讓台灣的法治與教育理念一同落實。

公民團體表示,即使教育部已再三聲明:「國民教育階段仍應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期待以教育方式教導學生了解並尊重不同的性別特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的學生,減少誤解及偏見,進而避免發生校園性霸凌事件。」但現場教師仍經常面對特定立場人士與團體,更加強烈的威脅、甚至違法侵害權益!

舉例來說,公投結果確認後的第二天,團體們就接到一位國中教師的求援,表示自己被家長威脅,禁止他再提到任何「同志」相關的事情,否則就要「用公投結果告死他」。而另一所學校的輔導老師也提到,自己按照教育部函文推動安心輔導機制,依法依規定希望能給校內所有學生更多關懷與支持,沒想到卻被指控為「立場偏頗」、甚至連函文相關的公告都被要求撕下。

因此,對於這個公投後性平教育的危機,關心性平教育的公民團體、教師團體、法律團體及現場教師今天共同呼籲,從《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到《教育基本法》、《教師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等,這些法律與台灣簽署須落實的公約皆保障教師依教育專業落實性平教育,教育部也在近期的函文中聲明「重申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規定,學校應致力於友善環境之提供及維護,使各種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學生,皆得以自由而充分地學習與發展自我」,以此支持老師安心依法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而對於阻礙性平教育與侵害教師專業的違法行徑,教育部也聲明:「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8款規定:『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學校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爰若教師依法進行相關教育之推動或教學而涉訟,應依上開規定辦理。」重申法律對教師專業自主的保障與支援,請教師安心教性平,也請特定立場人士與團體不要再違法侵害教師專業自主與學生學習權益。

除了聲明以上教師推動性平教育的法律及人權的「多重保障」外,為了支援現場教師於教學現場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促進性別地位的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公民團體也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於助人者專線中提供「有關教師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法律諮詢服務」,希望在持續推動下一代性平教育的同時,也讓台灣的法治與教育理念一同落實。讓校園成為一個師生親共同攜手的友善之處,讓老師能夠安心展現教育專業,讓每個孩子不分性別,都能平安自在地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