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不到一天落幕、精采程度堪比即將上映電影「逃出立法院」的國民黨佔領議場行動,外界咸以「沒擋頭」形容,揶揄該次行動是「曇花運動」,埋沒在相互攻訐與各種kuso花絮之外,大家似乎早以忘卻當初所抱持的陳抗訴求,是反對總統任命陳菊擔任監察院長一職,如此激不起社會共鳴迴響的訴求,顯見大眾普遍不認為其中有何爭議之處,從而也註定了「藍版太陽花」終究曇花一現的命運。

誠然,監察院長的任命案,是酬庸、抑或是東廠的角色,朝野各有解讀,然在監察院職權功能逐漸式微,甚至各界皆有共識要予以廢除的情況下,這個任命案,基本上只是服膺憲法分立的憲政作為。倒是令自己覺得意義深遠的,是本屆監察院長將同時成為首任「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一事,陳菊,適任嗎?

眾所周知,陳菊女士向來被譽為是人權鬥士,截因於當年參與美麗島事件、遭警總以叛亂罪的名義逮捕,坐了六年餘的政治黑牢。儘管我不覺得前半生為台灣坐過牢,下半生台灣人便對其有所虧欠,但對於當年她們膽敢勇於在威權專制氛圍中,毅然站出來為國人爭取更廣泛言論自由的大無畏,打從心底的感到欽佩之至。人權先驅者,所稟賦的便是這樣的傻勁,在也許沒有明天的恐懼下,邁出其他人所怯於前進的第一步,讓國家社會變遷向前推進。

我雖熱衷於政治,但諸如陳菊這般級數的明星,自是觸不可及,未曾有過交集,是好或壞全憑藉著新聞事件的二手傳播訊息。直到有機緣至勞動部擔任機要秘書的職務,期間聽著曾與時任勞委會主委陳菊共事過的長官們,口中提及她們記憶中的「菊姐」,總不免稱許其任內的政績,包括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兩性工作平等法、職災勞工保護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重大法案,都是在陳菊手中所催生完成的,說是台灣勞動人權的奠基者亦不為過。其中,最讓我有感的,是勞工退休金條例、也就是所謂「勞退新制」(個人帳戶儲金制)的立法。

猶記得家族中有個擔任水電師傅的叔叔,在屆齡退休的前夕,工廠老闆為了節省退休金,硬是將他調往高危險的部門,希望逼其自請退休,最終真的發生意外,一根偌大鐵條直直落下,砸在了叔叔身上當場身亡。此事讓孩提時候的我震驚不已,總期盼著他朝長大後,能夠改革如此不符公義的制度(勞退舊制)。如今,在勞退新制施行後,諸此無良老闆為省退休金、逼勞工走人的情事已不復見,讓勞工容有更自由的工作選擇權。

聽著部內長官談及勞退新制的修法歷程,知悉陳菊當時面對著勞資政三方壓力,幾乎是賭上烏紗帽才讓延宕將近十四年的立法塵埃落定,與當年捍衛言論自由的初衷相仿。相信了解立法程序的朋友,應該就能體悟,有多少爭議法案,都在首長為求穩坐大位的心態下被河蟹掉,畢竟多做多錯,不作為往往才能高枕無憂。其實陳菊當時大可避開多方衝撞的修法,但她仍然選擇勇往直前的完備勞動法制,為的不就是讓心中勞動人權的拼圖更臻完整麼?試問這樣的她,會是眷戀酬庸位子的人麼?

之所以選擇撰寫本文,將自己僅知陳菊其人的事蹟娓娓道來,目的在於不希冀時下對陳菊略顯陌生的年輕世代,只是一昧因著偏愛執政黨而「跟風」支持監察院長的任命案,抑或憑藉著輿論上諸如彈劾、弊案、負債等訛傳的碎片化訊息,便悍然做出武斷的否定。總是期盼能夠在對其人有更深一層認識之後,打從心底的覺得:「首任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的位子,舍菊姐其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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