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偵辦伍麗華罷免提議案疑涉不法案件,昨天針對國民黨桃園市黨部、南投縣黨部、花蓮縣黨部及台東縣黨部,還有黃碧雲、李得全等處執行搜索,共約談15人到案說明。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則質疑,黃碧雲為國民黨內組織動員重要幹部,卻在大罷免進入關鍵倒數時期遭無端羈押,時機敏感之舉,賴政府試圖瓦解在野於黃金週、選前之夜的在野大動員,已令國人高度質疑。
屏東地檢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偵辦伍麗華罷免提議案疑涉不法案件,昨天針對國民黨桃園市黨部、南投縣黨部、花蓮縣黨部及台東縣黨部,還有黃碧雲、李得全等處執行搜索,共約談15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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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訊後,認定黃碧雲涉嫌刑法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等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及羈押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而李得全涉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今(2)晨諭知50萬元交保,另有5名黨工分別以10萬元與20萬元不等交保,其他8名黨工請回。
楊智伃則指控,在上次「無保請回」、缺乏明確證據之下,檢調針對查無實據的在野黨部黨工逕自搜索住宅、押人取供之情事,已嚴重逾越偵辦分際,違反法律程序正義。司法應是公平公正的守門人,不應淪為執政黨清算異己的打手,檢調已實質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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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