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底,律師陳長文以「前國民黨黨產處理監督委員會召集人」頭銜撰〈黨產歸零 走出歷史〉一文投書報紙,提到「若非國民黨在歷史中曾擁有黨國一體的絕對優勢,國民黨就絕不會擁有今日上百億的黨產身價」、「國民黨至少也該作出決心宣示,承諾在明年(即2008年)總統大選後,在結清對黨職人員的離退補償後,將所有的賸餘黨產或捐還國庫,或捐給公益團體,並儘速著手公平、平等的政黨財源籌措法規,讓所有的政黨都可以在相同的基礎上,進行『理念』而非『財力』的公平競爭」。誠懇反省態度,令人感佩。受此感召,也促使2001年成立的「全民監督黨產改革聯盟」於2011年改組更名為「黨產歸零聯盟」,繼續推動黨產歸零、還財於國、還財於民的社會運動。

2018年10月底,律師陳長文撰〈喝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盼駁回法院不再〉刊登於同一報紙,內容提到近半年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下稱北高行)有幾件裁定有別於以往,勇於對重大爭議案表態,積極回應人民期待,讓其眼睛一亮。其中,第一案為黨營事業中投、欣裕台案,陳律師嘉許北高行(李玉卿、鍾啟煒、李君豪法官)停止訴訟程序,並聲請釋憲;第二案則為國民黨「轉帳撥用」國有地,遭追徵8.6億案,則稱讚北高行(劉穎怡、楊坤樵、吳坤芳法官)觀點,認為行政法院若不介入將造成國民黨「難以回復之損害」云云。

誠如陳長文律師剖析,近半年來,在幾個案子裡立場丕變。在祁家威同婚案駁回釋憲聲請的受命法官,在黨營事業案忽然華麗轉身為捍衛人民財產權的人權法官;在轉帳撥用案裡,北高行更推翻過去「得以金錢填補就非無法回復」的通說立場,此舉恐掀起下一波行政法教科書改版潮。

行政法院昔有「駁回法院」惡名,倘若今日行政法院確實依法審判,捍衛人民權益,倒也是台灣法治之福。只是,也值得密切關注的是,陳律師喝采的三個裁定,都跟國民黨密切關連;尤其,在黨營事業、轉帳撥用兩案行政法院裁定書裡輕描淡寫的「人民財產權」,其真身便是昔日「黨國一體絕對優勢」所積累的今日「上百億黨產」。

如所周知,為了在北高行捍衛黨產,國民黨不僅豪擲近千萬聘用金裝律師,而且尚有一筆六千萬基金鉅款,以備訴訟(參見北檢三中案起訴書)。另外,陳長文律師擔任所長的律師事務所,又恰好是受託承接救國團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案的那間。

被陳長文律師點名嘉許的諸法官,能在如此特殊個案裡「扭轉過往態度,為法治跨出一大步」,實在令人側目。在其他一般行政訴訟案裡,一般當事人,以一般律師行情價,是否也能享受法官「細緻地體察」的審判服務,且讓全國人民密切關注。

陳長文身為律師,絕對知道「供詞反覆、前後矛盾」在訴訟程序上可能發生的結果。但是陳律師11年前主張黨產歸零,如今又說什麼北高行裁定黨產會的處分停止執行是積極回應人民期待(奇怪,你的期待不是要歸零嗎?),說詞前後矛盾,自己打臉自己,假設這件事在法院發生,應該就準備要敗訴了!如果這不是陳律師自己健忘,陳律師是不是認為反正不是在法院發言所以沒差?或是把台灣人都當成金魚腦沒記性呢?

文/傅硯翔(法律實務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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