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即將在26日進行投票,卻爆出桃園國民黨立委魯明哲的選區,將反罷免文宣併同選舉公報一起發送到民眾信箱,遭批行政不中立、破壞選舉公平。對此,律師黃帝穎今(17)日指出,投票公報夾帶反罷免文宣違反選罷法,最重處3年徒刑。

黃帝穎表示,桃園市派發投票公報竟夾帶魯明哲反罷免文宣,明顯「公器私用」,這不只是違反行政中立的行政責任,更有違反選罷法3年徒刑的刑事責任。

全站首選:印航260死空難關鍵黑盒子錄音曝光! 證實竟是機長將燃油開關切斷

黃帝穎說明,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50條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或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違者,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04-1條規定,處機關首長或其代理人、受其指示之人等相關人員3年以下有期徒刑。

張善政市長麻煩大了!黃帝穎痛批,國民黨桃市府濫用公權力、出奧步,更凸顯罷免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