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解讀統獨各派的立場與觀念(之二)
以下對這些分析結論,則是以不同的角度,進一步細分各種不同的統獨族群。希望能藉由這樣的分析,讓臺灣民眾了解,為什麼有那麼多的獨派團體,卻遲遲無法達成共識,完成獨立建國的目標,主要原因其實就是「統中帶獨、獨中否認分離」的矛盾,使臺灣必須建國的宣傳沒有邏輯,無法產生效果所致。一、分析統、獨派別的認定基準,以及從設定主軸來做區分的各派別和其主張:(一) 由對中華民國體制的認定基準可區別出:「政府派」與「國家派」。(1) 主張中華民國是政府,反對建國的立場: 「一個中國」、「一國兩府」、「漢賊不兩立」(反攻大陸)。(2) 主張中華民國是國家,反對建國的立場: 「中華民國在臺灣」、「臺灣已經獨立」。(二) 由對臺灣前途未來追求的目標可區別出: 「投降派」(回歸祖國派)與「獨立建國派」。二、主張中華民國是政府反對建國的派別(一) 此派人士認識到中華民國已淪為叛亂政府的事實,並認為應盡早與北京政府談(投降)條件,完成中國的統一大業,不要成為民族罪人,使中國不能強大站起來。此派是真正主張中國大一統的集團,但是因為是向北京政府輸誠、互通聲息,故也可以定位是同意被併吞的投降北京派。(二) 此派主張之特徵是認為,中華民國是叛亂政府體制(偏安臺灣),應該縮減國防費用,因為兩岸都是中國軍、兩岸一家親不能對抗。反對與國際社會交往,不要親、日或民主國家,以免刺激中共危害雙方的互信基礎。(三) 此派在國際事務方面則與北京站在同樣立場,例如反對日本教科書,反對美國進出亞洲等。此外,積極主張應加快並擴大兩岸交流的速度及幅度,促進兩岸統一盡速完成。由以上可知,此派終極目標為向中國中央政府投降、早日完成中國大一統,也期望可以先施行一國兩制使臺灣香港化。從觀察可以發現,中國國民黨、新黨、親民黨、民眾黨的大部分,和統會、統促會等,皆是屬於同意和平統一被併吞的投降北京派之主要組織。(四) 另外,主張中華民國是政府反對建國的派別中,也存在「繼續叛亂的統派」。此派人士拒絕投降,明知不可行卻仍對外宣揚「一國兩府」的論調,並向中國表態強調「未來可以統一」,也一再支持「一個中國」的立場。主要成員包括: 中國國民黨(本土派)、親民黨一部分、民進黨一部分、台商與一些兩岸交流團體可歸屬此派。2026年國共兩黨主席相隔十年再次舉行會談。「鄭習會」4月10日於北京正式登場。針對北京刻意在美中會談之前安排「鄭習會」,有兩岸觀察專家認為: 「北京真正想推進的是要向國際社會與臺灣內部釋放只要接受北京設定政治前提,就可以成為對話對象的訊號;至於民選政府的代表性,反而被刻意淡化。這種操作的危險不在於交流本身,而在於北京試圖把「可接受臺灣代表」與「臺灣人民真正授權政府」切割,讓政黨交流逐步承擔原本屬於政府對政府的政治意涵。如此一來,兩岸互動主導權就可能在話語上被重新定義」。然誠如拙文≪「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自決公投運動具備兩個不同的法主體性≫:「一個中國」(中華民國)vs「臺灣建國」(臺灣人民),兩者是截然不同的法主體性,政治意向更是南轅北轍。臺灣人民必須明確的指出: 中華民國體制下民選政府不具正當性、合法性的外交政策。現階段待提案、推動「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動,其實具備兩個不同的法主體性。此「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動,包括「一個中國」(中華民國)vs「臺灣建國」(臺灣人民),兩者是截然不同的法主體性,政治意向更是南轅北轍,這是發動此「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動的重要的概念之一。簡言之,是由「臺灣人民」以發動行使「扺抗權」、「自決權」之手段,廢除臺灣內部「一個中國」(中華民國體制)不具正當性、合法性的外交政策。長久以來,在臺灣的中華民國體制維持「一個中國外交政策」,因此臺灣人民必須推動「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動。也就是說,臺灣人民有必要清楚區分,此「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動,包括兩個不同的法主體性。「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動推動者「臺灣人民」,才是合法、具有正當性的法主體。中國本質的在臺灣中華民國政權,則是未經合法的民主程序,至今以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以「政府承認」(漢賊不兩立)冒充「國家承認」,用已經是國家欺騙臺灣人民。也就是說,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是多重非法的政治體,卻在臺灣施行不具正當性、合法性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對此,臺灣獨立建國陣營在帶領、代表臺灣人民,啓動「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動的各階段,皆有必要向臺灣人民清楚說明,中華民國體制危害臺灣」。最後,2026、2027年招兵買馬推動草根性教育行動,是臺灣獨立建國陣營現階段應該努力的目標。2026年臺灣獨立建國陣營必須著手採取主動積極的行動力,不能消極的容忍臺灣領導人敷衍的使命感與責任感,繼續默認「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必須開始著手運用現有的各種資源走入基層,向許多誤以為「中華民國是國家、臺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的臺灣民眾,正確說明為何必須終結「中華民國」體制。國際社會與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確定,中華民國政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中華民國依據目前的聯合國憲章23條,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只是目前已經由北京政府代表出席。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的國有財產、外匯存款,都已經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臺灣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現狀,容許中華民國政府繼續統治臺灣,只是等著被繼承、併吞,無法擺脫中國威脅。臺灣人民必需認清:「中華民國不是國家,而是中國非法政權之事實真相」。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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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長久以來一直存在的統獨爭議,大多數人都認為越爭論越模糊。因此如何釐清統獨爭議正確的觀念,是臺灣建國理論的重要部分。臺灣各界對一般所謂的統獨問題,因為忽略學理上的理性分析,也缺乏國家、政府的基本觀念等理論基礎,又夾雜情感因素與特定的意識形態,因此出現「統中有獨、獨中有統」的矛盾情形。後來又引申出「不統不獨」、「永遠維持現狀」這種怪論,使矛盾更嚴重。一、釐清統一的正確觀念(一) 如果依照國際法對統一、獨立的定義,中國國民黨人士應該是屬於獨派,而不是統一派。因為只有兩個以上的國家才有「統一」的問題。兩個分別獨立存在的國,因為種種理由要合併成一個國家,一般稱此為國與國的「統一(統合)」,例如,歐盟各國就是邁向統合。(二) 既然,中國國民黨人士認為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主張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那麼兩岸關係現在應該是兩個獨立國家才有「統一」的問題,目前是一邊一國,如此中國國民黨應該是所謂的獨派。(三) 然,兩岸事實是一個國家內部的對抗,爭奪政權或合法的政府代表權,是屬「內戰」、「戡亂」、「平亂」的問題,根本與「統一」無關。(四) 所以中國國民黨人士主張兩岸是「一個中國」、「一個國家」,就不可能有統一的前提或追求統一的空間,只有「漢賊不兩立」的對抗,一般使用「統一派」稱之並不妥當,應稱之為「反攻大陸派」或「投降北京派」,是以結束「中國內戰」為目標的主張。(五) 另外,主張臺灣是中國叛亂的一省,臺灣尚未脫離中國成為主權國家,因此才需要努力追求獨立建國。由於主張臺灣目前是中國的一部分(叛亂的一省),也被認為是「統一派」。因為這樣的說法和中國國民黨、北京一樣,是主張現狀下臺灣屬於中國,常常被批判根本不是獨派而是統派。由此可見,若依一般模糊的統獨觀點,真正追求獨立的建國派,也會被認為是統一派。二、釐清獨立的正確觀念(一) 學理的「獨立」,理論上一定是目前屬於某一國家的一部分人,在一部分領域上要求獨立,才會有分離獨立的問題。(二) 如果像有些獨派所主張的: 「臺灣不屬於中國」,或是主張臺灣已經是獨立國家,則根本不存在追求獨立的問題,理論上不可能有這樣的獨派,他們怎麼會被稱為獨派?(三) 可見,依某些獨派的說法,其實他們不是分離獨立派;因為要分離獨立一定是「臺灣是屬於某一國家」的前提下,才可能存在追求獨立的運動,臺灣要從這個國家獨立,才可能有「分離獨立」的主張,才是建立新國家運動、獨立運動。(四) 由以上分析可知,主張統一者若依學理而言,他們一定是認清或主張兩岸現狀是國與國之間的兩國關係,因為只有兩個以上國家之間才有統一的問題。例如,過去的東、西德與南、北韓,或是歐盟各國所談的才是統一的問題。(五) 相反的,某些主張獨立的獨派,根本認為臺灣不屬於中國,或是認為臺灣已經獨立。然而獨立的前提,應該臺灣屬於某個國家才可能有獨立運動,那麼臺灣是要從哪一國分離獨立?何況,既然認定臺灣已經是獨立國家,那麼還需要獨立運動,維持著獨派團體做什麼? 如果這樣,獨派應該不能稱為獨派,所追求的也不是分離獨立。(六) 如果獨派的目的只是要打倒國民黨政權,或是親中政黨,要改國號、換國旗,那麼應該是一國(中華民國在臺灣國)之內的反體制派或是改革派,而不是稱為獨派。最後,2026~2027提案、推動「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建國公投)勢在必行、必成。「建國公投」運動之前更需要釐清統一、獨立正確的觀念。統一、獨立的觀念若是沒有釐清,還是會有相反的統獨矛盾的說法。所以應該以正確的統一、獨立定義,再明確區分統獨立場或主張,才能有正確的臺灣建國方向與形成壯大的建國運動。加上理論清楚正確之後的策略才能獨立建國。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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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理論之後的策略才能建國(=對症下藥)。台灣未來命運的關鍵時刻,現階段「台灣建國學」倡議, 2026年由本土派政黨團向中選會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建國公投),並運用年底九合一選舉管道,推動「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連署運動。「建國公投」之基本認知必需運用所有「過程」傳達。因此必須運用大小選舉「具體的政見」,做為傳達「正確的認知」之管道。國際法學者「許慶雄の憲法私塾」:「臺灣各層級選舉已經在目前的國際變局中,成為臺灣人民是否有抗中建國意志的「國際判斷基準」,選舉結果更是,能否爭取國際盟友支持抗中建國的最大因素」。可見2026~2027提案、推動「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連署運動過程中,對台灣人民而言,堅持正確的台灣建國基本理論格外重要。一、理論必須清楚正確才能建國(一) 大多數人都認為獨立建國的理論很簡單,民進黨的政治人物也都自認為了解這些理論。其實事實並非如此,否則也不會出現「台灣維持現狀就是獨立」、「不必再宣布獨立」、「中華民國是國家」、「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等等與建國理論矛盾的主張。(二) 如果我們沒有建立理論基礎,如果大家不了解這些理論,那麼我們將失去建國方向,對於日常所做所為是否符合建國目標、手段,是不是能建國等等,都會有矛盾的判斷,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要重新檢討建國理論的原因之所在。(三) 經過這二十多年,今天台灣獨立建國運動可以說是澈底停擺或是被弱化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理論出了問題。例如,年輕人拿國旗高喊中華民國萬歲,實際上是在「捍衛中華民國體制,阻礙台灣的獨立建國」,阻礙台灣的獨立建國,卻被認為是「捍衛台灣、愛台灣」等等。(四) 中國北京政府代表與繼承中華民國的事實,由聯合國與世界各國的定位都可以證明,北京政府就是繼承中華民國的新政府。中華民國稱號對北京政權並非禁忌,在聯合國北京政權今天仍然堂堂正正代表中華民國出席開會。(五) 中華民國的一切,包括國旗、國號、外匯、大使館及財產,北京政府都有權繼承使用。更嚴重的是,在台灣維持中華民國現狀,北京政府就有權繼承台灣,我們一再主張台灣就是中華民國,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六) 過去我們本土派不注重理論、思想的確立,才會有今天獨立建國完全失去目標的結果,所以必須澈底反省、檢討問題何在。台灣的政客、年輕人拿國旗高喊中華民國萬歲,證明捍衛中華民國體制之所以能存在而且成為主流,就是因為沒有建立正確的理論。(七) 許多所謂獨派的學者、獨派的理論容忍中華民國體制,從現實的狀況看來,就是在捍衛中華民國體制。過去當親中派團體喊出捍衛中華民國時,我們推動台灣獨立建國的人都可以和他們對抗。但是今天這些喊著「台灣獨立建國」口號的團體或個人,他們的言論不但無助於台灣獨立,甚至是在阻礙台灣獨立建國。(八) 主要因為,主張「台灣獨立建國」口號的團體或個人,至今未能明確指出「中華民國是中國的非法政權之真相」,如此一來就不可能喚起「台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而使台灣人民不知道行使「自決權」(=阻礙台灣獨立建國)。二、理論清楚正確之後的策略才能建國(一) 正確的理論之後的策略才能建國(=對症下藥)。也就是說,與理論不符的手段、策略,也會使現實的問題無法正確處理、對應,造成台灣建國的目標更遙不可及。(二) 例如,兩岸關係如果已經是國與國的關係,則加強與中國交流、西進投資有國際條約保障,甚至經支援中國民間民主化活動等,都會變得理所當然,至少不應該反對。國際組織與各國,怕中國打壓不承認台灣獨立,不讓中華民國參加國際組織活動,就非常不應該。(三) 然而,中華民國如果是中國叛亂體制,國旗只是象徵台灣是中國的地區。如果實際上台灣並未獨立,中華民國是中國叛亂體制,則台商與上市公司對中國投資就相當危險,拿台胞證去中國投資、交流當然沒有保障。(四) 目前國際社會不支持台灣也是因為,不知道台灣要什麼,如果台灣人不要獨立,根本無從支持起,而不是大家所想的,國際社會是怕中國這個原因。如此老遠去歐美向國際抗議,也就沒有充分的立場與理由。(五) 因此,建國理論沒搞清楚,各式方法、策略就會有問題,無法說服一般人或國際社會,來支持台灣獨立建國。理論如果不清楚,對一般人說明或對國際社會的宣傳也會矛盾,連我們自己也無法切中要害加以檢討。(六) 此外,因為我們的國名又不是台灣共和國,那麼強調台灣人這與廣東人又有何差別,其實基本上都是中國某一地區的人。也就是說,一方面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一方面強調要自稱台灣很矛盾,對台灣建國實在沒有幫助,甚至因為理論說明常發生矛盾,造成不必要的爭議,反而傷害一般人支持台灣獨立建國。(七) 相反的,若依基本理論的主張,做中華民國國民只是中國叛亂地區的次等國民,拿一本虛偽的中國護照(中華民國護照)出去,當然就會覺得沒有尊嚴。所以我們要做台灣國民(台灣人)就要努力建立台灣共和國才有意義。(八) 以正確的基本理論為基礎,結合正確的策略,才能理直氣壯說服一般人和國際社會,支持台灣獨立建國。最後,在此順便一提,台灣建國基本理論中的「理論」,是指追求知識、真理的層次。我們可以修正不對或不完整的知識理論。然台灣獨立建國是屬於信仰和立場層次之使命重任,不應該輕易被改變。也就是說,「修正、改變」層次,應該區分內容和性質,不應該被混為一談。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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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台灣建國的基本理論,是以另一種新的理論來區隔傳統的獨派理論,則以下兩點對現狀的基本認識,是判斷、區隔的主要基準。更重要的是,這兩點也可以用來判斷,各式各樣的獨派組織是否也是在宣揚正確的台獨理念、追求建國的標準。這樣的理論識別,是為建立台灣人民的判斷能力,是為凝聚台灣內部的「抗中建國意志」、啓發「台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尤其是建國運動過程中不應該存在,捍衛中國的非法政府中華民國政權的考量。第一、現狀的中華民國體制,只是中國的非法政府,台灣目前是中國的叛亂地區。台灣目前仍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特別是在失去各國對其合法正統代表中國政府的承認之後(聯合國的2758號決議案之後),目前台灣是中國的非法政府統治地區,維持現狀則台灣是中國叛亂的一省,也是中國的一部分。過去戒嚴時期所謂中華民國是非法占領,可以提出理論主張,喚醒台灣人民改變現狀。但現狀是台灣人自我認同中華民國體制情況下,在沒有改變之前,台灣則是中國叛亂的一省,對此台灣人民無法自我否認。如果對現狀沒有這個基本認識,則無法有一致的台灣建國基本理論,也不可能共同宣揚台灣獨立建國的基本理論。第二點,台灣尚未成為國家、沒有主權、也尚未獨立。如果和一些傳統獨派理論一樣,認為台灣因為有土地、人民、政府,早就已經是有主權的獨立國家,那麼這和建國基本理論的主張就完全不一樣了。傳統獨派如果未能認清這些現狀,反而會成為台灣獨立建國的阻力。因為認定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無法喚起「台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也就無法號召更多台灣人理解、支持台灣獨立建國運動。以上兩點: 是判斷建國基本理論派的最低標準,也可說是不可缺的標準及前提要件。在過去或許有人會因此而以「不團結」,對建國基本理論派加以打壓、抹黑,但是這些標準很重要,因為如果你對台灣現狀的認識未符合以上兩點標準,則所做所為、所延伸出來的理論,必然會阻礙台灣獨立建國運動,不可能啓發「台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此外,如果你對台灣現狀的認識未符合以上兩點標準,則將使原本的本土派支持者繼續混淆不清。誤以為支持本土派、民主運動、選舉勝利=支持建國運動,分不清兩者是不同階段的社會運動。對更多其他的中間選民(非本土派支持者),則是使其繼續捍衛中華民國,誤以為中華民國台灣,因為有土地、人民、政府,早就已經是有主權的獨立國家,因而反對獨立建國,甚至以為支持親中派政黨取得政權,維持與中國友好,台灣會比較安全一些。如此一來,請問阻礙台灣建國的人,怎麼能成為共同為台灣獨立建國打拚的力量。在此必須強調的是「理論」,而非「手段」。現階段「台灣建國學」倡議,2026年由本土派政黨團向中選會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用年底九合一選舉管道,推動「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連署運動。最後,「獨立建國運動」之基本認知必需運用所有「過程」傳達。因此必須運用大小選舉「具體的政見」,做為傳達「正確的認知」之管道。國際法學者「許慶雄の憲法私塾」:「臺灣各層級選舉已經在目前的國際變局中,成為臺灣人民是否有抗中建國意志的「國際判斷基準」,選舉結果更是,能否爭取國際盟友支持抗中建國的最大因素」。可見2026~2027提案、推動「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連署運動過程中,對台灣人民而言,堅持正確的台灣建國基本理論格外重要。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1喜歡1投書台灣獨立建國不是要消滅中華民國
台灣獨立建國不是要消滅中華民國,而是要脫離中華民國體制。台灣人不要再相信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國家,不要因此而反對台灣獨立建國。台灣獨立建國是台灣人民生存、要有一個國家,必須開拓的希望之路。泛藍的民眾常常認為「台灣獨立建國就是要消滅中華民國」,讓他們無法接受,並鼓勵民眾捍衛中華民國體制。然而,台灣獨立建國不是要消滅中華民國,也與消滅中華民國無關。一、台灣獨立建國不是要消滅中華民國(一) 很多人認為,台灣獨立就是要消滅中華民國,完全是誤解中華民國的意義。中華民國不是國家,而且是中國的舊政府。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後,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已經被北京政府繼承。(二) 中華民國不必任何人消滅,中華民國現在是由北京政府繼承,且在聯合國使用的國號。(依據聯合國憲章23條規定)(三) 渲染台灣獨立是要消滅中華民國,一方面是要誤導民眾相信,中華民在台灣還是國家,欺騙民眾站出來反對台灣獨立建國,捍衛中華民國體制就有國家,一方面是為北京看守台灣,無法脫離中國。(四) 中國北京政府從來不是要消滅中華民國,而是要繼承中華民國。台灣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嚴重後果是,北京政府可以(已經)繼承中華民國的席位與海外財產。中華民國的一切,北京政府都有權繼承使用。(五) 北京政權根本不怕中華民國,而是禁止台灣在國際社會上代表中華民國。(六) 北京政權甚至很歡迎台灣對內,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因為只要是中華民國的一切,北京政權就有權利繼承,屬於中華民國的台灣就是北京政有權併吞的對象。二、 「錯誤的前提導致錯誤的結論」「中華民國到底是不是國家,是建國運動相當重要的課題」。一般主張中華民國是國家、捍衛中華民國體制的人,在理論上搞混了「政府」與「國家」,以及「政府承認」與「國家承認」的相關理論。「台灣建國學」要請主張中華民國是國家的人,將其理論說明清楚。(一) 國防部的主要將領幹部一再表示,他們只要效忠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他們的國家,這些話聽起來很有道理也令人感動。但是如果有一天他們了解事實真相,發現所謂「中華民國」不但不是國家,而且是中國的非法政府叛亂團體,則心防的瓦解將導致軍事防衛意志的崩潰,無法再維護台灣安全。(二) 所以,如果中華民國可以在台灣成為國家,中華民國是國家,實有必要清楚告訴台灣人與國際社會,中華民國從何時成為國家?國家領域範圍、國民在哪裡?和中國的關係是不同的兩國關係?目前聯合國的中華民國,為何由北京政府代表?為什麼是兩岸關係?為何是大陸委員會? 何況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時,已經明確的對外宣布,其革命的目的是「打倒中國的大清帝國政府,建立共和政府」,不是「獨立建國」。(三) 「台灣建國學」有關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是中國非法政府,已經一再清楚論述。就是因為中華民國不是國家,它只是被拒絕承認的中國舊政府,「漢賊不兩立」下中國的非法政府,所以台灣才有必要建立新國家。但是主張中華民國是國家的人,至今仍然無法將中華民國是國家的理論說明清楚。(四) 從國際法的觀點來看,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的非法政府,台灣則是受其統治的中國叛亂地區,這樣的現狀維持下去很危險。2026、2027年招兵買馬推動草根性教育行動,是臺灣獨立建國陣營現階段應該努力的目標。2026年臺灣獨立建國陣營必須著手採取主動積極的行動力,不能消極的容忍臺灣領導人敷衍的使命感與責任感,繼續默認「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必須開始著手運用現有的各種資源走入基層,向許多誤以為「中華民國是國家、臺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的臺灣民眾,正確說明為何必須終結「中華民國」體制。國際社會與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確定,中華民國政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中華民國依據目前的聯合國憲章23條,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只是目前已經由北京政府代表出席。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的國有財產、外匯存款,都已經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臺灣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現狀,容許中華民國政府繼續統治臺灣,只是等著被繼承、併吞,無法擺脫中國威脅。台灣人民必需認清:「中華民國不是國家,而是中國非法政權之事實真相」。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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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雖然具備建國應有的客觀要素,土地、人民、政府與軍隊,卻沒有建國意志這個主觀要素。一些臺灣人和各政黨,還一天到晚只想和中國和談、想著與中國統一、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現狀、主張自己是中國人。完全沒有想從中國分離獨立的意志、反對宣布獨立,還為了與中國一家親,而自我否認臺灣是國家,自稱是中國的臺灣,中國的台北。這樣即使具備國家應有的客觀要素,也不能成為國家,只是一個中國的非法政府。一、建國意志是建國的核心要素(一)臺灣人沒有建國意志,臺灣人不想建立自己的國家,臺灣從未主動、積極、持續的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主張臺灣是新國家。臺灣人不知道如何建國、不敢建國,所以不能建國。(二) 因此必須有喚醒臺灣人民建國意志的聲浪傳出去。大家繼續默不作聲,才是臺灣建國最大危機。站起來做建國行動,是全體臺灣人民的共同義務。(三) 基本上,「臺灣」要成為國家皆必須要持續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若臺灣人自己都不能確定,是否要成為獨立於中國以外的國家,不敢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各國如何承認臺灣是國家,要如何申請加入聯合國、參與國際社會?(四)聯合國與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是否認「兩個中國」的空間,是中華民國應該由北京政府繼承。這是臺灣人民無法反對的「一個中國」。所以中華民國不能在臺灣成為國家,中華民國在臺灣獨立(華獨)也不可能。中國與國際社會都不可能接受「兩個中國」。主張臺灣已經獨立,國號是中華民國,更是與國際社會認定中華民國應該由北京政府繼承矛盾對立。(五)臺灣具備了人類有史以來最好的的建國條件,如果由獨立建國的條件來看,臺灣人實在是很幸運,有自己軍備精良的軍隊,有各種管道可以取得先進的武器,有強盛的經濟力,有臺灣海峽作為天然的屏障。臺灣沒有受到中國政府的實效統治、中國人民解放軍也沒有在臺灣本土巡邏、警戒或鎮壓臺灣人。 但是為什麼不能形成建立國家的意志,為什麼願意繼續做「一個中國」之下的非法政府。(六) 這些問題其實就是我們臺灣人自己應該反省的。許多建國條件比我們差的人民都建國成功了,而我們有這麼好的條件,竟然因為害怕各式各樣的威脅,遲遲不敢獨立建國,只想維持偏安的現狀。(七) 更莫名其妙的是,臺灣人還自己騙自己,臺灣已經獨立,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如果臺灣已經是一個國家,「台灣建國學」也不需要否定臺灣是國家,否定也沒有意義。(八) 主張臺灣不是一個國家並不是要滅自己威風,而是陳述事實,希望臺灣人不要沉迷在繼續維持危險的中國非法政府現狀中,早日形成建國的意志,勇敢的站起來「宣布獨立」,建立自己的國家。二、臺灣陷入北京政府「一個中國」困境的原因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文≫確認的「一個中國」,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都沒有認為中國一定包括臺灣,也與臺灣是否可以脫離中國獨立無關。由此可知,臺灣內部各政黨主張「一個中國」、「九二共識」,繼續使用中華民國國號,維持「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中華民國外交部「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民進黨政權主張,臺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臺灣,使中華民國體制在臺灣合法化、正常化,這些才是臺灣陷入北京政府「一個中國」困境的原因。根本就是臺灣自願進入北京政府「一個中國」的圈套。(一) 聯合國與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應該由北京政府繼承。(二) 中華民國體制在臺灣繼續存在,不但北京政府可以繼承臺灣,也可以阻擾臺灣進入聯合國與國際社會,對此世界各國也愛莫能助。(三) 因此有必要再分析,使臺灣人民認清,「中華民國」是什麼? 「一個中國」與中華民國是什麼關係?臺灣的各政黨、政治人物都主張捍衛中華民國,參選中華民國總統,已經使中華民國非法體制在臺灣固定化,這不就是使兩岸必然是「一個中國」嗎?(四) 如果沒有主張脫離中國(中華民國)獨立,一再反對「一個中國」有何意義?可見是否捍衛中華民國,也是拿來判斷檯面上政治人物,對國家認同到底清不清楚,或是有模糊說謊的依據。(五) 1949年國民黨政權被中共推翻敗逃到臺灣,仍自命是中國「合法正統」,對外主張「中華民國」的領土包括全中國大陸要反攻復國,對內在臺灣用「一個中國」的憲法架構統治,把在中國選出的中央民意代表轉移到臺灣。主張不可以改選萬年國代與立委,這樣才能代表完全的「一個中國」。(六) 1990年代解嚴修憲時期,各政黨要求國會全面改選,國民黨要維持它的「一個中國」概念,和保障「中國各省籍」代表參政的機會,還堅持設所謂「代表中國大陸」的「全國不分區」立委,同時要總統「委任直選」,而非直接民選。(七) 國民黨至今還是死抱「中華民國」與「一個中國」,完全接受北京政府「一個中國原則」的主張,反對臺灣脫離中國獨立。根本無視聯合國與國際社會,中華民國應該由北京政府繼承的認定,還繼續捍衛中華民國在臺灣,危害臺灣、欺騙臺灣人,使臺灣陷入北京政府「一個中國」的困境。(八) 民進黨政權則主張,臺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臺灣,使中華民國體制在臺灣合法化、正當化,也使臺灣陷入北京政府「一個中國,中國一定包括臺灣,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的困境。由此可知,反對「一個中國」、「九二共識」的臺灣人民,更應該反對中華民國體制在臺灣。臺灣人民必須勇敢的站立起來,以具有法理意義的具體行動,宣布廢棄中華民國體制,才能使「一個中國」不會危害臺灣,臺灣才能成為國家。最後,呼籲民進黨政府必須立即停止維持「漢賊不兩立」、「一個中國」原則的外交政策。「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建國公投)提案乃臺灣人民、本土派政黨團當前首要之務。由於臺灣至今仍然是以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實施統治,也就是說,過去臺灣本土派陣營的改革運動,其實還是「一個中國」體系,是沒有自主獨立的中華民國體制,是「沒有國家主權」之下,所進行的前半馬「民主運動」,重要關鍵的後半馬「建國運動」並未啟動。如此維持下去在不久的未來,臺灣將淪為「第二個香港」。如此一來前半馬「民主運動」之成果,勢必如同香港全部化為烏有、前功盡棄。因此,2026年臺灣人民務必及早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並全力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並於2027年第一季之前,促成此公投連署行動,這樣的進程才是「轉型正義」核心中的核心。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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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只是反對「一個中國」,又不敢主張「兩個中國」有何意義。何況主張「兩個中國」,根本無法對抗或改變聯合國與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因此臺灣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下,反對「一個中國」對臺灣根本沒有意義,根本是自我矛盾,自己跳入圈套還反對圈套。也就是說,臺灣只要成為獨立國家,臺灣政府與人民就可以堂堂正正,公開的申請加入國際組織(聯合國),這才是正確的方向。(一) 美國承認「一個中國」的立場,雖然使中華民國在臺灣不能成為另「一個中國」。但是美國承認的「一個中國」,不一定包括臺灣,或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的部分。(二) 現在美國國會認為美、中關係與美、台關係應該脫鈎,不論美國與中國的關係如何,美國都應該保留,尊重臺灣人民的自由選擇,也應該支持臺灣的防衛力。(三) 近年美國新政府的戰術方向改變,已經從「戰略模糊」轉向日本已故前首相安倍晋三所主張的「戰略清晰」策略,這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行動。美國已經正式將「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拿來做為和中國的談判籌碼。也就是說,美國政府將不再壓抑「臺灣人民自決意識」。對美國而言,「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是具有否定中國「內政不受干涉」之作用。(四) 有關「一個中國」意義的結論必須釐清以下兩點:第一、聯合國與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是否認「兩個中國」的空間,是中華民國應該由北京政府繼承。這是臺灣人民無法反對的「一個中國」。所以中國國民黨主張接受「一個中國」、「九二共識」,依據聯合國與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就是完全否認臺灣的生存空間,容許北京政府繼承臺灣。中國國民黨主張接受「一個中國」、「九二共識」,是自我毀滅、自取滅亡。一方面民進黨政權主張,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然聯合國與國際社會已經認定,中華民國已經由北京政府繼承,也沒有「兩個中國」的可能。所以中華民國不能在臺灣成為國家,中華民國在臺灣獨立(華獨)也不可能。中國與國際社會都不可能接受「兩個中國」。主張臺灣已經獨立,國號是中華民國,更是與國際社會認定中華民國應該由北京政府繼承矛盾對立。既然,聯合國與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應該由北京政府繼承。自我在臺灣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就是使北京政府有權併吞臺灣,這根本是引狼入室的做法,等於是鼓勵北京來併吞臺灣。中華民國體制在臺灣,當然無法參與聯合國與國際社會,世界各國也愛莫能助。第二、聯合國與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根本與中國一定包括臺灣,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完全無關。人民獨立建國是超越實定法的自然權,否則世界上有一百多個新國家,當初是否都不可以脫離母國獨立,成為獨立國家。事實顯示,聯合國與國際社會不會去禁止一個國家,內部不可以有分離獨立運動,或禁止一個國家內部成立新國家。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根本與臺灣人民獨立建國主張無關,所以不必反對「一個中國」。台彎人民只要廢棄中華民國體制,主動、積極的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就有權建立新國家。臺灣建立新國家,不會受「一個中國」的干擾,這就是「一個臺灣」、「一個中國」。總之,聯合國與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是否認「兩個中國」的空間,是中華民國應該由京政府繼承。這是臺灣人民無法反對的「一個中國」。聯合國與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根本與中國一定包括臺灣,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完全無關。最後,2026年由代表臺灣人民的臺灣政黨團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暫稱:「建國公投」)勢在必行! 2028年臺灣大選之前,臺灣人民應該有「一個中國」vs「臺灣建國」的正確概念,才能救臺灣!何況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佔據、統治臺灣已經超過一甲子。針對「中華民國的憲法體制」、「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之矛盾現況,至今未曾提供台灣人民公決,完全沒有符合民主程序之相關管道。可見2026~2027年由代表臺灣人民的政黨團提案「建國公投」,並發動「建國公投」連署運動,合乎情理法。針對此「建國公投」,以個人之觀點認為,需要有以下之基本認知:(一) 國際法理效果: 臺灣人民發動「改變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公投運動,等同是臺灣人民行使「自決權」、臺灣人民集體揮別「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體制」之意志表現,也是有法理意義之具體行動。臺灣人民得以據此,走向「2028臺灣共和國大選」!(二) 優點與可行性:符合國際法理。2. 訴求主題明確,不再代表中國,不會造成國際社會誤解。3. 推動過程和平,不造成社會動盪。4. 「政府承認」、「漢賊不兩立、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以事實說明,顯而易懂。5. 使臺灣成為民主國家陣營維護印太區域安全體系之一員。6. 本公投案運動構思與執行是前進的、具有主動的效果。7. 本公投案構思與執行具有爭取國際支持之基礎。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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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中國」不是消滅中華民國,「一個中國」是認定由北京政府代表與繼承中華民國。一、聯合國的「一個中國」共識(一)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第1976次全體會議,≪2758號決議文≫是: 「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大會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考慮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的恢復,不論是對≪聯合國憲章≫的保護,還是在≪聯合國憲章≫下聯合國必須從事的服務都是一定要做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唯一的合法代表,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的權利,同時承認它的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同時把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和它所屬的所有機構中非法占據的席位上,立刻毫不猶豫地驅逐出去。」(二) 上述≪2758號決議文≫文中完全未提及中華民國或驅逐中華民國。但是當時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將此決議案稱為「排我納匪案」,至今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和御用學者,甚至臺灣派學者,還是以「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這種說法繼續欺騙臺灣人。(三) 該決議案對海峽兩岸政府的國際地位、外交關係產生重大影響,中華民國政府外交部再也無法阻止邦交國的減少,然而這種「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外交政策,民進黨政權竟然延續至今,實在令人心寒。(四) ≪2758號決議文≫也成為今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張「一個中國」的重要依據,因為這是國際社會認證「一個中國」的事實。臺灣內部主張「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中華民國在臺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國互不隸屬,這些說法都無法獲得國際社會支持。二、「一個中國」的正確意義「一個中國」、「九二共識」是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政治術語,兩岸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共識,因此臺灣人民應該認清「一個中國」的正確意義。(一) 前面提出聯合國的「一個中國」共識,國際社會都認定「一個中國」,必定使反對「一個中國」、「九二共識」的臺灣人民不以為然。遺憾的是,臺灣人雖然認為根本沒有「九二共識」,所以反對有理,但是對「一個中國」卻不知道如何反對。「一個中國」的正確意義何在,臺灣人民為何反對,有必要再分析,使臺灣人民認清「北京政府併吞臺灣」與「一個中國」並沒有必然的關聯。(二) 北京政府的「一個中國」、「九二共識」認為,「一個中國」一定由北京政府代表,「一個中國」一定包括可以併吞臺灣,所以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臺灣人民對此當然反對拒絶。(三) 但是,聯合國與國際社會都認定的「一個中國」,只是決議中華民國應該由北京政府繼承。並未認定中國一定包括臺灣,或是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四) 過去,中國國民黨自命為中國的法統,在臺灣以維持「一個中國」,以反攻大陸為理由,實施戒嚴與威權統治。事實上,中國國民黨早已與美國約定,以放棄反攻大陸,換取可以在臺灣繼續威權統治。(五) 國、共兩個中國黨,都用「一個中國」概念洗腦人民,要使兩岸人民誤以為「統一臺灣」是「一個中國」必然的結局。「一個中國」一定包括臺灣屬於中國,一定包括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把「一個中國」與「阻止臺灣獨立」劃上等號。(六) 事實上,國、共兩黨以「一個中國」反對臺灣獨立,完全缺乏正當性,「一個中國」根本與臺灣人民獨立建國無關。沒有蒙古、缺少蒙古地區,「一個中國」還是好好的。同樣,臺灣成為獨立國家,沒有臺灣、缺少臺灣地,「一個中國」還是好好的。可見臺灣人民獨立建國與「一個中國」完全無關。(七) 最近美國國會與學界持續主張,美國政府的「一個中國」政策,不等於北京政府的「一個中國原則」,呼籲美國政府應挑戰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他們的主要依據也是與聯合國、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意義相同。(八) 最重要的是,臺灣不要再自稱「中華民國」,以免自我認同北京政府的「一個中國」,使中華民國臺灣成為中國可以繼承的一部分。(九) 兩百多年前,世界上只有一個英國,至今也沒有兩個以上的英國。但是美國人民卻可以脫離英國獨立建國,印度、加拿大、澳洲也都可以脫離英國獨立建國。美國自己可以獨立建國,不會牴觸一個英國原則。(十) 所以聯合國、國際社會、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必然是認定,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世界上不能有兩個以上的中國。但是臺灣是否可以脫離中國獨立,與美國政府的「一個中國」政策無關,也不會違反聯合國、國際社會、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誠如前述,過去中國國民黨自命為中國的法統,在臺灣以維持「一個中國」,以反攻大陸為理由,實施戒嚴與威權統治。同時採取「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外交政策。事實上,中國國民黨早已與美國約定,以放棄反攻大陸換取可以在臺灣繼續威權統治。然1971年≪2758號決議案≫,對海峽兩岸政府的國際地位、外交關係產生重大影響,中華民國政府外交部再也無法維持邦交國。然而這種「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外交政策,民進黨政權竟然維持至今。也就是說,從兩蔣時代至今,「一中外交政策」從未經過民主程序,未公開接受臺灣民意的檢驗,既不符合正當性,亦不符臺灣的實際現況。因此,2026年臺灣人民務必及早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並全力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並於2027年第一季之前,促成此公投連署行動,這樣的進程才是「轉型正義」核心中的核心,更是所有本土派黨團組織,必須優先著手進行的「轉型正義」行動。何況促成「臺灣國家正常化」運動,應該是「前進式」,必須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建國行動!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1投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代表中華民國
「申請加入」聯合國有其基本的條件和申請加入之程序規定。首要條件必須是一個主權國家,在申請程序上必須經由安理會審查通過,而不是由大會討論的方式。中華民國體制的政客、官員、學者都欺騙臺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申請加入聯合國等了二十二年,我們現在也不必急,要耐心等待朝向進入聯合國努力。但是從聯合國處理中國代表權問題的方式,可以充分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申請加入」聯合國。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國家而是政府,它是以繼承中華民國的新政府方式進入聯合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申請加入聯合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直是要求,要以代表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當時中國國號)身分,以中國新政府的身分,要求聯合國將中華民國的中國代表權,以及中華民國在聯合國之席次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出席。因為由國民黨掌控的中華民國政府,己經是一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推翻、所取代,是一個不能合法代表中國與中國人民的舊政府。(二) 反過來說,當時聯合國如果認定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是另一個國家,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年就應該是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而不是爭取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要取代中華民國的中國代表權。(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沒有提出加入聯合國的申請。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聯合國又怎麼可以不依照一般新國家申請加入的程序,由安理會來審查,而是由大會採用討論中華民國代表權的方式,由大會決議將原來由中華民國代表的中國席次交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可見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要申請加入聯合國,等了二十二年,這種說法根本就是欺騙臺灣人。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華民國(一) 聯合國正式網站目前還是可以查到中華民國是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中華民國從未退出或離開聯合國,所謂「排我納匪」,完全是謊言。聯合國之所以會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就是因為中華民國從來就不是一個國家,只是一個代表中國的政府。(二) 當一個舊政府喪失其原有的土地與人民,而由新政府實際有效地統治其原有的土地與人民時,國際社會當然認定,新政府才能代表該國的政府。有關二戰期間西方國家為掌控聯合國安理會不落入社會主義國家手中,以及為本國政治利益,知道於理不合,硬要心虛地支持敗退至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承認它是為中國的合法政府並無不當。相關論述請參閱『台灣建國學』。(三) 聯合國創始之初,中國是使用中華民國國號,且憲章至今一直未更換,在聯合國正式網站即可查證。依據≪聯合國憲章≫第23條,「中華民國」仍為中國之國號,北京政權在聯合國是代表中華民國出席,目前依憲章及法理就是使用中華民國此一國號出席。因為聯合國有「一個中國」共識,因此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才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當時中國國號),也就是中國這一個國家的新政府。(四) 若是依據中華民國體制的官方說法,說成中華民國是自動退出聯合國,還主張中華民國要「重返」聯合國,更是莫名其妙。事實上,聯合國從成立之後從來沒有開除過任何會員國,從來沒有開除過任何國家的紀錄。不但沒有這種紀錄,譬如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與聯合國對抗,聯合國也未開除伊拉克的會籍,伊拉克到今天都仍然是聯合國會員國。(五) 其實中華民國根本就沒有被聯合國開除,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文≫中,並沒有驅逐中華民國,而是驅逐被認定為叛亂體制的蔣介石代表,認定其不能夠再繼續代表中華民國。(六)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文≫早已認定,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為中國的非法政府。但是臺灣內部還是沿用中華民國的憲法制度,包括選總統、外交政策,連民進黨政權都還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目前在臺灣指出事實者反而被打壓、被封殺,真是沒有是非。(七) 聯合國並未驅逐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對國際社會而言,只是中國這個國家某一個時代的一個國名、一個政權而已,並非一個不同於中國的國家。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認定是: 中華民國是中國某一個時代的政府名稱(國名),中華民國政權敗退至臺灣繼續對抗北京政府,世界各國對於兩岸問題實在無法介入,因為北京平定叛亂是屬於一國內戰的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目前勉強介入,只是期待台灣人民早日勇敢站起來脫離中國,建立自己的國家。(八) 「中華民國害臺灣」的真正意涵是,當中華民國體制成為中國的一個舊政府,國際社會都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時,在臺灣的中華民國體制,理所當然的就成為中國的一個叛亂體制,國際法上亦稱交戰團體或是叛亂團體。中華民國體制成為危害臺灣人民生存的中國叛亂體制。但是臺灣內部還是在選中華民國總統,外交部還忙著捍衛「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民進黨政權還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在臺灣的現狀(維持現狀),令人遺憾。(九) 然大多數臺灣人民對「中華民國害臺灣」的真正意涵,至今仍然一無所知。一般臺灣人還是不知道中華民國不是國家,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在臺灣的現狀,北京政府就有權繼承包括國旗、國號、外匯、大使館及財產與主張佔領臺灣。(十) 中華民國是由北京政府代表與繼承,聯合國處理中國代表權問題的方式,證明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席次,是由北京政府代表與繼承。(十一) 如果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是正確的事實,那麼今天在聯合國安理會開會的中國是如何出現的?≪聯合國憲章≫第23條,至今還規定中華民國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出席,這就是聯合國的「一個中國」共識,也是國際社會的共識。這不是比「一個中國」、「九二共識」更嚴重嗎?為什麼各政黨為「一個中國」、「九二共識」爭論不下,對聯合國的「一個中國」共識,可以完全視若無睹。(十二) 臺灣人搖著中華民國國旗吶喊,臺灣插滿中華民國國旗,就是向全世界證明,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1971年之前,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把「駐中國大使館」設在臺灣,也證明臺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政權一再主張,臺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臺灣,如此臺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等於是幫助北京政府看守住臺灣,使臺灣無法脫離中國。所以使臺灣成為中國一部分的,就是支持中華民國體制下的台灣人。最後,呼籲民進黨政府必須立即停止維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原則的外交政策。「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建國公投)提案乃臺灣人民、本土派政黨團當前首要之務。由於臺灣至今仍然是以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實施統治,也就是說,過去臺灣本土派陣營的改革運動,其實只是在沒有自主獨立的中華民國體制「沒有國家主權」之下,所進行的前半馬「民主運動」,重要關鍵的後半馬「建國運動」並未啟動。如此維持下去在不久的未來,臺灣將淪為「第二個香港」。如此一來前半馬「民主運動」之成果,勢必如同香港全部化為烏有、前功盡棄。因此,2026年臺灣人民務必及早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並全力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並於2027年第一季之前,促成此公投連署行動,這樣的進程才是「轉型正義」核心中的核心。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1投書建交公報的立場與意義
專家學者常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與各國建交時,曾經要求世界各國承認,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但都遭到有形無形的拒絶,這些各國與北京政府建交時的立場,是否可以成為主張臺灣不是中國一部分的證據?又,專家學者常爭論,世界各國支不支持、表不表態對臺灣獨立建國的立場很重要。而且在中國所提出「三不政策」: 不支持臺灣獨立、不支持臺灣加入聯合國、不支持臺灣加入國際組織之後,世界各國的反應也很重要等等。(一) 中國曾經在建交時,到處要求世界各國承認,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但都遭到有形無形的拒絕。原因是,各國沒有必要正面回應臺灣是否屬於中國。但是臺灣人民自己必須認清,這與各國是否承認,臺灣屬於或不屬於中國無關。也就是說,各國對中國的要求未正面回應,無法成為各國承認或不承認,臺灣屬於或不屬於中國之論證,這是不正確的推論。(二) 先說明各國為什麼沒有必要正面回應臺灣是否屬於中國。中國要求世界各國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雖然美國、加拿大等世界各國不願做出此種承認,只是敷衍了事,但是這並不因此使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三) 世界各國之所以不願意承認,是因為世界各國認為: (1) 中國沒有權利在建交時,要求他國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世界各國不願意介入與他國內政相關的事務,世界各國也沒有義務做出這種承認。(2) 所以面對中國的這種要求,加拿大、日本等國表示「理解」,美國等國則是表示「注意到」中國有這樣的主張,但是不願意正式的簽字做承認。然而,即使有這樣的事實存在,也不能就此證明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四) 依據國際法,各國是不會被要求或是要他國承認自國領土大小、或介入一國內政相關的事務,世界各國也沒有義務做出這種承認。(五) 例如,一般法律也是如此,如果在路上,有人拿出土地所有權狀,要路人甲承認這是他的土地,同樣也是沒有人會理會。(六) 再次說明,各國不承認、不理會中國的主張,並不表示世界各國否認臺灣屬於中國。因為根據國際法,臺灣是不是中國的,是中國自己的事,中國沒有資格要求他國介入、干涉中國的領土問題,或做什麼承認。(七) 事實也顯示,從來沒有一個國家發表聲明,指稱由於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該國才不願對中國的要求承認作出正面回應; 也沒有證據可以說明,因為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世界各國不願意承認,臺灣是中國一部分的北京政府要求。(八) 我們也要認清,不會因為這樣的爭議(事實上也有國家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對臺灣的獨立建國運動產生任何國際法上的正面影響或負面阻礙。當然提出這些各國的反應,或許在心理上、事實上顯示出各國顯然有支持臺灣的意願。(九) 探討各國對臺灣建國的立場,世界各國支不支持臺灣獨立建國之前,要認清世界各國沒有權利,也很難在臺灣自身要求獨立、宣布獨立之前,先一步表明支持臺灣獨立。(十) 另一方面,各國是否拒絶中國提出的不支持臺灣獨立,也與是否支持臺灣獨立無關。譬如,日本拒絶對中國提出的不支持臺灣獨立做出承諾,令臺灣人覺得振奮,但這只是日本依據國際法行事而已,因為根據國際法,中國沒有權利要求日本作出此種假設性的承諾。何況,基於內政不干涉則,世界各國原本即未表明,支持中國內部任何分離獨立動運的事實,又何必簽定條約,表明不支持中國內部的分離獨立運動?(十一) 因為事實上,目前臺灣人沒有要求獨立的主張、組織與全面性的獨立運動,臺灣人根本就沒有站出來要求獨立,世界各國對中國的三不要求當然不予理會。世界各國當然沒有必要,荒謬到去表明支不支持臺灣獨立,或是表明支持一個尚未發生的臺灣宣布獨立問題。總之,臺灣獨立與否最基本的原點、出發點都在臺灣人自己身上。目前台灣尚未宣布獨立,進入各國支持或不支持的階段,實在不必花心思去探討這些問題。過去北京當局之所以在各國建交公報上刻意裝迷糊、製造議題,目的應該是為了阻止「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之目的。臺灣獨立建國不必先證明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或是未定論,而是在臺灣人民的決心。臺灣人民必須先以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行動宣布獨立,之後才會出現世界各國是否表明支持臺灣建國的立場。最後,「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建國公投)提案是當前首要之務。此「建國公投」方案乃多年前,親身經歷全馬的臺灣社會運動(民主運動+建國運動),長年研究憲法、國際法的臺灣學者許慶雄教授,從其學者觀點,研究出符合國際法理、可行性甚高,以臺灣人民為主體,推動「廢除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之理論和構思。期待天時地利人合最適當之時機,鼓勵臺灣人民發動超越憲法而存在的「抵抗權」而行之。萬分期待2026年春季之前能有代表臺灣人民之政黨團體願意登高一呼,承當「公投建國」全民公投的領銜人,向中選會提出公投案申請,如此一來執政黨才能有立場將此「公投建國」提案之理念,投入2026九合一選舉政見和文宣,挺進推動「公投建國」連署行動。「川普全球大戰略「臺灣人民」才是核心中的核心。美國新政府的戰術方向改變,已經從「戰略模糊」轉向日本已故前首相安倍晋三所主張的「戰略清晰」策略,這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行動。美國已經正式將「臺灣人民」拿來做為和中國的談判籌碼。也就是說,美國政府將不再壓抑「臺灣人民自決意識」。對美國而言,「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是具有否定中國「內政不受干涉」之主張。「臺灣人民」應該慶幸,在民主世界對抗霸權中國的國際局勢助瀾之下,已經有起死回生之契機。可見美國川普政府和及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近期所發佈與中國相關的各項措施,主要目的皆是,希望臺灣有機會成為民主國家陣營之一員,為共同守護印太區域安全,所做出的超前佈署之行動。也就是說,美國總統川普已經從「戰略模糊」轉向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戰略清晰」策略。川普全球大戰略「臺灣人民」才是核心中的核心」。然,由於臺灣至今仍然是以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實施統治。也就是說,過去臺灣本土派陣營的改革運動,其實只是在沒有自主獨立的中華民國體制「沒有國家主權」之下,所進行的前半馬「民主運動」,重要關鍵的後半馬「建國運動」並未啟動。如此維持下去在不久的未來,臺灣將淪為「第二個香港」。如此一來前半馬「民主運動」之成果,勢必如同香港全部化為烏有、前功盡棄。因此,2026年臺灣人民務必及早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並全力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並於2027年第一季之前,促成此公投連署行動,這樣的進程才是「轉型正義」核心中的核心。臺灣未來命運的關鍵時刻,臺灣社會運動必須及早啓動後半馬的「建國運動」。「轉型正義」內容、範圍包羅萬象,工程可說十分浩大。然對臺灣人民而言,「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是核心中的核心,更是所有本土派黨團組織,必須優先著手進行的「轉型正義」行動。 臺灣人民促成「臺灣國家正常化」運動,應該是「前進式」,必須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建國行動!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1投書如何認定臺灣的法地位
臺灣應該如何認定自己的法地位?當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時,那麼中華民國的臺灣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福建省的地位有何不同,由對比臺灣、福建的法地位,亦可進一步了解。(一) 『臺灣建國學』: 臺灣是北京政府沒有辦法實效統治的「地方性事實政府」。依據臺灣自己的≪中華民國憲法≫,臺灣仍然是中國的一省。臺灣省與福建省,可以說: 一是合法的地方政府,一是不合法的地方性政府。臺灣省與福建省同樣是中國的一省,不同之處可以從合法性與對抗中央政府兩點來說明。就合法性來說,福建省比臺灣省合法,因為福建省是中國合法認定的地方政府,臺灣省政府與在臺灣的福建省政府,都是中國非法的地方性政府。(二) 福建省民眾所持有的護照,是真正的中國護照,而臺灣省與自稱的福建、金馬民眾所持有的護照,則是被國際社會認定為偽中國護照,不是由中國合法政府所核發的護照。所以世界各國只是將其視同有效的公文書或旅行文件,並未承認是一個國家的護照。(三) 一般臺灣民眾以為,中華民國政府發的護照可以在國際上使用,所以各國都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這完全是誤解。(四) 各國將臺灣中華民國政府所核發的China護照,視同為有效的公文書,我們的政府及朝野竟然認為是外交上的突破而慶幸。這本護照因為不是國家的護照,所以才被視同公文書,自己所持有的護照被否認,不被承認是有效的、合法的國家護照,我們的政府官員竟然為這種事高興,真是令人費解。(五) 所以就合法性來看,福建省的民眾可以說他們是中國人,因為他們所持有的是被國際社會承認的護照。中國國民黨主席與不少臺灣的民眾,雖然自稱是中國人,但是國際社會卻不認為他們所持有的是合法的中國護照,因此只是不合法的中國人。由於中國的戶籍資料、身分證、護照等都沒有臺灣民眾的資料。臺灣民眾犯罪被遣送中國,中國雖然滿足面子,私底下卻是無法處理很頭痛。這也是為什麼近一、二十年來,中國設法蒐集臺灣民眾的個人資料的原因之一。(六) 可見,中華民國體制下臺灣省民眾的地位,不但不如福建省及中國其他各省的地位,甚至比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位還差一截,比西藏自治區的地位還不如,這些想要作中國人的臺灣民眾,可以說只是中國的三等國民。數十年來,台商、一些臺灣人為什麼必須屈辱的說:「身為中國人,是我的驕傲、兩岸一家親,支持『一個中國九二共識』」。原因是臺灣人沒有國家保護,對此國際社會也一直沒有反應,因為中華民國的臺灣人,從自己的憲法到外交政策,都是自我主張一個中國,使台灣成為中國的內政問題,各國如何反對?各位想一想,在中國投資的新加坡企業,被強迫必須承認,我是生在新加坡的中國人,可能發生嗎?在中國投資的美國企業,被要求必須反對川普政府,可能發生嗎?中華民國定一個言論自由日(每年2月28日),但是政府卻無能力保障人民在中國的言論自由。總之,「中華民國的真相」是,中華民國不是國家,而是中國的舊體制、舊國號、舊政府,中華民國的所有權利,已經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繼承。包括聯合國與所有國際組織的會員國席位,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的財產,都已經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繼承。中華民國是中國之下的非法政府體制,因此「中國臺灣」的說法並沒有法理上的問題,只是許多臺灣人因為情感上的糾結而無法接受。本土派團體人士,多年來刻意切割「中國(中華民國)、臺灣」的錯誤作法,反而加深誤導更多臺灣人民,認同中國(中華民國),阻礙「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 最後,「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提案是當前首要之務。美日「戰略清晰」、「臺灣有事」本土派政黨團菁英怎能袖手旁觀,更不應該繼續支持「維持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體制統治臺灣的現狀(維持現狀)」。本土派政黨團菁英務必以具有法理意義的具體行動,積極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臺灣人民」是臺灣成為國家的核心力量,務必廢除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這是美日「戰略清晰」、「印太區域安全」(印太戰略)核心中的核心,惟有使臺灣成為國家,正式成為「印太戰略」之一員,才能和民主陣營美日等國共同對抗霸權中國。因此日本政府才會認定,「臺灣有事」=日本有事=日本存立危機事態。本土派政黨團就是代表「臺灣人民」,促成「臺灣國家正常化」運動的主力,應該是「前進式」,必須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建國行動!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1投書美日「戰略清晰」「印太區域安全」臺灣怎能袖手旁觀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由於倡議「戰略清晰」而捐軀。當年安倍前首相於美發表「呼籲美國應該立即停止壓抑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然此涉及「中國內政干涉」。對此近日拙文≪臺灣人民務必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川普全球大戰略「臺灣人民」才是核心中的核心。美國新政府的戰術方向改變,已經從「戰略模糊」轉向日本已故前首相安倍晋三所主張的「戰略清晰」策略,這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行動。美國已經正式將「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拿來做為和中國的談判籌碼。也就是說,美國政府將不再壓抑「臺灣人民自決意識」。對美國而言,「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是具有否定中國「內政不受干涉」之作用。(請參閱拙文<敬悼「戰略清晰」安倍晋三 淺談「戰略模糊」vs「戰略清晰」>)至於「印太區域安全」議題上,前、現任日本首相皆公開發表「臺灣有事」=日本有事=日本存立危機事態。「臺灣有事」主要內容泛指:來自中國的武力行使: 中國共產黨將臺灣視為中國領土之一部分,為完成將來中國的「統一」,中國對外表示不排除武力行使之態勢。軍事上的壓力: 包括在臺灣周邊,大規模軍事演習,飛機、戰鬥機、戰艦等的頻繁進出等,試探改變臺海現狀之行動。由於臺灣至今仍然是以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實施統治。也就是說,過去臺灣本土派陣營的改革運動,其實只是在沒有自主獨立的中華民國體制「沒有國家主權」之下,所進行的前半馬「民主運動」,重要關鍵的後半馬脫離中國的「建國運動」並未啟動。如此維持下去在不久的未來,臺灣將淪為「第二個香港」。如此一來前半馬「民主運動」之成果,勢必全部化為烏有、前功盡棄。值得「臺灣人民」慶幸的是,「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暫稱「公投建國」)構想 ,可說是對內「廣納百川」,對外以「和平民主程序重建臺灣法定位」,是良知學者特別為臺灣量身訂製、面面俱到之構思。然當前仍然需要各方招兵買馬,才能尋得最理想的推動能量。同時由於上一代所謂的「中間選民」錯誤的教育,臺灣社會已經出現許多所謂「中華民國已經獨立」的年輕世代(上一代自己則是主張「臺灣已經獨立」)。也就是說,數十年來全體臺灣人民感染「中華民國病毒」症候群人數早已加倍成長。對國家、政府概念也早已混為一談。對此本土派臺灣獨立建國陣營務必自我加強「公投建國優先」之原則,並銘記於心。二二八「歷史療癒」前再次的呼籲-本土派黨團菁英應代表「臺灣人民」領銜出馬「公投建國」。於此呼籲「臺灣人民」勿重蹈「一個中國」之下的「歷史療癒」陷阱才能救臺灣!本土派政黨團成立意義是代表「臺灣人民」。倘若2026年遲遲未有任何黨主席、召集人願意登高一呼,承當「公投建國」全民公投的領銜人,向中選會提出公投案申請,如此一來執政黨又有何立場將此「公投建國」提案之理念,投入2026九合一選舉政見和文宣,挺進推動「公投建國」連署行動?總之,「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提案是當前首要之務。美日「戰略清晰」、「臺灣有事」本土派政黨團菁英怎能袖手旁觀,更不應該繼續支持「維持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統治臺灣的現狀(維持現狀)」。本土派政黨團菁英務必以具有法理意義的具體行動,積極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臺灣人民」是臺灣成為國家的核心力量,務必廢除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是美台「戰略清晰」、美日「印太區域安全」(印太戰略)核心中的核心,惟有使臺灣成為國家,正式成為「印太戰略」之一員,才能和民主陣營美日等國共同對抗霸權中國。因此「臺灣有事」=日本有事=日本存立危機事態。本土派政黨團就是代表「臺灣人民」,促成「臺灣國家正常化」運動,應該是「前進式」,必須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建國行動!臺灣未來命運的關鍵時刻,臺灣社會運動必須及早啓動後半馬的「建國運動」。一再將時光倒退到前半馬「民主運動」、「歷史療癒」的作法,對爭取臺灣建國時間上十分不利。倘若本土派政黨團對「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提案冷處理,難免令人質疑是接受中國勢力之控制。因此對未參與此公投建國提案或宣傳運動(包括今年底九合一選舉),「臺灣人民」都不應該繼續支持。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1投書臺灣具備改變法地位的優越條件
臺灣的中華民國體制是世界上最強的非法體制,其地位應該比各種革命團體強大。(一) 首先是,中華民國體制下的臺灣民眾,雖然以國際社會的角度來看,是非國家地區的民眾,可以說是中國的三等國民(一等是中國本地、二等是香港)。但是,因為可以不受北京政府的專制統治,臺灣自由地區的人民日常活動,走向國際社會,感覺上也比中國人有尊嚴。(二) 其次,就對抗北京中央政府的條件而言,臺灣的條件與實力要比各種革命團體好太多了。因為臺灣沒有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警、公安在壓制,還有自己的軍隊、武力。所以,臺灣在對抗北京中央政府的條件與實力上,實在比各種革命團體強太多了。(三) 臺灣有得天獨厚維持獨立的條件,有臺灣海峽自然的區隔。不僅如此,臺灣還是人類有史以來,與中央政府對抗的團體中,最強的革命體制。北京中央政府七十多年來都沒有辦法平定臺灣地區,只能一再恐嚇要平亂,也只能誘惑臺灣內部投降北京派在臺灣製造動亂。(四) 中華民國體制甚至還能以經濟體的身分加入APEC,申請WTO的會籍,與世界各國貿易往來。(五) 臺灣自己不願意成為一個獨立國家,竟然還能在國際間參與奧運、紅十字會等各項活動,竟然還有十幾個邦交國(事實上是一中之下的政府承認),這可以說是國際政治上的一項奇蹟。但即使如此,臺灣的法地位仍然還是一個非國家地區,臺灣繼續維持現狀,畢竟只是一個很有實力,很有條件與北京中央政府對抗,使中央政府很頭痛,迫使中央政府不得不與之對峙的非法體制而已。(六) 臺灣具備改變非法體制地位的優越條件,但是臺灣人從來沒有要獨立的意志表達,所以不可能變成一個合法獨立的新國家。近來台灣被國際社會重視,各方面的地位一再提升。但是「良機」過去就一去不回,所以臺灣人民必須把握良機,勇敢的宣布獨立,開始建立屬於臺灣人自己的國家。「川普全球大戰略「臺灣人民」才是核心中的核心。美國新政府的戰術方向改變,已經從「戰略模糊」轉向日本已故前首相安倍晋三所主張的「戰略清晰」策略,這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行動。美國已經正式將「臺灣人民的實力」拿來做為壓制中國的籌碼。也就是說,美國政府不再壓抑「臺灣人民自決意識」,對國際社會而言「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具有否定中國主張「內政不受干涉」的效果。「臺灣人民」應該慶幸,在民主世界對抗霸權中國的國際局勢助瀾之下,已經有起死回生之契機。可見美國川普政府和及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近期所發佈與中國相關的各項措施,主要目的皆是,希望臺灣有機會成為民主國家陣營之一員,為共同守護印太區域安全,所做出的超前佈署之行動。也就是說,美國總統川普已經從「戰略模糊」轉向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戰略清晰」策略。川普全球大戰略「臺灣人民」才是核心中的核心」。然,由於臺灣至今仍然是以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實施統治。也就是說,過去臺灣本土派陣營的改革運動,其實只是在沒有自主獨立的中華民國體制「沒有國家主權」之下,所進行的前半馬「民主運動」,重要關鍵的後半馬「建國運動」並未啟動。如此維持下去在不久的未來,臺灣將淪為「第二個香港」。如此一來前半馬「民主運動」之成果,勢必如同香港全部化為烏有、前功盡棄。 總之,2026年臺灣人民務必及早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並全力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務必在2027年第一季之前,促成此公投連署行動,這樣的進程才是「轉型正義」核心中的核心。臺灣未來命運的關鍵時刻,臺灣社會運動必須及早啓動後半馬的「建國運動」。「轉型正義」內容、範圍包羅萬象,工程可說十分浩大。然對臺灣人民而言,「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是核心中的核心,更是所有本土派黨團組織,必須優先著手進行的「轉型正義」行動。「臺灣國家化」運動,應該是「前進式」,必須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建國行動!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1投書美國販售武器與臺灣的法地位
依據國際法,第三國與非法政体的關係,第三國應該維持中立、必要性的原則。美國制定≪臺灣關係法≫處理與臺灣的往來關係,並未遵守中立、必要性原則,維持與非法政体的關係,甚至販賣武器給臺灣。這當然顯示臺灣的地位與一般的叛亂團體不同,美國能販售武器給臺灣,是基於當時與北京政府談判,雙方同意即可改變國際法的結果,是美國利用條件爭取國家利益的成果。 ≪臺灣關係法≫第2條指出,承認北京政府是中國合法政府之後,美國的外交政策如下: 表明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基於」雙方同意,臺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一) 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臺灣的前途之舉: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事件。(二) 提供防禦性武器給臺灣人民,防止中國對臺灣和平及安定的威脅。(三) 維持美國的軍事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以上是美國以承認北京政府,所交換的談判結果,並立刻在≪臺灣關係法≫公開指出,以和平方式來決定臺灣的前途,這是美國承認北京政府的基礎條件。國際法不是不可以變動的,只要是美、中雙方合意即可。國與國之間的合意,原則上可以排除一般國際法。何況各國的行為也未必都符合國際法,符合國際法與違反國際法之間,仍然有灰色地帶。中國也曾經向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或其他的恐怖暴力組織輸出武器,美國與中國都可以互相指責對方違反國際法。何況,美、中建交時美國是在雙方利益交換下,得到中國保證以和平方式處理臺灣問題,所以才有權可以販賣防衛性武器給臺灣。美國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之後,雖然訂定≪臺灣關係法≫,卻言明只販售比中國合法政府更保守的武器,只賣防衛性武器給臺灣,以維持雙方武力平衡。在當時東西冷戰的環境下,中國也只好默許這樣不合理的狀況存在,以拉攏美國對抗蘇聯。這都只是國際政治利益的交換而已,並不代表美國認為臺灣是政府或國家,而只是認定具有比交戰團體還高的地位,此一地位其實也讓臺灣地位在國際社會一直處於不安定的狀態。在臺灣內部,則是造成長久以來加深誤導臺灣人民,由於對「中華民國是中國的非法政權之真相」未有正確的認知,無法喚起「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甚至不知道臺灣當局至今依然施行冷戰時期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誠如拙文≪臺灣人民務必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指出臺灣人民選出的總統,延續國民黨的外交政策,還是聲稱代表中國廣大土地、人民的國家元首。所以北京才要抗議,也有權抗議。這些邦交國才會要求臺灣金援,否則要轉為承認北京才是中國合法政府,習近平才是中國國家元首。如果兩岸的外交戰,仍然是停留在中國這一個國家內部,「合法、非法」政府之爭的「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模式」,臺灣永遠難以堂堂正正成為主權國家。民主化且高度發展的臺灣社會,應該很容易理解這是荒謬的外交政策,因此提案臺灣人民必需立即廢棄這種危害臺灣的外交政策。臺灣人民必須及早宣導「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本公投具備≪臺灣關係法≫所堅持之和平方式原則,符合民主程序具有合法性、正當性。「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提案優點: 1. 符合國際法理。2. 訴求主題明確,不再代表中國,不會造成國際社會誤解。3. 推動過程和平,不造成社會動盪。4. 「政府承認」、「漢賊不兩立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以事實說明,顯而易懂。5. 使臺灣成為民主國家陣營維護印太區域安全體系之一員。6. 本公投案運動構思與執行是前進的、具有主動的效果。7. 本公投案構思與執行具有爭取國際支持之基礎。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1投書≪臺灣關係法≫所認定臺灣的法地位
經常有學者提到≪臺灣關係法≫中,美國將臺灣「視同」國家,≪臺灣關係法≫是否認定臺灣是國家,國際法如何解釋,如果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怎麼可以制定≪臺灣關係法≫,干涉中國的內政?針對這一點,主要是因為中國無力實效統治臺灣地區,美國等各國為保護本國在臺灣之利益,依據國際法各國有此權利,得採取相關因應措施。(一) 談到美國的 ≪臺灣關係法≫,首先要注意的就是,≪臺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並不是國際法、不是國際條約,對其他國家沒有拘束力,臺灣也沒有任何主張權利的立場。(二) 美國是依據≪臺灣關係法≫將臺灣「視同」國家、政府或政治實體。只是「視同」而已,並非承認臺灣或中華民國為國家,也未承認中華民國是代表中國的政府。(1) 美國與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之間,並沒有任何外交關係或承認的拘束,這在≪臺灣關係法≫第4條規定得很清楚。因為美國對臺灣的中華民國的政府承認於1978年底撤銷,而在1979年1月1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此外自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後,國際社會皆以「臺灣」取代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的「中華民國」稱號可想而知。(2) 因此美國只是將臺灣「視同」國家、政府或政治實體。這種方式類似國際法的「地方性事實政府」的認定,並未牴觸國際法內政不干涉原則,也與美國美國認為臺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沒有必然的關連。(三) 『臺灣建國學』中論及的「地方性事實政府承認」與「叛亂團體承認」,由≪臺灣關係法≫內容觀之,美國是以此方式認定臺灣的法地位。依據國際法實效統治的原則,當國家的合法政府不能夠有效地統治其領土全境時,或當一個國家內部有一地區發生叛亂而合法政府無法弭平時,其他國家為了保護本國在該國叛亂地區的利益,有必要與該地區作實際的交往,這時候就會對該地區作交戰團體的承認,或是「地方性事實政府」的承認。(四) 因此,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但是它卻未能弭平在臺灣繼續對抗的舊政府中華民國體制,未能對臺灣地區進行實際而有效的統治。所以美國為了確保本國在臺灣地區的投資、僑民等利益,美國議會於1979年4月10日通過了≪臺灣關係法≫,以處理美國與臺灣地區的實際交往問題,就是「地方性事實政府」的承認。(五) 譬如,世界各國與臺灣有各種協定(注意,並非國與國之間的條約)或往來,設半官方辦事處,也很類似美國以國內法的≪臺灣關係法≫模式。這是世界各國的權利,因為中國政府未能對臺灣地區進行實效的統治,致使世界各國必須與臺灣地區的政府簽署各項協定,以確保本國自身的利益與僑民的安全,或從實經貿往來,國際法有此空間,允許他國如此做,這不是干涉內政,也與干涉內政不同性質。北京政府可以抗議,但是自己無力實效的治臺灣,也無可奈何。(六) 從上述可以得知,世界各國與臺灣往來的方式,不但不是否認臺灣是中國一部分,反而是認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臺灣地區是與中國合法政府對抗的「地方性事實政府」,所以才會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之前提下,將臺灣的中華民國政權定位為中國內部的「地方性事實政府」,來處理與臺灣的交往問題。(七) 如果世界各國與美國認為臺灣不屬於中國,中華民國體制是一個國家;如果世界各國與美國給予臺灣的承認是國家承認,那麼世界各國與美國可以直接與臺灣簽署建交公報、設立大館,而不需透過類似≪臺灣關係法≫,這種國內法來處理與臺灣的關係。(八) 美國的≪臺灣關係法≫,就是要處理美國在臺灣地區的利益,各種民間的交往事務,但是這卻不能把臺灣的地位變成國家。因為,如果美國把對臺灣的「地方性事實政府」提升為國家承認,或是作政府承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那麼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將變成中國的非法政府(國際法:一國一合法政府原則)。如果美國承認「中華民國在臺灣是一個國家」,那就變成製造兩個中國,違反國際社會「一個中國」的承諾和共識。 最後,臺灣學者經常把≪臺灣關係法≫,作傾向於臺灣是一個國家的解釋。然而台灣自我維持中華民國體制,才是造成各國無法承認台灣是國家的根本原因。如果主張臺灣是國家,或是追求臺灣獨立建國,應該鼓勵臺灣人民站起來,勇敢的宣布獨立,建立自己的國家,成為真正國家。怎麼可以維持現狀(維持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統治臺灣的現狀),委屈的讓臺灣被認定為不是國家,只是被「視同」(本來不是而當作是)國家的實體,滿足於≪臺灣關係法≫模式。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1投書國際社會如何認定臺灣的法地位
「領土爭議」之前提要件是,必須有兩個當事者國家以上,對某一領土發生爭議。儘管多數臺灣民眾無法認同臺灣法地位屬於中國,但畢竟國際社會與臺灣內部的認定是不同的。國際社會很無可奈何只能認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因為現狀之下,世界各國沒有一個國家與中國爭奪臺灣,只有中國的新舊政府主張擁有臺灣的主權。如果美國或任何其他國家,對中國擁有臺灣的主張表示反對,主張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是美國或任何其他國家的一部分,那麼就是形成雙方的領土爭議。形成爭議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臺灣究竟是美國的一部分,或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樣就會成為臺灣地位未定的情況。此外,臺灣人民對什麼時候才可能有所謂「臺灣地位變動」問題,也應該要有基本的認識。一、國際社會如何認定臺灣的法地位(一) 事實上美國或任何其他國家,並未與中國爭奪臺灣,只有中國主張擁有臺灣的主權,所以臺灣的法地位,就是屬於中國一部分。重點在於,甚至包括當事者臺灣人民至今依然支持「維持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統治臺灣的現狀(維持現狀)」。(二) 大多數臺灣人民至今支持「維持現狀」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對「中華民國是中國的非法政權之真相」,沒有正確的認知,然對此必須由當事人臺灣人民自己解決。因為國際社會沒有責任或義務告知臺灣人民,何況此問題嚴重涉及國際法「他國(中國)內政不干涉原則」,對此近年友台國家(包括國際媒體各界)皆十分謹慎。(三) 臺灣人民未展現獨立建國的決心,臺灣法地位不可能改變。除非世界各國都了解到,臺灣人民要從中國分離獨立的意志與決心,那麼臺灣的地位才有可能改變。(四) 何時才有「臺灣地位變動」問題。如果臺灣人民願意面對現實,知道臺灣尚未獨立,勇敢站起來宣布獨立,建立自己的國家,臺灣地位才會變動。換言之,臺灣獨立建國能否成功,如果成功就是成為一個新國家,不能成功則成為中國的一個分離主義集團,這個時候才有臺灣地位變動的問題。(五) 有些臺灣民眾以認同中華民國,主張臺灣法地位不屬於中國,而是屬於中華民國。這種說法的前提是,中華民國必須是與中國不同的另一個國家。對此,『臺灣建國學』已經一再論證,中華民國體制不是一個國家,中華民國體制只是中國的一個舊政權,一個已經不能再合法代表中國的舊政府,甚至是被繼承併合的對象。(六) 中華民國於1912年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成立,兩者都不是主張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而是主張推翻前朝(政府),成為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因此至今仍然只有「一個中國」。(七) 九0年代民主化以後中華民國體制下的臺灣,也從來沒有主張從中國獨立,雖然民主化、選舉總統也無法改變。只要在中華民國體制下,臺灣還是中國一部分。北京政府如此主張,國際社會也無可奈何,這是臺灣人自己維持中華民國體制所造成的結果。二、由建交、斷交認定臺灣的法地位(一) 有必要釐清「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如果從中華民國與邦交國建交、斷交,從「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來看中華民國臺灣的法地位,也可以認定臺灣的法地位還是中國的一部分。臺灣各界對中華民國與邦交國的斷交都是錯誤認知,以為是邦交國不再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又誤認為,還有十幾個邦交國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二) 長久以來,兩岸和邦交國之間的斷交、復交,是由於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爭,誰才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所引發。例如,七十多年前多明尼加(世界各國也同樣)與中華民國政府建交之後,就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政府,這是政府承認的問題。因為如果是國家承認是不能撤銷的,即使A、B兩國互相敵對,多明尼加與A國建交之後再轉與B國建交,並不會對A、B兩國的國家地位造成影響。然而,事實證明多明尼加對中華民國,是做「政府承認」,並不是做「國家承認」,因此只能在台北與北京選擇一方建交往來,不可同時保持外交關係。因此2018年多明尼加與中華民國政府斷絕外交關係,與北京政府建交。由此可知,斷交與否與中華民國是不是國家也完全無關。總之,臺灣人民選出的總統,延續國民黨的外交政策之下,就是代表中國廣大土地、人民的國家元首。所以北京才要抗議,也有權抗議。這些邦交國才會要求臺灣金援,否則要轉為承認北京才是中國合法政府,習近平才是中國國家元首。如果兩岸的外交戰,仍然是停留在中國這一個國家內部,「合法、非法」政府之爭的「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模式」,臺灣永遠無法堂堂正正的成為主權國家。民主化且高度發展的臺灣社會,應該很容易理解這是荒謬的外交政策,臺灣人民必需立即廢棄這種危害臺灣的外交政策。臺灣人民必須及早宣導「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使代表中國的邦交歸零,才能建立新國家。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1投書臺灣人民務必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
近日發表拙文≪二二八「歷史療癒」前的呼籲-本土派黨團菁英應及早承擔領銜「公投建國」≫。然為爭取此公投提案和連署時程,今將近期相關拙文整理如下,期待有意願承當領銜「公投建國」之本土派黨團菁英參考或引用。同時請問臺灣人民您是否同意: 「中華民國臺灣政府,繼續依循中國的「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對領土的定義,指示行政院施行「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維持「漢賊不兩立」模式,和中國北京政府搶奪邦交國,每年必需編列龐大的外交預算,反而使中國北京得以主張一個中國併吞臺灣?」一、案由與背景: 發起此公投之目的: 臺灣人民已經知道無法期待中華民國臺灣現任領導人向臺灣人民回應「賦予政權」,提供符合民主程序之相關政策和管道。臺灣人民有權利依據超越憲法而存在的人民「抵抗權」,發動「改變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公投運動,由現任臺灣領導人依臺灣人民「賦予政權」之權責,承接「改變外交政策」公投的結果。 目前之政策: 臺灣當局至今施行「一個中國外交政策」。「聯合國2758號決議確定中國代表權席位,中華民國政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臺灣孤立於國際社會。但是,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至今維持漢賊不兩立的模式,外交政策還是要求僅有的邦交國承認中華民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目前中華民國在世界上的幾個邦交國,他們對於中華民國的「承認」,是承認中華民國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包括中國大陸、蒙古及13多億人民),而非承認中華民國是與中國無關,是在臺灣的另一個國家。有關這一點可以由「政府承認」可以撤銷原則,「國家承認」則反之得到證明。這也就是為什麼,聯合國2758號決議之後,中華民國政府的邦交國逐年減少,而且經常變動的主要原因。長年以來,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為維持如此不穩定、虛偽的邦交國關係,每年需要編列龐大的外交預算。也就是說,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花用臺灣納稅人血汗錢,卻是暗中維持「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 「一個中國」兩政府邦交國數變動實例說明(1) 「一個中國」兩政府邦交國數對照表: 中華民國政府邦交國12: -亞太地區(3)、非洲地區(1)、歐洲地區(1)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7)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邦交國: 183。 (2) 歷年來中華民國政府邦交國數變動情況:1949~1971 ROC邦交國數: 47~70 (1969年史上最多) 1972~2025 ROC邦交國數: 56~12二、提案目的: 臺灣人民選出的總統,延續國民黨的外交政策,還是代表中國廣大土地、人民的國家元首。所以北京才要抗議,也有權抗議。這些邦交國才會要求臺灣金援,否則要轉為承認北京才是中國合法政府,習近平才是中國國家元首。如果兩岸的外交戰,仍然是停留在中國這一個國家內部,「合法、非法」政府之爭的「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模式」,臺灣永遠難以堂堂正正成為主權國家。民主化且高度發展的臺灣社會,應該很容易理解這是荒謬的外交政策,臺灣人民必需立即廢棄這種危害臺灣的外交政策。臺灣人民必須及早宣導「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三、核心論點:(一)本公投提案之國際法效果:臺灣人民發動「改變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公投=臺灣人民行使「自決權」=使全體臺灣人民邁向「2028臺灣共和國領導人大選」。 (二) 本公投提案之優點: 符合國際法理。 訴求主題明確,不會造成國際社會誤解。 推動過程和平,不造成社會動盪。 「政府承認」、「漢賊不兩立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以事實說明,顯而易懂。 使臺灣成為民主國家陣營維護印太區域安全體系之一員。 本公投案運動構思與執行是前進的、具有主動曝光效果。 本公投案構思與執行具有爭取國際支持之實力。 四、結語: 「川普全球大戰略「臺灣人民」才是核心中的核心。美國新政府的戰術方向改變,已經從「戰略模糊」轉向日本已故前首相安倍晋三所主張的「戰略清晰」策略,這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行動。美國已經正式將「臺灣人民」拿來做為和中國的談判籌碼。也就是說,美國政府將不再壓抑「臺灣人民自決意識」。對美國而言,「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是具有否定中國「內政不受干涉」之主張。「臺灣人民」應該慶幸,在民主世界對抗霸權中國的國際局勢助瀾之下,已經有起死回生之契機。可見美國川普政府和及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近期所發佈與中國相關的各項措施,主要目的皆是,希望臺灣有機會成為民主國家陣營之一員,為共同守護印太區域安全,所做出的超前佈署之行動。也就是說,美國總統川普已經從「戰略模糊」轉向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戰略清晰」策略。川普全球大戰略「臺灣人民」才是核心中的核心」。然,由於臺灣至今仍然是以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實施統治。也就是說,過去臺灣本土派陣營的改革運動,其實只是在沒有自主獨立的中華民國體制「沒有國家主權」之下,所進行的前半馬「民主運動」,重要關鍵的後半馬「建國運動」並未啟動。如此維持下去在不久的未來,臺灣將淪為「第二個香港」。如此一來前半馬「民主運動」之成果,勢必如同香港全部化為烏有、前功盡棄。總之,2026年臺灣人民務必及早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並全力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並於2027年第一季之前,促成此公投連署行動,這樣的進程才是「轉型正義」核心中的核心,臺灣未來命運的關鍵時刻,臺灣社會運動必須及早啓動後半馬的「建國運動」。「轉型正義」內容、範圍包羅萬象,工程可說十分浩大。然對臺灣人民而言,「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是核心中的核心,更是所有本土派黨團組織,必須優先著手進行的「轉型正義」行動。 何況促成「臺灣國家正常化」運動,應該是「前進式」,必須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建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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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拙文≪「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是「轉型正義」的核心≫:「川普全球大戰略「臺灣人民」才是核心中的核心。美國新政府的戰術方向改變,已經從「戰略模糊」轉向日本已故前首相安倍晋三所主張的「戰略清晰」策略,這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具體的」行動。美國已經正式將「臺灣人民」拿來做為和中國的談判籌碼。也就是說,美國新政府將不再壓抑「臺灣人民自決意識」之意義。對美國而言,「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是具有挑戰中國「內政不受干涉」之主張。「臺灣人民」應該慶幸,在民主世界對抗霸權中國的國際局勢助瀾之下,已經有起死回生之契機。可見美國川普政府和及日本新首相高市早苗,近期所發佈與中國相關的各項措施,主要目的皆是,希望臺灣有機會成為民主國家陣營之一員,為共同守護印太區域安全,所做出的超前佈署行動。也就是說,美國總統川普已經從「戰略模糊」轉向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戰略清晰」策略。川普全球大戰略「臺灣人民」才是核心中的核心」。然,由於臺灣至今仍然是以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實施統治。也就是說,過去臺灣本土派陣營的改革運動,其實只是在沒有自主獨立的中華民國體制「沒有國家主權」之下,所進行的前半馬「民主運動」,重要關鍵的後半馬「建國運動」並未啟動。如此維持下去在不久的未來,臺灣將淪為「第二個香港」。如此一來前半馬「民主運動」之成果,勢必全部化為烏有、前功盡棄。值得「臺灣人民」慶幸的是,由臺灣人民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構想(暫稱: 「公投建國」) ,近日逐漸成為本土派之間的話題。此「公投建國」議題,可說是對內「廣納百川」,對外以「和平民主程序重建臺灣法定位」,是良知學者特別為臺灣量身訂製、面面俱到之構思。然當前仍然需要各方招兵買馬,才能尋得最理想的推動能量。同時由於上一代所謂的「中間選民」錯誤的教育,臺灣社會已經出現許多所謂「中華民國已經獨立」的年輕世代。也就是說,數十年來全體臺灣人民感染「中華民國病毒」症候群人數早已加倍成長。對此本土派臺灣獨立建國陣營務必自我加強「公投建國優先」之原則,並銘記於心。二二八「歷史療癒」前的呼籲-本土派黨團菁英應代表「臺灣人民」領銜出馬「公投建國」。於此呼籲「臺灣人民」勿重蹈「一個中國」之下的「歷史療癒」陷阱才能救臺灣!本土派政黨團成立意義是代表「臺灣人民」。倘若2026年遲遲未有任何黨主席、召集人願意登高一呼,承當「公投建國」全民公投的領銜人,向中選會提出公投案申請,如此一來執政黨又有何立場將此「公投建國」提案之理念,投入2026九合一選舉政見和文宣,挺進推動「公投建國」連署行動?總之,「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才是「轉型正義」核心中的核心。臺灣未來命運的關鍵時刻,臺灣社會運動必須及早啓動後半馬的「建國運動」。一再將時光倒退到前半馬「民主運動」、「歷史療癒」的作法,對臺灣建國爭取時間上十分不利。「轉型正義」內容、範圍包羅萬象,工程可說十分浩大。然個人認為,「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是核心中的核心,更是所有本土派黨團組織,必須優先著手進行的「轉型正義」行動。 何況促成「臺灣國家正常化」運動,應該是「前進式」,必須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建國行動!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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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社論≪共同反侵略 才有真正民主和平≫:「為紀念第二次世界大戰歐洲戰場結束戰爭,賴清德總統昨在台北賓館演說,強調二戰勝利,奠基在人類社會團結起來,共同反侵略、護家園、追求真正和平的決心和行動。台灣總統邀駐台使節發表二戰談話,外媒則相當重視。名為紀念,實則因應國際變局,尤其針對中國帶來區域擴張與民主挑戰,向民主友盟發出警示,呼籲唯有團結,方不致重蹈歷史覆轍…」、「紀念歷史,是為能看清正確方向。美國川普政府上台,集結力量抗衡中國,與歐洲及印太民主夥伴,合作模式面臨盤整…」。可見各國各界對二次大戰後的「歷史療癒」行動,只是形式意義上的「紀念」儀式。美國新政府的戰術方向改變,已經從「戰略模糊」轉向日本已故前首相安倍晋三所主張的「戰略清晰」策略,這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具體的」行動。數月前美國總統川普已經發佈凍結「無償援台」,主要訴求對象就是中國北京當局。可見美國已經正式將「台灣人民」拿來做為和中國的談判籌碼。也就是說,美國新政府將不再壓抑「台灣人民自決意識」之意義。對美國而言,「台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是具有挑戰中國「內政不受干涉」之主張。「台灣人民」應該慶幸,在民主世界對抗霸權中國的國際局勢助瀾之下,已經有起死回生之契機。可見近期美國新政府所發佈與中國相關的各項措施,主要目的皆是,希望台灣有機會成為民主國家陣營之一員,為共同守護印太區域安全,所做出的超前佈署行動。也就是說,美國總統川普已經從「戰略模糊」轉向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戰略清晰」策略。川普全球大戰略「台灣人民」才是核心中的核心。呼籲「臺灣人民」勿重蹈「一個中國」之下的「歷史療癒」陷阱才能救臺灣!古今中外所有國家的社會運動皆是「前進式」的。其中有「國家主權」為後盾的國家,由於伴隨著民主、自由化之時代潮流,許多國家內部只會發生前半馬的社會改革(通稱為「民主運動」)。然臺灣至今仍然是以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實施統治。也就是說,過去臺灣本土派陣營的改革運動,其實只是在沒有自主獨立的中華民國體制「沒有國家主權」之下,所進行的前半馬「民主運動」,重要關鍵的後半馬「建國運動」並未啟動。如此維持下去在不久的未來,臺灣將淪為「第二個香港」。如此一來前半馬「民主運動」之成果,勢必全部化為烏有、前功盡棄。「前進式」全面的改革運動,民主國家是如此,臺灣更應該是如此。然至今無論是中華民國派主導的「大罷免餘波盪漾的續航」,或是由親華派主導,每年例行的「歷史療癒」系列活動,兩者共通目標皆為阻止「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可見兩者有異曲同工之處,皆為利用「轉移臺灣人民焦點」之手法,阻止「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以封殺「2028台灣領導人大選」之前,臺灣人民行使「自決權」的機會。另外,值得「台灣人民」慶幸的是,由臺灣人民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構想,近日逐漸成為本土派之間的話題。此「公投建國」議題,可說是對內「廣納百川」,對外以「和平民主程序重建臺灣法定位」,是良知學者特別為臺灣量身訂製、面面俱到之構思。然當前仍然需要各方招兵買馬,才能尋得最理想的推動能量。同時由於上一代所謂的「中間選民」錯誤的教育,臺灣社會已經出現許多所謂「中華民國已經獨立」的年輕世代。也就是說,數十年來全體臺灣人民感染「中華民國病毒」症候群人數早已加倍成長。加上親中、親華派刻意製造、操作「大罷免餘波盪漾的續航」、「歷史療癒」系列活動,勢必加深感染「中華民國病毒」。對此臺灣獨立建國陣營務必自我加強「公投建國優先」之原則,並銘記於心。最後,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才是「轉型正義」核心中的核心。臺灣未來命運的關鍵時刻,臺灣社會運動必須及早啓動後半馬的「建國運動」。一再將時光倒退到前半馬「民主運動」、「歷史療癒」的作法,對臺灣建國爭取時間上十分不利。「轉型正義」內容、範圍包羅萬象,工程可說十分浩大。然筆者認為,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是核心中的核心,更是所有本土派黨團組織,必須優先著手進行的「轉型正義」行動。 何況促成「台灣國家正常化」運動,應該是「前進式」,必須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建國行動!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臺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1喜歡1投書「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自決公投運動具備兩個不同的法主體性
近日參加本土派某政團會議,個人有機會報告「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自決公投運動之構想(暫稱「廢棄一中外交公投運動」)。感謝會中民主前輩提醒: 「一個中國」不只是國際社會,應該已經有不少臺灣人同意,「一個中國」才是正確的國際共識和認知。然許多臺灣人至今依然認為,「一個中國」不應該包括臺灣。因此,若要鼓勵臺灣人民站起來推動「廢棄一中外交公投運動」,為減少觀念上的矛盾和混淆,對此標題名稱,可能需要有更清楚的說明。以下是個人的想法,應該也是臺灣獨立建國陣營,在推動此「廢棄一中外交公投運動」過程中,需要先自我釐清,重要的概念之一。「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自決公投運動,其實具備兩個不同的法主體性。此「廢棄一中外交公投運動」包括「一個中國」(中華民國)vs「臺灣建國」(臺灣人民),兩者是截然不同的法主體性,政治意向更是南轅北轍,這是發動此「廢棄一中外交公投運動」的重要的概念之一。簡言之,是由「臺灣人民」以發動行使「扺抗權」、「自決權」之手段,廢除臺灣內部「一個中國」(中華民國體制)不具正當性、合法性的外交政策。長久以來,在臺灣的中華民國體制維持「一個中國外交政策」,因此臺灣人民必須推動「廢棄一中外交公投運動」。也就是說,臺灣人民有必要清楚區分,此「廢棄一中外交公投運動」包括兩個不同的法主體性。「廢棄一中外交公投運動」推動者「臺灣人民」,才是合法、具有正當性的法主體。中國本質的在台灣中華民國政權,則是未經合法的民主程序,至今以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以「政府承認」(漢賊不兩立)冒充「國家承認」,用已經是國家欺騙臺灣人民。也就是說,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是多重非法的政治體,卻在臺灣施行不具正當性、合法性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對此,臺灣獨立建國陣營在帶領、代表臺灣人民,啓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自決公投運動的各階段,皆有必要向臺灣人民清楚說明,中華民國體制危害台灣。中國一直是一個國家、只有「一個中國」(一)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幾千年延續而來的中國的一個新政府,只是改朝換代的政權、政府,中國一直是一個,沒有分裂,沒有出現兩個中國的事實。(二) 國際社會的國家,都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並且絶大部分的國家,都撤銷了對中華民國的「政府承認」,那麼臺灣自稱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上,就是中國的一個非法的叛亂團體,是一個內戰狀態下的「地方性事實政府」,或者像國際法院2016年7月12日在南海仲裁案裡指出的「中國內部的臺灣當局」。(三) 外交方面,1949年敗逃到臺灣中華民國外交部,一直到現在,仍然維持與各國的「政府承認」關係,維持「一個中國」的「漢賊不兩立」政策。同時在外交上當然也必須耗費龐大的預算,來維持代表全中國的虛偽體制。(四) 世界各國都是依據國際法原理與北京政府的要求,來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而非新國家。(五) 「國家承認」不可以撤銷。如果,當年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對一個有別於中國或滿清政府的另一個新國家,也就是「國家承認」,那麼今天中華民國的領土即使只剩下臺灣,依據國家法理論,雙方即使發生斷交或交戰,也不能撤銷對中華民國的「國家承認」。(六) 有別於「國家承認」不可以撤銷,「政府承認」則是可以撤銷。事實上美國1979年跟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交以後,是否還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合法政府,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中華民國在臺灣的外交部自己也宣布,與我們有邦交、「承認」我們的邦交國只有十幾個。為什麼「承認」我們的邦交國從一百多國,減少到只有十幾個?因為只有「政府承認」才會減少,「國家承認」是不可能減少的。這也證明,包括當初美國等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都是「政府承認」。(七) 事實上至目前為止,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交政策,一直是自我主張維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原則」。外交部一直是要求世界各國,承認中華民國是合法代表全中國的政府,要求承認歷任臺灣的中華民國總統,是十幾億中國人,包括蒙古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元首。(八) 世界各國無法支持臺灣,對臺灣都無可奈何的最重要原因,就在於這是臺灣的自我主張,一直維持代表全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這是臺灣維持現狀必然孤立無援的結果。臺灣自我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就是使各國被迫,在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間做一抉擇,承認何方為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九) 我們的外交部,一直要求邦交國承認「中華民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中國的合法政府,而是非法政府。過去國民黨政府是如此,民進黨執政之後,也是如此,實在令人扼腕! 由上述可見,由臺灣獨立建國陣營啓動「廢棄一中外交公投運動」具備正當性、合法性。理由: (1) 中華民國是中國的非法政權。(2) 中華民國臺灣當局不得未經「公民投票」,使用臺灣納稅人血汗錢至今維持兩蔣時期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3) 2024年由臺灣人民支持取得政權的賴清德,沒有理由繼續維持不具合法性和正當性的「一個中國憲法」、「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現狀。(4) 何況北京當局已經進行「改變兩岸現狀」的武力威脅,日以繼夜壓制台灣人民。對此臺灣人民絶對不能「默認」,必需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邦交國歸零」的運動積極對抗!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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