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中國」不是消滅中華民國,「一個中國」是認定由北京政府代表與繼承中華民國。
一、聯合國的「一個中國」共識
(一)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第1976次全體會議,≪2758號決議文≫是: 「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大會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考慮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的恢復,不論是對≪聯合國憲章≫的保護,還是在≪聯合國憲章≫下聯合國必須從事的服務都是一定要做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唯一的合法代表,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的權利,同時承認它的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同時把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和它所屬的所有機構中非法占據的席位上,立刻毫不猶豫地驅逐出去。」
(二) 上述≪2758號決議文≫文中完全未提及中華民國或驅逐中華民國。但是當時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將此決議案稱為「排我納匪案」,至今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和御用學者,甚至臺灣派學者,還是以「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這種說法繼續欺騙臺灣人。
(三) 該決議案對海峽兩岸政府的國際地位、外交關係產生重大影響,中華民國政府外交部再也無法阻止邦交國的減少,然而這種「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外交政策,民進黨政權竟然延續至今,實在令人心寒。
(四) ≪2758號決議文≫也成為今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張「一個中國」的重要依據,因為這是國際社會認證「一個中國」的事實。臺灣內部主張「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中華民國在臺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國互不隸屬,這些說法都無法獲得國際社會支持。
二、「一個中國」的正確意義
「一個中國」、「九二共識」是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政治術語,兩岸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共識,因此臺灣人民應該認清「一個中國」的正確意義。
(一) 前面提出聯合國的「一個中國」共識,國際社會都認定「一個中國」,必定使反對「一個中國」、「九二共識」的臺灣人民不以為然。遺憾的是,臺灣人雖然認為根本沒有「九二共識」,所以反對有理,但是對「一個中國」卻不知道如何反對。「一個中國」的正確意義何在,臺灣人民為何反對,有必要再分析,使臺灣人民認清「北京政府併吞臺灣」與「一個中國」並沒有必然的關聯。
(二) 北京政府的「一個中國」、「九二共識」認為,「一個中國」一定由北京政府代表,「一個中國」一定包括可以併吞臺灣,所以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臺灣人民對此當然反對拒絶。
(三) 但是,聯合國與國際社會都認定的「一個中國」,只是決議中華民國應該由北京政府繼承。並未認定中國一定包括臺灣,或是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
(四) 過去,中國國民黨自命為中國的法統,在臺灣以維持「一個中國」,以反攻大陸為理由,實施戒嚴與威權統治。事實上,中國國民黨早已與美國約定,以放棄反攻大陸,換取可以在臺灣繼續威權統治。
(五) 國、共兩個中國黨,都用「一個中國」概念洗腦人民,要使兩岸人民誤以為「統一臺灣」是「一個中國」必然的結局。「一個中國」一定包括臺灣屬於中國,一定包括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把「一個中國」與「阻止臺灣獨立」劃上等號。
(六) 事實上,國、共兩黨以「一個中國」反對臺灣獨立,完全缺乏正當性,「一個中國」根本與臺灣人民獨立建國無關。沒有蒙古、缺少蒙古地區,「一個中國」還是好好的。同樣,臺灣成為獨立國家,沒有臺灣、缺少臺灣地,「一個中國」還是好好的。可見臺灣人民獨立建國與「一個中國」完全無關。
(七) 最近美國國會與學界持續主張,美國政府的「一個中國」政策,不等於北京政府的「一個中國原則」,呼籲美國政府應挑戰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他們的主要依據也是與聯合國、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意義相同。
(八) 最重要的是,臺灣不要再自稱「中華民國」,以免自我認同北京政府的「一個中國」,使中華民國臺灣成為中國可以繼承的一部分。
(九) 兩百多年前,世界上只有一個英國,至今也沒有兩個以上的英國。但是美國人民卻可以脫離英國獨立建國,印度、加拿大、澳洲也都可以脫離英國獨立建國。美國自己可以獨立建國,不會牴觸一個英國原則。
(十) 所以聯合國、國際社會、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必然是認定,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世界上不能有兩個以上的中國。但是臺灣是否可以脫離中國獨立,與美國政府的「一個中國」政策無關,也不會違反聯合國、國際社會、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
誠如前述,過去中國國民黨自命為中國的法統,在臺灣以維持「一個中國」,以反攻大陸為理由,實施戒嚴與威權統治。同時採取「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外交政策。事實上,中國國民黨早已與美國約定,以放棄反攻大陸換取可以在臺灣繼續威權統治。然1971年≪2758號決議案≫,對海峽兩岸政府的國際地位、外交關係產生重大影響,中華民國政府外交部再也無法維持邦交國。然而這種「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外交政策,民進黨政權竟然維持至今。也就是說,從兩蔣時代至今,「一中外交政策」從未經過民主程序,未公開接受臺灣民意的檢驗,既不符合正當性,亦不符臺灣的實際現況。
因此,2026年臺灣人民務必及早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並全力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並於2027年第一季之前,促成此公投連署行動,這樣的進程才是「轉型正義」核心中的核心,更是所有本土派黨團組織,必須優先著手進行的「轉型正義」行動。何況促成「臺灣國家正常化」運動,應該是「前進式」,必須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具體建國行動!
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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