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對這些分析結論,則是以不同的角度,進一步細分各種不同的統獨族群。希望能藉由這樣的分析,讓臺灣民眾了解,為什麼有那麼多的獨派團體,卻遲遲無法達成共識,完成獨立建國的目標,主要原因其實就是「統中帶獨、獨中否認分離」的矛盾,使臺灣必須建國的宣傳沒有邏輯,無法產生效果所致。
一、分析統、獨派別的認定基準,以及從設定主軸來做區分的各派別和其主張:
(一) 由對中華民國體制的認定基準可區別出:「政府派」與「國家派」。
(1) 主張中華民國是政府,反對建國的立場: 「一個中國」、「一國兩府」、「漢賊不兩立」(反攻大陸)。
(2) 主張中華民國是國家,反對建國的立場: 「中華民國在臺灣」、「臺灣已經獨立」。
(二) 由對臺灣前途未來追求的目標可區別出: 「投降派」(回歸祖國派)與「獨立建國派」。
二、主張中華民國是政府反對建國的派別
(一) 此派人士認識到中華民國已淪為叛亂政府的事實,並認為應盡早與北京政府談(投降)條件,完成中國的統一大業,不要成為民族罪人,使中國不能強大站起來。此派是真正主張中國大一統的集團,但是因為是向北京政府輸誠、互通聲息,故也可以定位是同意被併吞的投降北京派。
(二) 此派主張之特徵是認為,中華民國是叛亂政府體制(偏安臺灣),應該縮減國防費用,因為兩岸都是中國軍、兩岸一家親不能對抗。反對與國際社會交往,不要親、日或民主國家,以免刺激中共危害雙方的互信基礎。
(三) 此派在國際事務方面則與北京站在同樣立場,例如反對日本教科書,反對美國進出亞洲等。此外,積極主張應加快並擴大兩岸交流的速度及幅度,促進兩岸統一盡速完成。
由以上可知,此派終極目標為向中國中央政府投降、早日完成中國大一統,也期望可以先施行一國兩制使臺灣香港化。從觀察可以發現,中國國民黨、新黨、親民黨、民眾黨的大部分,和統會、統促會等,皆是屬於同意和平統一被併吞的投降北京派之主要組織。
(四) 另外,主張中華民國是政府反對建國的派別中,也存在「繼續叛亂的統派」。此派人士拒絕投降,明知不可行卻仍對外宣揚「一國兩府」的論調,並向中國表態強調「未來可以統一」,也一再支持「一個中國」的立場。主要成員包括: 中國國民黨(本土派)、親民黨一部分、民進黨一部分、台商與一些兩岸交流團體可歸屬此派。
2026年國共兩黨主席相隔十年再次舉行會談。「鄭習會」4月10日於北京正式登場。針對北京刻意在美中會談之前安排「鄭習會」,有兩岸觀察專家認為: 「北京真正想推進的是要向國際社會與臺灣內部釋放只要接受北京設定政治前提,就可以成為對話對象的訊號;至於民選政府的代表性,反而被刻意淡化。這種操作的危險不在於交流本身,而在於北京試圖把「可接受臺灣代表」與「臺灣人民真正授權政府」切割,讓政黨交流逐步承擔原本屬於政府對政府的政治意涵。如此一來,兩岸互動主導權就可能在話語上被重新定義」。
然誠如拙文≪「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自決公投運動具備兩個不同的法主體性≫:「一個中國」(中華民國)vs「臺灣建國」(臺灣人民),兩者是截然不同的法主體性,政治意向更是南轅北轍。臺灣人民必須明確的指出: 中華民國體制下民選政府不具正當性、合法性的外交政策。
現階段待提案、推動「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動,其實具備兩個不同的法主體性。此「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動,包括「一個中國」(中華民國)vs「臺灣建國」(臺灣人民),兩者是截然不同的法主體性,政治意向更是南轅北轍,這是發動此「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動的重要的概念之一。簡言之,是由「臺灣人民」以發動行使「扺抗權」、「自決權」之手段,廢除臺灣內部「一個中國」(中華民國體制)不具正當性、合法性的外交政策。
長久以來,在臺灣的中華民國體制維持「一個中國外交政策」,因此臺灣人民必須推動「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動。也就是說,臺灣人民有必要清楚區分,此「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動,包括兩個不同的法主體性。「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動推動者「臺灣人民」,才是合法、具有正當性的法主體。中國本質的在臺灣中華民國政權,則是未經合法的民主程序,至今以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以「政府承認」(漢賊不兩立)冒充「國家承認」,用已經是國家欺騙臺灣人民。也就是說,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是多重非法的政治體,卻在臺灣施行不具正當性、合法性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對此,臺灣獨立建國陣營在帶領、代表臺灣人民,啓動「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運動的各階段,皆有必要向臺灣人民清楚說明,中華民國體制危害臺灣」。
最後,2026、2027年招兵買馬推動草根性教育行動,是臺灣獨立建國陣營現階段應該努力的目標。2026年臺灣獨立建國陣營必須著手採取主動積極的行動力,不能消極的容忍臺灣領導人敷衍的使命感與責任感,繼續默認「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必須開始著手運用現有的各種資源走入基層,向許多誤以為「中華民國是國家、臺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的臺灣民眾,正確說明為何必須終結「中華民國」體制。國際社會與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確定,中華民國政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中華民國依據目前的聯合國憲章23條,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只是目前已經由北京政府代表出席。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的國有財產、外匯存款,都已經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臺灣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現狀,容許中華民國政府繼續統治臺灣,只是等著被繼承、併吞,無法擺脫中國威脅。臺灣人民必需認清:「中華民國不是國家,而是中國非法政權之事實真相」。
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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