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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論》 因川普關稅而陷入困境的中國「SHEIN村」

    0 分鐘前

    在美國、日本等國家深受年輕人喜愛的中國電子商務網站SHEIN,因為川普政府的關稅措施,而受到沉重的打擊。在中國南部的廣東省廣州市,有一個被稱為「SHEIN村」的地區,這裡密集分佈著為SHEIN供貨的服飾工廠。隨著美國加大對中國的關稅攻勢,一些工廠因為訂單大幅減少而陷入困境。與美國的貿易戰「將傷害像我們這樣的底層工人,並使我們更加貧窮」,面臨失業威脅的移工們心情低落地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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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書 從濱岡核電廠耐震造假,看見核能安全的制度裂縫

    2026.01.06 | 22:41

    近日,日本濱岡核電廠曝出耐震資料疑似造假,並低估地震強度的重大爭議,再次警醒核電安全的核心問題,從來不只是工程技術是否達標,而是治理體系是否具備誠實面對極端風險的能力。中部電力公司坦承,在提交核電重啟審查的耐震資料中,實際採用的代表性地震波,與正式報告內容並不一致,已迫使日本核能監管機關緊急暫停審查,相關責任仍待釐清。事件之所以引發高度關注,在於濱岡核電廠所處的位置。該廠位於靜岡縣沿海,緊鄰被視為全球最具破壞潛勢之一的「南海海槽大地震」活斷層帶。此區域為多個板塊交會之處,歷史紀錄與科學評估皆顯示,未來發生大規模地震與海嘯的機率極高。在這樣的地質條件下,核電廠的耐震評估從來不只是工程計算問題,而是攸關居民生命安全,以及國家是否願意誠實承擔低機率、高衝擊風險的治理選擇。更值得警惕的是,這起事件並非單純的個別失誤,而是核電安全文化與監管制度長期失衡的縮影。耐震資料的完整性與透明性,本應是核安審查最不可退讓的底線;一旦出現資料選擇性使用,或風險被系統性低估的情況,等同於在高度地震風險之上,再度主動削弱安全邊際。這不是技術疏忽,而是制度失靈,也是監管邏輯長期向業者傾斜的結果。回顧日本核能發展歷程,類似爭議並非首例。無論是地質資料調整、風險評估爭論,或資訊揭露不完整,都一再顯示核能監管機構與業者之間,仍存在權責不清、監督不對等的結構性問題。即便在福島核災後,日本全面強化核安法規,制度雖經修補,但社會信任從未真正回來。此一案例,對台灣當前的核電政策討論尤具警示意義。核電是否重啟,不能只停留在「技術是否可行」的工程辯論,而必須回到制度設計與監督機制,是否足以承擔極端風險的根本問題。核能牽動的,不只是發電效率,而是風險如何分配、責任由誰承擔,以及決策是否具備足夠的透明與正當性。濱岡事件提醒我們,當核能政策陷入技術主義迷思,將制度問題包裝為工程問題,社會便容易被「文件上安全」的表象所安撫,卻忽略現實中的制度脆弱。真正的安全,不是靠模型計算或內部報告自我保證,而是建立在公開、可驗證,並能被第三方與社會共同檢視的治理架構之上。如果這次事件最終僅止於技術修正,而未促成更深層的制度反省,那麼當真正的大地震來臨時,付出的代價,恐怕不只是能源政策的挫敗,而是整個社會對治理體系的信任崩解。對台灣而言,日本濱岡核電廠不是遙遠的他國新聞,而是一面鏡子。映照的,是我們是否已為高風險能源選擇,做好制度上的準備。
  • 投書 核三公投沒過關之後:台灣該如何走向能源民主與社會安全?

    2026.01.04 | 22:13

    今年八月廿三日核三重啟公投,表面上結果清楚,實際卻暴露出台灣能源政治的深層矛盾:全國同意票比例高達七成四,卻因投票率僅二成九,未跨過法定門檻而未通過。這不只是一次公投的輸贏,而是一面映照台灣能源焦慮與治理困境的鏡子—既擔心缺電,又不安核安;既渴望穩定供電,卻遲遲無法面對跨世代風險的承擔問題。地方投票結果更清楚呈現這種矛盾。核一、核二、核四所在地的新北石門、萬里、貢寮,投票率普遍偏低,顯示長期承受核能風險的居民,對核電始終保持距離與警戒。核三所在地的屏東縣,則有多個鄉鎮不同意票高於同意票,反映與核電共存四十年後,安全與信任問題仍未解決。相對地,台中、高雄、雲林、新竹等設有大型火力電廠的縣市,在能源焦慮與空污討論下,支持核電重啟比例較高,但投票率同樣偏低,透露民眾對能源選項的無力感。這些差異共同指向一個長期問題:台灣缺乏一個公開、可信、能持續討論能源政策的制度性平台。政府、專家體系與地方居民之間的信任斷裂,使能源議題反覆在恐懼、焦慮與政治動員之間擺盪,難以形成成熟的公共討論與社會共識。因此,公投落幕後,「非核家園」的成果不該只停留在「拒絕核電」的戰場,而必須轉向更積極的「能源轉型與社會安全」工程。首先,能源風險的討論必須回到「生活尺度」。核災影響的不是抽象的機率或技術參數,而是農漁業、觀光、居住安全、健康與地方發展。一旦事故發生,這些生活條件往往難以恢復,其衝擊遠比任何技術辯論來得真實。其次,反核論述若要說服社會,必須提出具體可行的替代方案,正面回應「沒有核電怎麼辦」的疑問。再生能源、儲能、電網升級與節能效率,並非口號,而需要清楚的政策工具、制度設計與時程規畫。缺乏替代路徑的反核主張,容易被簡化為情緒性反對,反而削弱公共說服力。第三,若不正視程序正義,任何能源選項都難以取得社會信任。無論是核電重啟、再生能源開發,或大型基礎建設,資訊不透明與專業封閉始終是爭議根源。建立常態化的公民會議與社會對話機制,讓不同風險與利益能被充分討論,是重建信任的必要條件。在行動層面,公民社會可從三個方向推進:在地方,結合自治條例、能源合作社,讓能源轉型與地方經濟發展連結;在知識層面,深化核安風險、電網與再生能源教育,培養下一代的能源素養;在制度上,持續監督核電重啟審查,要求核安資料公開,必要時透過法律途徑促使程序更透明、更負責。最重要的是,非核台灣若要走得更遠,必須從「反對核電」轉型為「能源民主」與「社會安全」的公共運動。與其反覆陷入公投輸贏與政治動員,不如回到透明資訊、公開辯論與公民參與的基本要求。唯有如此,能源政策才能真正成為全民共同決定的公共選擇,而非被行政部門或特定利益結構所左右,台灣才能走向更安全、也更永續的未來。
  • 投書 看見核廢料之前,請先看見能源治理風險

    2026.01.01 | 11:47

    「你見過核廢料嗎?它對你造成什麼傷害?」這類提問,乍看理性,實則混淆了公共風險的本質。公共政策的判斷,從來不是以「個人是否親眼受害」作為標準,而是基於風險規模、不可逆性與治理能力。我們多數人沒見過大型飛安事故,但不代表可以放任民航安全標準鬆動;同理,核廢料的問題,不在於「是否天天看得到」,而在於一旦失控,其後果跨世代、不可回收。擁核者常以醫療放射廢棄物為例,主張「既然醫院也產生核廢料,為何反對核電?」這是一個典型的類比錯誤。醫療放射廢棄物在量級、半衰期、集中管理方式上,與核電高階核廢料完全不可同日而語。更重要的是,醫療放射源的存在,是為了不可替代的公共醫療需求;而核電,早已不是唯一或必要的低碳選項。再看風電與太陽光電。確實,任何能源都有環境衝擊,但差別在於可逆性與治理彈性。風光電設備的生命週期風險是有限期的、可拆除的、可改良的;核能則在正常運轉之外,還必須承擔事故風險、長期核廢管理,以及社會信任成本。把「風光電有影響」等同於「因此核能較好」,在邏輯上站不住腳。至於發電成本,更不該只談帳面價格。核電的實際成本,若完整納入除役、核廢最終處置、保險與事故外部成本,從來不便宜。相反地,風光電的成本在全球快速下降,其不穩定性問題,也正透過儲能、電網調度與需求管理逐步被解決。能源轉型是系統工程,而非單一技術競賽。台電虧損被頻繁歸咎於能源轉型,卻刻意忽略關鍵事實:台電的巨額虧損,主要來自政府長期凍漲電價、吸收國際燃料暴漲成本,這是價格政策選擇,而非單純能源種類的問題。即使是核電佔比高的國家,只要壓抑電價,同樣會出現財務失衡。至於日本重啟核電與美國調整補貼政策,常被擁核者選擇性引用。日本是在福島事故後、於高度社會爭議與嚴格審查下,有限度重啟部分機組;而美國能源政策的調整,更多反映國內產業遊說與政治周期,並不等於「風光電失敗」。事實上,全球主要經濟體仍持續加碼再生能源,因為它們看重的是能源安全、產業競爭力與長期風險控管。真正成熟的能源討論,不是問「你怕不怕核廢料」,而是問「我們是否有能力管理一項失誤代價極高、責任跨越數十萬年的技術?」在治理能力有限、社會信任脆弱的情況下,選擇風險較低、可逐步修正的能源轉型路徑,並非反科學,而是真正的務實。最後,值得提醒的是,能源轉型不是信仰之爭,而是對未來世代負責的能源治理與制度選擇。
  • 投書 核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EPZ)劃設,不能只停留在紙上安全

    2025.12.28 | 22:34

    長期以來,台灣核能政策的爭論,多半圍繞在技術安全或是否重啟的政治選擇。儘管如此,另一個同樣關鍵的問題是在高度不確定、極端情境下,國家是否具備足以保護人民生命安全的制度設計。其中,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計畫區」(Emergency Planning Zone,EPZ)的劃設,正是衡量核安治理是否務實的重要指標。依現行規範,台灣核電廠的緊急應變計畫區(EPZ),範圍自各核子反應器設施為中心起算八公里半徑內區域,作為事故發生時疏散、管制與防護的主要依據。然而,回顧國際核災經驗,無論是車諾比或福島,其實際疏散範圍與長期嚴重污染區,皆遠遠超出八公里的尺度。再者,輻射外洩的影響,往往取決於氣象條件、地形與事故型態,而非事前以行政方式劃定的同心圓。以日本福島事故為例,放射性物質的外釋分布並不是整個全區,而是西北方的扇形區域。值得提醒的是,若EPZ設定過於保守,恐可能延誤必要措施,增加風險暴露。以2011年福島核災為例,其疏散範圍是從事故發生時的3公里,因事故惡化逐步擴大到10、20公里,而部分地區至今仍難以恢復正常生活。這些經驗提醒我們,若應變計畫區劃設與實際風險不符,將導致決策延誤、資訊混亂,甚至使民眾在關鍵時刻暴露於不必要的危險之中。更值得關注的是,台灣核電廠多位於人口密集、交通容量有限的區域。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八公里內外的人口移動、醫療量能、跨縣市協調與長時間安置,皆遠超過單一應變計畫區設計所能承載。若緊急應變規劃未能如實反映最壞情境,只會在真正需要啟動時,暴露制度的脆弱性。核能安全的關鍵,不在於「事故發生機率多低」,而在於「一旦發生,國家能否誠實面對後果」。緊急應變計畫區(EPZ)的劃設,不應成為對外宣示安全感的工具,而應是以科學、經驗與風險治理為基礎的動態制度。唯有正視國際核災的實際教訓,檢視並調整現行應變規劃,核安政策才能真正回到「以人民安全為優先」的原點。
  • 投書 當立法院失序:台灣正在付出的憲政代價

    2025.12.24 | 08:58

    近兩年來,台灣立法院出現的亂象,已不只是政黨攻防或政策歧見,而是涉及憲政秩序是否仍能正常運作的根本問題。回顧 2016 至 2024 年間,無論對執政黨有多少批評,台灣的政治運作始終仍在憲政框架內進行;相較之下,當前國會所呈現的狀態,已明顯偏離過往民主常態。在立法程序上,重大法案多次未經充分討論,即以人數優勢強行通過;在憲政體制上,修法提高違憲審查門檻,隨後又杯葛大法官人事,導致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形同以立法權癱瘓司法審查。更令人憂心的是,當憲法法庭作出違憲判決後,部分政治勢力不僅未予尊重,反而試圖透過輿論與立法決議削弱其權威,動搖權力分立的基礎。這類情況,在過去任何一屆國會中都未曾出現。即便民進黨過去擁有國會多數,也未曾發生系統性挑戰憲政制度的作為。政策可以被批評,施政可以被監督,但民主制度本身必須被共同遵守,這本是台灣政治長期形成的最低共識。同樣令人憂慮的,還包括國家總預算的處理方式。連續兩年,預算審查嚴重延宕,刪凍理由缺乏政策脈絡,甚至成為政治對抗的工具。總預算原是國家運作的核心基礎,卻被反覆惡搞,這不僅影響行政效能,也直接傷害民生與公共服務,堪稱憲政史上的異常現象。更大的背景,則是台灣所處的國際與安全情勢。當中國持續強化對台軍事與政治壓力,並不斷對外釋放 2027 年可能動武的訊號時,國內卻出現阻擋國防預算、削弱國家治理能力、甚至與對岸政治論述高度重疊的立法作為。這種內外情勢的錯位,讓人難以忽視其對國家安全與民主韌性的衝擊。必須強調的是,關注這些問題,並非要求全民成為特定政黨的支持者,而是提醒社會:民主得以運作,仰賴的是制度的自我節制,而非單純的多數決。當國會多數不再尊重程序、不再接受憲政制衡,最終受害的,將不是政黨,而是整個社會。台灣的選舉從來不是「選誰都一樣」。選票所決定的,不只是政策方向,更是國家是否仍能在動盪的國際局勢中,維持穩定、可預期且值得信賴的民主治理。回顧近兩年的立院運作,這樣的警訊,已經相當清楚。民主不會一夕崩壞,但往往是在一次次被視為「還好吧」的例外中逐漸鬆動。此刻,正是重新正視憲政底線、要求國會回到正常軌道的關鍵時刻。
  • 投書 不是誰贏誰輸,而是司法快被關機了

    2025.12.22 | 06:51

    很多人把最近的爭議,看成又一次的藍綠或朝野對立。但如果跳出政黨立場,真正該擔心的,其實不是哪一邊得分,而是:台灣的司法制衡機制,正在被「關機」。我們熟悉的憲政危機,通常是政府權力太大,壓過其他機關。但現在的狀況剛好相反—立法院不是被消滅,而是反過來,讓司法無法運作。怎麼做到的?方法其實很簡單:一邊提高憲法法庭開會、作出判決的人數門檻;另一邊,卻長期不補足大法官的人數。結果就是,門檻設得再漂亮,法庭卻永遠湊不齊人,憲法審查自然全面停擺。這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制度後果。試想,如果只要「不補人」,就能讓憲法法庭一年、兩年,甚至永久無法運作,那憲法還能約束誰?任何法律,只要立法院自己通過,就再也沒有最後的把關者。這樣的制度,表面上看起來合法,實際上卻讓權力完全失去制衡。更可怕的是,這種做法不需要戒嚴、不需要動用暴力,只要「照程序來」,就能把司法權慢慢掏空。等大家發現時,憲法早已形同虛設。因此,憲法法庭在極端情況下,選擇維持最低限度的運作,並不是擴權,也不是自封為王,而是一種不得不的自保。如果司法選擇什麼都不做,那才是真正放任制度被摧毀。今天的問題,不是誰喜不喜歡某個判決,而是我們是否接受:只要不補人,就能讓司法消失。如果社會對這種狀況習以為常,那麼未來被「關機」的,恐怕不只是一個憲法法庭,而是整個國家的憲政體制。
  • 投書 強化兩岸敏感交流下的國會透明機制

    2025.12.21 | 08:25

    在民主制度中,立法委員依法享有對外交流與出訪的權利,這也是民意代表履行職責的一部分。然而,當交流涉及高度政治敏感的兩岸關係時,制度設計的重點,應放在如何確保透明、避免誤解,並維持國會整體的公信力。立法委員不同於一般公民,其職權涉及法律制定、預算審查與政策監督,並可能接觸具有公共影響力的資訊。因此,對於前往政治體制與我國存在重大安全爭議之國家或地區的交流活動,民主制度有必要建立更明確的程序性規範。基於比較民主國家的實務經驗,至少可考慮以下制度性補強方向:第一,建立事前揭露原則。立法委員若進行涉及高度政治敏感區域的交流行程,應於合理期間內,對外說明出訪目的、交流性質與是否涉及官方或半官方接觸。此舉並非審查內容,而是讓社會能掌握基本事實,避免不必要的揣測。第二,強化事後報告與存檔機制。相關出訪應於返國後,提出簡要書面報告,說明實際會面對象類型、討論範圍與是否涉及政策承諾,並由國會保存備查,以維持制度可追溯性。第三,明確區分私人交流與職務行為。若行程屬私人性質,應清楚標示並避免使用職務資源;若涉及職務身分,則應適用相應的透明與問責標準,以避免角色混淆。第四,建立跨黨派的國會自律準則。透過國會內部共識,形成不具懲罰性的自律規範,將透明視為保護立委與制度的工具,而非政治攻防的武器。總結而言,在高度對立與不確定的國際環境中,民主制度的穩定不來自禁止交流,而來自清楚的規則。當制度能夠主動揭露與說明,社會信任便能累積,國會也才能在複雜的兩岸情勢中,維持其應有的正當性與民主韌性。
  • 投書 從RE100到CFE:「務實」論述背後,台灣能源政策不能只選擇「看起來聰明」的答案

    2025.12.19 | 06:19

    和碩董事長童子賢近日於公開論壇直言「RE100不切實際」,並主張企業應以CFE(全時無碳能源)取代之,同時以Google、Microsoft等科技巨頭採購核電為例,說明國際企業已轉向更務實的能源策略。這番談話乍聽之下頗具現實感,也切中產業對「穩定供電」的焦慮,但若進一步檢視其論證邏輯,仍存在若干值得釐清甚至反駁之處。首先,將RE100描述為「好高騖遠、不切實際」,本身即是一種過度簡化。RE100是由國際企業自發推動的承諾機制,其核心目的在於透過市場力量擴大再生能源投資與供給,而非單純解決每一小時的即時供電問題。它的政策功能,在於創造可預期需求、壓低再生能源成本、並推動電力市場改革。批評RE100未能處理「全時供電」,在技術上或許成立,但若因此否定其制度價值,等同混淆了「目標設定」與「系統調度工具」的不同層次。近年企業開始談論CFE(尤其是24/7 CFE),確實反映了更進階的能源治理需求:不僅要低碳,還要在時間上精準配對。然而,CFE並非RE100的替代品,而是建立在其成果之上的進化版本。若沒有前期大規模再生能源建設與電力市場透明化,CFE只會淪為少數資本雄厚企業的「精緻減碳選項」,而非可普及的公共政策工具。其次,童子賢以Google、Microsoft採購核電作為論據,暗示核能是國際企業的共同選擇,進而成為台灣應仿效的方向。問題在於,這樣的類比忽略了結構性差異。這些科技公司多半在電力市場高度自由化、跨州或跨國調度的環境中運作,能透過長期購電協議(PPA)分散風險,甚至投資先進核能或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反觀台灣,電力市場仍高度集中,核電的建造、延役或重啟、核廢料處置、核安風險與社會信任問題,並非企業採購意願即可解決。以少數跨國企業的能源策略,直接推導為國內能源政策方向,顯然跳過了關鍵的能源治理前提。第三,童子賢多次以瑞士作為「核綠共存」的成功案例,並指出其核電占比約三成。誠然,瑞士的核電比重在歐洲名列前茅,但其能源體系的核心其實是大型水力發電與長期累積的儲能調度能力。瑞士的地理條件、電網結構與政治共識,與台灣存在根本差異。更重要的是,瑞士在福島事故後亦做出逐步退出核電的政策選擇,只是在過渡期內維持既有機組運轉。若只擷取「核電占比高」這一結果,而忽略其制度背景與政策演進,便難以作為台灣的直接借鏡。此外,童子賢認為人口成長趨緩將使台灣用電需求自然停滯,此一判斷同樣過於樂觀。當前推升用電成長的主因,早已不是人口,而是產業結構:半導體先進製程、AI資料中心與電氣化交通,皆屬高度耗電且難以外移的部門。若低估此一趨勢,反而可能導致供電規劃失準,將風險轉嫁給社會。一個成熟的公共政策與企業策略應同時考量:再生能源擴充速度、電網彈性、儲能與需求管理、核能的長期安全與核廢治理、以及民主與社會接受度。真正務實的能源政策,並非是單選題,而是建立清楚的分工與時程。短中期內,應持續擴大再生能源、儲能與需求管理,並補齊電網韌性與土地治理;同時,若社會選擇保留核能選項,也必須誠實面對其成本、風險與治理門檻,而非以企業個案或國外片段經驗作為「逃避責任」的捷徑。能源轉型的困難,不在於缺乏「聰明的說法」,而在於是否願意承擔完整的制度責任。 核能的真正問題是治理成本、社會信任與不可逆風險,沒有完成核廢料最終處置方案前,任何「務實」的論述都站不住腳。RE100、CFE、核能與再生能源,都只是工具;真正的考驗,是台灣能否在民主與透明的前提下,做出不逃避代價與世代正義的選擇。
  • 投書 倒閣聲量戰:一場不敢發動、卻反覆消費的政治操作

    2025.12.18 | 09:15

    近期,行政院長卓榮泰針對立法院多數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宣布依憲法規定不予副署,引發在野陣營強烈反彈。「倒閣」一詞迅速成為政治與社群平台上的高頻關鍵字,相關討論、直播與聲量數據快速攀升,形成一場高度動員的政治輿論戰。然而,若從憲政制度與實際政治條件來看,這場倒閣風暴更像是一場「高聲量、低可行性」的政治操作,而非真正朝向憲政程序推進的行動。倒閣的制度門檻,決定了它更適合被「談論」而非「執行」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若通過倒閣案,總統得選擇是否解散國會並重新改選。這樣的設計,本質上是將政治風險同步回歸到提出倒閣的一方,而非單向施壓行政部門。也正因如此,倒閣在台灣政治現實中,向來是一項高度不確定、且成本極高的制度工具。對於握有立法院多數、卻未必掌握整體選民結構優勢的政黨而言,真正啟動倒閣,等同於將自身政治命運重新交付給選民檢驗。在這樣的制度背景下,近期在野陣營高調操作倒閣論述,卻未同步提出清楚的時程、程序與政治責任說明,自然讓外界質疑,倒閣是否更像是一種政治語言,而非即將付諸實行的制度行動。聲量政治的本質:動員情緒,而非承擔後果值得注意的是,這波倒閣討論的主要戰場,並不在立法院內部的正式程序,而是在社群平台、直播節目與即時輿論空間中快速擴散。倒閣被反覆提及、強烈渲染,卻始終停留在語言與情緒層次。這樣的操作模式,反映出近年政治傳播的一項典型特徵:制度性議題被高度簡化,轉化為情緒動員工具。倒閣不再是一個需要完整說明後果的憲政手段,而成為刺激支持者、凝聚對立情緒的象徵性口號。當政治行動僅停留在「是否敢不敢」的話語競技,而不進入實際制度推演與責任承擔時,其效果往往不是強化民主監督,而是消耗制度本身的嚴肅性。在野陣營的矛盾處境:進退失據的結構困境在野主要政黨於此議題上的態度,也呈現出明顯的結構性矛盾。一方面,必須回應支持者對於強勢監督行政權的期待;另一方面,又必須面對倒閣一旦啟動,可能導致國會改選、政治版圖重組的高度不確定風險。這種矛盾,使得倒閣在實際操作上,成為一種「可反覆提及、卻難以真正執行」的政治工具。結果便是,議題持續在輿論中被放大,卻遲遲無法回到制度層次進行理性討論。當制度被聲量化,民主的成本由社會承擔更深層的問題在於,當憲政制度被長期消費為聲量工具,最終承擔代價的,並非特定政黨,而是整體社會的政治信任。反覆操作倒閣卻不說清楚後果,容易讓民眾對民主程序產生疲乏與不信任;而制度性爭議若長期停留在情緒動員層次,也會讓公共討論難以回到政策與治理本身。從長期來看,這樣的政治環境,反而削弱了民主社會自我修正的能力,讓制度逐漸淪為政治攻防的工具,而非解決問題的機制。結語:倒閣不該只是口號,而是責任倒閣在憲政體制中,本就不是日常政治工具,而是需要極高政治承擔的最後手段。當它被反覆使用於聲量競逐,卻未伴隨相應的制度說明與責任承諾,民主政治的品質勢必受到侵蝕。真正值得社會關注的,或許不是「會不會倒閣」,而是政治行動是否仍願意回到制度邏輯,誠實面對風險與後果。否則,聲量終將退去,留下的只會是更高的不信任與更深的分裂。
  • 投書 憲政體制中制度僵局的處理原則

    2025.12.15 | 09:57

    在民主憲政體制中,政治僵局本身並非異常現象,而是權力分立與制衡運作下的自然結果。問題的關鍵,從來不在於是否出現衝突,而在於制度是否仍能提供解決衝突的正當管道。我國憲政設計中,憲法法庭即是用以處理行政、立法之間高度爭議的核心機制。透過釋憲程序,政治歧見得以轉化為法律判斷,使爭議回歸憲法規範,而非停留於政治攻防。然而,當此一機制無法正常運作時,憲政秩序便容易陷入長期不確定狀態。在釋憲機制暫時失靈的情況下,行政權面對具高度爭議性的立法作為,是否應即刻配合執行,實屬憲政制度中早已預設的難題。從權力分立的角度觀察,行政權行使其憲法所賦予的職權,本身並不等同於破壞憲政秩序,而必須放在整體制衡架構中加以評價。同樣地,立法權若對行政作為存有重大異議,憲政體制亦提供相應的回應機制,包括釋憲程序與政治責任的承擔。這些制度設計的目的,正是在避免任何一方以單一權力,迫使其他機關無條件配合。因此,當前真正需要關注的,並非誰在政治上佔據道德高地,而是憲政體制是否仍被允許正常運作。若制度性解決管道長期受阻,無論立法或行政,最終都將共同承擔憲政信任流失的後果。
  • 投書 避難不是答案:福島核災給台灣的制度警告

    2025.12.14 | 01:44

    十四年前的福島核災,徹底改變了全球對核能安全的想像。然而,日本災後重建所揭示的另一個殘酷事實是:制度或許能修補,社會信任卻難以重建。近年日本多家媒體與學者研究指出,即使經過長時間修正,日本的核災避難體制至今仍存在結構性失靈。更令人痛心的是,福島事故造成的多數死亡,並非來自輻射,而是避難過程中的次生災難。長途轉移、醫療中斷與心理創傷,使許多老人與病患在撤離途中喪命。避難,成了另一種放逐。即便政府解除避難令,仍有大量居民拒絕回到被汙染、被遺忘的家園。日本政府事後修訂防災計畫,強調分區撤離、即時監測與指揮體系,但研究顯示,這些措施過度依賴「紙上演練」,忽略交通現實、人口老化與地方治理碎裂等關鍵問題。災難發生時,中央命令與地方執行脫節,通訊與交通往往在第一時間癱瘓。福島縣浪江町一名居民直言:「我們不是被輻射殺死,而是被制度拋棄。」這不是日本的特例,而是核災的本質風險。核能事故從來不是單一技術失誤,而是高度複雜的系統性災難。只要任一環節失效,便可能導致全面崩潰。在輻射外洩、氣流變化與資訊混亂交織下,所謂「有序撤離」往往只是事後合理化的想像。台灣更應警惕這種幻覺。島嶼地狹人稠,核電廠距離人口密集區僅十餘公里,疏散計畫卻仍以大量車輛撤離為前提。多項模擬顯示,一旦事故發生,北海岸與新北沿線交通可能在短時間內全面癱瘓。更令人憂心的是,地方政府之間的防災協調與民眾教育,長期流於形式化演練。核電議題被政治對立綁架,也使真正的防災問題被邊緣化。選舉期間,核電成為意識形態標籤,卻鮮少有人敢誠實面對最關鍵的問題:如果真的出事,我們是否有能力保護人民?核災防護不是口號,而是必須在最壞情境下仍能運作的治理能力。真正的核災防護,從來不是完善撤離計畫,而是避免事故發生。這意味著決策必須透明、監管必須獨立,任何核電廠重啟,都應經過嚴謹環評與實質公眾參與。若「安全審查」只是為重啟老危核電廠鋪路,那麼制度本身就已成為未知風險的來源。當制度仍掩蓋風險、政治仍美化核能,避難計畫只會淪為安撫人心的劇本。能源安全的核心,不在風險轉移,而在韌性建構。福島不是過去式,而是對台灣最現實的提醒:避難不是答案,非核能源轉型才是出路。
  • 投書 真正的能源安全不靠核電:台灣在戰爭風險與極端氣候下的轉型抉擇

    2025.12.11 | 23:35

    台灣雖然在今年五月十七日核三廠2號機停機後,核電正式歸零,但社會對核能的爭議卻未平息。支持者視其為「低碳、穩定」的解方,反對者則質疑「高風險、不永續」。然而,若把目光放向烏俄戰爭,我們會發現核能並非單純的能源選項,而是戰爭與氣候風險交織的脆弱環節。札波羅熱核電廠被俄軍佔領的場景,打破了人類對「戰爭中不會攻擊核電廠」的幻想。核能設施在戰火中成為人質,不再是能源保障,而是社會恐慌與國安威脅的來源。對地緣政治敏感、天災頻仍的台灣而言,這一幕是無法忽視的警鐘。一、戰火下的核電廠:能源安全的逆轉札波羅熱核電廠被佔領,徹底顛覆了人們對戰爭與核能的認知。過去普遍假設交戰雙方會避免攻擊核電廠,因為一旦發生核災,後果將波及無數無辜。然而俄軍卻利用核電廠作為「人質」,以「核災風險」作為威懾武器。這明證了核能的本質脆弱性:它仰賴外部電力維持冷卻系統,一旦供電中斷便可能熔毀;核廢料設施更是缺乏防護,只要備援電力與冷卻系統失效,就可能陷入不可預料的危機。台灣的核電廠全部位於沿海,且鄰近人口稠密區域。若台海不幸發生衝突,核電廠恐怕不是能源保障,而是最先成為戰略目標的「軟肋」。二、核能的地緣政治武器化核能產業歷來並非單純的能源供應,而是一種地緣政治工具。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Rosatom,在普丁上台後獲得龐大國家資金支持,積極對外輸出核能技術與燃料,讓多國陷入長期依賴。這種「能源殖民」模式,削弱了他國的自主性。烏俄戰爭期間,歐洲部分國家對俄國化石燃料與核能的依賴,使其初期應對遲緩,直到戰事惡化才痛苦加速轉型。對台灣而言,警訊同樣存在。台塑化至今仍每月進口高達四千萬美元的俄國石腦油,間接為俄國戰爭提供資金。能源依賴,早已不只是經濟問題,而是國安課題。三、SMR的發展迷思與投資風險在傳統核電因高風險與高成本飽受質疑之後,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被推銷為「新一代解方」。然而,現實卻接連潑冷水:美國NuScale計畫因嚴重超支被取消,加拿大、英國的SMR專案同樣延宕。事實上,以單位發電量計算,SMR成本往往高於再生能源數倍。即便在核能技術最強的俄國或中國,也未見SMR大規模商轉,足見這項技術仍停留在試驗階段。若台灣投入巨資押寶SMR,不僅可能陷入投資陷阱,更會遲滯能源轉型的進程。四、極端氣候危機下的核能脆弱性核能雖常被標榜為低碳能源,但在氣候變遷下卻顯得格外脆弱。歐洲的核電廠多次因熱浪導致冷卻水溫過高而停機;颱風可能摧毀外部電網,使反應爐失去冷卻;洪水與海平面上升更可能直接威脅沿海核電廠。對位於地震帶與颱風頻仍的台灣而言,這些風險更是放大數倍。核電不僅不是「穩定能源」,反而是極端氣候危機下最不堪一擊的能源選項。五、國際比較:不同道路的啟示德國自2000年代初即立法推動「核能歸零」,如今再生能源占比已達50%,同時仍保持歐洲工業強國的地位。法國則因過度依賴核能,老舊機組維護成本暴增,電價高漲。日本在福島核災事故後雖嘗試重啟部分核電,但社會信任總是難以恢復。韓國則在政黨輪替間搖擺,缺乏長期穩定的能源政策。這些經驗說明,核能不是「一勞永逸」的方案,反而經常帶來能源治理與社會信任上的困境。對台灣而言,應借鏡德國模式,以穩定的政策推動再生能源、儲能與電網升級,才能同時確保能源安全與產業競爭力。結語:再生能源才是安全之道烏俄戰爭揭示了核能的真相:它不再是「安全能源」,而是戰爭與氣候風險的交叉點。若台灣將希望寄託於核電重啟或SMR,不僅可能陷入技術與經濟泥沼,更可能在危機時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真正的能源安全,不是押寶在高風險的核能,而是建立多元、分散且具韌性的能源體系。再生能源與儲能技術的快速進步,正為台灣提供一條務實而清晰的道路。能否及早下定決心,將決定我們在未來二十年能否既維護國家安全,也守住民主自主。
  • 投書 核電重啟的關鍵不在機組,而在治理能力:三原則不足以支撐國家能源風險

    2025.12.10 | 21:21

    近期賴政府再次釋出「核電重啟」可能性,並以「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作為三大前提。這套敘事框架看似提供核能決策的邏輯結構,但更像是政治上的「條件式保證」:條件存在與否、如何驗證、誰負責把關,都沒有充分說明。在治理制度尚未補強之前,這三項前提並不能視為安全基礎,而更像是將風險外移的政治語言。從治理觀點來看,核能問題的核心並非「重啟與否」,而是台灣核能監管體系長期存在的結構性缺陷。首先,資訊公開不足,關鍵報告常以「專業」為由不對外揭露,使外部專家與民間無法形成有效監督。第二,審查機制缺乏制度性的獨立性。當行政部門已經在政策上表態「可以重啟」,核安會要如何維持審查中立性,是制度性問題而非人事問題。第三,台灣至今沒有明確、可檢證、具體可風險量化的重啟標準。若沒有制度標準,就沒有問責;若沒有問責,三原則便流於空洞。值得一提的是,政治訊號若是屢屢先行,也會對治理造成實質影響。第一,行政體系的表態可能對核安會施加壓力,使得審查程序難以完全脫離政治考量。核能作為高風險科技,核安審查的任何偏離程序正義,都會直接增加風險。第二,政府的「重啟想像」會在社會端形成錯誤期待,讓大眾以為核電重啟是快速、可行、低成本的選項,忽略實際工程施工、法令檢查與安全測試的長期時間軸。一旦工程現實不符政治敘事,政策將再度反覆,削弱政府整體能源治理的可信度。第三,模糊訊號將影響投資者與產業界的預期,使再生能源、儲能與電網等長期投資受到政策不確定性干擾,形成能源轉型的機會成本。因此,核電重啟的問題並不是「要不要」,而是「能不能」。更精確地說:國家的治理能力是否足以承擔核電的系統性風險?若資訊不透明、審查不獨立、標準不完備,任何核電重啟都可能形成制度黑箱,使本已脆弱的能源治理承受更大壓力。真正負責任的能源政策,不是提出三項抽象原則,而是先補強三項具體能力:一、制度獨立性:核安會須有明確的法定權限、預算自主與程序保障,避免行政部門的政策訊號影響安全判斷。二、全面透明性:所有安全、風險、維運、檢查資料應公開至足以讓外部專家審閱的程度,使政策不再依賴官方單一敘事。三、可檢驗的法治基礎:重啟標準必須具體化、量化、法制化,使程序具可預測性,而非依賴政治意志。在這些基礎尚未完善前,核電重啟只會是停留在政治論述,而不足以成為真正的能源選項。能源政策需要的是穩定的制度標準、公開透明與長期治理,而非快速的政治訊號。台灣需要的不是「三原則」,而是能真正承載風險的制度與能力。
  • 投書 錯置的事實推不動核電:從安全、燃料到公投,政策必須回到現實

    2025.12.09 | 00:07

    近來核二、核三是否能「快速重啟」成為討論焦點,但公共政策不能建立在片面敘事上,否則恐將誤導社會對專業審查的認知,更將會低估核電重啟的風險。中華民國核能學會理事長、清大葉宗洸教授近日受訪時表示:「台電這個部份,它只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完成它的安檢就可以了,所以我認為兩年的時間,就應該可以讓核三來重啟,核廢當然有解,現在我們對核廢的處理技術,跟過往2、30年已經不一樣,社會共識的這一塊,8/23的公投,已經展現了74%的民眾是支持核電重啟。」令人遺憾的是,不管從現行法規程序、核燃料供應到核廢料處理、以及社會共識的命題,葉宗洸的多數主張很顯然皆與國內外現況不符。因此,這些事實錯置與政策風險亟需釐清,否則錯誤資訊恐會誤導社會大眾的認知,更將侵蝕國家能源政策推動的基礎。首先,核安審查不是行政拖延,而是國際最基本的安全底線。葉宗洸以「美國18個月審查」要求台灣加速,但真正美國核能監管委員會(NRC)核電延役的審查流程包含補件、現勘、環評、公開聽證等,實際案例動輒3~5年;且美國大多數的延役審查皆在「機組持續運轉」狀態下進行。台灣核二已停機多年、核三也剛停機,檢修紀錄不連續,要求壓縮審查時程只會提高核安風險。尤其核三廠歲修屬於「原使用期限內檢查」,不能取代再運轉所需的「剩餘使用期限」的老化評估、管理與時限老化分析。值得關注的是,核燃料棒的再取得不單是行政問題,而是結構性瓶頸。台電已公開說明,核三燃料合約即將到期,依法不能及時下單將失去優先供料順位;同時,國際核燃料供應鏈受到俄烏戰爭影響而受到大幅排擠,新訂單普遍需2年左右才能供貨。核二更沒有有效合約,必須重新排隊。也就是說,即使明天完成所有審查,也可能因「買不到核燃料棒」而無法發電。其次,第四代核子反應爐也並非核廢料處理的解方。事實上,全球沒有任何商轉中的快中子反應爐可大規模處理核廢料;中國CFR-600尚在試運轉,美國、法國則因成本與安全問題多年停滯。以未成熟技術宣稱「核廢當然有解」,只會誤導社會、延誤台灣真正需要的低階、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規劃。第三,核三重啟公投不能被解讀為「74%的民眾支持」。公投未過總選舉人25%的門檻,就是不通過;把贊成票占比當作民意授權,是錯誤解讀。核能議題長期高度分歧,更需要資訊公開透明的公民審議,而非以個人立場取代廣大「沉默」的民意。最後,值得提醒的是,核電重啟的倡議並非禁忌,但論辯必須回到科學事實,而不是靠事實錯置的時間表做為政治號召。能源政策更需要科學評估、透明程序、穩定供應鏈與務實的核廢方案,而不是以不確定性包裝成方便答案。因此,唯有面對現實、接受限制,以更嚴謹、透明且能被社會信任的決策程序,台灣才能建立真正安全、穩健並能通過世代檢驗的能源策略。
  • 投書 國家走在鋼索上,領導者不能再猶豫

    2025.12.08 | 08:14

    台灣此刻正走在憲政鋼索上。立法權不斷施壓,行政權反應遲緩,司法也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最令人憂心的並非外在威脅,而是執政者在權力衝突中明顯缺乏自信——害怕被批評、擔心被貼上威權標籤,因而在應作為的關鍵時刻裹足不前。這種猶豫,源自歷史記憶,也來自政黨利益的盤算。然而,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非常清楚:當國家安全與政黨利益衝突,政府必須選擇前者;當國家生存與程序自由有短暫張力時,領導者應優先維護國家機能的完整性。安全是自由的前提,而不是自由的敵人。今日的台灣,面臨外部威脅、內部攻勢與資訊戰交織。情勢早已不是承平時期,一切延遲與猶豫都會被放大。人民若被要求「要勇敢面對可能的戰爭」,那麼領導者更應率先展現勇氣:在壓力中做出理性、穩定、清楚的決策,而不是被選票與輿論牽著走。真正危險的從來不是艱難決定,而是不敢決定。若我們將危機前夜當成日常政治,終將付出更大的代價。台灣現在最需要的,是價值排序清楚、敢於承擔責任的領導力。鋼索上的國家沒有退路,而缺乏決斷的政府,將讓我們距離深淵更近一步。
  • 投書 核電重啟三原則只是口號,缺乏安全與制度基礎

    2025.12.04 | 00:08

    經濟部近日宣稱核二、核三「具再運轉可行性」,並重申「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原則。然而從公共政策的角度檢視,這三項原則欠缺明確標準與制度支撐,恐難作為核電重啟的正當性基礎。首先,核能安全並非以「現況評估報告」或「自我安檢報告」即可概括。老舊核能機組經長期停機後的再運轉,不論是設備老化、耐震補強與關鍵零組件的汰換,都遠比官方宣稱的1.5至2年檢測期繁雜。以核三廠為例,恆春斷層甚至就從核三廠區下通過,距離該廠核島區僅約700公尺,並不符合國際最新的建廠安全標準。對於周遭環境、生態、經濟文化等面向的潛在影響與真實風險也尚未充分被評估、被監督。若依照核安會對台電再運轉計畫與自主安檢報告的審查流程(含原廠西屋專利的再取得),以及再運轉執照核發後的燃料棒採購與關鍵設備更新與安全測試,至少需5到10年。令人憂心的,經濟部以技術流程包裝所謂「安全可行」,恐將增加系統性風險,也誤導社會對核電重啟時程與安全要求的認知。其次,核廢料處置至今仍是最無法迴避的瓶頸。台灣尚未完成高階核廢處置專法,最終場址也未選定,地方政府普遍不具承擔意願。核二廠仍無乾貯設施;核三若重啟,其燃料池三至五年便會滿載,而現有乾貯容量僅能支撐約四十年,距離永久處置相去甚遠。沒有法制化框架與場址規劃,所謂「核廢有解」只是政治語言,缺乏科學與制度基礎,更難被視為核電廠重啟的前提。最後,「社會共識」應建立在資訊透明、風險揭露與程序正義之上。至今政府仍未公布完整的再運轉評估,也未在核電所在地推動公投或充分諮商。過去藍白兩黨所提出的核三重啟公投,更突顯資訊不對稱與區域不正義:要求全台選民決定恆春、屏東居民的能源風險,本質上是「全域凌駕地方」,並非真正的社會共識。綜上所言,核二、核三重啟在核安、核廢與社會共識三方面都缺乏可被社會信任的標準與制度基礎。在核安風險未釐清、核廢場址未定、程序透明與公民參與不足之前,經濟部提出的「三原則」只是以簡化敘事取代制度治理的政治口號,而企圖以老舊核電廠的重啟作為能源的捷徑,更是難以確保國家利益、人民安全以及環境與世代的正義。
  • 投書 核電的真正代價:延役之外,台灣更該面對除役與核廢料的現實

    2025.12.03 | 00:51

    近來核電議題再次被推上檯面,但圍繞在「是否重啟」的爭論背後,一項更根本、卻長期被忽略的問題正悄悄逼近。那便是,核電廠除役與核廢料的真實代價,究竟有多高?首先,核電除役絕非外界以為的「拆一拆就好」。依據國際經驗,一座核電廠從停機、燃料取出、拆除輻射設施,到場址最終解封,往往需要20到40年以上。台灣三座核電廠的廠齡都已超過四十年,設備老化是不可逆的現實。無論是否延役,除役都是註定要面對的命題,而這項工程牽涉到漫長的技術挑戰、層層法規、龐大人力,以及持續數十年的財務投入。其次,除役成本之高,遠超一般社會想像。根據核安會資料,目前台電為三座核電廠提列的 核後端基金約三千多億元,但國際案例顯示,最終除役費用普遍比預估更高,甚至翻倍成為常態。美國、德國等多座核電廠都因污染比預期複雜、廢棄物處理成本上升、工程延宕等因素,使原訂預算大幅超支。當基金不足時,最終缺口勢必得由全民補上,這才是真正會壓垮國家財政的隱形成本。第三,高階核廢料至今仍無終極解方。延役、重啟最多只能延後問題,卻無法使核廢料憑空消失。全球唯一進入測試階段的芬蘭「翁卡羅」處置場仍未正式啟用,且成本驚人、地質要求嚴苛,更難複製在地震頻繁的台灣。這意味著:核電每多運轉一年,就增加數十噸找不到家園的高階核廢料。更值得警覺的是,台灣核電除役與核廢料政策的透明度仍不足。不論是基金缺口、拆除工程細節、廠區輻射檢測、廢料運儲規畫,社會大眾至今難以獲得充分資訊。能源政策不應只討論電價與供電,更必須納入跨世代風險、長期財務責任與制度透明。倘若延役與重啟的政治口號蓋過專業評估,台灣恐怕將在未來承擔更嚴重的安全與財務衝擊。現實是,核電廠終將走向除役。「誠實面對完整成本、風險與工程挑戰,是民主社會不能迴避的責任。」如果繼續忽視除役與核廢料的巨額負擔,任何延役或重啟的主張,都只是將帳目留給下一代。真正該回答的問題是:我們是否已做好準備?還是要等到核電的全部代價浮現後,才驚覺最後買單的,正是你我每一位納稅人?
  • 投書 核電重啟不能跳過環評程序:制度漏洞比技術風險更值得警惕

    2025.12.02 | 09:28

    經濟部近日宣布,核二、核三廠「具再運轉可行性」,並預計於2026年3月提出再運轉計畫,強調核電廠若要重啟,必須遵循「三個原則」,這使核電重啟議題再度成為焦點。然而,核電重啟的真正考驗,不只是工程技術,更在於程序正義與社會信任。國際經驗顯示,核電廠重啟若缺乏環評程序與公眾參與,恐會引發社會疑慮,更是無法建立能源決策的公信力。近期,最具代表性的Palisades核電廠延役案,美國核能監管委員會(NRC)明定延役或重啟皆屬新的行政處分,並不是舊執照的自然延續,必須依《國家環境政策法》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EIS),並舉行聽證會,讓居民與公民團體充分參與審查程序,以彌補審查過程中可能遺漏的風險考量;歐盟法院在比利時Doel 1、2號機組延役案判決(C-411/17)中指出,延長運轉若涉及足以影響環境的改造工程,即屬《環境影響評估指令》下的重大變更,應重新啟動環評與跨境公眾參與。由於比利時未先進行環評即立法展延十年,被歐盟法院判定違法。日本福島核災後成立獨立的原子能規制委員會(NRA),要求核電廠的重啟資訊必須公開透明,經由嚴謹的老化管理與安全審查程序,並透過地方說明會取得社會授權與正當性。相較之下,台灣的制度仍有不足。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第十項規定,核能及其他能源之開發及放射性核廢料儲存或處理場所之興建應實施環評,可知現行法規未將核電延役明列其中。而核安會十月八日正式公告的《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修正案,亦未對核電廠的重啟是否納入環評程序作出明文規範。迄今,環境部對此議題仍是尚未表態,使得核電廠的重啟審查恐將存在制度漏洞。台灣地狹人稠、自然災害頻仍,老舊核電廠若延役卻不經環評,將缺少對環境與公共安全的整體檢證。誠然,核電廠重啟當然可以理性討論,但若缺乏資訊透明與公眾參與,程序正義將受挑戰,社會對能源決策的信任也可能削弱。因此,主管機關應該負起責任、體現民主法治精神,明確將環境影響評估及公眾審查納入法定程序,補上制度漏洞。唯有如此,核電廠重啟與否的審查程序才能在公開透明、程序正義、理性務實的基礎上取得社會的信任。
  • 投書 核電重啟不是技術樂觀的賭局:公職人員尤須尊重法治與程序正義

    2025.11.30 | 19:41

    中研院廖俊智院長近期於立法院答詢時表示,「不確定非核家園政策是否仍為國家政策」,並認為核能屬「潔淨能源」、「在安全技術上可突破」。令人大惑不解的是,廖院長在國會的公開發言,極易被外界視為中研院或政府的官方立場。倘若內容忽視法制規範、偏離事實,不僅可能誤導社會輿論,更會侵蝕社會對非核能源轉型與核能監管的信任。首先,非核家園是法律義務。我國《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明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二款亦再次確認此一願景。廖院長質疑其是否依然為「國家政策」,顯然與法律事實不符。身為公職人員的中研院院長,在公開場合發表與法制相悖的意見,將誤導社會對政府政策與法治的認知。其次,將核能稱為「潔淨能源」是一種誤導。國際能源總署(IEA)雖將核電列為低碳選項之一,但多數國際環境法與永續發展指標並不將其視為潔淨能源。原因在於核電伴隨的輻射物質與廢熱排放、高風險不確定性、核廢料難解的長期污染,以及核子事故可能造成的跨世代環境風險,都讓核能難以被歸為「潔淨」的能源形式。再者,所謂「安全技術上可突破」的說法,過於武斷與不負責任。日本福島核災迄今已逾14年,仍未完成廢爐作業,輻射廢水排放更引發全球關注。台灣地狹人稠、地震頻繁,核廢料迄今無法妥善處置,老舊機組的設備劣化與長期運轉的風險,不容小覷。若在未經主管機關符合程序正義、專業嚴謹的老化管理、安全評估與技術審查的情況下,輕率主張重啟核電,無疑是將核能安全擺弄於「技術樂觀」的賭桌上,也恐有紊亂政府施政之虞。很顯然,廖院長也忽略了今年8月23日「核三重啟公投並未通過」的事實。依公投法,政府兩年內不得推動核三重啟。目前經濟部雖已核定台電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初步判定核一廠設備老化嚴重,評估不具再運轉可行性;核二、三廠則有再運轉可行性,將啟動自主安全檢查,再運轉計畫預計明(2026)年3月提送核安會。然而,核安會等主管機關尚未展開審查。中研院職權與核電政策無涉,院長不應逾越專業分際與行政倫理。值得一提的是,廖院長支持核電廠重啟的主張,也可能導致社會大眾日後對主管機關對核電重啟審查結果的不信任。非核家園是台灣人民經由民主程序取得的成果,更是法律明定的政策目標。中研院院長身為公部門領導者,理應以學術研究支撐能源轉型政策,而非以個人關於核電的不當言論干擾國家政策的公信與推展。因此,全民務要深化思辨和論述能力,莫再讓核電爭議遲滯我們能源轉型、因應氣候變遷應有的作為。
  • 投書 從德國THTR-300案看台灣:核電的壞帳,終究是由全民買單?

    2025.11.27 | 09:15

    德國近期爆發一起核電廠除役爭議,再度揭露核能產業「高成本、高風險外部化」的結構問題。位於哈姆烏恩特羅普(Hamm-Uentrop)的THTR-300釷高溫氣冷式反應爐,早在三十五年前即停機,但真正的麻煩才正開始。原本規劃在2030年要啟動的除役工程,估計費用約為新台幣125億元。但最新的評估卻暴增3倍至約360億元。更令德國社會震驚的是,營運商Hochtemperatur-Kernkraftwerk GmbH(HKG)竟以破產脫身,使龐大的工程費用全面轉嫁給納稅人承擔。這起事件再度戳破了核電的迷思。擁核人士經常以「便宜、乾淨、穩定」作為宣傳口號,但卻刻意忽略除役的後端成本與核廢料處置的難題。核電的生命周期長達數十年至上百年,從建廠、運轉、維修、到拆除,每一步都需要高度專業與巨額經費,更伴隨無可迴避的安全風險。一旦營運商選擇卸責,社會就只能接手所有最沉重的後果。國際經驗早已證明,多數核電廠的最終除役成本,都大幅超出當初的預想,核廢料的長期儲存與最終處置的規劃更是全球共同的難題。這正是核能產業的核心矛盾:「利益私人化、成本社會化」。企業在營運期間享受收益,但當龐大的壞帳浮現時,卻透過破產或政策漏洞脫身,讓全民替其收拾爛攤子。德國THTR-300並非個案,而是核電制度風險的縮影。台灣同樣不能自外於這項警訊。核一、核二、核三廠的除役作業正在進行或即將展開,高階與低階核廢料的處置經費早已動輒以百億起算,且仍不斷上修。低階核廢料處置場多年難產,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更是遙遙無期。倘若進度延宕或成本失控,國庫終將成為最後支付者,而全體納稅人也將被迫成為「最終買單者」。值得反思的是,當擁核者持續高喊「核電便宜」時,他們口中的便宜往往僅指短期的發電成本,而不包括需跨越數十年的除役與核廢料管理費用。真正昂貴的不是電價,而是被無限期延後、但遲早會浮上檯面的龐大債務。德國的經驗再度提醒我們:核電不是便宜的能源,而是跨世代的債務陷阱。若台灣希望打造真正公平、安全、永續的能源未來,更應加速推動各式的再生能源、強化電網韌性、節約能源與提升能源效率,讓能源轉型建立在安全且可永續的基礎上,而不是沒有世代正義的把風險留給下一代。能源政策最重要的不是短期口號,而是長期責任。選擇哪種能源,就等於選擇哪一種未來。台灣不能重蹈德國THTR-300的覆轍,更不能讓後代背負我們不願面對的核電借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