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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論》 因川普關稅而陷入困境的中國「SHEIN村」

    0 分鐘前

    在美國、日本等國家深受年輕人喜愛的中國電子商務網站SHEIN,因為川普政府的關稅措施,而受到沉重的打擊。在中國南部的廣東省廣州市,有一個被稱為「SHEIN村」的地區,這裡密集分佈著為SHEIN供貨的服飾工廠。隨著美國加大對中國的關稅攻勢,一些工廠因為訂單大幅減少而陷入困境。與美國的貿易戰「將傷害像我們這樣的底層工人,並使我們更加貧窮」,面臨失業威脅的移工們心情低落地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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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書 「缺電恐慌」的真相:台灣不是缺核電,而是缺電網韌性

    2025.09.22 | 08:32

    近期台電公司興達電廠天然氣外洩爆炸以及接續的林口電廠1號、2號機故障停機檢修,總計影響供電能力290萬瓩,引發社會各界對台灣供電裕度與能源安全的關注。不意外的,社會上也總會冒出熟悉的聲音:「缺電=缺核電」、「要重啟核電」,這種偷天換日的說法是一種典型的政治話術。台灣真正的問題不是少了核電,而是電網韌性不足。因此,若一再把「核電迷思」當作萬靈丹,不僅無助於解決問題,還會掩蓋治理缺失,拖延真正必要的改革。支持核能的人總愛強調「核電可以提供穩定基載電力」。然而,歷史事實擺在眼前:核二、核三廠都曾多次因設備故障緊急停機,一次事故影響範圍往往數十萬戶,比再生能源的波動更具破壞力。再者,核電廠雖能長時間運轉,但只要一出問題,就是「全有或全無」的斷點風險。更別忘了,台灣的核燃料完全仰賴進口,且來源高度集中,供應鏈在地緣政治下同樣存在風險。核電不是能源自主的保證,反而可能讓我們在危機時刻暴露於更大不確定性。台灣今年5月17日「核電歸零」迄今,我們沒有缺電(備轉容量每天都在6%以上)。就算是近日在供電最吃緊的狀況,備轉容量也尚能維持在4.3%以上。其實,台灣過去的幾次大停電都與缺電或核電無關,而是電網缺乏韌性。2022年大潭電廠事故,就是最鮮明的例子。一座燃氣機組跳機,竟然引發全台大停電。原因不是發電量不足,而是系統過度集中、備援不足,沒有足夠的調度彈性來吸收衝擊。所謂「韌性」,就是在遭遇事故時,系統能迅速調整、持續運作。台灣的問題是電網過度依賴單一大型電廠,缺乏分散式電源與區域微電網。結果就是一個小錯誤,演變成全國性危機。值得提醒的是,我們也必須正視錯假資訊傳播的影響。每逢停電,總有人將責任簡化為「能源轉型失敗」,甚至誤導社會認為「沒有核電,就會缺電」。這樣的說法不僅與事實不符,更是干擾公眾的理性討論。平心而談,台灣能源政策的真正挑戰,不在於是否重啟核電,而是如何在能源安全、碳排減量與合理電價之間找到可被公眾接受的平衡。事實上,國際能源趨勢已經非常清楚。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的資料顯示,過去10年全球新增電力90%以上來自再生能源,核能占比則持續下降。德國、日本即使面臨能源壓力,仍選擇逐步淘汰舊核能,因為成本、風險與核廢料問題根本無解。更關鍵的是,再生能源成本急速下降。國際能源總署(IEA)指出,太陽能與陸域風電的每度電成本已普遍低於新建核電廠。換言之,核電昂貴又危險。最重要的是,核廢料至今我們仍是無法提供安全、長期的處置方案。為何還要把寶押在它身上,而不是把有限的資源用於真正能善盡減碳責任與確保能源自主的再生能源?「缺電=缺核電」其實是一種政治語言,利用民眾對停電的焦慮感來製造簡單答案。它的本質是把責任從治理問題轉移到能源結構之爭。事實上,台電與政府長期延宕電網投資,加上「凍漲電價」的政治壓力,才讓台灣的電力系統缺乏足夠的更新與備援。這些才是真正需要檢討的制度性盲點。若政府與社會大眾不正視電網投資不足、資訊不透明、決策黑箱等結構性問題,任何能源型態都無法保障台灣的安全。能源不是純粹的技術或經濟問題,它背後更是國家戰略與世代公平的價值選擇。台灣若執意走回核能,留下的將是數萬年無法解決的核廢料,實際上是把風險與成本轉嫁給後代。反之,如果我們選擇投資於分散、多元、透明的能源體系,不僅能保障民生用電,更能守住半導體等關鍵產業的穩定發展,維護台灣在全球供應鏈的戰略地位。因此,要擺脫「缺電恐慌」,台灣必須聚焦在以下四大方向著手進行改革:一、責任明確化:重大停電事故須由獨立單位調查,避免流於「人為疏失」的簡化結論,確保問責制度落實。二、資訊透明化:電力供需預測、事故原因與修復進度應即時公開,讓專業人士與社會公眾得以監督,減少錯假訊息干擾。三、系統韌性化:加速建置儲能系統與微電網,全力發展分散式再生能源,並推動智慧調度與需量反應,降低對單一電廠的過度依賴。四、市場合理化:透過電價設計,鼓勵削峰填谷與合理的回購機制,讓電網調度更具彈性,同時避免能源投資長期被壓抑。綜言之,「缺電恐慌」的真相,不是因為台灣沒有核電,而是因為我們的電網脆弱、治理不足。「核電迷思」不僅誤導了公眾的理性討論,更可能成為推卸責任的藉口;或許能帶來短暫的政治聲量,卻無法解決台灣真正的挑戰。換言之,我們如果繼續被「核電話術」綁架,不僅無法解決問題,還會讓真正的能源改革被延誤。很顯然,台灣需要的,不是回頭核能,而是投資一個具韌性、透明、世代公平的能源未來。這才是能同時守護能源安全、減碳承諾與國家戰略利益的正確大道。
  • 投書 沒有環評,核電重啟就是不負責任

    2025.09.07 | 22:27

    日前,行政院核能安全委員會於8月1日公告「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界可在60天預告期限內提出意見(參見核安會官方網頁,https://www.nusc.gov.tw/newsdetail/board/7413.html)。該草案除了原有老化評估、安全分析報告,也新增「輻射相關議題查核評估報告」及「耐震安全評估說明」。然而,這次修法卻忽略了最關鍵的一環—「環境影響評估(環評)」。核電廠若要在執照屆滿後延長運轉或重新啟動,其對於整體社會與自然環境的潛在影響與相關的重大問題,不應被忽視。因此,筆者呼籲任何核電廠延役或重啟應該強制納入環境影響評估程序,運轉執照申請必須附上「符合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法令規定之文件」,這不單是法治精神與程序正義的體現,更是回應社會公眾合理期待的必要作為。首先,核電廠重啟並非單純的「維持既有運轉」,而是涉及核子設施在歷經停機後的再次投運,或在原設計年限已屆滿後的延長運轉。這也意味著潛在風險的重新調整。目前的審核辦法欠缺環評程序,等同形成制度漏洞。若僅以「再運轉計畫」進行技術審查,顯然輕忽核電廠延役或重啟對周遭生活、自然、社會環境、以及經濟文化、生態保育等面向所可能造成的重大影響,以及跨世代責任、區域避難與社會成本、核災保險與經濟風險、氣候變遷下的新挑戰、以及民主治理的正當性等課題。事實上,環境影響評估正是補足這些層面的制度工具。其次,環境影響評估具有程序正義的功能。要提醒的是,目前這些運轉四十年的老舊核電廠當年都未經詳實的地質調查和環境影響評估就設置。因此,核電廠的重啟,性質上與新設或重大擴建並無本質差異,甚至在社會關注程度上更為敏感。因此,若能透過環評程序的專家公開審查與監督機制,確保資訊透明與社會參與,讓不同意見被充分討論,才能增加治理決策的正當性與社會信任感。再者,參考國際核電廠管制經驗,核電廠延役多會納入類似環評的全面性檢核。例如,美國核能監管委員會(NRC)明訂每一次核電廠執照展期,除了要經技術審查,還必須附上「環境報告書」,依據《國家環境政策法》撰寫補充版本的「環境影響評估」,並設定明確的公開審查時程;歐洲方面,比利時政府原計畫延長Doel 4與Tihange 3核能機組十年至2035年,引發德國要求跨境環評。雖然此案仍在程序中,但歐盟法院早在2019年就有案例裁定,核電廠延役若無環評,將違反歐盟法規。這些說明了現行國際的法規制度不容輕忽,核電延役或重啟案若未經環評檢驗,便缺乏合法性與安全保障。這些國家並非反核,而是透過環評強化社會信任。最後,台灣特殊的社會與自然條件更突顯環評的必要性。以人口密度來看,核一、核二廠三十公里範圍內就有超過五、六百萬人居住,一旦發生事故,即時疏散與安置幾乎不可能;而台灣每年超過千次規模四以上地震,加上偶有的颱風侵襲,核電廠長期運轉所面臨的天然災害風險遠高於美國與歐洲。因此,若在這樣的條件下仍允許核電廠重啟卻不納入環境影響評估,不僅不符合國際潮流與最新的安全標準規範,更是對全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漠視。環境影響評估的納入,並不等同於阻擋核電廠延役或重啟,而是建立一個更加完整的審查框架。它能促使經營者提出更具體的環境管理與風險因應措施。再者,透過環評的審查與附帶條件,主管機關得以確保核電廠重啟不僅符合嚴謹的風險評估與安全審查標準,更能兼顧環境永續與社會期待。綜言之,「沒有環評,就不應有核電重啟」。將環境影響評估納入「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的法定程序,不僅能補強審查內容,全面檢視核電廠運轉的真實風險與安全性,更能避免因忽視長期影響而讓社會與後代承擔沉重代價。國際經驗已經證明,核電延役必須接受公開透明的環評檢驗,台灣更不該例外。唯有如此,能源決策才能同時兼顧核能安全、民主法治、環境永續與世代正義,確保我們留給子孫的,不是風險與債務,而是一個更安全、更值得信任的美好家園。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破除核電迷思,台灣需要的是永續安全與減碳雙贏的未來

    2025.09.03 | 08:29

    日前立法院在野兩黨聯手提出要阻擾台灣能源轉型進程的核三重啟公投案,所幸在8月23日的全民投票中並未獲得通過。天佑台灣,台灣人民再次展現智慧與決心,守護住這好不容易達到的「零核電」新時代。儘管如此,隨著電力需求成長與減碳壓力的加大,台灣非核能源轉型的政策確實也面臨著各式的挑戰。台灣社會再度出現「以核減碳」、「核綠同行」等返核的聲浪。然而,這種看似簡單的論述,卻總是忽略了安全、成本與國際趨勢等關鍵現實。首先,核電並非真正的「乾淨能源」。雖然發電過程碳排低,但仍是會產生輻射污染物、核廢料、廢熱及其他污染物。最重要的是,至今我們始終無法提供安全、長期的核廢料處置方案。高階核廢料必須存放數萬年,任何環境或管理上的失誤,都可能釀成難以挽回的災難。台灣地狹人稠、地震頻仍,若再推動核電,不只是能源選擇問題,更是世代風險與社會正義問題。其次,核電的經濟效益早已不如再生能源。全球太陽能與風能的成本持續下降。相較之下,核電建廠耗時、成本高昂,老舊機組的延役更需要面對龐大的安全投資與維修費用。與其將有限資源投入不確定的核電,不如用於提升能源效率,加速投資再生能源與儲能系統,或讓電力事業自由化,台灣的電力一定綽綽有餘。再者,核電並不能真正保障能源安全。事實上,台灣的核燃料也是進口能源,遇到地緣政治或供應鏈危機時,同樣脆弱。相反地,太陽能、風能、地熱是台灣自身可以發展的資源,搭配儲能與智慧電網,才能真正確保台灣的能源自主和能源安全。國際趨勢更清楚顯示,核電正逐漸式微。目前核電在全球發電量的占比已不到10%,更是遠低於1996年17.5%的高峰值。另外,國際能源總署預估2050年淨零碳排時,全球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為89%,核電只有8%,後者根本不是減碳的主要能源。最後,要再提醒的是,別被核電迷思綁架,讓我們陷入更大的安全風險與成本陷阱,台灣需要的是永續安全與減碳雙贏的未來。因此,台灣應該在事實與邏輯的基礎上持續向前行,不要讓核能復辟的倡議阻礙再生能源的發展。毫無疑問的,節約能源、提升能源效率、以及全力發展再生能源才是台灣能兼顧能源自主與永續安全,要善盡對抗全球暖化的減碳義務所應走的正確大道,更是當前最應該要先做的事。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破除福島核災後日本核電復興的迷思

    2025.08.29 | 08:42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在核三重啟公投案意見發表會宣稱:「核能是世界先進國家都會使用且占比高的能源選項,日美皆達三、四成」;擁核陣營也常以「經歷過那麼嚴重核災的日本,還不是推動核電重啟,並且讓老舊核電廠持續運轉?」來論述日本的「核電復興」。然而,這類的說法並不真確,更不是事實。核三重啟公投前,來自日本各地聲援台灣的訊息(參見亞洲非核論壇日本事務局的官方網頁,https://nonukesasiaforum.org/japan/archives/3330),告訴我們日本核電的現況。「2011年311福島核災之前原本有54座核電機組運轉,但如今僅有14部機組已經重啟運轉,24部核電機組已進行除役作業或決定除役。其他的機組正面臨當地居民的反對運動,未能重啟」。事實上,日本2024年核電在總體發電量的占比僅有8.3%。就算是日本《能源基本計畫》有新建核電廠的規劃,核電的占比也相較311福島核災之前(2010年核電占比為25.1%)的日本低。日本第七次《能源基本計畫》最新規劃的是「再生能源與核能將被最大限度活用,日本的目標是2040年核能占比20%,再生能源超過40%」。首相石破茂也曾指出,日本因缺電「被迫」重啟運轉的核電廠是處於「青壯期」的核能機組,他形容這就像讓仍年輕健康、還能自力賺取未來龐大「喪葬費」(除役費用)的核電機組繼續工作;若不繼續運轉,民營電廠將因無力負擔高昂的除役成本而相繼倒閉,最終還是需由日本政府承擔龐大除役費用,這在目前日本的政經情勢下也是很難被允許的。儘管如此,福島核災證明了之前的核能安全對策仍是遠遠不足的。因此,日本核電的重啟計畫必須通過更嚴謹的風險評估與相關基礎設施的安全審查,尤其關注地震帶斷層特性、疏散現實、以及期程與成本效益等議題。因此,去年日本的敦賀核電廠二號機因無法排除核子反應爐正下方存在活斷層,遭到日本官方認定不符合核電機組新規範標準(其審查長達10年,但最終還是被駁回),成為首座未獲同意重啟的核電機組,必須除役。反觀台灣,核三廠二號機自今年5月17日執照到期停機後,「核電歸零」已逾三個月之久,我們沒有缺電,備轉容量每天也都在6%以上,這證明非核能源政策是務實可行的。因此,台灣並不存在討論老舊核電廠重啟的前提與必要性。更嚴重的是,台灣現有四座除役中或封存的核電廠都鄰近活動斷層,核一、核二廠距離北台灣最大的活動斷層帶僅有7公里與5公里,核四廠區下方則有S斷層帶存在,恆春斷層甚至就從核三廠區下通過,距離該廠核島區僅約七百公尺,並不符合國際最新的建廠安全標準,核安無法保障,核廢命題更是難解。實務上,也不可行。台灣是亞洲第一個「曾用核電,而能廢核」的國家,非核能源轉型的典範,更是許多國家所羨慕的歷史成就。台灣的「非核家園」是值得珍惜的台灣全民之福,對亞洲各國人民而言,更是一盞希望的明燈。因此,台灣人民更應堅決拒絕核電,別走回頭路。讓我們一起攜手努力,繼續守住台灣好不容易達成的「核電歸零」,並持續為實現非核亞洲的永續願景而努力奮鬥。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守護白衣天使,莫讓匿名不實言論侵蝕護理專業

    2025.08.28 | 08:38

    護理人員在第一線專業崗位照護病人,付出無數心力與時間,也長期承擔著沉重的責任與壓力。然而,有時卻在一些匿名社群(例如:《靠北護理師》、《Dcard》等)被點名,遭受不實指控與侮辱,這不僅傷害她們的名譽,也侵害了人格權。這種被匿名言論傷害的冰風暴,會凍得讓人說不出話來。更精確地說,是荒謬到不知道從何處說起。情緒釋放是維持心理健康的重要一環,我們真心愛護每一位白衣天使,也支持她們擁有抒發情緒與壓力的空間。儘管如此,在這些欠缺嚴謹審核機制的匿名平台的言論,大多數缺乏事實根據,充斥個人情緒與偏見,卻仍是被不負責任地放大傳播。令人遺憾的是,與其辯論往往徒勞,因為匿名者並不在乎事情的真相。更嚴重的是,這種氛圍不僅誤導大眾視聽,造成護理人員之間的信任裂痕,對團隊士氣與合作基礎的衝擊更是不堪言狀,也間接影響病人安全的保障。值得一提的是,「匿名不等於免責」。在現行法律下,任何公開發表的言論,都可能承擔法律責任。即使出發點是為了討論、抱怨或求助,只要涉及人身攻擊、未經查證的指控或影射特定個人,就有可能背上公然侮辱、誹謗等罪名,甚至引發民事求償。因此,除了提供護理人員健全的情緒宣洩管道,更重要的是給予她們必要的法律觀念與風險意識,讓她們知道:哪些表述是安全的?哪些內容需要經過查證?哪些言論可能帶來法律風險?因此,我們要守護白衣天使,需要建立更健全的情緒抒發與申訴管道,為護理人員打造安全的發聲空間,不只是讓她們「能說話」,更是要確保她們「能在法律安全的範圍內放心說話」。筆者要呼籲社會大眾不要輕信缺乏查證的內容,要有媒體識讀與思辨能力。同時,也希望醫院管理層、護理專業團體、以及平台業者們能夠積極檢討,共同建立制度,防止匿名網路空間成為謾罵與誹謗他人的溫床,莫讓匿名不實言論侵蝕護理專業。最後,想提醒大家的是,唯有讓護理人員在安全的環境中,透過事實、理性的表達情緒與想法,才能讓真正關心醫護場域的聲音被更多人聽見,而不是被匿名謾罵與法律糾紛所淹沒。
  • 投書 「核電歸零」不缺電,破除「以肺發電」迷思

    2025.08.22 | 00:04

    台灣核三廠二號機自今年5月17日執照到期停機後,「核電歸零」至今,我們沒有缺電,備轉容量每天也都在6%以上,這證明非核能源政策是實際可行的。然而,擁核陣營與立場偏頗的媒體仍是造謠「以肺發電」大肆抨擊政府「非核家園」政策致使台灣火力發電大幅增加,致生空污,未能減碳。事實上,台灣的核電發電度數從2011年的421億度降低至2023年的178億度(大約減少58%),而這段期間以天然氣發電取代燃煤發電,減少舊型燃煤機組的使用,再加上改善空污防制設備,確實有效降低空污。就台電火力電廠空污排放總量而言,從2011年最高的10.9萬公噸,歷經多元措施努力,2023年已降至3.7萬公噸(減幅達66%)。目前台灣各分區也都積極推動非核能源轉型,以「減煤、增氣、展綠」為發展方向,使能兼顧穩定供電、淨零排放及環品改善。因此,2016年至2023年台電火力電廠空污排放總量已降至52萬公噸,相比2008年至2015年的80萬公噸,已減少35%。儘管如此,得來不易的些許減碳成果,因為總用電量的增加而被抵銷,使得2023年的電力排碳係數(0.494公斤CO2/度)幾乎與前一年相同,但相比2015年的0.525公斤CO2/度已然下降6%。值得一提的是,英國碳排放量的大幅削減,主要是由於總能源用量減少以及卓然的再生能源發展(2023年風力發電占比已提升至26%),也與核電的使用無關(1998年時的核能占比26%,2023年已降至13%)。綜言之,請社會大眾莫再陷入擁核勢力所散播「以肺發電」的迷思。由於台灣半導體業與AI發展的用電需求日增,若要有效降低空污與電力排碳係數,首要之務就是積極發展低碳、零碳的各式再生能源與節約能源。而在極大化綠能發電尚未能達標時,以天然氣減煤來做為橋接能源,使能務實因應減碳的要求仍是有其必要性。因此,台灣人民別走回頭路。「走對的路,一直走。做對的事,持續做」。唯有如此,才能兼顧減碳及空污改善,確保台灣非核能源轉型期的電力維穩供應,以期能逐步達成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核廢料惡夢,不面對不代表不存在

    2025.08.20 | 22:06

    台灣在今年5月17日核三廠二號機執照到期停機後,核電歸零,達到我國《環境基本法》和《氣候變遷因應法》都提到的「非核家園」目標,成為亞洲第一個「曾用核電,而能廢核」的國家。這是許多國家人民羨慕的成果,更是值得珍惜的台灣全民之福。令人遺憾的是,立法院民眾黨和國民黨聯手提出核三重啟公投案(公投第21案),想要迫使行政院重新評估核三重啟的可行性。而這阻擾台灣非核能源轉型進程的伎倆,即將於8月23日交付全民投票。先不論這個公投案是否是一場「詐騙」、「投心酸」的無效公投?我們更應認清的是,台灣核電廠多年運轉所產生大量的高階、低階核廢料,都會是我們終究不能漠視的難題—「核廢料何去何從?」。台灣三座核電廠即使都已除役,但是使用過的核燃料棒都還是儲存於需要電力維持運作的冷卻池中,這些燃料冷卻池的廢燃料棒儲存量都比福島四號機當時的多了5~10倍,這樣並不是沒有安全疑慮。尤其是這些核電機組都座落於斷層帶附近,燃料池核災的風險與威脅更是無法忽視。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日本發生311福島核災,當時福島核電廠四號機就曾引發了儲存池會否過熱的擔憂,所幸經過四十多天的搶救,才沒釀成燃料池內使用過燃料棒的熔毀事故,否則半徑250公里內的人都得要撤離,後果將更是不堪設想。但就算將使用過的核燃料棒(高階核廢料)就地移至無須供電的「中期」乾式儲存槽,也不是安全、長期的處置方案。我們仍不得不面對的是四十年後,甚至上萬年後永久符合地質條件的「最終處置場」要在哪裡?然而,在避鄰心態作祟下,誰願意在其所居住地附近設置放射性核廢料的處置場? 2012年經濟部曾選出台東縣達仁鄉、金門縣烏坵鄉做為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但台東縣、金門縣政府都拒絕辦理公投,而無法繼續推動;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光做地質調查就面臨遭抗爭的窘境。最後,要再提醒大家的是,目前我們仍是無法務實面對與妥善處理核廢料的難題。若不幸未來核三重啟,全民將承擔更多的核廢料,並再次籠罩於核災風險之中。因此,筆者呼籲有投票權的公民否決藍白的擁核政策,對此公投案投下不同意票,拒絕危險老舊核三重啟,從而科學理性務實地面對核廢料安全、長期處置的關鍵命題。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核三延役不公不義,挺身為屏東爭口氣

    2025.08.20 | 20:59

    重啟恆春斷層帶上已經運轉四十年屆期除役的危險老舊核三廠機組,是漠視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更是極度不負責任的作為。對於比鄰核三廠的屏東居民,好不容易才盼到核電廠正在除役拆廠、地方或將有新的發展,竟然又因立法院通過民眾黨與國民黨聯手提出的「核三延役」公投案,讓其主文:「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再度成為屏東人的夢魘。屏東人正在承受一場假「為台灣爭口氣」之名,行「不公不義犧牲屏東」之實的「假議題」公投。政客們試圖操弄民意、壓迫地方治理的作為,我們不能漠視。無論是從公共利益出發、或是為經濟發展的理由,即便是編列了大量的回饋金來補償損失,也都必須要去嚴肅回答的問題是「為什麼已屆期除役的危險老舊核電廠還是要繼續運轉?」;有些人士也會天真的認為「核廢料就繼續放在核電廠裡面就好啦!」。對屏東人來說,要他們再接受、再忍耐大量核廢料的繼續貯存,真的是情何以堪?如此作為與目前《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一條條文所開宗明義要落實的「世代正義」、「環境正義」以及「公正轉型」,也無一不是背道而馳。核電是不能永續再生能源,其所需的鈾礦的蘊藏量有限,隨著蘊藏量減少,其價格會越來越昂貴。鈾礦的開採和提煉,核子燃料的製備和輸送,核電廠的興建和運轉,核廢料的處理和處置,都會有傳統污染物、二氧化碳和輻射汙染產生,不是乾淨、無碳的能源。核廢料仍無法妥善處理和處置,將成為後代子孫長久的負擔。核電廠的運轉都曾產生重大事故,無法保證未來不會再發生,更不是台灣減碳或能源問題的解方。核三緊鄰恆春斷層,核子反應機組座落於斷層影響地帶,並不符合國際最新的建廠安全標準,只是當初沒有發現。我們很幸運,四十多年來該廠沒有因地震而發生核災。儘管如此,從過去的營運紀錄可知,核三的違規、異常事件及事故很多。例如汽輪機氫氣爆炸、3A等級的電廠全黑事故、輻射水外洩污染海灘、溫排水造成珊瑚白化、火災頻繁發生、維修工人受到傷害等。再者,核三廠依照四十年運轉壽命設計的老舊設備,若繼續使用,設備和材料的劣化將會導致更多故障事件發生,重大事故的風險將會更高。我們不應抱持僥倖心態,而政治粗暴的核三重啟,更是拿全民及後代子孫的安全當賭注。對於這個不公不義的全國性假議題公投,我們豈能任由它在藍白政黨的政治操弄下,便讓屏東人來獨自承擔。因此,筆者呼籲全國公民應該共同挺身而出,理性聲援屏東,對抗操弄與恐懼,一起對「核三延役」公投案投下「不同意」票。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匿名社群平台的惡夢:我們如何守護白衣天使?

    2025.08.14 | 08:40

    護理人員的專業與耐心,是醫療體系運作能否順暢的基石。她們身處醫療體系的第一線,長期承擔著沉重的責任與壓力,為病人的健康與生命付出無數時間與心力。如果讓她們在匿名謾罵的惡夢陰影下工作,不僅會削弱團隊士氣,更可能導致優秀人才的流失。令人遺憾的是,近年來一些匿名社群平台(例如:「靠北護理師」等)的貼文內容往往欠缺事實基礎,充斥個人情緒與偏見,已淪為散播惡意指控與侮辱的溫床。這種情況不僅傷害了護理人員的名譽與人格權,也侵蝕了醫護病關係的信任基礎,更間接衝擊著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因此,守護第一線的護理人員,並不只是對個別護理人員的關懷,更是我們對社會所應盡的責任。匿名中傷的寒意護理人員在匿名平台上的被點名,所承受的衝擊,就像德州冰風暴的寒流,會凍得讓人說不出話來。更精確地說,是荒謬到不知從何說起。根據台灣護理學會2023年的調查報告,有32%的受訪護理師表示曾因網路不實言論感到嚴重焦慮或憂鬱;另有18%表示因此影響到專業判斷與工作投入。當惡意言論在社群間風傳,即便事後證明不實,傷害卻是早已造成。更嚴重的是,這種氛圍會在醫療團隊內部種下猜疑,動搖合作基礎,也間接影響病人安全的保障。情緒抒發與惡意攻擊的界線我們可以理解護理人員在高壓環境中,需要情緒釋放的出口與心理健康的支持系統。然而,當這種抒發發聲在缺乏完善審核機制的匿名平台上,就像用擴音器把未經查證的偏見放大,不但無助於問題解決,反而可能引發更多衝突與誤解。更令人遺憾的是,部分參與者、受益者們並不在乎事情的真相,這也讓辯論與事實澄清有時候會變得徒勞無功。法律責任不容忽視在現行法律下,任何公開發表的言論,即便出發點是討論或抱怨,只要涉及人身攻擊、未經查證的指控,或影射特定個人,都可能觸犯法律。例如:《刑法》第309條、第310條分別規範了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而《民法》第195條則保障人格權,受害者可提起民事賠償。2022年,就有某醫院護理師因在匿名平台遭惡意影射涉入醫療疏失且處理態度惡劣,而提起刑事與民事訴訟。法院審理後認定該言論未經查證,已足以損害名譽,最終判決言論者須公開在原平台道歉,並賠償新台幣15萬元。這起案例提醒我們「匿名不等於免責」,匿名發言並不能規避法律責任,反而可能帶來沉重的代價。為白衣天使打造安全的發聲空間為了要真正守護護理人員,我們不能只是讓她們「能說話」,而是要讓她們「在法律安全範圍內放心說話」。這需要兩方面的努力:一、建立安全的內部情緒抒發與申訴管道醫院與護理團體應提供心理諮商與壓力釋放機制,並確保匿名性與保密性;內部申訴平台可由第三方公正管理,避免直接暴露於單位同仁或管理階層的壓力下。二、提升法律風險意識定期舉辦法律教育訓練課程,明確說明哪些表述安全、哪些需要查證、哪些可能觸法;提供相關的法律諮詢與支援,確保護理人員面對公然侮辱或誹謗時能及時採取有效行動。社會與平台業者的責任除了醫療體系的內部努力,社會與網路平台業者也應承擔責任。首先,社會公眾應避免輕信未經查證的內容,並培養媒體識讀的能力;其次,平台業者應落實舉報與下架機制,對涉及誹謗與人身攻擊的內容快速處理,並配合司法機關追查匿名違法者的法律責任。在美國與歐盟,多數社群平台已在法律的制約下強化內容管理。台灣理應參考並納入於《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的立法方向,明定社群平台業者的責任範疇,並規範下架的機制與時限。最後,要再強調的是,「匿名不等於免責」,匿名社群平台更不應成為情緒謾罵與誹謗的溫床。筆者盼望社會公眾不要輕信缺乏查證的內容,要有媒體識讀與思辨能力,也呼籲醫院管理階層、護理專業團體、與平台業者等相關單位應該要共同建立制度,讓護理人員有安全的情緒出口,也有法律保障的發聲環境。唯有透過理性、事實與相互尊重,才能讓護理人員安心工作、病人獲得優質照護,社會也才能聽見真誠而不被匿名謾罵與法律糾紛淹沒的聲音。
  • 投書 國家的主人不該讓事情再這樣下去了

    2025.07.23 | 22:33

    人民是頭家,我們不能再坐視人民的公僕完全漠視既有且正常運作的規則,違反程序正義,危害社會與國家發展。國家的主人不該讓事情再這樣下去了。當前的狀況,已不是政黨間競爭與政策對立那麼單純,而是一場關乎憲政體制與價值選擇的重大檢驗。現在,就是必須支持大罷免,要讓國民黨立委重新變回少數。這些藍白立委過去一年多在立法院的惡行惡狀,歷歷在目,啟人疑竇的法案接續推出,不經充分討論,不尊重民主,輕率通過各項違憲、反國安的法案,亂刪預算,意圖癱瘓行政體系、迎合敵對勢力,將台灣推向深淵。在這一年多不負責任的國會作為裡,沒有一個將被罷免的國民黨立委是無辜的,因為他們在每一次的違憲法案、預算案審查時,罔顧多數民意,全都不明究裡的跟著傅崐萁與黃國昌舉手表決。如果我們再任由不適格的立委持續把持立院,把整個國家當成政治鬥爭的戰場,那麼傷害最深的,將會是全體台灣人民。換言之,他們被拉下台也是咎由自取、怨不得任何人,誰讓他們身為人民的公僕,卻不站在人民的這一邊,從未誠實面對錯誤、更是有負人民所託。國家的主人不該讓事情再這樣下去了。若再沉默,將是放棄顯而易見的選擇,是再次將台灣的未來交給我們本該能制衡的惡霸。因此,呼籲大家在即將於七月廿六日行使公民罷免權的時候,積極站出來拉票、踴躍投票,同意罷免這些不適任的立委。
  • 投書 氫燃料電池車與加氫站的發展現況與展望

    2025.04.20 | 19:21

    為達成巴黎協定全球增溫不超過攝氏1.5oC之目標,近年來世界各國也積極促進氫能源產製、運儲、以及應用等相關技術的發展,用以實現減碳排以及減緩全球氣候變遷速度。在交通載具的氫能應用上,相比於電池電動車的大幅度成長,氫燃料電池車的數量雖然也有增加,但仍面臨著基礎設施不足、加氫成本過高等挑戰。其中,加氫站基礎設施的布局與技術發展更是推動氫燃料電池車產業發展的重要關鍵。依據國際能源總署(IEA)在2024年所公布的「全球電動車產業展望」報告,電池電動車(包括純電動車與油電混合動力車)由2022年的2,600萬輛,新增約1,400萬輛(其中純電動車占比高達70%)至2023年的4,000萬輛。相較而言,氫燃料電池車數量是從2022年的72,100輛成長到2023年的87,600輛,年成長率雖然也有21.5%。但是從總量來看,氫燃料電池車與電池電動車之間仍存在著約500倍的差距。由於受限於經濟規模不足以及關鍵原料成本偏高,氫燃料電池車的商業化量產仍是遠不如電池電動車。因此,也有部分車輛製造商轉而開發載重、長途運輸用的氫能重型商用車。加氫站是氫燃料電池車商業規模化的必要基礎設施。因此,從國內外或各地區加氫站建置的數量與分布就可推估其氫燃料電池車的發展現況。由H2Station.org網站的統計資料可知,截至2024年底的加氫站總數量約為1,160座。其中,亞洲地區有748座加氫站(占約64.5%),主要為中國384座、韓國198座、以及日本161座。歐洲有294座加氫站(占約25.3%),主要為德國113座、法國65座、荷蘭25座、以及瑞士19座。美國有89座加氫站(占約7.7%),其中74座位於加州,而加拿大則有12座加氫站。儘管如此,H2Station.org的報告也指出實際加氫站的數量也有著不確定性,因為當部分加氫站關閉時,往往缺乏公開的資訊公告。另外,根據IEA在2024年10月所發布的「全球氫能回顧」報告,2024年加氫站的建置量相較於2022年與2023年都有小幅增加,但也有部分地區的站點因運營商策略調整而選擇關閉。分析原因不外乎是相對於電池電動車充電樁的普及與充電速度的提升,在續航範圍與便利性的考量下,對於氫燃料電池車的銷售量與持續持有的意願影響甚大,也使得加氫站的運營陷入困境。再者,由於氫燃料電池車的氫氣需求量尚不足以支撐加氫站的運營成本,當政府的貼補減少時,運營商不得不被迫選擇關閉。在政府的政策支持與產業界的積極投入下,台灣已於2023年的7月與11月分別修訂《能源管理法》與《加氫站銷售氫燃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指定氫為燃料,並為加氫站的設置提供法源依據;也已於2024年6月修訂《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允許加油站得兼營加氫站。中油公司也已完成加氫示範站的具體規劃,第一座加氫站預計於2025年第二季開始試營運,並計畫於北部設置第二座的加氫站,聯華林德公司也預計於今年完成示範加氫站的建置與試營運,用以支持氫燃料電池大客車的試辦運行以及推動氫能車的普及化。可預見的,氫能的產製儲運與穩定供應、加氫站的建置成本、以及系統安全性等議題仍將是發展過程必然會面臨的挑戰。因此,台灣亟需吸取國外在氫燃料電池車與加氫站產業發展的經驗,以避免重蹈覆轍,也才能更清晰自身的發展藍圖與策略、以及對應的做法。就氫能在交通領域的應用而言,台灣應專注於氫能巴士、重型長途車輛的發展與示範驗證,強化本土氫燃料電池車的關鍵技術、組裝與整車驗證、以及完備氫能車運輸安全法規與檢測量能。除了落實既有規劃的氫能應用場域外,更須要明確設定氫能載具、加氫站數量分布、以及氫燃料價格等的政策目標,從而加速國內自主技術的成熟與驗證,從中及早培育我國氫能源產業技術人才,並提升國內產業發展與全球競爭力。另外,也應同步進行民眾溝通與公正轉型之推動,以為我國氫能源產業建立良好的發展環境,並透過氫能源產業之發展來協助我國達到2050淨零碳排之政策目標。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核電延役實無必要,更不可行

    2025.04.01 | 09:43

    針對昨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葛如鈞排審在野黨立委所提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的9個不同版本(所謂的「核電延役」法案),要解套核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最長40年的限制,也要讓超過延役申請期限的老舊核電廠,有機會延役。朝野立委們彼此針鋒相對、多次言語衝突,歧見過大並無法達成共識。因此,全案(含修正動議)保留送出委員會,靜待院會的朝野協商處理。筆者以為草率修法要讓老舊危險的核電廠可以延役,其實沒有必要;如此枉顧核能安全,核廢料處置的難題,更是不可行。首先,今年1月份中研院蕭新煌兼任研究員所發表的民調顯示,竟然有高達8成民眾不知道台灣在去年(2024年)一整年核電發電占比不到10%(在去年7月底核三廠一號機停機後,核電發電占比更降到約3%;而在核三廠二號機於今年5月17日屆滿40年而依法停止運轉後,核電就要歸零)。因為部分民眾對核能發電比例的無知,高估核電對能源安全的重要性,又受到擁核勢力扭曲核電可以「減碳」,以及部分媒體藉機炒作缺電、電價上漲的議題,因而製造出一種時下對減碳和缺電擔憂的「非核焦慮」,也部分動搖了對政府能源轉型的信心。事實上,核三廠二號機從去年10月起停機大修41天期間,備轉容量都可維持在一定的水準以上,已提供了「非核家園」不缺電的實證。在日前立法院公聽會經濟部次長賴建信也指出,已考量半導體、AI新興技術等新增用電,預估每年用電成長率2.5%,預計2024年到2032年全國大型機組淨增加1,636萬瓩,大於預估用電需求成長,可確保台灣未來電力供給無慮。此外,綠電成本也已大幅下降。顯而易見的,台灣並不存在討論老舊核電廠延役的前提與必要性。延役申請期限的規定是我國參照國際核能管制機構的規範所訂定,是為了確保核能安全訂定的制度。任意修改法條,不但破壞核安法制規範的嚴謹性,也將提高核電事故發生的機率。特別是這些運轉40年的老舊核電廠當年都未經詳實的地質調查和環境影響評估就設置,如果要繼續運轉,一定要經過詳實的檢查,了解老化情況,評估堪用性、安全性、環境影響,以及改善所需成本。還有,毒性長達數十萬年的核廢料至今我們仍是無法務實面對與妥善處置。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則因地方政府拒絕協助辦理公投,而無法繼續推動;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目前尚面臨選址沒有法源,光做地質調查就遭抗爭的窘境。值得一提的是,現實上,也沒有地方政府或民眾會同意核電機組或核廢處置場在其所居住縣市設置。因此,在目前這些老舊核電廠問題重重的狀態下,縱使藍白聯合依仗國會多數草率修法通過,在要滿足核安要確保、核廢料能處置、以及社會有共識的三大前提下,相信行政院也不敢貿然延役。綜言之,台灣沒有核電,也不會缺電,核電廠延役實無必要。在地狹人稠、老舊核電廠都座落於斷層帶附近的台灣,核能安全無法保障,核廢命題更是難解,如此執意使用核電而讓台灣人民承擔核災風險,更是不可行。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反對核電延役,拒絕草率修法

    2025.03.30 | 18:52

    近日立法院由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葛如鈞所召開「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討論在野黨所提出的多個核電延役相關法案,企圖將核電廠的使用年限,從目前的四十年延長到六十年,為超過延役申請期限的老舊核電廠延役尋求解套。筆者可以理解擁核、反核的各有立場。但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提案立委與擁核者的論述卻完全迴避了核電廠老化、延役成本、斷層地震、核災風險、以及核廢料處置等關鍵問題,使得老舊核電廠延役的修法又可能將成為立法院藍白聯合亂政的另一事證。面對這樣的狀況,要再提醒大家的是,延役申請期限的規定是我國原子能委員會(現改制為核安會)參照國際核能管制機構的規範所訂定,是為了確保核能安全而訂定的制度;任何破壞核安法制嚴謹性的修法,將會提高核子意外事故發生的機率,會危害廣大民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別是這些運轉四十年的老舊核電廠當年都未經詳實的地質調查和環境影響評估就設置,如果要繼續運轉,一定要經過詳實的檢查,了解其老化情況,評估堪用性、安全性、環境影響,以及改善所需成本。目前這些核電廠問題重重。核一、二廠之用過核燃料貯存空間已滿,用過燃料無法移出反應器爐心,新燃料無法放入,只好在四十年期滿前就提早停止運轉;核三廠冷卻池縱使尚有部分的儲存容量,但官方資料顯示也僅能再多放三年。但是,它們都座落在長斷層帶附近,核一、核二廠距離北台灣最大的活動斷層帶僅有七公里與五公里,核四廠區下方則有S斷層帶存在,恆春斷層甚至就從核三廠區下通過,距離該廠核島區僅約七百公尺,都不符合國際最新的建廠安全標準。因此,現有老舊核電廠的延役或在原址增設核能機組的作法都是不可行。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日本的敦賀核電廠二號機因無法排除核子反應爐正下方存在活斷層,遭到日本官方認定不符合核電機組新規範標準,成為首座未獲同意重啟的核電機組,必須除役。這全然是因為目前仍然無法實現地震的預知,無法確定何時、何地會發生什麼樣的地震,要確保現在核電廠的安全是不可能的事。更嚴重的是,根據《自然》雜誌(Nature)發表的研究顯示,全球最危險的三座核電廠,台灣佔了二座,因為核一、核二鄰近大台北都會區,其方圓三十公里內,人口數高達五、六百萬人,根本訂定不出為重大核災事故準備的疏散避難計畫,更沒辦法能及時疏散,若發生事故將危害廣大民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還有,毒性長達數十萬年的核廢料至今我們仍是無法務實面對與妥善處置。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目前尚面臨選址沒有法源,光做地質調查就遭抗爭的窘境。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則因地方政府拒絕協助辦理公投,而無法繼續推動(二○一二年經濟部曾選出台東縣達仁鄉南田村、金門縣烏坵鄉小坵村,但台東縣、金門縣政府都拒辦公投,而使相關作業擱置迄今)。因此,在這樣的核電廠狀態下,縱使國民黨與民眾黨依仗國會多數草率修法通過,在核安要確保、核廢料能處置、以及社會有共識的前提下,相信行政院也不敢貿然延役。今年一月份中研院蕭新煌研究員等人所發表的民調顯示,竟然有高達八成民眾不知道台灣在二○二四年一整年核能發電占比不到十%(在去年七月底核三廠一號機停機後,核能發電占比更降到約三%;而在二號機於今年五月十七日執照屆滿四十年而依法停止運轉後,核電就要歸零)。因為部分民眾對核能發電比例的無知,高估核電對能源安全、能源自主的重要性,又受到擁核勢力扭曲核電可以減碳,以及部分媒體藉機炒作缺電的迷思,因而製造出一種時下對減碳和缺電擔憂的「非核焦慮」,動搖了民眾對政府非核能源轉型的信心。需要一提再提的是,許多民眾或許昧於「以核減碳」、缺電的迷思而對核電表達支持,卻不希望核電廠或核廢料處置場在其所居住縣市設置的現實。有些人士也會天真的認為「核廢料就繼續放在核電廠裡面就好啦」。對於已比鄰核電廠近五十年的居民,好不容易才盼到核電廠正在或將要除役拆廠、地方或將有新的發展,卻要他們再接受、再忍耐大量核廢料的繼續貯存,甚至現在還要延役或在原址新建核電機組,真的是情何以堪?如此作為與目前《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一條條文所開宗明義要落實的「世代正義」、「環境正義」以及「公正轉型」,也無一不是背道而馳。事實上,台灣核三廠二號機自十月二十一日停機大修四十一天的這段期間,備轉容量都可維持在一定的水準以上,更是提供了「非核家園」不缺電的實證。此外,在三月十九日的立法院公聽會經濟部次長賴建信也指出,已考量半導體、AI新興技術等新增用電,預估每年用電成長率二點五%,預計二○二四年到二○三二年全國大型機組淨增加一千六百三十六萬瓩,大於預估用電需求成長,可確保台灣未來電力供給無虞。很顯然的,台灣並不存在討論老舊核電廠延役的前提與必要性。有人以能源安全為理由,認為核電才能因應外敵的封鎖,事實上核燃料也是進口能源。建立本土的、多元的、分散的再生能源系統,才能真正確保台灣的能源自主和能源安全。若把更新老舊核電廠或興建核能電廠的經費用於提升能源效率與節約能源,或興建其他類型的電廠,或讓電力事業自由化,台灣的電力一定綽綽有餘。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預估,二○五○年淨零碳排時,全球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為八十九%,核電只有八%,後者根本不是減碳的主要能源。核能發電本身雖較火力發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少,但從鈾礦的開採、燃料的提煉和運送、電廠的興建與運轉,到核廢料的處理和處置,整體排放量也相當多;況且鈾礦的貯藏量有限,如大量使用,很快就會用完,是不能永續再生的能源。事實上,提升能源效率、節約能源、以再生能源取代化石燃料,達到淨零碳排,才符合永續發展的作法。核電並不屬於國際供應鏈承諾 RE100 定義的再生能源,光電和風電等再生能源才是台積電等產業需要的綠電。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國第廿八次會議(COP28)雖然一些擁有核電的國家倡議增加核電以降低碳排,但該會議真正重要的減碳行動共識是:「二○三○年前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提升為目前的三倍、全球能源效率年改善率提升為目前的兩倍」。因為發展核電根本無法解決問題,反而會因造價昂貴、興建費時而排擠和遲滯再生能源發展,並帶來核子事故、核廢料處理、核武擴散等更為嚴重的問題。另外,所謂「三倍核能倡議在COP29上受到關注」也只是擁核集團推銷核電的宣傳手法,大多數國家關注的仍是核能安全。全世界將近二百個國家中,使用核電的僅卅多國。亦即,大部分國家沒有核電,台灣要成為「非核家園」並非特例。許多經濟發展程度與台灣相當或更佳者並未使用核電,如德國、奧地利、新加坡、以色列等。台灣是地狹人稠、地震颱風頻仍的島嶼,無法承受核災的發生,缺乏發展核電的自然和社會條件。二○一一年日本福島核災敲醒了台灣。台灣與日本同處地震帶,類似的複合式核災如果發生在地狹人稠的台灣,後果不堪設想,甚至可能導致台灣滅亡。因此,台灣全力發展再生能源和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在今年五月十七日讓核能三廠二號機能依法安全停機,進而成為亞洲第一個「曾用核電,而能廢核」的國家,更是很自然且正確的事情。因此,筆者呼籲所有的政黨政治工作者都應該站在人民的這一邊,「反對核電延役,拒絕草率修法」,讓台灣能早日告別核電,不再讓人民繼續承擔核災風險與更多核廢料處置的難題。發展核電違反世代正義,也危害台灣的永續發展。毫無疑問的,台灣應全力發展多元綠能和節約能源,才是我們邁向能源安全、能源自主以及善盡國際減碳義務、對抗全球暖化應走的道路。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莫忘福島核災,落實非核家園

    2025.03.11 | 00:10

    今年是日本福島核電廠發生災變14週年。而台灣在5月17日核三廠二號機停機後,將正式告別核電,成為亞洲第一個「曾用核電,而能廢核」的國家。所以今年也是台灣能否順利落實「非核家園」的關鍵年。2011年3月11日,在日本東北地區的大地震和海嘯,造成福島第一核電廠四個機組爐心熔毀和氫氣爆炸,輻射物質大量外洩,日本政府緊急疏散方圓20公里內約14萬居民,也使得核電安全的神話更徹底破滅。這個重大核災已過去14年,然而日本花費龐大金額善後,迄今仍無法妥善處理受污染的土地、水體和受損的機組,而高輻射劑量的環境,使得數萬居民仍然回不了家。核災的各項危害目前仍是現在進行式。福島核災敲醒了台灣。台灣與日本同處地震帶,類似的複合式核災如果發生在地狹人稠的台灣,後果不堪設想,甚至可能導致台灣滅亡。核能的本質風險遠較其它能源選項顯著,核廢料更是難解,因此台灣達成「非核家園」的社會共識,並寫入《環境基本法》第23條以及《氣候變遷因應法》第5條第3項第2款,律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與目標,也開始有了具體實施的時間表(2025核電歸零)和「減煤、增氣、展綠、非核」為方向的能源轉型。令人遺憾的是,近日國民黨朱立倫主席卻違逆「沒有地方政府或國人會再同意在其所居附近新設核電廠或核廢料處置場」的民意,要核電不顧核安,也不面對核廢問題。他公開要求藍委提出擁核提案,包括要修訂《環境基本法》、《氣候變遷因應法》,把「非核家園」改為「非碳家園」,以及修改《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企圖將核電廠的使用年限,從目前的40年延長到60年,為即將除役的老舊核電廠延役解套。但是,他們的論述卻完全迴避了核電廠老化、延役成本、斷層地震及核廢料處置等關鍵問題。面對這樣的狀況,要再提醒大家的是,任何破壞核安法制嚴謹性的修法,將會提高核子意外事故發生的機率,會危害廣大民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台灣是地狹人稠的海島國家,斷層密布,地震、颱風等災害頻仍,沒有發展核電的自然和社會條件,萬一產生重大災變,可能讓台灣滅亡。雖然天佑台灣,三、四十年來台灣沒有發生重大核子事故,但是我們不應心存僥倖、不顧子孫福祉,繼續發展核電。縱然幸運地核電廠正常運轉,面對高階、低階核廢料無法妥善處置及選址的難題,所產生的核廢料也將成為後代子孫長遠的負擔,這是違反世代正義、違背永續發展的行為。因此,台灣更應該做的是早日告別核電,攜手邁向「非核家園」,而非擁抱老舊核電廠。發展核電違反世代正義,也危害台灣的永續發展,全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與節約能源才是我們應走之道。因此,罷免擁核立委,讓核電不再死灰復燃,將是我們莫忘福島核災殷鑑,落實非核家園目標,要實現永續台灣願景的最重要行動。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天然氣熱裂解產氫技術的商業化進展

    2025.01.16 | 22:12

    為了減緩地球暖化與氣候變遷的效應,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國第29次會議(COP29)提出「氫能宣言」,呼籲共同支持「擴大以再生能源、清潔/零排放和低碳產生氫能,逐步替代目前使用無搭配減碳措施之化石燃料」。因此,除了積極發展各式再生能源與節約能源,使用低碳、零碳的氫能源對台灣邁向2050淨零轉型也是至關重要。利用天然氣(主要成分為甲烷)在無氧環境下熱裂解所產製的氫氣,稱為藍綠氫。雖然目前受關注的程度遠低於藍氫(透過蒸氣重組反應並搭配CO2的捕捉再利用或封存所得到的氫氣)和綠氫(由可再生能源所提供電力來進行電解水所產製的氫氣),但它仍是有後兩者所沒有的某些優勢,包括成本遠低於綠氫、零碳/低碳排放量、以及具有附加價值的副產品。天然氣熱裂解反應直接生成氫氣與固態碳,不會排放CO2,所需的反應熱(37.3 KJ/ mole H2)為傳統蒸氣重組結合水煤氣轉換法(63.2 KJ/mole H2)的59%,以及是電解水產氫所需反應熱(285.8 KJ/mole H2)的13%。使用傳統電網電力時的碳排放量(<1 kg CO2/kg H2)遠低於蒸氣重組法的碳排放量(8~12 kg CO2/kg H2)。若是使用可再生電力則可實現零碳排放,而使用沼氣或生質甲烷作為進料源甚至能使熱裂解產氫程序成為負碳排。另方面,藍綠氫技術通常較能對應各式的進料組成分,因為高溫也使天然氣中的其他輕質烷烴(例如:乙烷、丙烷)同時熱裂解。若能進一步製得高值化的碳材料(例如:碳黑、奈米碳管、以及石墨等),提供額外的經濟效益,更可增加技術推展的利基。另外,就生產設備而言,藍綠氫比藍氫更適合模組化建置,易於在用戶端的鄰近組裝或是現地設置。筆者於去年12月25日以《天然氣熱裂解產氫技術之發展現況與挑戰》為題投書Newtalk新聞網,說明了各式天然氣熱裂解產氫技術的發展現況與所需面對的挑戰。整體而言,天然氣熱裂解產氫要大規模商業化所必須解決的核心問題,包括避免觸媒失活、防制反應器的積碳阻塞、提升甲烷加熱效率與轉化率、提高氫氣產率、降低能耗與產氫成本等。本文將探討不同天然氣熱裂解產氫(藍綠氫)技術的商業化進展。雖然藍綠氫技術尚未大規模商業化,但國際上早有許多公司單位投入研發,並已有進展至先導或示範工廠的階段。茲重點分述如下:美國Monolith是目前唯一實現天然氣電漿重組產氫技術商業化的公司。該公司自2022年於內布拉斯加州Hallam商轉的Olive Creek 1(OC1)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甲烷熱裂解產製氫氣與碳黑的示範工廠(產氫規模高達4700噸/年、碳黑產能14000噸/年),且幾乎零碳排。他們於2024年在同一地點籌建OC2,將擴增12台電漿重組反應器,目標2026年開始運轉。OC2也將新增一座利用所產製氫氣直接合成每年產能約30萬噸氨的工廠。其他利用觸媒進行天然氣熱裂解產氫的公司(包括美國Huntsman Nanocomp、澳洲Hazer Group、以及芬蘭Hycamite TCD Technologies Oy),主要著重在生產高值化的碳材料(例如:奈米碳管、石墨、碳纖維等)。美國Huntsman Nanocomp開發了Miralon觸媒浮動床化學氣相沈積技術(Miralon FC-CVD),添加環戊二烯基鐵(Ferrocene)觸媒和促進劑,在高溫1150℃的氫氣氛下進行甲烷熱裂解反應,藉由反應物比例及溫度、流速的精確控制,可生成高品質的奈米碳管。他們已於2023年底完成年產30噸碳的先導工廠建置,並計畫於2026年實現年產1000噸碳的示範工廠;澳洲Hazer Group將低成本且易於取得的原生鐵礦石(使用前經研磨至特定粒徑大小,並控制水分含量)注入反應器,先被氫氣還原為觸媒,而可促進甲烷熱裂解反應於較低溫度下生成氫氣和固態碳。每年100噸產氫規模的示範工廠已於2023年進行試運轉,並預計在2026年達成商業化運轉;芬蘭Hycamite TCD Technologies Oy則開發了一系列的專利觸媒,能在低於其它廠家技術的操作溫度下進行觸媒熱裂解反應,並生成氫氣、奈米碳管以及奈米碳纖維的混合物(被稱為TCD碳)。該公司目前正在建置歐洲最大甲烷熱裂解產氫的示範工廠(2000噸H2/年,3000噸碳/年)。加拿大Ekona Power專利的xCaliber脈衝流管狀反應器是透過加壓燃燒氣體膨脹所產生的能量,將甲烷進料加熱至反應溫度,並於封閉環路中熱裂解為氫氣和固態碳。該電爐熱裂解反應器不需要使用觸媒、成本低,且能有效減少碳沈積。該公司放大反應器並整合碳分離、氫氣純化和熱管理等關鍵系統組件的試驗計劃(200 kg H2/日)正在進行中,並預計於亞伯達省建立產能達1噸H2/日的先導工廠(由五個反應器共同運行)。其他接近先導或示範階段的藍綠氫技術,包括美國C-Zero填充熔融金屬鹽類的電爐氣泡塔反應器、美國ETCH的熱化學氧化還原程序、英國HiiRoc結合熔融金屬與電漿重組反應器、以及德國BASF的電爐熱裂解移動床反應器等。值得一提的是,ETCH利用NiCl2與甲烷或其他烷烴類於1100oC下進行氧化還原反應,並於1000oC下將原料氣熱裂解為固態碳及氫氣。由於甲烷轉化率可大於99%,不須使用變壓吸附法(PSA)純化氫氣。因此,ETCH宣稱即便不計碳銷售或碳補償收入,仍可以1.0-1.5美元/kg H2的成本產製氫氣。但目前尚有副產烯類的問題待解決。無論採取上述何種方法熱裂解甲烷,每生產1公斤氫氣就會伴隨約3公斤固態碳的生成,尤其是在藍綠氫大規模生產情境下,副產品碳的市場需求及產出碳材料的品級更是需要面對的課題。除了利用碳補償或碳稅減免的經濟誘因,成本效益也有賴於能否將副產品碳多用途化的銷售至現有和新興市場。另外,在某些地區(例如:歐洲),天然氣供應與價格仍是個問題。各種天然氣產氫方式皆有其優劣,需視各國不同的環境、條件以及地理區域來選擇適宜的技術。雖然目前藍綠氫(1.8-4.0美元/kg H2,尚未計入任何碳銷售或碳補償收入)相較於商業化的灰氫(0.9-3.0美元/kg H2)尚不具成本競爭力,但已可與藍氫(1.4-2.5美元/kg H2)競爭。不過,隨著淨零減碳目標與相關法規標準的持續壓力,產氫技術的持續研發(例如:ETCH有望以1.0-1.5美元/kg H2的成本生產藍綠氫),並找出可行的碳材去化途徑,都是推動天然氣熱裂解產氫技術商業化的有利因素。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台灣要善盡減碳義務,還得再加把勁

    2025.01.08 | 00:24

    為了減緩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的重大影響,「減碳」勢在必行。然而,由德國看守協會所公布對63國及歐盟的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評比結果可知,台灣是落在表現最差的一群,總排名為60,倒數第8(依往例前三名從缺)。在各細項表現較差的是「溫室氣體排放」以及「能源使用效率」,排名分別是62與59。雖然環境部表示CCPI 的評量方法有爭議,不宜直接引用此評比結果評斷我國減碳努力。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們在善盡減碳義務(2022年與基準年2005年相比,實際減碳成效為1.77%),尤其是要落實能源轉型,的確還有很大努力空間。台灣自2016年啟動以「減煤、增氣、展綠、非核」為發展方向的能源轉型,確實能兼顧穩定供電與經濟發展、降低空污、以及減少碳排。2016年至2023年台電火力電廠空污排放總量已降至52萬公噸,相較於2008年至2015年的80萬公噸,大幅減少35%;2023年電力排碳係數為0.494公斤CO2/度,相比於2015年的0.525公斤CO2/度也有下降6%。因此,走對的路,一直走。做對的事,持續做。在極大化再生能源發電尚未能達標時,以天然氣來減煤發電或熱裂解產氫做為橋接能源,使能務實因應減碳的要求仍是有其必要性。環境部日前也公布2030年最新的減碳目標(較基準年2005年減少28±2%),並提出深度節能、國營事業減碳、氫能、再生能源加速與突破等旗艦計畫,搭配科技創新、金融支持、排碳有價、法規調適、綠領人才等五大支柱,藉以加強減碳力道,以期加速減量進程。筆者樂見政府積極推展能源轉型的各項工作,以期落實非核減碳的永續台灣。不過,要達到2030年減碳目標,所相應的電力排碳係數必須降低至0.319公斤CO2/度(與目前的0.494公斤CO2/度相比,要減少35%),能源轉型的挑戰不可謂不大。台灣要善盡對抗全球暖化的減碳義務,還得再加把勁。毫無疑問,各式技術成熟的再生能源、儲能與深度節能要如何能簡化流程、杜絕弊端,兼顧公正轉型與生態環保,有正當性的加速建置與規模化發展再生能源與深度節能,更是當前最該要先做的事情。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節能再生,實現減碳的非核家園

    2025.01.03 | 08:00

    台灣正邁向「非核家園」的最後一哩路,在5月17日核三廠二號機安全停機後,將正式告別核電,成為亞洲第一個「曾用核電,而能廢核」的國家,無疑是受到全球與亞洲各國的矚目。核能不是永續再生的能源,它的本質風險相較其它能源選項尤為顯著,核廢料更是難解。台灣地狹人稠、地震颱風等天災頻仍,沒有發展核電的自然與社會條件,因此台灣社會經過數十年論辯,才達成「非核家園」的共識。此外,從1980年核四的計畫興建到2014年國民黨馬英九政府的宣布核四封存,建廠總花費2838億的核四迄今未發出一度電,或許更值得大家慎思,更無法迴避台灣核電廠是否耐震?能否排除核災的可能性?大量的核廢料無法處理,要放哪裡?等問題。「以核減碳」在台灣社會並不可行。就現實而言,也沒有地方縣市會同意在其境內新設核電機組或核廢料處置場。自2016年5月民進黨政府上任後啟動非核能源轉型,確實能兼顧穩定供電,並大幅降低空污。2016年至2023年台電火力電廠空污排放總量已降至52萬公噸,相較於2008年至2015年的80萬公噸,已減少三成五。不過,由於台灣產業發展的用電需求日增,使得來之不易的減碳成果被部分抵銷,因此2023年的電力排碳係數(0.494公斤CO2/度)只比2022年下降0.001,但相比2017年的0.554公斤CO2/度已有下降10.8%。能源署統計亦指出,從2017年到2020年的電力排碳係數是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分別為0.554、0.533、0.509以及0.502,但2021年卻是一度為了滿足穩定供電,增加火力發電占比,致使電力排碳係數回升至0.509。可見我們在推動非核能源轉型的步調與執行方法、以及減碳義務上(2022年與基準年2005年相比,實質減碳成效僅為1.8%)仍是有待加強。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的重大危機,「減碳」勢在必行。日前環境部已公布2030年最新的減碳目標(較基準年2005年減少28±2%),並宣示各部會將加強減碳力道的企圖心。但面對不同發展階段的電力結構規劃與落實非核能源轉型的挑戰仍不可謂不大。當務之急是,各式技術成熟的再生能源、儲能與電網翻新必須簡化流程並杜絕弊端,兼顧公正轉型與生態環保,讓人民可以信賴政府而能加速建置與規模化發展再生能源與深度節能。發展核電違反世代正義,也危害台灣的永續發展。毫無疑問,台灣正走在非核能源轉型與淨零碳排的正確大道,唯有共同積極推展節能與再生能源,才真正能實現減碳的非核家園。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氫氣儲運技術現況與展望

    2025.01.01 | 09:12

    目前各國都積極發展搭配碳捕捉再利用或封存(CCUS)所生產的藍氫,以及透過再生能源電解水所產製的綠氫等兩大方向進行佈局。不論如何,氫氣產製後的安全儲存運送與儲運的成本效益都將是推展氫能源產業供應鏈的重要關鍵。氫氣是質量最輕的氣體,雖具有高能量密度(142 MJ/kg),但體積密度相當低(0.09 kg/m3)。如何能有效率且安全地儲運需要慎重考慮,而儲運方式也與氫氣的後續應用領域密切相關。目前儲氫技術主要可分為高壓氫氣、金屬儲氫、吸附儲氫、液態氫以及化學儲氫(LOH或NH3)等方法,茲分述如下。一、高壓氫氣鋼瓶的成本高,但是儲氫量小(1000 bar高壓下的氫氣密度為52 kg/m3),壓縮氫氣所需的加壓鋼瓶笨重,且潛在危險性高。因此,並不適用於大型化的氫氣儲存。二、金屬儲氫在理論上能有高氫氣密度(>140 kg/m3),也具有相對安全便利的優點,但目前成本仍是昂貴。因此,如何實現儲氫合金的儲氫密度與經濟性是未來的研發重點。三、吸附儲氫是利用高比表面積的材料(例如:奈米碳管、金屬有機物骨架材料MOF等)來吸附氫氣,然而儲氫量仍低,離商用化階段尚遠。四、液態氫(LH2)由氫氣液化而成。氫氣在常壓下冷卻至-253℃時可變為液態,體積會收縮至原本的1/800 (密度增加至71 kg/m3),儲運效率可藉由加壓讓體積再縮小而獲得提升。優點是回壓後無須經過特殊處理程序,即可短程運輸提供終端使用。但是,缺點是轉換過程中的能耗過大(約為25-45%),液化所需的超低溫及設備維運成本高,且自然蒸發所導致的每日損失液體量約為0.5-1.0%,因此相較於其他氫載體,液態氫並不利於長期儲存。五、液態有機儲氫(LOH)是透過不飽和有機化合物的加氫與脫氫反應做為氫儲存載體,通常使用不飽和芳香族化合物(例如:苯、甲苯)在高壓(30-50 bar)條件下進行氫化反應而生成液態的飽和化合物,需用氫氣時再進行脫氫以釋出氫氣。以甲苯為例,氫氣與甲苯在高壓下進行氫化反應後可生成甲基環己烷(MCH),載運至使用端後再經由脫氫反應回復為氫氣與甲苯(ΔH=205 kJ/mol),甲苯可多次循環再利用。由於甲苯與甲基環己烷在常溫常壓下均為液態,無論在安全或運送成本上均有明顯優勢,有利於遠距離與大量的氫能源運輸。目前的技術挑戰在於脫氫的溫度偏高,實際釋氫效率偏低,若能開發出低溫高效的脫氫觸媒將更有利於LOH的推展。六、氨氣(NH3)通常是由氫氣與氮氣在高溫高壓下合成(哈柏法製氨)而得,液態氨除了可轉化回氫氣使用,氨也可直接用於燃燒且過程中不會產生二氧化碳,或做為工業製程的原物料,節省轉化回氫氣所需能源。氨的體積氫氣密度(121 kg H2/m3 NH3)是液態氫的1.7倍,為甲基環己烷(47.3 kg H2/m3 MCH)的2.6倍。相較而言,液氨可攜帶較多氫能源。綜合上述,為了有效率且安全地儲存與運送氫能源,較受關注的儲氫技術為液態氫以及化學儲氫(例如:液態有機儲氫、液氨)等方法,它們的主要優點為儲氫密度相對高,並可透過管線輸送、卡車與鐵路載運以及輪船長途儲運。目前台灣在氫能供應鏈的投入,除了能源轉型以及持續發展藍氫與綠氫的自產外,也該思考長期穩定的儲存與運送方案。氫儲運依載體不同,需投入不同基建、不同的運輸、接收及儲存。目前國際主流為將氫氣液化或轉換為其他氫載體輸送(例如:液氨或MCH),而後續的儲運設施與應用就要跟著調整。如何將生產端及應用端串連起來,以期能長期穩定氫氨能源的供應,可能是氫能源產業重要且須積極投資的項目。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生物產氫技術有望同時實現循環經濟與能源轉型

    2024.12.31 | 20:40

    氫能源因燃燒後僅生成水與無碳排的特性,被認為是具環境親和力且有發展潛力的淨零碳排解方之一。當前綠氫的主要來源是以再生能源所產生綠電來電解水而得到的氫氣。另一值得開發的綠氫途徑則是生物產氫技術,其能透過微生物轉化有機物而產出氫氣。生物法產氫的有機物原料可來自廢水或固體廢棄物,可在常溫常壓反應系統下操作,具有資源回收再利用與能耗較少的特點,因而成本低的減碳效果更佳。目前生物產氫技術主要包括光合作用、光醱酵和暗醱酵等三種方法,它們各自具有不同的特點,但也都面臨著一些挑戰。光合作用產氫具有以水為原料、光能轉化率較高的優點,但其產氫速率仍是低於光醱酵與暗醱酵產氫;暗醱酵產氫速率雖然比光醱酵產氫來得高,但受限於原料轉化率低以及顯著的產物抑制作用,使得其產氫效率並不如光醱酵產氫;光醱酵產氫則因需要在光照環境下進行反應,使得要實現製程放大相較不易。就技術現況而言,除了暗醱酵產氫,目前的生物產氫技術大都仍處於實驗室研發階段,而暗醱酵產氫就算是以連續式攪拌槽操作也只能得到偏低的氫氣產率,尤其是使用具有固體形態的有機物料源,尚無法在短滯留時間內將料源完全分解並利用。因此亟需加強基礎研究與技術創新,以期能解決生物體系的穩定性、產氫效率、以及生產成本等問題。同時,也應發展生物精煉生產綠色化學品的系統,希冀能實務應用各式的生質物料源來產氫或合成高值化的特用化學品。為了邁向氫經濟的未來願景,積極投入生物產氫技術的突破與應用推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價值,它不僅有望同時實現循環經濟與能源轉型,更能真正實現環境的永續發展。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 投書 台灣氫燃料電池車產業發展現況與展望

    2024.12.31 | 08:21

    為因應溫室效應的全球環境問題,能源轉型與減碳是不得不面對的課題。開創永續的能源供應模式,更是目前迫切須要進行的工作。燃料電池是一種新型的電化學能源轉換裝置,與傳統的電池概念完全不同,是將燃料的化學能直接轉變成電能,因而可以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燃料電池是潔淨且高能效的能源轉化裝置,不管從科技選擇、經濟及環境效益等角度考量,燃料電池科技都是值得投入發展的科技領域。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PEMFC)技術因為具有低溫快速啟動、功率密度大、以及壽命長之特性,最適合運用在車用燃料電池系統及分散式發電裝置,也是燃料電池主要發展國家的技術布局重點。根據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估計,2050年氫能產業鏈所需之設備產值將達到2470億美元,其中又以產製氫氣的電解槽、氫氨轉換、燃料電池之設備產值規模及發展潛力最大。台灣高耗能的石化、鋼鐵、以及半導體業的減碳需求,加上再生能源發電面臨季節性調配的瓶頸,需要積極開發有效的儲能方式,調節電力供給並作為電網消峰填谷之對策,因此氫能源產業鏈之設備與燃料電池技術之需求預期也將是相當大的商機。不過,台灣由於電價低廉、內需市場不大、缺乏長時間運轉實績等因素,致使氫能與燃料電池產業的供應鏈目前仍是以投入氫能源車應用端居多。儘管如此,台灣在定置型燃料電池已具備相關產業聚落及供應鏈,包含上游材料如氫氣供應、儲存,燃料電池中的氣體擴散層、膜電極組、雙極板,燃料電池堆以及相關系統配件皆有國內廠商投入技術發展,並具備商品化能力。運輸載具的碳排放量一直是備受關注的課題,氫燃料電池載具與純電動車同樣具備行駛過程零排放特性,卻沒有電動車在續航里程不足或充電時間過長的問題。若能使用太陽能或風力等再生能源產綠電,再以綠電電解水產製綠氫,過程不排碳,則氫燃料電池車在全生命週期的碳排放量相較於使用再生電力為動力來源的純電動車亦將不遜色,已成為各國在氫能政策中氫能應用重要的一環。各大車廠也看好氫燃料電池車輛的發展潛力,紛紛投入各類運輸載具開發,也有一定程度的產業成果。相較之下,國際上對於貨卡車類型的氫燃料電池車仍在原型開發或示範運行階段,更是深具產業拓展的潛力。國內可以上述的定置型燃料電池技術為基礎投入長途運輸動力車的膜電極組、燃料電池堆以及燃料系統整合的自主化開發,做為台灣切入燃料電池載具的發展方向。然而,未來要能廣泛的應用,除了持續擴大經濟規模並降低氫能源的價格外,加氫站建置數量的明顯不足,也影響終端消費者對於氫燃料電池車的採用意願。另外,燃料電池的電池堆約占系統成本的60%,觸媒又約占電池堆成本的60%,過高的系統成本也是重要關鍵。因此,非白金觸媒及其催化反應效能提升之觸媒設計將是重型氫燃料電池車應用發展的挑戰。氫燃料是環保能源,其燃燒放熱反應能無碳排放且產物為環境友善的水分子,可用於發電和燃料電池。氫燃料電池除了可作為交通運輸載具,也可以是一種分散式的供電裝置,甚或是季節性調配的儲能設備,是未來最理想的淨零碳排解方之一。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