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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論》 因川普關稅而陷入困境的中國「SHEIN村」

    0 分鐘前

    在美國、日本等國家深受年輕人喜愛的中國電子商務網站SHEIN,因為川普政府的關稅措施,而受到沉重的打擊。在中國南部的廣東省廣州市,有一個被稱為「SHEIN村」的地區,這裡密集分佈著為SHEIN供貨的服飾工廠。隨著美國加大對中國的關稅攻勢,一些工廠因為訂單大幅減少而陷入困境。與美國的貿易戰「將傷害像我們這樣的底層工人,並使我們更加貧窮」,面臨失業威脅的移工們心情低落地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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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書 「全面接受新式核能」:政策態度還是政策決定?

    2026.02.23 | 07:16

    近日卓榮泰院長在先進半導體研發基地動土典禮上提及「全面接受全世界先進的新式核能技術」,並強調「國力就是電力」。部分輿論隨即解讀為政府已正式轉向全面擁核,甚至將反核立場貼上「反美」等標籤。這樣的詮釋,可能混淆政策態度與政策決定之間的界線。首先需釐清,該發言屬於政策方向的表述,而非具體決策宣示。行政院後續說明指出,「全面接受」指對國際新技術保持開放評估態度,前提仍包括核安、核廢與社會共識等條件。這是一種「願意研究、尚未定案」的政策語言,而非立即調整能源結構的行政決策。若將開放評估的態度,直接解讀為政策轉向,容易將制度程序簡化為政治立場對立。能源政策涉及法規修正、風險評估、成本試算與社會溝通,不可能僅憑一句表述即完成轉折。其次,「新式核能」本身仍處於發展與驗證階段。例如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與其他先進反應爐設計,在安全性與模組化上有所創新,但全球多數專案仍處示範或規劃階段,部分亦出現延宕與成本調整。相關技術是否能在成本、工期與風險控管上達成預期,仍有待更多數據支持。此外,核能的核心制度問題仍在,包括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選擇法制、事故責任機制與長期監管安排。這些治理議題並不因技術名稱更新而自動消失。若相關制度條件尚未建立,政策論證便難以完整。更值得注意的是,將能源立場轉化為政治標籤,無助於理性辯論。政策分歧本為民主常態,應透過程序與數據釐清,而非以忠誠或立場框架替代討論。半導體與AI產業確實需要穩定電力,但產業需求與風險治理必須同步考量。能源政策的調整,不應由單一場景或單句發言定調,而應建立在完整評估與社會共識基礎之上。真正負責任的討論,應回到三個問題:技術是否成熟?風險是否可控?制度是否完備?在這些條件尚未清楚前,將「全面接受」視為國家路線轉折,恐怕言之過早。能源轉型需要透明程序與制度誠實,而非過度解讀。唯有釐清層次,公共討論才可能回到理性軌道。
  • 投書 AI用電增加,就一定要回到核能嗎?

    2026.02.22 | 21:47

    「AI的盡頭是能源」這句話氣勢十足,但若進一步推論為「能源的盡頭是核能」,其論證仍有待補強。將人工智慧的高用電需求直接導向核能擴張的必然性,帶有技術決定論色彩,也容易忽略能源政策本質上的制度選擇。誠然,AI訓練與資料中心耗電驚人。然而,能源系統從來不是單一解方。需求成長可以透過再生能源開發、儲能技術、智慧電網調度、需求面管理與能效提升共同吸收。將用電增加直接對應為核能擴張,忽略的是整體能源結構的彈性設計。問題在於系統配置,而非單一技術的高低。更重要的是,核能不只有「穩定基載」的一面。高資本成本、較長建設期、工程延宕風險、核廢料最終處置與跨世代責任,都是不可忽略的制度性成本。若在強調穩定與能量密度時,未同步揭露這些負擔,評估便難以完整。至於所謂「全球核能復興」,趨勢並不等於適用性。各國能源結構、電網條件、財政能力與社會共識差異甚大。有些國家選擇擴建核能,有些則以再生能源與儲能為主軸。成熟的能源政策討論,應回到全生命週期成本、系統韌性與風險分配的比較,而非以未經確認的趨勢取代科學分析。能源安全亦不等於單一電源的擴張。真正的安全來自多元分散與風險分攤。當科技變化迅速、需求曲線仍在演進時,長周期、高資本集中度的電源配置,尤其需要審慎評估其比例與時程。AI發展確實會改變電力需求曲線,但不應因此簡化能源選擇。能源政策需要制度誠實:成本算清楚、風險說明白、替代方案公開比較。若討論僅以科技焦慮作為推力,而缺乏完整評估,便難以形成穩健共識。當公共辯論回到結構、成本與風險,而非標語與想像,台灣才可能在科技競逐與能源轉型之間取得平衡。AI發展值得支持,但不應成為任何單一能源選項的保證書。
  • 投書 「全面接受新式核能」的政策表態,是否過於倉促?

    2026.02.13 | 08:41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於公開場合表示,政府將「全面接受全世界先進的新式核能技術」,此番談話引發社會關注。對仍在評估、尚未成熟的能源技術作出如此明確表態,是否符合審慎決策原則,值得進一步討論。能源政策涉及全民風險與世代責任,並非單一產業的配套措施。半導體產業固然是台灣經濟核心,但能源規劃仍需兼顧整體安全、公共風險與長期社會成本。穩定供電固然重要,供電方式同樣重要,尤其涉及核能這類高風險、高外部成本技術,更須建立清晰制度基礎。目前討論中的「新式核能」,多指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SMR並非核融合技術,而是核分裂技術的延伸應用,仍涉及放射性廢料的處理與管理。全球多數SMR計畫仍停留在設計、示範或補貼支持階段,距離大規模商轉尚有距離。即便在核能技術成熟國家,SMR也面臨成本控制與工期不確定等挑戰。部分國際能源評估指出,SMR商轉時間可能落在2030年之後。在尚未完成商業驗證前,即將其視為主要解方,可能增加政策不確定性,也未必能回應產業短期用電需求。若以「核安有保障、核廢有去處、國人高度共識」三原則檢視,SMR仍有多項待釐清問題。在核安方面,其安全設計多建立於模擬與理論推估,尚缺乏長期大規模運轉數據。在核廢處理方面,部分研究指出,SMR單位發電量廢料產生比例可能高於大型核電,後端處置責任仍待制度安排。更關鍵的是,任何核能設施終究需落腳具體場址,並涉及地方社區的風險與權責分配問題。若未說明地方參與機制、環評程序與輻射安全審查架構,在制度條件尚未明確前,過於明確的政策承諾,可能加深社會疑慮。核能從來不是單純技術問題,而是高度政治與社會風險的治理課題。新式核能是否適合作為台灣能源選項,應建立在透明資訊、成本比較與風險分擔機制之上,而非僅憑產業焦慮或技術想像。在氣候變遷與產業轉型壓力之下,台灣確實需要穩定電力與減碳路徑。但任何重大能源選擇,都應回到制度誠實與公共責任。因此,在核安、核廢與社會共識具體可行之前,新式核能是否納入政策工具箱,仍需審慎評估。
  • 投書 當「核電復興」成為敘事:能源轉型更需要制度誠實與風險承擔

    2026.02.12 | 07:16

    近來「核電復興」的討論逐漸升溫,部分觀點將其定位為全球能源轉型下的關鍵選項,並主張台灣若未及時跟進,恐將錯失低碳與能源安全的戰略機會。然而,與其停留在立場之爭,更值得關注的是相關論證是否建立在完整、可驗證的制度分析之上。能源政策的核心,不在於口號是否響亮,而在於制度設計是否經得起長期檢驗。所謂全球核電復興,若從結構面觀察,其成長動能高度集中於極少數國家,特別是具強烈國家主導色彩的大型經濟體。若扣除特定國家的擴張因素,核電在全球發電結構中的占比仍處於長期低位徘徊。將區域性的政策選擇推論為全球性趨勢,容易在論證上產生過度延伸。這並非否定核能在部分國家的角色,而是提醒不同制度條件下,政策可行性本就存在差異。誠然,核電具有低碳與穩定供電的特性,但完整的政策討論必須同時納入各項成本、工期與風險分配。核電廠建設期往往長達十年以上,資本密集且融資風險高,最終多需國家擔保或公共資源承擔超支壓力。更關鍵的是,核廢料最終處置仍屬跨世代議題,即便在技術成熟國家,也面臨場址選擇與社會接受度的長期協商。任何嚴肅的能源規劃,都不能忽略核廢料所涉及的制度責任與世代承擔。在電力系統運作層面,核電與再生能源並非必然互補。核電屬於高固定出力電源,運轉彈性有限,在高比例再生能源滲透的電網中,可能壓縮風光電調度空間並增加棄電風險。部分國家經驗顯示,若電網設計與市場機制未同步調整,既有大型基載電源可能影響再生能源的整合效率。電力系統的複雜性,決定了能源選項之間並非簡單的加法關係。能源安全亦不等於單一技術的回歸。真正的安全來自多元組合與制度韌性,包括儲能技術、需求管理、智慧電網與分散式發電等多種工具的協同運作。這些技術的成熟度與成本曲線正持續改善,為能源轉型提供不同路徑。在多元選項並存的情況下,政策排序更需要精確的成本比較與風險評估。回到台灣自身條件,核能問題從來不只是技術選項,而是制度治理課題。台灣電網屬孤島系統,社會對核能長期存在高度歧見,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迄今未形成共識。在此情境下,若僅以「全球趨勢」或「低碳優勢」作為主要論據,而未提出具體可行的制度設計與社會溝通機制,相關主張恐難具體落實。制度條件與社會共識,是任何能源選項能否推動的前提。能源轉型是一項多目標的公共治理工程,需要在能源安全、減碳、經濟效率、社會接受度與風險分配之間取得平衡。核電或許是部分國家的政策選項之一,但它並非唯一解方。若以趨勢敘事取代制度分析,以技術偏好取代成本評估,最終被削弱的,將是公共決策的理性基礎。在氣候變遷壓力與地緣政治不確定性升高的時代,台灣更需要的是透明、完整且基於實證的能源辯論,而非將複雜議題壓縮為「核電復興」與否的二分法敘事。唯有回到制度誠實與風險承擔的核心,能源政策才可能成為對世代負責的選擇。
  • 投書 從短期爭論到長期治理:再思台灣能源轉型

    2026.02.11 | 10:47

    近期有評論以聳動標題質疑台灣再生能源進展,並以階段性數據推論能源轉型方向難以為繼。然而,能源政策的評估若僅停留在短期成果比較,恐使公共討論流於片面。能源轉型本質上是一場制度重構工程,而非單一技術競逐。若忽略制度設計與治理結構的複雜性,便容易將階段調整誤判為方向錯誤。將再生能源占比成長速度與政策成敗直接劃上等號,是一種時間尺度上的錯置。大型能源系統的轉型涉及電網強化、儲能布建、土地使用協調與市場機制改革,牽動層面廣泛,難以以數年數據定論。即便是核電,其規劃、興建與商轉往往亦需十數年時間,可行性評估同樣不能僅以短期績效作為依據。以短期數據評斷長期轉型,本身就是對能源治理複雜性的低估。針對太陽能「占地廣」與環境衝擊的質疑,確實值得審慎檢視,但公共討論亦需納入多元發展模式的差異,包括屋頂型設置、農電共生以及浮動式系統等技術演進。技術選項與制度配套並非靜態存在,而是在修正與調整中前進。忽略制度修正與技術演進的動態過程,將使能源辯論失去必要的全貌。政府設定的能源目標若未如期達成,固然應檢討執行效率與政策工具,但目標本質上是治理調整的指標,而非成敗的唯一標準。政策需要因應市場變動、國際供應鏈壓力與技術成熟度持續修正。能源政策的價值,在於是否具備修正能力,而非是否在單一時點達標。更重要的是,台灣能源結構具有高度進口依賴特性,化石燃料價格波動、碳邊境調整機制與產業減碳壓力均構成現實挑戰。若否定再生能源發展方向,而未同步說明如何降低天然氣依賴與碳成本風險,所謂「務實」恐只是將決策壓力延後處理。在進口依賴與碳風險並存的條件下,能源多元化本身即是一種風險分散策略。因此,能源轉型的難題,並非再生能源技術本身是否存在,而是制度與治理能否跟上結構轉變的速度。值得檢視的,是電網韌性是否提升、儲能政策是否完善、市場設計是否透明,而非以嘲諷式語言否定整體方向。將複雜的制度工程簡化為成敗二分,無助於深化能源政策討論。在氣候風險升高、產業競爭加劇與能源安全壓力交織的時代,承認轉型困難是理性討論的起點,但簡化與對立無法取代制度思考。再生能源不是口號式理想,而是一場需要耐心與治理能力支撐的長期公共工程。真正需要被強化的,不是情緒化辯論,而是對制度細節與長期策略的持續檢驗與修正能力。
  • 投書 當投資敘事凌駕風險治理:新式核能「雙贏論」的盲點

    2026.02.11 | 01:12

    近日有評論以「新式核能 對美投資創雙贏」為題,主張台灣透過投入新式核能,既可協助美國產業發展,也能強化自身能源安全。然而,問題不在於地緣政治立場,而在於此類論述以投資敘事包裝能源政策,模糊了經濟誘因與公共風險之間本應清楚劃分的界線。投資機會本身,並不足以構成能源政策的正當性基礎。能源決策的核心,從來不是資金流向何處,而是整體系統在成本、風險、技術成熟度與長期責任上的可承受性。即便美國正積極推動核能與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這反映的是其產業政策與能源結構選擇,並不意味著該路徑已在經濟與治理上具備可複製性。事實上,SMR至今仍缺乏穩定的商業化成功案例。多項國際計畫已因成本膨脹、市場需求不足或融資結構不明而延宕甚至取消。將仍處於高度不確定性的技術,描繪為可快速補位台灣能源缺口的方案,無異於提前將實驗階段的風險轉嫁給公共體系。更值得警惕的是,這類「雙贏論」往往將能源安全簡化為對單一技術的依賴。能源安全的真正內涵,在於多元性與系統韌性。核能雖具長時間穩定供電特性,但其高集中度、長建期與事故風險,也可能在極端情境下放大系統脆弱性。能源安全不應建立在單一高集中技術的想像上,而應透過再生能源、儲能、電網調度與需求管理的組合來分散風險。而「雙贏論」最明顯迴避的,正是核能政策中最核心、也最棘手的問題:核廢料的長期處置責任。不論反應爐設計如何更新,核廢料並不會消失,只會轉化為需要數十年甚至上百年治理的跨世代責任。當投資收益被描繪為短期利多時,風險卻被默默外包給未來社會,這正是公共政策中最典型的風險轉嫁。此外,台灣並非美國。台灣電網屬於孤島系統,社會對核能高度分歧,核廢料最終處置至今缺乏共識與可行場址。在此制度與社會條件下,若僅因『對美投資』或『產業合作』便推動核能轉向,等同弱化民主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風險評估與社會溝通。能源政策不應成為投資敘事的附庸。是否發展核能,應建立在透明的成本比較、完整的風險評估與充分的社會共識之上,而不是以「雙贏」口號掩蓋尚未被回答的關鍵問題。當投資話術取代理性辯論,真正被侵蝕的,往往不是能源效率,而是民主社會對風險負責的能力。
  • 投書 再生能源與核電之爭:缺席的,是台灣能源治理制度

    2026.02.08 | 09:33

    台灣再生能源原本設定的發展目標,近年在高度政治化的政策攻防中逐漸失焦。政策多次調整,甚至成為政黨立場標籤,長期國家能源轉型目標反而被稀釋。值得關注的並非單純「再生能源是否被犧牲」,而是能源辯論背後更深層的結構性問題:台灣始終缺乏一套能超越政黨競逐、承受政治輪替、穩定推進能源轉型的治理制度。近年能源議題經常被框架成「再生能源對核電」、「經濟效率對環保訴求」的二元對立。政策討論因此流於政治攻防,而非制度選項比較。再生能源目標反覆被質疑、修正甚至推翻,各式口號交錯,讓民眾難以判斷何者真正利於長期能源安全。同時,核電重啟的論述多以「供電穩定」、「能源自主」為核心,但同樣忽略背後的制度性風險。首先,再生能源面臨的核心挑戰,並非技術,而是系統整合與治理能力。台灣太陽能與風力裝置容量快速增長,但電網調度、電力市場制度與儲能系統並未同步升級,導致再生能源潛力難以完全轉化為穩定供電。這反映的不是再生能源本身的限制,而是能源治理體系長期在整合設計上的不足。當政策討論高度政治化,焦點往往落在立場對抗,而非如何補齊制度缺口。同樣地,核電重啟爭議也不只是供電量的數學問題。核電在台灣是一項高度依賴制度信任的能源選項。福島核災後,社會對核安的疑慮並未消失。即便技術符合安全標準,制度是否能在事故發生時清楚分工、即時應變、承擔責任,仍是台灣社會尚未充分認可的關鍵。在民意高度分歧下,核電並非可以僅靠行政決定重新啟動的選項。更根本的問題在於,再生能源與核電代表兩種截然不同的治理模式。再生能源強調分散、彈性與持續調整的系統特性;核電則是高度集中、長期部署、必須建立在穩定制度承諾與高度社會信任之上的能源模式。若政策討論僅停留在支持或反對核電的立場動員,而未正視兩種能源模式在治理結構與社會期待上的差異,再生能源目標被反覆政治化,幾乎是必然結果。因此,能源政策不應淪為政黨攻防的工具,而應被視為攸關國家安全與世代責任的長期治理議題。台灣真正需要的是一套能在跨黨派、跨世代對話中形成穩定共識的能源治理架構,包括:1. 電網現代化與再生能源消納機制建設;2. 儲能系統完善與調度優化;3. 核安全制度強化與緊急應變規範;4. 風險與利益的公平分配。缺乏這樣的制度基礎,再生能源目標容易成為政治拉鋸的犧牲品,而核電重啟也只會被簡化為政治象徵。能源轉型的真正挑戰,從來不只是技術成熟與否,而是是否存在一套能承受政治循環、穩定推進轉型的制度設計。否則,能源政策將在政治輪替中反覆擺盪,消耗公共信任,也讓攸關未來的能源選擇,一再錯失理性討論的機會。
  • 投書 核電不是投資工具—工商社論忽略的制度風險與跨世代責任

    2026.02.06 | 07:28

    近日工商社論以「對美投資正確作法可讓台美雙贏」為題,表面討論台美投資策略,實則多次把核電納入經濟競爭框架,彷彿核電是一項可直接操作的產業投資工具。這種說法,看似務實,實際上卻排除了本應公開討論的制度風險與跨世代責任。核電並非一般產業投資標的,它涉及跨世代風險、重大公共安全,以及社會授權與風險透明。若僅從產業或對外投資角度討論核電,而忽略制度前提與社會成本,討論必然失衡。把核電視為台美投資合作的一環,忽略了兩國能源治理的根本差異。美國核電產業擁有完整核燃料供應鏈、長期監管經驗,以及成熟社會授權程序;台灣則仍未解決核廢料處置問題,核能監理體系與社會信任高度脆弱。在此情況下,單以「國際合作機會」作為正當性,無異於暫時擱置國內治理問題。將核電包裝成經濟競爭力工具,也容易忽視無法內部化的社會成本。核電風險不僅是財務報酬率,還包括長期安全責任、地方社區承受的不對稱風險,以及政策失誤的不可逆後果。這些問題常被排除於決策框架之外,卻是公共決策的核心。將核電與台美經濟合作直接連結,容易形成特定論述框架:當核電被描繪為「國家競爭力的一部分」,任何質疑都可能被解讀為「不支持發展」或「阻礙經濟」。結果,本屬公共風險管理的議題,反而淪為政治動員工具。負責任的能源與投資評論,不僅要談產業機會與國際布局,更應揭示制度能力、風險承擔與民主授權。若台美投資策略要成為公共政策核心,其論證必須建立在完整風險評估與社會共識,而非僅靠「雙贏」口號說服社會。技術層面上,核電或許可合作;但公共政策層面,它永遠不該被簡化為經濟策略。真正問題不是「核電能否賺錢」,而是:誰承擔風險?誰享受利益?決策是否透明且有民主可問責性?若無明確答案,再多投資論述,也只是迴避治理責任的包裝語言。真正的台美雙贏,不在於將核電納入經濟敘事,而在於建立透明、可監督、具社會信任的能源治理機制。這才是公共政策應回歸的核心。
  • 投書 當雙重法律忠誠成為國安風險:誰可以接觸台灣的國家機密?

    2026.02.05 | 07:24

    近日內政部以國安風險為由,拒絕提供立法院部分涉及機密的資料,引發社會爭議。這起事件真正值得討論的,並非任何個別政治人物的立場,而是國家制度在面對高度滲透風險時,是否仍具備最基本的防火牆。一個無法迴避的現實是,中國與台灣並非一般國際關係,而是長期處於敵對與情報對抗狀態。更關鍵的是,中國早在2017年即施行《國家情報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公民,均有義務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這不是抽象政治口號,而是具有實際法律效力的義務條款。換言之,只要仍具有中國國籍,在中國法律體系中就必須配合國家情報機構的要求,且原則上不得拒絕。問題的核心從來不在於某個人是否「主觀上忠誠」,而在於法律結構本身已經產生不可化解的衝突。當一名立法委員同時受兩個國家的法律約束,其中一個國家明文要求其協助情報工作,而另一個國家正是該情報體系的主要對象,這本身就是制度層級的矛盾,而非個人品格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要求行政機關提供涉及國防、外交與國安的敏感資訊,等同於要求國家主動拆除自身的安全機制。有人主張「中國不是外國」、「兩岸同屬一國」,因此中國國籍不構成問題。但現實是,兩岸至今仍處於高度情報對抗、軍事威脅與認知作戰的結構之中,行政體系不可能以政治宣示取代實際風險評估。國會若成為制度漏洞,反而正中統戰與滲透的下懷。國會不是私人企業,也不是一般公職,而是直接接觸國家最高層決策資訊的核心場域。若連民意代表是否具有敵對政權國籍都可以模糊處理,等同於宣告台灣在國安制度上自我放棄基本防線。這並非針對任何族群,而是民主國家的基本原則:凡涉及國家機密與安全職位者,必須具備單一且無疑義的國籍與法律忠誠關係。這在多數民主國家都是制度共識,而非歧視政策。近期浮現的個案中,仍保有中國國籍的立委李貞秀正是這個制度問題的具體呈現。她若選擇保留中國國籍,這是個人自由;但同時也必須承擔制度後果——她不適合進入台灣國會的國安核心體系。民主不等於無防線,自由也不代表必須對敵對政權毫無戒心。真正危險的不是行政部門拒絕提供機密資料,而是社會逐漸習慣,把國家安全簡化為政治情緒,而忽略制度風險的長期後果。
  • 投書 當「依法辦理」成為政治語言:南投焚化爐與環評制度的真正風險

    2026.02.03 | 06:30

    南投縣焚化爐選址爭議延燒多月,縣長許淑華近日表示,選址與政黨無關,且「多數居民贊成興建」,一切仍須經過環評程序。這樣的說法,若僅視為地方政治口水,或許無傷大雅;但若從制度層面檢視,這起個案反而暴露出台灣環評制度長期存在的程序性風險——當「依法辦理」成為政治口號,而非實質約束時,公共決策往往已在審查開始前被預設結論。依現行環評與消防相關規範,大型焚化設施至少須具備兩條可供大型車輛通行的聯外道路,並符合消防動線需求。然而,目前名間鄉預定地的主要道路寬度不足,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尚未核准;次要道路不僅消防車難以通行,部分路段更涉及私人土地,地主並未同意徵用。換言之,最基本的交通與公共安全條件,至今尚未具體釐清,卻已試圖推進環評程序。這類「基礎條件尚未確立,卻先行啟動審查」的情形,實際上已違反環評制度原本設計的邏輯:環評應建立在可行方案之上,而非替尚未成形的行政想像背書。縣府宣稱「多數居民贊成」,但實際運作卻呈現另一種邏輯:先以行政處分推動土地變更,再補做政策說明與民意溝通。這種「先決定、後協商」的模式,正是近年多起重大公共建設爭議的共同特徵,也使所謂「多數共識」更像行政敘事,而非經過實質參與的民主結果。更值得關注的是,焚化爐預定地距離新民國小僅約八百公尺,理應列為重要風險評估對象。然而,在一階環評文件中,對該校與周邊學童的影響評估卻著墨甚少,幾乎未被列為重點議題。對於一項長期高排放風險的設施而言,忽略校園族群的存在,無論在專業或倫理上都難以自圓其說。在公共政策倫理上,學童族群向來被視為「風險最低容忍群體」,若連此一基本原則都未被納入審查核心,環評便已失去其公共正當性。名間鄉長陳翰立日前表示,若縣府願意重新選址,他願意放棄連任,因為「守護家鄉比選舉重要」。縣長則回應希望鄉長「不要無限上綱」。此一互動反而突顯更深層的制度問題:當地方首長將重大公共建設視為政績工程,而非公共風險治理議題時,環評程序自然容易被降格為行政流程,而非實質審議機制。環評制度的精神,本就不只是技術審查,而是確保資訊公開、程序正義與實質參與。如果在道路條件未明、校園風險未評估、土地權益未釐清之前,便宣稱多數贊成,這樣的「共識」恐怕只是行政敘事,而非真實民意。焚化爐是否有其必要性,可以討論;但選址程序是否符合民主治理的最低標準,更值得嚴肅面對。如果環評只是為既定政策提供合法外衣,而非讓社會在決策前真正理解風險、選擇替代方案,那麼「依法辦理」這四個字,最終只會成為民主治理空洞化的象徵。
  • 投書 有錢不是問題,民主真正該問的是:錢從哪裡來

    2026.02.02 | 00:16

    近日,一名地方政治人物的豪宅曝光,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室內籃球場、巨型酒櫃、數百坪空間等畫面,在社群與媒體間快速流傳,也伴隨著強烈的質疑與批評。然而若拉開距離、冷靜檢視,真正值得公共討論的,並不是「誰有錢」,而是「這些錢從何而來」。在民主社會中,私人財富本身並非原罪。只要資產來源正當,無論來自企業經營、家族繼承或投資累積,都屬於個人自由的範疇。真正的關鍵,不在於生活是否奢華,而在於當事人是否同時握有公共權力,以及其財富累積是否與公權力之行使存在結構性的交集。換言之,社會真正該關心的,並不是政治人物住多大的房子,而是現行制度是否足以讓人民清楚辨識:這些資產究竟來自正常的市場行為,抑或與政治職務、行政裁量,甚至公共資源的分配存在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帶。在台灣,民意代表與地方政治人物長期掌握預算分配、工程決標、人事安排等高度關鍵的公共權力,卻僅需進行相當有限度的財產申報。現行制度多半僅止於申報「資產總額」,對於資金流向、交易結構,乃至與關係人或關係企業之間的往來,監督密度極低,幾乎無法形成實質性的審查機制。這也使得一項結構性問題長期存在:政治人物即便坐擁龐大資產,只要在形式上未構成明確違法,社會便難以判斷,這些財富是否曾與公權力的行使產生不當交集。國際經驗顯示,真正成熟的民主制度,並不畏懼政治人物擁有財富,而是透過高度透明的制度設計,確保「公共權力不會成為個人致富的工具」。包括更為完整的財產公開制度、嚴謹的利益衝突揭露、關係企業的申報義務,甚至針對重大財產異動設立自動審查機制,都是防止政治權力資本化的基本制度設計。反觀台灣,財產申報制度往往流於形式,公眾只能看到最終的數字結果,卻無從掌握資金流動的路徑;知道資產規模,卻難以檢視其實際累積的過程。這樣的制度設計,本質上是要求人民「相信政治人物是清白的」,而不是讓制度本身具備「證明政治人物清白」的能力。也因此,每當政治人物的豪宅或資產曝光,輿論往往陷入道德評價與情緒對立,卻難以真正推進到制度層次的公共討論。如果制度本身無法提供足夠的透明與可檢驗性,而只是要求人民自行判斷「合不合理」,那麼未來每一次豪宅、名車或資產暴增,都只會淪為政治攻防的素材,而無法成為真正的公共治理議題。有錢從來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是:在民主體制之下,政治人物的財富,究竟來自市場競爭的成果,還是來自其所佔據的權力位置?這不是單一政治人物的品德問題,而是整個制度設計是否足以承擔民主信任的問題。
  • 投書 核電重啟為何總是說得很簡單? 因為核廢問題被刻意跳過

    2026.02.01 | 08:19

    每當核電重啟被提出,政治語言往往高度一致:供電穩定、減碳必要、成本最低。這些論述之所以聽來順耳,是因為它們刻意迴避了一個無法簡化、也無法繞過的核心問題──核廢究竟要放在哪裡?核電重啟的論述,長期習慣將核廢處理推遲到「以後再說」,彷彿只要先發電,風險就能被延後,甚至被遺忘。但現實恰恰相反:正因為核廢至今沒有答案,核電從來不是單純的能源選項,而是一項尚未完成責任配置的公共政策決定。支持者經常以「技術已成熟」、「國外也在做」作為論述起點,卻刻意忽略另一個關鍵事實:核廢選址從來不只是工程問題,而是誰被迫承擔跨世代、不可逆風險的政治選擇。當這個問題無法在公共層面被清楚回答,所謂的技術自信,不過是責任延後的包裝。更諷刺的是,核電重啟常被描繪成一種「務實選項」,但真正不務實的,正是對核廢責任的集體逃避。從核三延役公投的經驗即可看出,當討論停留在供電穩定或電價層面,社會仍可能出現支持;但一旦議題轉向核廢最終處置,支持往往迅速瓦解。這並非民眾矛盾,而是政治語言刻意選擇性呈現的結果。政府近期提出雙向溝通、回頭機制與程序調整,表面上看似回應爭議,實際上卻也反映出,制度本身對這套政策能否獲得社會授權,仍缺乏信心。若核電重啟真如論者所言那般合理,為何連核廢選址這個最基本的問題,都無法在公共層面說服社會?核電重啟之所以反覆卡關,並非社會不理性,而是政治語言長期選擇性失焦。在核廢責任仍被擱置之前,任何只談「安全、便宜、必要」的說法,都只是選擇性敘事,而非一套完整的公共政策。真正務實的問題其實只有一個:如果今天無法回答核廢究竟要放在哪裡,我們又憑什麼要求未來世代,替我們承擔這些被延後的後果?
  • 投書 營建土石方爭議:恐懼背後的制度治理缺口

    2026.01.30 | 08:51

    每當環境事件曝光,社會情緒往往迅速升溫。但民主社會真正需要的,不只是憤怒,而是理性討論。近期營建剩餘土石方是否可回填農地的爭議,就是典型案例:資訊被高度剪輯與簡化,恐懼迅速放大,而制度分析卻退居次位。營建剩餘土石方不是單一物質,而是法律與管理制度下的分類體系。大多數為天然土石,本身並非污染源。真正問題不在「土石方能否使用」,而在「非法混合物如何流入」、「監管如何被規避」以及「去化管道是否長期失衡」。若這些結構性問題未被說清楚,焦點卻直接落在「農地恐被污染」,社會自然陷入恐慌。政府近年對農地回填的管制逐步趨嚴,目的在堵住合法掩護非法的漏洞。這些修正不是替任何產業開後門,而是回應長期存在的非法棄填問題。然而,公共討論往往將制度背景抽離,只剩情緒化風險敘事,導致「不信任」成為主旋律,治理空間被迫收縮。信任崩解並非憑空而來。地方治理長期承受民意代表、產業利益與執法資源不足的交織壓力,即便中央制度再完備,也需要透明、可驗證的執行才能建立信心。當公共討論僅剩「怕不怕」,而非「如何管理」「誰來監督」「如何公開」,民主就只能在情緒中原地踏步。媒體在議題傳播中扮演關鍵角色。將複雜議題濃縮為單一風險敘事,雖能迅速吸引注意,卻可能誤導公共判斷。經檢驗的天然營建土石,不必然帶有重金屬或病原;真正危險,是制度縫隙中被夾帶的非法廢棄物。若不明確區分,整套治理工具都可能被錯誤否定。民主社會的成熟,不在於完全避免風險,而在於能否設計可監督、可落實的制度。與其被恐懼左右政策,不如推動更嚴謹的分類標準、更透明的流向追蹤,以及真正獨立的查核機制。唯有如此,環境正義才能從口號落實為長期可行的治理能力。
  • 投書 台電轉盈背後:能源政策不能只看帳面數字

    2026.01.27 | 23:06

    近日媒體報導指出,台灣電力公司(台電)因燃料成本下降與電費收入增加,預估2025年稅前盈餘將超過600億元,終止連續三年的虧損;報導並引用學者推算,倘若核三廠未停機,台電今年可增加約1800億元盈餘,進而評斷能源政策成效。然而,這種論述過於簡化政策因果,容易讓公眾誤解盈餘與能源政策成功之間的直接關聯。首先,台電盈餘由虧轉盈的主因,並非能源結構本身,而是外部市場條件與會計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2025年盈餘增幅主要受燃料成本下降影響,與國際油、氣價格波動密切相關,而非單純由核三廠停機或延役所致。能源價格波動具有週期性,不能簡化為政策「勝利或失敗」的指標。其次,若以「若沒廢核,至少可賺1800億」作為政策失誤證據,其推論建立在多項靜態假設上,例如核電每度1.1元、再生能源與燃氣成本較高,但卻未考量長期成本與風險。核電成本並非僅燃料,還包括核廢料處理、安全監管、廠房延役與保險等長期支出。更何況,重啟核二、核三涉及複雜行政程序及地方抵抗成本,單一數字難以全面呈現。再者,能源政策不能僅以台電帳面盈餘波動來評斷,而忽略電力系統穩定性、韌性與長期可持續性。例如,高比例再生能源系統需要額外的儲能與電網調度資源以維持供電安全,這些成本短期盈餘無法完全呈現,也不可忽視。不同電源結構對社會整體成本的影響,需跨年度、跨產業進行宏觀評估,而非單以一年盈餘比較。最後,將短期會計表現與政策優劣掛勾,容易忽略電力市場與能源安全的制度性因素,也可能被政治化操作。能源政策本質是一場長期投資,其評價應納入環境外部性、供電韌性、資本成本及風險管理等元素,而非僅依年度盈餘增減判斷價值。總結而言,對台電財報的解讀尤須謹慎全面。將政策成敗簡化為「可賺多少錢」既是失焦,也不足以支持對能源政策的宏觀判斷。能源政策的成功,不在於年度盈餘轉正,而在於在穩定、永續與成本效益間取得合理平衡。
  • 投書 核四碼頭造成福隆鹽寮黃金沙灘流失不是環境孤立事件,而是能源政策長期治理缺失的縮影

    2026.01.27 | 08:02

    近日媒體報導指出,新北市鹽寮福隆地區因核四廠專用碼頭影響海流與沙洲動態,造成黃金沙灘大量流失,居民不僅憂心生計受到衝擊,更呼籲拆除碼頭以恢復原貌。這樣的景況看似一則地方環境新聞,實際上卻暴露出台灣能源發展與環境治理長期以來的結構性矛盾。首先可以看到,核四廠自決策至今始終爭議不斷,其問題從成本爆表、功能定位不清、電力需求模型錯置,到後來成為全民負擔的「國家級爭議工程」。如今核四碼頭造成的沙灘侵蝕,只是這整個開發案中一項最具體可見的負面外部性。它既不是單一工程瑕疵,而是欠缺全面性的環境影響評估與長期監測規劃的結果。建設在未充分掌握自然動力機制下投入公共資源,本身就反映出一種先開發、後發現問題的治理慣性。鹽寮居民的生計依賴海岸生態的穩定,如今由於沙灘流失可能減少遊客、影響漁業與海水泳場等地方經濟。這些直接衝擊是「成本外部化」的一種典型表現:曾經的政策制定者沒有納入氣候、潮汐、沉積物動力等複雜自然系統變數,結果讓最脆弱的地方社群承擔了整體能源布局失衡下的後果。這不是誰的意外,而是制度在評估、執行與補償機制中缺乏完整操作的結果。再從更大的能源政策脈絡看,核四碼頭的衍生問題還牽動了一條更深的反思線:「我們如何在追求能源自主與供電需求時,平衡環境保護與地方生計? 」台灣過去在核能開發、石化工業布局等重大能源工程上,常見「少數決策者」以宏大敘事決定方向,卻忽略了「多元利害相關者」的真實聲音。選擇核電、天然氣或再生能源,本質上是能源與環境的整合判斷,但核四碼頭問題提醒我們:能源政策如果不能與土地倫理、環境生態與地方經濟整合,就會在不同節點產生諸多棘手後果。更重要的是,鹽寮居民的訴求並非反科技,而是要求對土地與生命的尊重與保障。這反映出台灣能源治理最大的困境:政策制定經常只看見技術與短期效益,卻忽視了長期生態系統服務、社會價值與公民參與的制度化需求。核四從不曾真正在地方居民自覺的框架下取得社會授權,這也使得如今的拆除、補償、修復問題變成零和博弈。台灣能源路徑的選擇必須超越單一技術選項,而是要建立一種能同時整合社會共識、環境承載力與長期安全性的新治理架構。核四碼頭造成福隆鹽寮黃金沙灘流失事件,提醒我們:能源政策的最終成本,不是發電量,而是人與自然共存的治理能力。當地方生計被政策外部化、環境被視為可犧牲的背景,那麼任何能源選項都無法真正成為全民共識下的未來方向。
  • 投書 從Alex Honnold徒手攀岩到核電重啟:風險治理不能只靠勇氣,核能監管需要比技術更嚴格的制度

    2026.01.26 | 07:16

    Alex Honnold 徒手攀登台北 101,引發全台與世界關注。有人讚嘆他的勇氣,有人質疑這是否是在玩命。但真正理解極限運動的人都知道,Honnold 的攀登並非魯莽,而是建立在長年訓練、反覆驗證與對失敗後果極端清醒的認知之上。他之所以能成功,不是因為不怕風險,而是因為比任何人都更嚴格地面對風險。這個畫面,恰好提供了一個理解近期核電重啟議題的絕佳對照。日本柏崎刈羽核電廠,曾被視為全球技術最先進的核電設施之一,卻在近年接連爆出資安漏洞、內控失靈、人員可隨意進出等重大監管缺失。即便如此,日本政府仍在政治壓力下推動重啟,結果反而引發監管機關罕見地公開質疑營運者是否具備「基本安全文化」。問題不在於核電技術本身,而在於「當一次失誤無法重來,制度是否配得上風險等級」?核電不是一般公共工程,而是「一次失誤、後果跨世代」的高風險系統。真正成熟的核安治理,從來不是靠宣示「我們準備好了」,而是靠持續、獨立、甚至讓人不舒服的監管。這正是台灣當前討論核電重啟時,最令人憂心之處。近來的公共論述,常將核電重啟簡化為「缺電與否」、「減碳需要」,卻刻意淡化核安監管所需的制度條件:核電重啟必須環評,核廢料如何處置,是否有解?;核安監管機關是否真正獨立? 是否具備足以對抗政治壓力的權威? 是否有能力對營運單位說「不」; 審查資訊是否充分公開、風險與成本是否能被社會理解與共同承擔? 避難計畫是否具可行性,以及事故責任與風險承擔如何界定?如果沒有這些條件,所謂的「核安無虞」,就只是政治宣示與政策口號。Honnold 的徒手攀岩之所以令人敬畏,是因為他清楚知道,一旦失誤,沒有第二次機會;而核電更是如此,差別只在於,承擔後果的不是單一個人,而是整個社會。真正負責任的能源決策,不是比誰更敢冒險,而是比誰更願意建立讓風險無法被政治輕率消化的制度。在核電這條路上,台灣需要的不是勇氣,而是高風險行為的共同課題:比勇氣與技術更困難更嚴格的制度—自制、紀律與對最壞情境的誠實面對。
  • 投書 核安不能只是口號:從柏崎刈羽再度出包看台灣核電重啟的真正風險

    2026.01.22 | 17:13

    日本柏崎刈羽核電廠6號機組在重啟後再次觸發控制棒警報、被迫中斷運轉,突顯出的並非單一工程瑕疵,而是核電治理中最致命的結構性問題:安全文化與制度執行力尚未真正達標。這一事件對台灣當前再度討論核電重啟的爭議,提供了極具警示性的鏡像。首先,這次事故並非「重大事故」或輻射外洩,雖能在重啟後短時間內中止運轉,說明最基礎的安全機制仍可能在真實操作中失靈。控制棒是反應爐最核心的安全裝置之一,它的錯誤觸發、設定或偵測失準,不只是工程漏洞,更可能反映出流程設計、測試程序、跨部門協作與品質把關等制度面長期不足。這類問題在日本、這個核電治理資歷最深的國家仍反覆出現,讓外界不得不問:如果連「核安標準最嚴格的核電大國」都還在為基本系統出包,那麼台灣在核電重啟的制度準備上,是否也有同樣未被深入檢視的風險?其次,核電安全不只是一套硬體測試標準,而是一種組織文化。安全文化包含的是「不容妥協的態度」、「將風險放在最高優先」以及「錯誤零容忍」的程序慣性。柏崎刈羽出包顯示出,即便在核電再度被視為國家能源戰略的重要一環時,安全文化依然可能被程序性壓力、時程壓力所侵蝕。台灣目前在核電重啟的討論中,也常見情緒性辯論與時程壓力,卻較少看到對安全文化與制度監督安排 的深刻討論。這樣的落差,正是核電政策可能滑向技術政治化的隱憂。再者,這起「再重啟後不久再停機」的事件,對社會信任具有極高敏感度。核安不是靠一兩次的技術測試就能建立,而是靠長期、透明、且可被民眾理解與監督的制度過程。在日本,福島核災後長達十餘年的信任重建一路坎坷,核電再啟動的過程始終伴隨著民間疑慮與地方反對。台灣在此前的核三重啟公投、社會運動與能源政策辯論中,也曾深切感受到社會對核安的不信任。日本最新狀況此時重演,提醒台灣:社會信任的建立比設備合格更難。最後,核電重啟的核心不應只停留在「夠不夠電」、「能不能降低碳排」的技術論述,而是要問:「我們是否有能力確保每一個環節的安全實踐?是否有足夠的透明與監督讓社會放心?是否能在突發情境下迅速、正確地應對潛在風險?」這些問題比單一重啟計劃更關乎公眾安全與民主治理的底線。柏崎刈羽的再度出包,是技術的警訊,更是政策的警鐘:核安不能只是標準,而必須是貫穿每一個決策與操作的核心文化。台灣若要重啟核電,就不能只談能源供需,而必須從制度重建、文化培育與社會信任重塑開始。這才是真正需要被正面回答的核電議題,而非簡單的一句「安全無虞」。
  • 投書 當核電廠成為戰爭目標:扎波羅熱揭露全球核安的戰時盲區

    2026.01.21 | 22:35

    俄烏戰爭已持續近四週年,而原本被視為「冷靜觀察的戰線」,如今正可能翻開新頁:俄羅斯傳出可能攻擊扎波羅熱核電廠的輸電線路。這不是單純軍事策略,而是對全球核安全底線的直接挑戰。扎波羅熱核電廠位於烏克蘭南部,由六座壓水反應器組成。即便反應堆停止運轉,設施仍依賴外部電力維持冷卻與安全系統,一旦輸電線中斷,其風險後果可迅速逼近嚴重核事故的等級。真正令人不安的,不是戰場攻防的升級,而是核電設施在戰爭中被納入攻擊選項的結構性脆弱。和平時期的高安全標準,在戰爭情境下可能瞬間失效。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雖可介入斡旋、派遣觀察員、呼籲各方維持冷卻系統,但其能力更多是「維持希望」,而非強制保障。扎波羅熱事件提出三個殘酷問題:第一,核電廠在衝突中能否真正免於攻擊?即便國際法禁止攻擊民用設施,當斷電被視為削弱對手意志的手段時,法律約束力何在?第二,核安全設計是否充分考慮戰時情境?外部電力依賴揭示了核能系統對基礎設施的高度依賴與脆弱性,一旦輸電網路成為目標,整個核安全架構就可能崩塌。第三,核災不再只是意外,而可能是人為操作的結果。若冷卻系統失效,核燃料過熱可能引發放射性物質外洩,其影響可跨越數代人。這場危機同時揭示國際機制在緊急回應上的侷限。IAEA可以提出警告、派遣觀察員,但無法強制執行。這提醒全球核能治理:單靠技術規範與國際呼籲,無法應對戰爭或國家級暴力的現實。核安全必須嵌入極端情境的防護設計與可執行的保障機制,而非僅停留在口頭承諾或規範文件中。對其他核能依賴國而言,扎波羅熱事件同樣是警訊。核電並非「安全又乾淨」的完美能源,即便和平時期也需承擔高昂安全成本。一旦戰火降臨,核電設施可能從能源供應點,轉變為高度不確定的安全風險來源。對政府與民眾而言,這是一種迫切而殘酷的提醒。更廣義地說,現代戰爭對平民基礎設施的攻擊正在成為新常態:電網、水源、交通、通信系統乃至核電設施,都可能被捲入攻擊循環。核電事故的後果無法「修復」,只能被承擔。這是一種技術悲劇,也是一種制度與治理的挑戰。總結來說,扎波羅熱核電廠事件,不只是俄烏戰爭的延伸議題,更是全球核能安全政策的轉折點。核電安全不能只寄望和平時期的規劃或善意,而必須建構最極端情境下的防護設計與有效國際保障機制。這不只是烏克蘭的挑戰,更是全球人類共同面對的安全責任—也是對各國核能政策的一次制度性考驗。
  • 投書 COP30啟示:穩健「非核轉型」才是台灣淨零未來

    2026.01.21 | 10:01

    去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30次締約方會議(COP30)在巴西貝倫舉辦,最終達成共識的全球氣候行動議程《Global Climate Action Agenda at COP30》所揭示的核心精神比過往更為清晰:「全球邁向淨零的主流路徑,已逐漸從核電轉向以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為核心。」這不只是技術的選擇,而是世界各國「用腳投票」的結果—因為再生能源建置更快、風險更低,能效改善更能立即減碳,並且符合公正轉型的要求。近年來,台灣社會關於核電延役的討論,時常被以「以核減碳」、「核綠同行」等論述包裝、或是往往在「核電是否安全」、「技術是否能突破」等問題上打轉。然而COP 30的訊息讓我們看到一個更宏觀的事實:全球真正擔心的不是技術,而是核廢料長期無解、建置周期長、社會信任低、以及一旦出事便是跨世代災難的現實風險。更何況,在台灣地狹人稠、地震頻繁且核廢料尚無長期處置方案的條件下,核電所伴隨的高本質風險,使其難以成為台灣氣候行動中可行且穩健的能源選項。更重要的是,國際社會在COP30的能源章節中再次強調:加速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建立透明負責的能源治理,才是全球應共同努力的方向。核能並未被視為主流減碳策略。這不是反核或意識形態,而是基於風險、成本與速度的務實選擇。事實上,台灣目前在再生能源、能源效率與儲能建設上的努力方向,正與COP30完全一致。無論太陽光電、離岸風電、企業綠電需求、或工業部門的能效改善,都是國際淨零競賽中最重要的競爭力來源。國際供應鏈現在要求的是企業的綠電比例、碳管理透明度、減碳速度,而不是「是否擁有核電」。這對出口導向的台灣而言,關係到的更是企業能否繼續接單、能否留在全球供應鏈中。COP30的行動議程提醒我們,現在世界上欠缺的不是高風險的核電廠,而是更多再生能源、更高的能源效率、更可靠的輸配電網,以及更透明可信的氣候治理。這些,台灣正在努力做,也必須持續做。綜言之,台灣的能源未來,需要走出對核電的過度期待,回到以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為核心的務實路徑。因此,我們更應堅定推動非核能源轉型政策,才能在全球淨零競賽中站穩自己的有利位置,讓下一代擁有安全、永續、能真正被信賴的能源未來。
  • 投書 一個警報設定錯誤,揭露的不是技術失誤,而是核能治理的老問題

    2026.01.20 | 08:34

    全球規模最大的核電廠—日本新潟縣柏崎刈羽核電廠6號機,因為一項「警報設定錯誤」而臨時延後重啟。表面上,這是一則看似冷靜、甚至可被解讀為「制度正常運作」的新聞:發現問題、暫停作業、重新檢查。然而,若僅止於此,恐怕低估了這起事件真正傳遞的警訊。問題不在於設備是否立刻造成危險,而在於這樣的錯誤,為何會出現在「全球最大核電廠」、且是在重啟前最後測試階段才被發現。控制棒是核反應爐最核心的安全裝置之一,而相關警報竟因設定疏漏,在不符安全條件時未能啟動,這不是單一操作失誤,而是標準流程、複核機制與安全文化的總體失靈。東京電力公司強調將「審慎確認安全後再操作」,語言聽來熟悉,卻也正是福島核災前後,日本社會最為警惕的關鍵詞。福島事故之後,日本核能治理的最大課題,從來不只是設備升級,而是能否真正擺脫「形式合規、實質鬆動」的組織慣性。柏崎刈羽核電廠過去曾因資訊安全與管理缺失,被揭露門禁形同虛設,導致重啟審查一再延宕,如今又出現如此低階、卻攸關核心安全的設定錯誤,很難說只是巧合。更值得注意的是,這起事件發生的時間點。柏崎刈羽被視為日本核電重啟政策的象徵性工程之一,不僅關係東京電力的營運,也牽動中央政府能源布局與地方政治協商。在這樣的政治與經濟壓力下,「準時重啟」本身就可能成為隱形目標。當進度壓力存在,安全程序是否仍能毫不妥協,正是核能治理最嚴苛的考驗。從治理角度來看,這起事件反而突顯一個不願被正視的現實:核能的風險,並不總是來自戲劇性的事故,而更多源自日常管理中的小錯誤與組織鬆懈。一個警報設定錯誤,若未被即時發現,可能在複合情境下放大成系統性危機。而核能制度最困難之處,正是要在「什麼都還沒出事」時,仍保持高度警覺。對台灣而言,這則新聞尤其具有現實意義。台灣核能討論經常聚焦於「技術是否先進」、「是否符合國際標準」,卻較少深入面對另一個更不安的問題:我們是否有能力長期維持高密度、高壓力下的核安治理品質?如果連日本這樣高度技術化、制度成熟的國家,都難以避免這類低階錯誤,那麼風險從來就不只是工程問題,而是治理與文化問題。柏崎刈羽6號機延後重啟,值得肯定的不是「延期」本身,而是它提醒了我們:真正的核安,不是新聞稿中的承諾,而是願不願意承認制度的不完美,並在每一個看似微小的環節上,拒絕妥協。否則,再大的核電廠,也只是在累積下一次不該發生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