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中國政府以部分台灣人士搞台獨為名封殺作品登中,文化部鄭麗君接受新頭殼專訪時表示,中國就要藉由審批制度,要台灣人「上繳自由」,甚至進一步輸入「潛規則」到台灣;至於中國控台灣搞「文化台獨」,鄭則表示,文化會自然形成其主體,這是不可逆,是世世代代累積的,並不是誰當部長,「所以說我文化台獨,何德何能?」

對於中國以台獨為由打壓台灣的藝人、文化工作者,鄭麗君受訪表示,中國有審批制度,去年3月更通過「電影產業促進法」,規定「不得傷害民族感情」;去年9月通過「關於支持電視劇繁榮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要求網劇審查標準要比照電視劇,加強上線前的思想性審查。因此,一直以來發生許多打壓台灣個案。

鄭麗君說,接著中國公布對台31項政策,目的很清楚。「你來我這邊發展,你要『上繳自由』,符合我的規格、我的審批。」當然,中國也希望透過潛規則對他國輸入產製過程,「因為你想賣(給中國),會以他的規格進行創作。」甚至最壞的情況是,產品不但沒有賣過去中國,反而讓中國的潛規則輸入進來。

鄭麗君說,台灣與中國有語言上的相似性,而許多國家的作品也想進入中國市場,但為什麼中國的審批對其他國家的影響相對小?例如,限韓令後的韓國,成立了「東協文化院」,提出新南方政策,將文化輸出列為第一項,這就是韓國的決心。

鄭麗君表示,審批的影響強不強,關鍵在於本身的文化產業強不強,有沒有把文化產業當作國家戰略產業,集中力量發展,並對世界分享。同樣的,法國的馬克宏也主導了公共媒體的整合,宣示要強化法國文化在國際的傳播。而BBC組織法也明訂,要對外輸出英國的價值與文化。也就是如果國家的文化產業、內容產業強,中國審批的影像就會低。

鄭麗君表示,身為政府的一份子,她當然要不斷呼籲中國要尊重表意自由,尊重創意工作者的言論自由;但更多的責任要讓台灣的內容產業由內而外的振興,這是操之於我們的。

鄭麗君說,她相信台灣已經民主化,人一旦享有言論自由、創作思想自由,其實很難走回頭路的。文化部要做的是,讓內容產業振興,有積極的國際文化傳播政策,讓台灣的內容可以傳播到國際上,而不是僅依賴賣作品到中國市場,才能根本抒解對中國控制的壓力與焦慮。

至於中國官方嗆聲「文化台獨」,鄭麗君說,先前她在法國碰到漢學家被問到「台灣文化與中國文化有什麼差別?」她回說,「中國文化是台灣文化的一部份。」這位漢學家瞬間懂了。因為這位漢學家長期在台灣、中國兩地做研究,所以對這個答案很有感。

鄭麗君說,其實還是有中國文化保留在台灣;以台灣的特殊的地理、歷史背景,台灣的多元文化有其獨特性,也形塑特殊的面貌。文化會自然形成其主體,這是不可逆的,是世世代代累積的,並不是誰當部長,「所以說我文化台獨,何德何能?」

鄭麗君表示,民主化後的政府如何建立一個支持體系與架構,讓民間的文化可以自然的發展,這就是她文化政策的核心。因此,她做的主要是法案、組織的佈局,跨部會政策架構的轉型及提升預算。因此,今年的幾個大法就是「國家語言發展法」、「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公共媒體法」及「文化基本法」等四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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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長鄭麗君接受新頭殼專訪。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