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語電視台籌設,文化部長鄭麗君接受《新頭殼》專訪時表示,今年文化部先提供部分預算給華視、公視製作台語節目;在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前,文化部今年將爭取政院支持、編列預算,至少明年可以推出台語頻道。
鄭麗君說,公共媒體要有文化平權、多元文化傳播概念。今年文化部先提供預算,供華視製作台語內容。同時也給公視專案補助計畫,請其製作一定比例的台語內容。兩者預算加起來將近1億元。
鄭麗君說,但她還是希望儘速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能正式設立國家語言頻道,包括原住民、客語與台語頻道。但立法的進度還要看立法院;但至少希望今年能向政院爭取明年能有預算設立台語頻道;預算規模會視原台、客台而定。預計今年8月確定是否得以增設。
鄭麗君進一步說,台灣要有國家文化傳播政策。就文化部而言,要壯大公共媒體平台,在民主社會扮演公共性平台外,也是產業領航者,就國際而言,則是國家文化品牌的輸出平台。台灣是亞洲評比最自由開放國家,在亞洲公共媒體品牌上,台灣是得以佔有一席的。就華語而言,全球更有一席等著台灣,「因為我們比中國民主,所以我們的公共媒體可以被世界信賴」。
鄭麗君表示,公媒需要加以整合,預算獨立確保其公共性。目前台灣只有一部公視法,保障一點預算下線;華視只有個公股處理條例,而中央社、央廣則是個組織設置條例,並沒有願景。除了華視外,公視、中央社、央廣是政府編列預算,沒有獨立財源,從國際來看,還是政府的媒體。
鄭麗君說,因此她提出公共媒體法裡,將設立公共媒體基金會,有固定財源,不用仰賴部長要給它多少預算。之下會有事業部門,頻道整合,並有族群頻道保障族群的主體性。而若干機構也需公司方式成立,例如推動國際頻道上,也需B2B對外簽約。
鄭麗君說,未來將採兩階段立法,公共媒體法通過後,在一定期間內,讓各個組織進行調整與整合。至於未來董事會的選任制度則都需重新設計;但尊重立法院的同意權的大方向則不會改變。
至於之前華視董事長陳郁秀、總經理郭建宏發生衝突後,鄭麗君說,她有邀董事長與董事聚會,達成四點共識,其中有一點就是總經理與一級主管要利益迴避。至於利益迴避的原則與內容則由董事會制訂之。
鄭麗君說,華視部分到底是董事長制或總經理制,法律的確沒有那麼清楚;而公視法立法的精神則是接近總經理制;但公司法則是董事長制;因此她請本屆董監事先釐清到底是董事長制或總經理制。
至於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余天在中常會替華視前總經理郭建宏抱不平,並說他的節目會沒了,總統蔡英文請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處理。對此,鄭麗君說,卓秘書長沒有來找她談;她也不會去介入華視的節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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