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引發高度爭議的「助理費除罪化」相關修法。支持者此法修正者認為,現行助理費制度長期模糊,司法以「貪污罪重罰制度性」問題,違反相關比例原則;反對者則警告說,若放寬監督與刑責,恐怕侵蝕廉政風氣及形成國安邊界破口。這一場爭論的核心問題,並非個別案件的對錯,而是台灣是否在行政效率、民主監督與國家安全三者間,找到真正制度的解方。而立委本身若經費不夠,應編列其他項目來支應,不該將心思想到專業助理的薪資上才對。

助理費問題 源於制度而非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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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費」的確由公帑發放,用以支應研究、聘用國會助理與立法相關服務,但實務核銷方式繁複也管理不清。部分立委以定額方式運作,助理實際工時與薪資結構,卻難以完全反映在帳目上,衍生許多勞權的爭議,因此也留下法律風險。支持修法者主張,若制度本身存在著灰色地帶,卻動輒用刑事責任來處理,等於是用重刑來彌補行政失能,這並非解決問題之道。

除罪化真正引發的疑慮

但制度改革若選擇「鬆綁監督」而非「補強機制」,此舉政治風險恐怕更為嚴重。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指出,若助理費改為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等於弱化金流與人事的可稽核性。因為國會助理並非僅是單純行政的角色,而是接觸政策資訊與國會運作的關鍵節點,一旦聘用背景與資金流向缺乏透明紀錄,無法在國會登載入冊,甚至有人引進外部勢力甚至是境外政治影響力,將更容易透過人事管道滲入台灣的民主體系,這正是最近公督盟一再提出國安警訊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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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輿論將此一議題簡化成「是否反貪腐」的道德選擇而已,事實上,這樣反而成為一個錯誤命題。真正的問題並非要不要監督,而是如何要讓監督更為有效。若是以除罪為名降低查核門檻,卻未同步建立更透明即時的制度,只會讓問題延後爆發,付出更高的政治及國家安全成本。

改革應是「制度加法」 不是防線減法

成熟的改革思維,應該是把立法制度做的細緻與周延。其中包括助理全面登錄、支出電子化留存稽核軌跡,並依照職務性質區分是否涉及機敏資訊,採取分級來作為國家安全管理。刑責可以更能精準區分出行政違規或是惡意詐領,而不能一刀切地全面退出。行政責任可以用來處理程序瑕疵,刑責則保留給明確的不法行為,這樣才能兼顧人權與嚇阻作用。

助理費爭議不在於藍綠攻防,也非法律技術問題而已,而是對民主制度成熟度的檢驗。國會改革若只追求更便利,忽略透明與國安問題,終將侵蝕人民對國會的信任。唯有在效率、監督與安全間取得平衡,助理費制度改革才能成為民主的修補,而非是一個破口。

目前國會助理費機制,也使用1、20年,被詬病地方頗多,目前立法院的助理工會多數是有經驗的資深助理以及立院秘書長林萬來也是各黨團立法諮詢的重要對象,對法案鑽研甚深,深受前院長王金平和現任院長韓國瑜的信任與仰賴,因此既然想要修法,應該往進步改革方向修法,不該將助理費淪為立委口袋的小金庫。此法必須是可以讓國會助理們倚靠的勞權標準,不該繼續讓助理變成超時勞工,以及實質上是「上班工時制,下班責任制」,這才是這次修法的重要進步標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