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引發高度爭議的「助理費除罪化」相關修法。支持者此法修正者認為,現行助理費制度長期模糊,司法以「貪污罪重罰制度性」問題,違反相關比例原則;反對者則警告說,若放寬監督與刑責,恐怕侵蝕廉政風氣及形成國安邊界破口。這一場爭論的核心問題,並非個別案件的對錯,而是台灣是否在行政效率、民主監督與國家安全三者間,找到真正制度的解方。而立委本身若經費不夠,應編列其他項目來支應,不該將心思想到專業助理的薪資上才對。
助理費問題 源於制度而非個案
「助理費」的確由公帑發放,用以支應研究、聘用國會助理與立法相關服務,但實務核銷方式繁複也管理不清。部分立委以定額方式運作,助理實際工時與薪資結構,卻難以完全反映在帳目上,衍生許多勞權的爭議,因此也留下法律風險。支持修法者主張,若制度本身存在著灰色地帶,卻動輒用刑事責任來處理,等於是用重刑來彌補行政失能,這並非解決問題之道。
除罪化真正引發的疑慮
但制度改革若選擇「鬆綁監督」而非「補強機制」,此舉政治風險恐怕更為嚴重。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指出,若助理費改為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等於弱化金流與人事的可稽核性。因為國會助理並非僅是單純行政的角色,而是接觸政策資訊與國會運作的關鍵節點,一旦聘用背景與資金流向缺乏透明紀錄,無法在國會登載入冊,甚至有人引進外部勢力甚至是境外政治影響力,將更容易透過人事管道滲入台灣的民主體系,這正是最近公督盟一再提出國安警訊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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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輿論將此一議題簡化成「是否反貪腐」的道德選擇而已,事實上,這樣反而成為一個錯誤命題。真正的問題並非要不要監督,而是如何要讓監督更為有效。若是以除罪為名降低查核門檻,卻未同步建立更透明即時的制度,只會讓問題延後爆發,付出更高的政治及國家安全成本。
改革應是「制度加法」 不是防線減法
成熟的改革思維,應該是把立法制度做的細緻與周延。其中包括助理全面登錄、支出電子化留存稽核軌跡,並依照職務性質區分是否涉及機敏資訊,採取分級來作為國家安全管理。刑責可以更能精準區分出行政違規或是惡意詐領,而不能一刀切地全面退出。行政責任可以用來處理程序瑕疵,刑責則保留給明確的不法行為,這樣才能兼顧人權與嚇阻作用。
助理費爭議不在於藍綠攻防,也非法律技術問題而已,而是對民主制度成熟度的檢驗。國會改革若只追求更便利,忽略透明與國安問題,終將侵蝕人民對國會的信任。唯有在效率、監督與安全間取得平衡,助理費制度改革才能成為民主的修補,而非是一個破口。
目前國會助理費的運作機制沿用一、二十年,早已問題叢生、備受批評。立法院助理工會多由經驗豐富的資深助理組成,而立院秘書長林萬來更是各黨團重要的立法諮詢對象,對法案細節相當熟稔,也深受前院長王金平與現任院長韓國瑜的信任。因此,既然要修法,如何修、往哪裡修,其實對資深或資淺立委、助理工會與立院公務體系而言,都不是難題。
真正的重點在於:修法必須朝進步改革的方向前進,而非讓助理費繼續淪為立委口袋中的「小金庫」。這部法律應該成為國會助理可以倚靠的勞權基準,讓助理領取符合其專業的合理薪資,不再是「廉價的超時勞工」,也不應再陷於「上班工時制、下班責任制」的惡劣處境。這才是此次修法應當追求的核心目標與真正的進步指標。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 圖:張良一/攝
公督盟痛批國民黨 28 位立委聯手推動貪污除罪化修法,是赤裸裸的「自肥法案」,可恥! 圖:公督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