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在台打拚大半輩子,一旦面臨衰老或失能,往往因身分求助無門。這項照護困境正式解套!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9條,新法於115年6月30日上路,衛福部表示,為讓久居台灣的外籍菁英享有同等保障,長照給付與負擔比率皆準用國內規定,大幅減輕家屬重擔。

究竟誰能受惠?新制適用對象涵蓋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與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其眷屬(包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也一併納入保障。申請者須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永久居留,合法累計居留滿10年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當事人更須滿65歲以上或具備身心障礙鑑定資格,並因身心失能通過評估確認給付資格後,即可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各地管理中心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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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特別草擬了《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確保前述這3類符合門檻的對象與家人,都能順利取得社會資源。家屬可依實際狀況,申請四大類多元照顧方案,項目涵蓋照顧及專業服務、提供醫療轉診的交通接送服務、輔具及居家無障礙改善服務,以及給予家屬喘息空間的喘息服務,所有措施將在6月30日起同步起跑。

回溯法規源頭,立法院於114年9月24日完成《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案,當中新增了關鍵的第29條條文。該部順應修法趨勢祭出配套子法,核心精神就是要落實台灣網羅並留住國際人才的願景。透過建構更友善的職場與安居環境,確保留台奉獻的外籍人士,在面臨照護難關時不被排除在外。

衛福部也承諾,日後會秉持與時俱進的態度,持續修補並完善全台照護網。只要符合資格的外籍民眾,除了親自前往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臨櫃辦理之外,也能直接拿起手機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由專人協助解答疑惑並媒合適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