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尊嚴的老師,教不出有自信的學生。」
當前台灣校園陷入過度「司法化」枷鎖,行政減能、師生信任崩解。要挽救搖搖欲墜的教學現場,筆者認為必須大刀闊斧推動以下四大改革:
一、廢除校事會議:回歸「教評會」專業同儕審查
政府應果斷廢除流於形式、流弊叢生且缺乏現場經驗的「校事會議」機制。
1.拒絕司法化:反對將校園內的微小摩擦與管教衝突,無限上綱至法律調查層級,避免將校園變法院。
2.回歸專業審查:讓案件審議全面回歸具備同儕審查機制的教師評審委員會(教評會)。由具備實務經驗的教育同行進行專業判斷,才能在「保護學生權益」與「維護教師合理管教權」之間找到精準平衡。
二、反對零成本投訴:建立防濫訴的校園防護網
目前的投訴機制近乎「零門檻、零成本」,導致投訴渠道容易淪為少數個案惡意報復、反覆滋擾學校的工具,嚴重消耗教育行政量能。
1.建立嚴格門檻:投訴必須採取「實名制」並提出具體事證,拒絕受理匿名、捕風捉影或重複性質的惡意指控。
2.增設反制機制:於經調查證實為惡意報復、反覆不實的濫訴行為,應增設相對應的行政懲處或法律責任,遏止濫訴歪風。
三、落實家庭責任:重拾親職本分,拒絕責任轉嫁
現代社會結構轉變,但部分家庭卻將本應由父母承擔的「品格教育」與「家庭教養」全數轉嫁給學校。
1.重拾家庭教養責任:家長應重拾親職本分。孩子出現行為偏差時,動輒以投訴規避自身的教養職責,無法真正解決問題。
2.重建親師合作:倡導家長與學校建立健康的「夥伴關係」,而非對立的消費關係,共同為孩子的成長負責。
四、立專法挺良師:仿效韓國等國家經驗,制定《教師權益保護法》
台灣應積極借鑑韓國等國際上推動教育改革與尊師重道之國家的成功經驗,制定專屬於台灣的《教師權益保護法》:
1.劃清合理管教界線:仿效國外立法精神,在法律中明確定義正當管教的範疇與底線,讓老師在輔導管教時有法可循,不再動輒得咎。
2.官方打造法律盾牌:當教師因正當執行職務而面臨惡意職場霸凌或誣告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主動介入,提供法律援助與心理支持,成為基層老師最堅實的後盾。
結語
「校園去司法化,管教有底氣,教育有未來!」
唯有砍斷校事會議的威脅、阻絕惡意濫訴,並透過專法捍衛教師尊嚴,台灣的教學現場才能集體解壓縮。還給師生一個純淨、安心的教學空間,台灣的教育未來才有希望。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