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案,羈押近一年後,獲台北地方法院(北院)裁定7000萬元交保,附加電子監控、限制出境出海及不得接觸被告。8日交保後,台北地檢署(北檢)不服,9日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高院)稍早裁定撤銷北院原裁定發回更裁。北院稍早決定下周一(15日)上午9時傳喚柯文哲出庭,10時準時開庭審理。柯文哲是否會再回牢籠引發各界關注。
回顧柯文哲案,有多次交保撤銷紀錄。2024年12月26日被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北院)於12月27日首次裁定其以300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北檢)隨即於當晚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高院)於12月28日撤銷該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北院於12月29日召開羈押庭,考量抗告理由及卷證,調整交保條件為7000萬元、保釋並配戴電子腳鐐、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點。北檢不服,於12月31日提出第二次抗告,高院1月1日撤銷,北院1月2日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至4月1日止)。之後北院於4月2日、6月2日、8月2日分別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直至10月1日期滿。
本次柯文哲交保、抗告均有「時間差」。北院9月5日裁定7000萬元交保,當日柯以「要再想想」為由,表示至8日律見時才要決定是否籌錢交保,而北檢並未提出抗告。柯文哲8日交保,在北院外發表7分鐘談話,質問北檢「查了一年查到什麼」;北檢當晚僅發表聲明稿駁斥,卻未提起抗告。北檢9日傍晚以與「證人」陳智菡等接觸為由提起抗告,加上北院整理卷證耗時,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直到11日上午9時30分才收到柯文哲、應曉薇交保裁定的抗告案,到12日下午15時才做出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決定。最新消息,北院決定15日召開羈押庭,柯文哲確定又多2天自由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