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上週五(7/11)通過國民黨版「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刪除1000億台電撥補預算、增列2350億全民普發現金一萬元,特別預算規模高達5450億。在野黨否認增加預算「違法違憲」,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7日)則對此表示,憲法第70條和預算法第91條都有相關規範,「(在野黨)不要當法盲一樣,規避法律條文」。
卓榮泰今天與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發言人李慧芝和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陳慧娟召開記者會,說明民國2021年至2024年的歲計賸餘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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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2021到2024年全國稅課收入實徵超過預算數約1兆8707億,扣掉減少或降低增加債務8938億、2020年到2022年戰機特別預算150億、2023到2025年疫後特別預算3799億、移撥特種基金1957億、超徵屬地方政府部分2804億,以及增加非課税收入與歲出差異數3300億後,剩下可運用預算餘額約4436億。
卓榮泰說,原本編列的4100億的特別條例,就只剩下336億,但立院通過的「因應國際情勢與強化國土安全韌性的特別條例」,刪減1000億台電撥補再加上2350億的普發現金,總經費5450億,等於1014億需要舉債。依照憲法70條跟預算法91條,增加這麼多行政支出,卻沒有來徵詢行政院的意見,這個國家的財政紀律何在?立院此舉當然是針對法律案進行修正,「(在野黨)不要當法盲一樣規避法律條文」。
至於行政院未來會採取何種救濟管道?卓榮泰強調,政院過去已多次針對立院多項不合法合憲的法案與預算有過救濟行為,這是憲法賦予政院的憲政責任,未來會勇敢承擔「照過去方式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