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管制署今(15)日宣布一項重要政策變革,自今年8月1日起,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適用對象將擴大。新納入的兩大族群為「產後兩週內的婦女」及符合兒童青少年肥胖定義的患者。疾管署指出,此舉是因應這兩類族群感染流感後引發重症的風險較高,預計將有超過50萬人因此受惠,未來經醫師評估後即可使用公費藥物治療。
此項政策調整是參考了世界衛生組織(WHO)、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公布的最新指引,並諮詢台灣感染症醫學會、台灣兒童感染症醫學會及國內專家委員的意見後所做的決定。疾管署解釋,根據國際研究,「產後兩週內之婦女」因生理上免疫系統尚未完全恢復,感染流感後併發重症及死亡的風險相對較高。另外,肥胖者感染流感後的住院率與恢復狀況也較差,但過去「BMI≧30」的條件無法涵蓋兒童及青少年,因此本次特別增列「未滿18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第95百分位」的明確定義。
疾管署估計,國內符合「產後兩週內之婦女」及「兒童青少年肥胖」定義的人口數,分別約為13.5萬人與36.7萬人。自8月1日起,這兩類對象若出現類流感症狀,經醫師臨床判斷需要用藥時,不需經過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以把握黃金治療時機。
目前全國約有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公費流感藥劑(詳見疾管署「流感新冠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網頁查詢),包含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疾管署也提醒,由於流感抗病毒藥劑尚未納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的時機與必要性,仍需由醫師依據病患狀況進行專業判斷。民眾若出現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或意識改變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相關合約醫療機構名單與防治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查詢,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