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轟動司法、玉石兩界的「賭石」案,上週 17 日審判落幕,河北某知名鋼鐵企業董事長馬姓男子花費 8 千萬人民幣(約台幣 3.6 億元)購買玉石,拿到貨後鑑定卻發現價值不到二十分之一,進而將商人告上法庭;審判結果將兩位商人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及 20 年,罰金破百萬台幣。

2019 年 4 月,雲南玉石商人張姓男子在兩名中間人張姓男子、陶姓男子的介紹下,將一塊原石以人民幣 8,000 萬元(約台幣 3.6 億)售予河北某知名鋼鐵企業董事長馬姓男子。然而,當原石切開後,鑑定結果卻顯示實際價值不超過人民幣 436.97 萬元(約台幣 2 千萬元),且其產地非宣稱的緬甸木那場口,而是瓜地馬拉,買賣雙方因而對簿公堂。

馬姓男子指控,張姓男子等人虛構原石產地,誤導其相信這塊原石來自業界公認頂級的「木那場口」,藉此抬高價格。而張姓男子方面則堅稱,交易行為符合「賭石」規則,產地真假並非交易成敗的關鍵。

2021 年 4 月,案件一審在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玉石行業專家在庭上指出,賭石的重點在於原石內部的品質,而非產地,且國內現行的《珠寶玉石鑑定》標準中,並無關於翡翠產地的鑑定標準。

上週 17 日,霸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兩位張姓男子虛構原石產地、誇大玉石品質,以此獲取巨額利益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商人張姓男子被判有期徒刑 15 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50 萬元(約台幣 228 萬元);作為中間人的張姓商人則被判有期徒刑 10 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20 萬元(約台幣 912 萬元)。至於陶姓男子,法院認為其僅作為居間介紹人,不具備詐騙的主觀故意,判決無罪。

法院指出,傳統賭石交易雖然存在場口之說,但玉石的價值取決於其內部品質,而非單憑產地判定價值。但本案中,被告人虛構原石產地、冒用身份、誇大品質的行為,已違反誠信原則,與傳統賭石交易存在本質區別。

據《騰訊新聞》報導引述專家指出,危地馬拉翡翠早已進入中國市場,無論外觀或結構均與緬甸翡翠相似,未切割前極難分辨。由於國內現行標準尚未完善,無法提供明確的產地鑑定依據,導致行業出現鑑定困難與交易糾紛。

目前,兩位張姓男子已提起上訴,專家也呼籲,相關部門應盡快完善翡翠產地鑑定標準,以規範市場秩序,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