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爆出持有48部未成年不雅影像,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個月。今(26)日二審開庭,據了解黃子佼這次開庭一改過去不認罪態度,不僅認部分犯行,甚至當庭與一名被害人和解。
黃子佼先前爆出持有48部未成年偷拍影片,年紀最小的僅11歲,也有15、16歲的受害者。北院歷經5度開庭,認定黃子佼涉犯的無故持有少年性影像罪,適用修法前的兒少性剝削條例,法定刑度為1年以下,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近期黃子佼一家三口更被目擊現身新北市三峽的照片,黃子佼身穿粉色上衣,兩人都沒有特別遮掩,帶著女兒享受天倫樂,引起熱議。事後,妻子孟耿如急發文道歉,且稱黃子佼不會復出,自己的社群平台帳號也會無限期關閉。
二審今日下午開庭,而過去黃子佼開庭堅不認罪,不過今日黃子佼一改之前不認罪態度,坦承部分犯行,承認部分兒少性剝削犯行,並當庭與一名被害人和解。
不過對於違反個資法部分仍不認罪,並爭執影片中的女性是成年抑或未成年,是否構成犯罪要件。而面對媒體,黃子佼此次庭後在踏上計程車前,也突然轉身向鏡頭鞠躬道歉,才起身坐上車子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