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李延賀)赴上海失蹤兩年又五天之後,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26)天說,富察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自富察失聯後,長期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下午發表聲明指出,富察在台合法編輯出版,中共有什麼權力審判他?我們要求中共立即無條件釋放富察,讓他早日回台與家人團聚。

聲明指出,我們強烈譴責中共當局非法拘禁、處罰富察。 富察在台合法編輯出版,中共有什麼權力審判他?我們要求中共立即無條件釋放富察,讓他早日回台與家人團聚。

而八旗文化稍早透過臉書表示,同仁對富察的判決感到非常難過。「唯獨萬幸的是,現在我們至少能為這段等待加上個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