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物保護司近期研擬「禁養動物管理措施」,預計將規範955種動物的禁養清單,引發各界關注和飼主反彈。動物保護司司長江文全特別說明,目前這份清單仍在討論階段,現有飼主及特定場域如動物園、展演場所或實驗動物教學單位,只要完成申報程序,就能繼續飼養,不會影響既有權益。

動保司指出,在955種禁養動物中,約70%為現行已禁止輸入的物種,其中大多數為毒蛇。這次管理措施主要依據《動物保護法》第8條規定,從三大面向進行評估:具劇毒性、不適合台灣環境飼養或有動物福利疑慮,以及具攻擊性的動物。另外也特別考量人畜共通傳染病、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全等因素。

目前專家對於具劇毒性和攻擊性的物種禁養已有高度共識。江文全表示,像是寒帶動物在台灣高溫多濕的環境中,即使在室內飼養,要提供適當的生存條件也相當困難,這類動物也會優先納入考量。

為了更有效管理不同種類的寵物,動保司採取分級管理原則,分為黑名單、灰名單及白名單三類。黑名單為禁止飼養物種,灰名單為符合特定條件可飼養物種,白名單則為一般寵物管理範疇。江文全強調,這個分級制度將依據物種特性及國內實際情況進行滾動式檢討。

針對外界質疑評估單位選擇工業技術研究院的問題,江文全解釋,工研院僅負責行政協調及會議召開,評估過程均邀請生態、野生動物保育等領域專家參與討論。「相關評估結果,包含國內外資料收集及評估系統,都是依據專業專家意見進行,這部分是經得起大家檢視的。」

在寵物登記制度方面,動保司去年已開放兩棲爬蟲類及鳥類等採自願登記制。觀察發現,壽命較長、單價較高的鳥類,如鸚鵡,飼主登記意願較高;兔子也有不少飼主登記,但兩棲爬蟲類的登記率則相對較低。

於棄養問題的管理,動保司表示會依據不同情況分別適用《動物保護法》和《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保護法》主要針對人為飼養管理的脊椎動物,如鳥類、哺乳類、爬蟲類等;《野生動物保育法》則是規範野外棲息的動物,不論是否有人工飼養。兩法在人工飼養野生動物的部分相輔相成,並無競合問題。

近年來,埃及聖䴉和綠鬣蜥的逸散造成嚴重的生態問題,處理費用龐大。對此,動保司強調,若動物棄養造成生態影響,《野生動物保育法》有加重處罰條款,雖無刑責但會處以罰金。同時,在評估禁養名單時,也會將物種對生態的潛在影響納入考量。

對於執法問題,雖然目前沒有專責的動保警察,但動保司表示已有動物保護檢查員可依法執行稽查工作。同時也持續加強流浪動物的源頭管理,包括推動寵物登記、絕育等措施,近年流浪犬的數量已呈現減緩趨勢。

農業部強調,此次寵物分級管理政策已規劃兩年,是長期政策規劃的一環,並非因應特定事件而制定。目前禁養清單尚無確定實施時程,將持續廣納各界意見,待凝聚共識後才會推動實施。江文全也呼籲飼主不必過度擔心,「只要按規定申報,就能繼續飼養現有的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