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停止國內旅行社組團前往中國觀光的決定,引起國內在野黨的不滿,批評「禁團令」無法源依據,對於觀光署引用《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中有關旅行業不得違背「國家利益」的條款,直批這是「事後評價處罰依據」,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更抨擊政府找不到法源,所以「用謊言拯救謊言」。問題是,如果國家利益的謊言,那實話是什麼?恐怕白藍陣營都在視而不見,兩岸觀光問題就在於缺乏平等互惠,這是國家利益的根本,事實擺在眼前,一再扯法源依據,如果不是為了反對而反對,難道是在替中國說項嗎?

兩岸觀光問題不在法源 而是沒有平等互惠!

陸委會早已說明停止組團赴中觀光的考量,就是要促使兩岸「平等互惠」,明明中國片面終止中客組團來台觀光在先,台灣在對等尊嚴的前提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也是剛好而已,我方面對中方的蠻橫無理,國內的在野黨卻硬要談禁組團的法律依據,似有要轉移焦點,幫忙掩飾中共是真正的始作俑者。要理解所謂的「國家利益」並不難,《發展觀光條例》中提及的「國家利益」條款,就是要符合台灣國內共同利益,如今中國惡意對待,還要台灣無條件開放來展現善意,這完全違反國家利益!

無論是握有行政權的行政院相關部會,或是立法權的中央民意機構立法院,都應當把國家利益做最優先的考量,而不是拘泥在法律的解釋,就算法源不足、不明確,都應當讓法治更為完整以確保國家利益,不是嗎?蠻橫的中國全面對台展開壓制,無論是片面禁止台灣部分農漁產品進口,或是限制特定地區、對象的台灣產品進入中國,卻有立委還在糾結在無法無據,要求政府只能開放「不能反擊」,這根本是自以為聰明的假法治,敵我不分亂帶風向,是要迫使我方作繭自縛。

中國不放團客來台灣觀光 消費淨流出中國

事實上,理性來看「國家利益」,其實可以回到旅遊產業對於「入境」(Inbound Travel)和「出境」(Outbound Travel)的定義,就可以完全明瞭。從兩岸觀光產業發展來看,所謂的「出境」(Outbound Travel)就是「台灣民眾到中國旅遊花錢」;反之,「入境」(Inbound Travel)就是「中國旅客來台灣觀光花錢」。中國對台斷絕中客(Inbound Travel),如果台灣旅客前往中國,台灣能在Outbound Travel獲利什麼?多數的觀光財都被中國吸納,包括旅行社、旅館業、餐飲業、禮品店、遊覽車業等。

數字會說話,內政部移民署、交通部觀光局的「2015-2019年台灣旅遊狀況調查報告」,報告中顯示,以2019年為例,台灣旅客赴中國旅遊的總人數約404萬人,在中國的消費總額約805億新台幣;此外,從「中華民國來台旅客消費及動向報告」可以發現,2019年中國旅客來台觀光約有181萬人次,在台灣消費約776億新台幣,從兩岸淨觀光收益來看,Outbound Travel 扣除Inbound Travel,2019年對台灣而言是負值(約-29億新台幣)。當前台灣只有Outbound Travel ,「只出不入」讓觀光收益「淨流出」中國,台灣根本沒有好處。

當然,從陸委會的立場來看,並非是無限期禁止台灣旅行社組團赴中觀光,而是要中共也要開放中國旅客來台,雙邊經貿往來、民間交流本來就要「互惠」,就像是航空業,談判航線都要顧及對方航空公司有獲利的權利,兩岸觀光產業也是如此,無論是Outbound Travel 或Inbound Travel,都要擺在一起來談才行,哪有我方示弱、甘受對方壓迫的道理!?有責任的政府不會只顧Outbound Travel,台灣的旅行社不能只賺取微博的服務收入,也必須滿足Inbound Travel國內從業者的需求,國家利益本該如此,不是嗎!

交通部觀光署7日宣布,考量陸方迄未開放陸方團客來台等情勢變化,旅行業者即日起停止招攬赴陸旅行團之決定。   圖 : 翻攝自中新社(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