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中國「盲包」經濟的火熱,「盲包」市場亂象頻傳,許多業者以飢餓行銷將「盲包」天價販售,或是販售盜版貨等不正當的手段來販售「盲包」,為了規範盲包經營活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上海市監局製定發布了《上海市盲盒(包)經營活動合規指引》,為「盲包」經營活動做出限制。

「盲包」,是指消費者不能提前得知具體產品款式、樣貌的盒裝商品,是隨機的商品。據陸媒《鳳凰文創》,盲盒誕生於日本,起源於 20 世紀初日本百貨公司的福袋以及扭蛋玩具,流行至歐美後也開始被稱作「blind box」。中國報社《經濟參考報》則認為,「盲包」文化源於美國,興於日本。在 2019 年前後的中國大陸走紅。其限定款的飢餓行銷方式激發了消費者的購買慾和好奇心,這種感覺很容易讓人上癮,使玩家購買可能性變高了。

據《騰訊網》報導,「盲包」之亂溢價高達 20 倍,大陸有近 20 萬的消費者,一年花 2 萬多人民幣(換算台幣 8萬多)來購買「盲包」,民眾花費巨額來購買「盲包」的現象相當氾濫,中國社會科學院國情調查局與大數據研究中心也在《 2021 中國潮流玩具市場發展報告》中提及,預計 2022 年「盲包」市場的產值將達到 478 億人民幣(換算台幣 2 千多億)。

而在台灣,「盲包」文化也相當氾濫,部分業者,向中國電商(如淘寶、蝦皮)大量批發「盲包」進台販售,販售「盲包」有無違法,眾說紛紜。網站《法律百科》上法律編輯王琮儀回覆:若業者明確知道「盲包」裡面有仿冒商品,還選擇販賣,那就會被判有罪,卻也有「盲包」業者表示不知道裡面有仿冒商品的無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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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東森新聞》報導,消保官康馨壬指出,業者應該要向消費者透露「盲包」裡可能有的商品,以及商品擁有的價值,若商品有毀損或是瑕疵,也應該接受顧客退換貨,即使是贈送的贈品也不可有瑕疵,否則恐怕就會構成廣告不實。

目前台灣還未對「盲包」有明確的法律規劃,《新京報》也對上海所發佈的《上海市盲盒(包)經營活動合規指引》做出表示:認為具體規則的制定上還應該更加嚴格一些,這樣才能更好地規範市場秩序的作用。「盲包」之亂該如何規範將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堆積如山的「盲包」盒。   圖:擷取自萬桔百貨批發

「盲包」堆積在業者的倉庫。   圖:擷取自FB盲包業者盲劍客包裹批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