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 (23) 日,台中第二選區將進行一場立法委員罷免案的投票,被罷免的對象是在上次立法委員選舉擊敗地方家族勢力雄厚的顏寬恒、以台灣本土論述為主訴求的外省二代但習慣用台語問政的陳柏惟

每一個人的政治思想都會受到其家庭、朋友、學校教育等等成長背景的影響。當然更重要的養成是自我的人生思索,最後形成的價值信仰系統。 簡言之,政治理念並沒有絕對對錯的問題。如果有,人類歷史上也不會出現那麼多采多姿的不同政治思想哲學家了。

就像生物物種會隨著大環境變化而演化一樣,人類的社會文化與價值也會不段演進。之前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隨著價值觀的演進,也可以變成荒謬無理。

數百年前大多人可能覺得皇權社會就是政府的權力基礎。皇帝是天子,家天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現在看起來不就荒誕可笑嗎? 誰的生死會是基於任何其他人的意志喜好呢? 除非你的國家領導人叫金正恩。

美國前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 (RBG) 圖 : 翻攝自Washington Ethical Society. org

美國在一七七六年成立的時候,憲法明文寫者,所有人生而平等。但那時的「所有人」跟現在的「所有人」意思不完全一樣,且有頗大的差距。美國前大法官 Ruth Bader Ginsburg (RBG) 就曾表示,美國在立國的時候憲法上所指的「所有人」並不包含女性、有色人種,甚至沒有財產的白人也沒有被包含在內。換句話說,就連人的定義與權力在政治上也是經過演化的。

RBG 是知名女權人士,她一生參與無數平權運動,不論是擔任教授、律師還是法官都在為平權而奮鬥。想想這也不過是這幾十年來的事情而已。她處理過的經典案件包含一位先生因為太太產子過程過世,他請領育兒補助被拒,因為當時規定育兒補助只能發給喪夫的女性,而不發給喪偶的男性。 會有如此規定,背後的邏輯是在當時的社會認知女性才是小孩理所當然的照護者。在 RBG 的努力下,最後這樣的給付規定被最高法院判定違憲。

美國軍事名校維吉尼亞軍校原本不收女生,認為女生不適合從軍,在軍校也會有人身安全的疑慮。RBG 以當時大法官身分出具意見論述這是根本的性別歧視。而美國最高法院最後以 7 比 1 判定維吉尼亞軍校不收女生是違反憲法,為女性接受高等軍事教育開啟大門。這個案例也不過是 1996 年的事情,至今不到 30 年。

民主與價值觀都是不斷在演進的

很多的觀念都是演進式的,從想法的啟蒙到社會上普遍接受到落實到社會上是需要時間的,包含我們今天視為理所當然的民主。民主有其政治學上的定義,但對大多數人而言最基本的認知就是政府的正當性是要經過公平公開公正並定期的選舉而產生。而言論、宗教和集會自由也是民主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

台灣在 70 多年前就開始有地方選舉,但那時候的中央政府不是由人民直接投票選舉出來的,言論和集會自由也相當限縮。 直到一九九六年開始,所有層級的政府及民意代表才都是由民眾直接選出,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也受到很好的保障。

此外人民也是需要時間來熟悉理解投票這件事情的重要性。早年有些人認為,選舉是浪費時間甚至需要有代價例如有「車馬費」才願意去行使投票權。 換言之,即使單純如投票這樣的公民活動都要經過時間的演化與成熟,罷免這件事情當然需要時間給社會大眾時間來熟悉它。

根據選舉罷免法,經過兩階段的聯署才能進入罷免投票程序。同意票須達到選區投票人口的四分之一且同意票需要超過不同意票。投票是需要精神與時間的,台灣公民意識在大選上還算很好投票率都有七成五左右。但罷免投票就相對沒有那麼高。

罷免案是一場情緒張力強大的政治遊戲

政治人物為什麼會提罷免? 被提案罷免的政治人物是真的做得很差嗎? 其實不一定,但罷免絕對是一場情緒張力強大的政治遊戲。 近幾年來被提案罷免的政治人物並不一定是不優秀但一定是能引起一些群體強烈情緒反應的政治人物。

從蔡正元、黃國昌、韓國瑜、王浩宇、黃捷到陳柏惟,某些程度上來說他們都是擁有全國高知名度的政治人物。他們的言行舉止扇動了不同群體的激情,不支持他們的人民就可以使用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力來提案罷免他們的公職。

罷免權是民主制度中賦予人民的權力。就像投票選舉一樣,這也需要觀念的演進與練習。因此在一次次罷免的練習中,可以深化大家對民主的認識與參與。罷免案本身就是政治攻防,提罷免案可以成就一方,也可損耗一方的政治能量。

罷免韓國瑜成功、成功抵禦黃捷罷免案讓泛綠陣營得到底氣,同樣的罷免王浩宇成功也給藍營帶來信心。 每一個罷免提案都是經過政治計算,也有些罷免案因為不成氣候最後無疾而終提案不成,連進到投票的程序都沒有。 因為畢竟罷免是場高張力的政治活動需要人力、物力及激情來支撐。

陳柏惟罷免案如果不從政黨利益或者個人利益來看,完整走完這個程序對於整體國家或國民也是件好事,對於深化民主更是一個重要的練習。 換言之,提升公民參與深化了解公共事務絕對是一個自由民主公民社會值得做的一件事情。

支持者在烏日市區列隊和陳柏惟擊掌打氣。 圖:張良一/攝

自從上次修正選舉罷免法後,幾位高知名度的政治人物及其選區的民眾歷經罷免案的過程。有些人認為選舉罷免法修得太過寬鬆進而淪為政黨惡鬥的工具。 其實法律的修正都是有其時空背景,當初也是因為覺得太嚴謹而把這部法律修得較為寬鬆,把罷免門檻降低。如果經果幾次試驗,覺得需要再修正,就再修吧,真的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總結來說,陳柏惟罷免案中最重要的就是讓台灣民主持續深化,公民觀念持續進步。 在一切遊戲規則合法下,陳柏惟被罷免案成為深化公民教育的養分。

台灣終究是個民主國家,公平公正地並定期的舉辦選舉,且在自由的集會自由的言論的環境下,縱使明天少了位陳柏惟立委以後還是會有下一位陳柏惟。至於是不是同一位,也就相對沒有那麼重要了。

(作者為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執行長)

台中市第二選區基進立委陳柏惟向支持者比讚。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