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今(7)日開庭審理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所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污案,並勘驗民國106年9月7日在桃園市政府召開的「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會議」。公訴主任檢察官呂象吾不滿鄭文燦的委任律師錢建榮使用「奸人所害」、「入人於罪」等帶有煽動性的言論對起訴檢察官進行人身攻擊。對此,錢建榮則喊冤,表示自己沒說過「奸人」是誰,並稱檢察官是自己「對號入座」。
呂象吾今日在庭上表示,辯護人每次勘驗會議記錄之後,都會強調鄭文燦在會議中的指示並沒有違法,而錢建榮還以「奸人所害」、「入人於罪」等具煽動性言論對檢察官進行人身攻擊,企圖指鹿為馬。他認為,這樣辯護策略宛如辯護人給自己畫上不存在的稻草人,然後不斷射箭攻擊,展現出自己精準打擊目標的假象,藉此誤導不清楚案情的媒體與旁聽民眾,模糊鄭文燦收取500萬元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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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呂象吾指控,錢建榮受訪表示,剛開始他接受這案子時,曾說鄭文燦是受「奸人所害」,而以檢察官所掌握關鍵證據,當然是指講「廖家父子」他們的證詞。他強調,自己從未指涉檢察官是「奸人」,而今天檢察官庭上說出來「對號入座」,讓他覺得很冤枉。
錢建榮還提到,之後訴訟透過交互詰問、勘驗偵訊光碟,可以看到廖家父子的筆錄,從一開始非常有利鄭文燦,到後來被洗了多次,到羈押後,再繼續洗筆錄,最後洗到不利於鄭文燦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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