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14歲劉姓女國二生北上見網友後失聯,所幸警方迅速尋獲,並逮捕涉嫌限制少女自由的嫌犯,案件雖然看似落幕,但兒少網路誘拐失蹤案頻傳,引起相關團體關心。王婉諭今天(2日)與兒童福利聯盟、展翅協會等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共同呼籲應放寬安珀警報(AMBER Alert)警報發布要件,使失蹤兒少資料管理法制化。

王婉諭今天偕同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白麗芳、主任李宏文、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執行秘書劉昱均召開「兒少網路誘拐失蹤頻傳,社安網如何補破洞?」記者會,並邀請衛生福利部保護司司長郭彩榕、警政署科長林大為、刑事局研究員林標油等人出席,共同檢討「安珀警報」(AMBER Alert)失能問題。

安珀警報最早由美國發起,目的是透過公眾力量,迅速找回失蹤兒童,當出現兒童誘拐或綁架事件時,執法機關便會透過網際網路、電台、電視、手機簡訊、電郵等媒介發布安珀警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雖已在2016年底與Facebook合作,推出安珀警報,但執行至今從未啟動。

李宏文指出,目前內政部設置的安珀警報執行計畫,其中通報的實質要件為「未滿18歲之兒少擄人勒贖」或「未滿7歲者於緊急查尋24小時後仍未尋獲,且經查疑涉刑事案件,比照重大刑案列管偵辦」等重大犯罪案件,且「須經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他行使親權、監護權之人)同意」;對比國外安珀警報的發布要件,如美國司法部對各州所提出的發布指引,並無規定「勒贖」,僅須執法機構確認「誘拐事件」屬實便能啟動,要件相對寬鬆,應檢討修正。

為了讓失蹤兒少早日返家,避免不幸事件再次發生,王婉諭與兒盟、台灣展翅協會、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共同呼籲,警政署應放寬安珀警報的通報要件為「兒少遭誘拐」,擴大協尋量能;失蹤兒少資料管理中心法制化,落實早期預防、即時阻斷、事後追蹤輔導機制。

對新興網路犯罪行為,王婉諭表示,「它一直都會發生」,且特別是在兒少族群,相關對應措施與機制應該與時俱進,才能避免憾事發生。

王婉諭指出,要求警政署儘速研議修正安珀警報中之通報要件,並將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將失蹤兒少資料管理中心法制化,解決現行兒少協尋工作推展的困難,期待我國兒少都能受到更好的保障。

劉昱均則說,高雄女童案能迅速破案,除警方積極偵辦,網友在網路上提供各種資訊成警方破案的重要線索之一,但有關加害人資訊在網路曝光,很擔心加害人看到後湮滅證據、轉移被害人場所,造成偵查困難,希望未來能統一平台將資訊提供給警方;此外,該類原為失蹤協尋,尋獲之後轉為兒少保護案件,不過相關資訊已曝光,如何保護被害兒資訊相當重要,期盼媒體自律,不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