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開庭受到國人高度關注,涉案的台北前副市長彭振聲妻子不幸墜樓後,臉書粉專版主戴瑞甯及涉嫌合成血跡的林惠珠將承辦案件的多名檢察官、法官製圖公布姓名與容貌,更揚言「命債命還」,因此遭裁定羈押,高等法院今(16日)駁回兩人抗告,確定關押2月。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感嘆,這已經完全脫離社會可以理解的標準,與其說是羈押,更像是司法報復。
高院合議庭今認為,一審以戴瑞甯、林惠珠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串證、滅證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且無法以具保、限制住居或科技監控等手段代替,為保全偵查程序順利進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必要,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101條之1第1項第4款、第105條第3款等規定,裁定羈押禁見,認事用法無違誤,應予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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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則批評,這無疑是我國人權最黑暗的一刻,本案成為自解嚴以來,首次出現一般人民僅因言論,未經起訴、未經審判,就被司法機關被剝奪人身自由。完全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一就明定:「非重大刑案不得任意羈押。」
王鴻薇表示,就該粉專管理員涉罪行來看,包括《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及個資法內容,已過去相關案例來看,都不到應該羈押的標準,潑灑血跡的圖像以及情緒性字眼,就被剝奪人身自由,已經完全脫離社會可以理解的標準,與其說是羈押,更像是司法報復。
王鴻薇提到,尤其,像是日前土城兇殺案嫌犯,違反保護令卻可以無保請回,犯下殺人案件。而豐原一家5口遭詐騙自殺案,重要涉案人,竟可15萬元交保,難怪司法信任如今會土崩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