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將不適任教師快速汰除,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與多個民間團體於今(25)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設立縣市層級的教師評審委員會,此外,也必須重新檢討教評會制度以及納入專家作為評審委員,不應再由教師自行成立教評會,避免師師相護。

「這些不適任教師為何還能留在學校?」人本教育基金會秘書長施宜昕指出,目前在處理不適任教師時並不是沒有法規,但為何會有老師用熱水壺燙小孩的手、把小孩的屁股打到紫色的案例?然而這樣的老師還是不會被解聘。上月於新竹一間國小內發生老師長期虐打特教學生,學校卻等到有人抗議,才重啟教評會。2013年,南部有間學校發生三個老師體罰學生的案例,其中一個會打學生胸口拉學生撞牆、另外是老師把學生手拉斷、最後一個老師都已經把小孩打到顱內出血,經過社會局開罰確認為兒虐事件,但這三位老師卻還繼續任教。

臺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主張,應成立縣市層級的教評會,解決「師師相護」的問題,也因為不適任教師案,校長得時常進出法院或撰寫報告,導致有些校長不處理不適任教師,且校園內對於調查不適任教師也有難度。謝國清認為,教評會應該如同性平會一班,請專家進入委員會中介入調查,並由縣市層級的校評會來處理。

台少盟秘書長最後表示,許多校園案例不是只有狼師,很多都是在體罰、不當管教,甚至涉及身心歧視。教育部想要特別立專業教師審查制度,可能優先要先確認到底要對不適任教師的範疇應該涉及那些樣態。此外,《兒少法》明明適用來保護兒童,但卻最難進入校園,除了教評制度無法跟上上位法律之外,很大問題是因為學校裏頭的家長會,或是支持某種程度體罰的家長會施壓,導致許多不適任教師難以汰除,政府必須成立由專家組成縣市層級的教評會來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