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田秋堇與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綠色消費者基金會今(4)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以毒奶粉事件為例,向中國求償7億,歷經3年至今掛零,顯示兩岸所簽署的「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廠商依舊求助無門。

2008年第2次江陳會於台灣首度舉行,並於11月4日簽訂「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迄今已屆3年,據陸委會當時宣稱,該協議能確立兩岸食品安全預警制度、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處理機制,以及依據協議積極協助受害人求償,並就確保受害人權益給予積極協助。

然而相關民間團體質疑,在該協議簽署屆滿3週年的今天,重新回顧其成果,僅以毒奶粉事件求償7億、迄今賠償金額掛零的情況來看,突顯該協議不具實質效力,並非「有簽至少比沒有簽好」,而是「有簽跟沒簽一樣」。甚至連都慶公司已於2008年8月倒閉,且資產已處理完畢,中國還遲至2010年7月才告知,令台灣受害廠商錯失債權登記的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