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於2024年立法院修正通過,自去(2025)年8月起,輕度以上的失智症患者可免除巴氏量表評估,聘請外籍看護。「在台灣,制度設計讓移工成為相對便宜的勞動力,但這些人其實是弱勢中的弱勢。」居住在信義區的林先生日前接受新頭殼(Newtalk)新聞網記者專訪,分享其妻子罹患早發性失智症、先後引進兩名印尼籍外籍看護的經驗。他坦言,由於「直聘」制度的門檻極高、對雇主並不友善,他兩次都是透過仲介辦理。因此,雇主除了要負擔外籍看護的基本工資,每月還需繳交1,500至1,800元的仲介費,以及給政府的2,000元就業安定基金,「外籍看護三年一聘,我以現行費用計算,三年雇主就要負擔新台幣863,408元」。
談及聘僱流程,林先生回憶早年「巴氏量表」對失智症的認定標準極為嚴謹,必須接近中重症、甚至臥床才可能申請到人力,但失智症患者在輕中度時,就已喪失自理能力。他形容失智症家庭的處境:「政府只提供白天8小時的日間照顧,剩下的16小時都是照顧者在扛。如果沒有外籍看護,正常上班族只能辭職,這就是『長照悲歌』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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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提到,太太初期罹患失智症時,由自己作為主要照顧者、白天就騎機車載太太到日照中心;直到太太後來併發癲癇、跌倒撞傷,林先生才在醫師的建議下,聘僱外籍看護。他坦言,由於「直聘」制度門檻極高、對雇主並不友善,他兩次都是透過仲介辦理。而雇主除了要負擔外籍看護的基本工資,每月還需繳交1,500至1,800元的仲介費,以及給政府的2,000元就業安定基金,「外籍看護三年一聘,我以現行費用計算,三年雇主就要負擔新台幣863,408元」。
在聘僱實務上,林先生分享家庭中第一位外籍看護小桃(化名)與現任看護小米(化名)的故事。小桃在台灣待了7年,轉任到林先生家工作時,雖只任職一年6個月,但其服務品質相當優秀,居家服務員至家中為太太做檢查時,更誇獎太太被照顧得很好;聘請期間,林先生支付小桃的薪資比當時的基本標準2萬塊高3千元,並全額代付仲介費與健保費。
而現任看護小米原本在印尼就讀大學,因祖父母病重輟學打工,甚至為了出國賺錢,冒用叔叔小孩的身分申請護照。由於小米初來乍到中文不通,林先生必須使用翻譯軟體與她進行溝通。他發現翻譯軟體常因印尼文時態導致誤會,便透過AI交叉分析原因,甚至在阿美不慎弄丟iPhone 13手機時協助尋回。他感慨,許多雇主不喜歡移工認識朋友或使用手機,但他認為「人不能整天關在家顧人」,應該給予心理空間。他更舉出,多年前在Pizza Hot目睹雇主帶小孩與外籍家庭幫傭前往用餐,卻不讓移工點餐的案例,批評部分台灣雇主對待移工的態度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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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也針對當年「免巴氏量表」政策出現時,社會質疑是否會因此導致外籍看護在市場選擇下,必然優先挑選帶小孩、照顧健康長者等輕體力勞動,而非照護失智症、重症病患。他指出,多數外籍看護來台前需向仲介貸款8至10萬元,導致來台前8個月,每個月扣除還款後的薪資僅剩1萬元;這種高壓經濟的環境,正是誘發移工逃往月薪3 萬多元工廠的致命吸引力。
但林先生在研究完「直聘制度」後告知記者,待小米三年聘僱期滿,將考慮改用直聘制度,「我想替她省下仲介費用」。
《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於2024年立法院修正通過,自去(2025)年8月起,輕度以上的失智症患者可免除巴氏量表評估,聘請外籍看護。(示意圖, 非本文看護移工) 圖:李正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