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七屆第六會期於1月中結束,針對此一會期的國會表現,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秉持成立初衷,於12月起便展開緊鑼密鼓的評鑑工作。其中,就立委諸公的言行及涉及的訴訟官司部分,言行及官司評鑑小組經過多次開會討論,並已產生初步結論。

新頭殼「公民看國會」第55集節目特別邀請到公督盟言行及官司評鑑小組的召集人,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專案經理陳明里以及知名檢察官兼言行及官司評鑑委員劉承武,就立法院第六會期立委言行及官司評鑑的初步結論,進行深入淺出的說明與探討。

陳明里表示,第六會期言行及官司的評鑑標準大致延續第五會期,針對立委在院內與院外,諸如辱罵、人身攻擊、暴力肢體動作、干擾議事、不當關說、侵犯公共利益等脫序行為進行評鑑。與前一會期相比,脫序行為雖然減少,但仍有許多不理想的地方,比方說臨時會審議ECFA時爆發的肢體衝突,或者是江玲君立委行文要求各部會提供花籃等。

檢察官劉承武表示,第六會期言行及官司評鑑有兩項與立委助理有關。評鑑委員認定成案並扣分的標準是看該助理與立委之間是否是僱傭關係或者是委任關係。以孫大千八德市服務處執行長涉嫌販毒遭拘提一案為例,由於兩者並非委任關係,故僅以譴責方式處理,不扣分。但以陳淑慧助理涉嫌協助走私牛肉遭起訴一案為例,兩者為委任關係,認定陳淑慧有一定之責任,故扣分處理。

最後,由於公督盟目前的評鑑仍主要以事後評鑑為主,劉承武勉勵公督盟發展事前評鑑,在立委作出不當決議前就能進行制衡,如此一來才能夠有效提升國會運作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