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會中,法律的制定與廢止應立基於公共利益與正當程序,而非一時的政治情緒。《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壯促法)在立法院經過充分討論與朝野協商後三讀通過 。不論支持或反對者,都不可否認這部法律承載了因應高齡社會的政策構想。近期圍繞壯促法的爭議,使得部分政治人物主張應予以廢除,彷彿只要立法者本人陷入爭議,該法就一併有罪。但我們應當慎思:難道政策的價值會因提案者的去留而改變嗎?

 

壯促法的核心精神,是鼓勵中高齡者持續參與勞動與社會,減輕整體社會的負擔 。這點在法條文字裡不會因人而異。如果僅僅因為推動法案的吳春城委員被質疑利益迴避,就草率否定整部法律,那等於把立法流程中所有支持過該法案的立委與民意也一筆抹煞。事實上,壯促法當初獲得朝野廣泛支持才順利通過 。若執政黨因政治攻防需要而推翻先前立法共識,將嚴重損及法治的穩定性和政策延續性的可信度。

 

正確的作法應該是區分「人」與「法」。若吳春城在推動過程中真有不當,可透過立法委員倫理規範或司法調查來釐清。但就法案本身而言,應回歸專業面討論其利弊得失,而非因人設廢。值得注意的是,吳春城本人也以實際行動避嫌,選擇請辭以示負責 。他的退場,反而更凸顯壯促法不該被污名化為個人圖利工具,而應該獨立地以政策價值被檢驗。

 

台灣民主走到今日,每一部法律的誕生都凝聚了許多人的努力與社會期待。隨意廢止一項剛上路的法律,勢必削弱民眾對立法機關決策的信心。壯促法之爭提供了一個省思契機:我們是否要讓政策討論回歸理性,以長遠效益為依歸?吳春城的請辭止血,已經為平息紛爭做出擔當。接下來,社會各界更應冷靜評估壯促法的實質影響。唯有不因人廢法、就事論事,台灣的法治環境與政策方向才能保持穩定,讓真正有益的法律持續發揮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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