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導「香港47人案」是政治司法事件,很像1979年在高雄發生的「美麗島事件」,其冤獄平雪之路,坎坷難行。不過,台灣經歷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時期,台灣人權陷入前所未有的低谷中,然隨著國內外局勢的變化,以及台灣人民永不放棄、爭取自由的毅力,終能突破戒嚴體制,使台灣走向民主化,「美麗島事件」冤案也平雪了。

日前,重讀61年前(1963~2024年)冤獄平雪文章─吉田石松五十年冤獄平雪記,柏楊先生寫出他的讀後心得(1963年3月9日發表),收錄於1980年5月再版《柏楊選集(第七輯)》第6~13頁。其中一段內容如下:但當一個中國人,對冤獄該是最最內行,最最熟悉;見也見的多,看也看的多,受也受得多矣。文明之國,發生了冤獄,舉國震動,初之時有人挺身而出為之辯護,結尾時有人代表政府向他道歉。只有堂堂中華民族,因有五千年傳統文化之故,冤獄一起,恐怕所有的親戚朋友都把頭往脖子裡縮,不要說沒人敢挺身而出,似乎是連逃都恐怕逃的不遠。

我們了解,柏楊先生1963年發表前文時,正值台灣白色恐怖年代,當時政治司法冤案特別多,戒嚴時期威權統治者所謂「毋枉毋縱」辦案,其中「毋縱」是對於犯罪嫌疑犯以刑求方式對待,且本著「寧可錯殺一百,不肯錯放一人」,因此冤獄案件很多,造成目前「轉型正義」(冤獄平雪)有關機關之工作負擔繁重,引人深思。

目前,香港過去在英國殖民統治留下的法律制度消失了,採行所謂「中國式民主」及特殊的中國法制,其對人權保障之作法跟西方國家不同,因而產生了中國冤獄的平反,不是靠法律,不是靠證據,而完全是靠權勢或運氣,由此可見「香港47人案」冤案的平反之路,坎坷難行,必須藉助國際社會的力量,如同1979年發生的高雄「美麗島事件」命運,當然香港人爭自由、爭人權的毅力,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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