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方法院昨日下午3點對「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進行延押庭更審,並裁定將其交保金額由5000萬提高至1億元。然而,僅僅過了73分鐘,郭哲敏的女友錢帥君便帶著兩大行李箱,內各裝現金5000萬,迅速辦理交保,展現出驚人的現金流財力。

據檢方調查,郭哲敏於2018年以AE集團名義在台灣成立睿世軟體等多家公司,營運線上博弈事業,透過其線上賭博軟體協助境外賭博業者在中國、香港、菲律賓、越南及馬來西亞等地經營賭博網站。郭哲敏亦提供賭博網站業者第三方支付服務,讓AE集團從出入賭金中抽取手續費。該集團以此涉嫌洗錢高達217億154萬5434元,總獲利達16億5609萬4410元。其次,表面上是清洗博弈的非法所得,然而是否有替詐欺犯罪集團不法所得進行洗錢,檢方起訴點到為止,仍不排除共犯詐欺洗錢。

筆者發現法院對於交保金額的決定,經常被民眾批評脫離實際,這次交保裁決也不例外。首先,郭哲敏能在短短73分鐘內湊出1億元現金,顯示其擁有極為雄厚的財力,尤其是手上現金流,在台灣這樣的實力並不常見,這使得一億元的保金對他來說已經失去威懾作用;其次,檢方認定郭哲敏的不法獲利為16億5千多萬,另有將不法獲利透過所經營人頭地下匯兌洗錢,也獲利1億多元,合計獲利17億多元,則1億元的交保金僅占獲利總額的6.%不到,這樣的比例不僅荒謬不符比例,也顯然無法有效達到嚇阻的效果,讓被告棄保潛逃的機率大增。

筆者認為交保金應該提高至檢方認定不法所得的三成,約為5億元,這樣的金額調整才能符合比例原則,也才能對被告當事人起到一定的嚇阻逃亡的作用。並對檢警偵查逮捕的辛勞及民眾的司法嚴謹期待才能有所回應。

筆者必須特別指出,像郭哲敏這樣的洗錢行為,縱使未直接參與博弈及詐欺等犯罪行為,但卻是以組織犯罪的型態在經營,那麼以其位居操縱指揮的層級,極有可能得以與博弈及詐欺集團互相間有互相搭配的犯意連絡,而得再論究其博弈或詐欺共同正犯的組織犯行,檢方在這方面既然已經點到,則應該在調查舉證上加強力道,實不能輕忽;何況,郭嫌所開啟的洗錢通道,為台灣各類犯罪活動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更不能輕忽其不法惡性,並不低於博弈、詐欺犯罪本身的可責難的惡性。

台灣在詐欺及洗錢案件中處於先天上的劣勢,這源於「台灣國家定位」不明,台灣在中華民國的旗幟下與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糾纏在一起,導致台灣與國際上承認中共代表唯一一個中國的其他國家,難以進行有效的犯罪追訴管轄及司法互助。這些不法分子藉此漏洞,頻繁藉由在國外設置詐欺機房或洗錢管道等犯罪方法,讓我國難以追訴;更使台灣人民在遭遇詐欺洗錢犯罪時,被詐取的財產一旦被轉移出境,幾乎無法追回。這是我台灣國民應早點認清,並積極設法根本解決的國家正常化的課題。

文/李震華律師 (台灣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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