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憲亂政」是馬政府八年執政當中諸如馬王政爭、賣台服貿、黑箱課綱等等最常被各界批評的字眼,如今藍白陣營對於副總統憲政地位的奇葩謬論同樣令人咋舌。

先前柯文哲在簽下與藍營整合的六點共識惹議之際,受訪時竟提出如果擔任侯友宜的副手人選,未來若勝選執政可用副總統之姿監督總統,立即引來在場名嘴驚呼此舉堪稱「憲政奇蹟」;藍白合破局後,「戰鬥藍」精神領袖趙少康成為侯的副手,不但宣稱侯友宜承諾願意把總統權責讓他參與,還妄稱要把副總統當成總統來選,如此大言不慚的僭越職權,分明是把侯友宜當成魁儡,更讓人不禁想要問:難不成「侯康配」要把台灣搞出一個獨步全球的「雙總統制」了嗎?

事實上,關於國家領導人的職權在《憲法》第四章上已有清楚界定,以確保中央政府權責分明、權力分立,《憲法》第四十九條中規定副總統的角色只在總統缺位時才得以彰顯與繼任,換句話說在憲政結構的設計上,就已擺明定位副總統就是個「無聲」的備位角色,何來有所謂「監督」總統或與總統「共享權力」的空間?柯、趙二人對副總統職權的大放厥詞,到底是憲政知能真的太低落,還是刻意無視行政倫理而藐視憲法?

掌握權力的人,最該做的就是依法行政、謹守分際,最不該的就是做出濫權違憲、越俎代庖的行為來破壞民主法治與政局安定,柯、趙二人還沒掌權就已企圖毀憲亂政,要是真當選大位豈不把憲政體制搞得雞犬不寧?試問國家可以這樣被人惡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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