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主持人黃子佼持有大量未成年性影像案,二審逆轉改判1年6月、獲緩刑4年年,關鍵在於其聲稱已與30多位被害人全數達成和解。然而這項判決引發律師林智群在臉書上發文質疑,認為持有2000多部影片卻僅有30多位被害人,比例顯然不合理,直言這只是金錢換取自由的優勢,感嘆有錢人在司法中確實佔盡便宜。
林智群表示,看到這個結果,「心得就是有錢真好」。林智群指出,在法院的現實運作中,「雖然不是有錢買生、沒錢買死」,但不可否認的是,「有錢人在訴訟程序裡面確實可以取得比較好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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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進一步說明,有錢人在面對官司時通常擁有兩大優勢。第一點是「可以找好律師處理案子」,透過律師的專業在法律程序中爭取最大利益;第二點則是「有財力跟被害人和解」,透過實質的金錢賠償,「換取被害人原諒」以及爭取「法院給緩刑」的機會,這是一般經濟弱勢者難以複製的脫身路徑。
對於黃子佼透過聲明宣稱已跟所有被害人和解,林智群表示懷疑,直言「我覺得不太可能」。林智群質疑,黃子佼被檢警查獲「持有2200多片未成年人影片」,但目前案件中顯示的「被害人只有30幾個,可能嗎?」這兩者之間的數字落差極大,不合常理。
林智群分析,黃子佼所謂的達成和解,其實「只是跟『願意站出來告他』的被害人和解」。林智群強調,至於那些因為擔心身分曝光、害怕遭受「二次傷害不願意出來的被害人」,或者是影像流傳已久導致「找不到人的被害人」,在現實情況下,「黃子佼是不可能找到他們和解的」。換言之,所謂的全數和解僅限於檯面上的告訴人,並非代表所有受害者的傷痛都已獲得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