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收支劃分法》朝野爭議持續延燒,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25)日舉行記者會,公開倡議參考日本制度引進「故鄉稅」,讓人民得以指定個人綜所稅中11%的金額,由納稅義務人自主選擇繳給特定地方政府,藉此深化民主、化解朝野對立。經民連也同步提出《財劃法》增訂第八之一條修正草案,並拜會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由幹事長鍾佳濱、書記長陳培瑜接待討論。
經民連指出,已故前總統李登輝晚年倡議「第二次民主改革」,主張改革應從人民生活與地方治理著手,透過提升人民政治參與,形成新的民主治理文化。「故鄉稅」便是落實這項理念的制度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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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高鉦詠在記者會中,以去年底三讀通過的「傅崐萁版財劃法」作為案例,指出該版本大幅提高「企業營業額及人口數」在分配公式中的比重(高達70.5%),完全刪除舊法中「財政需要與財政收入差額」的調節機制,導致統籌分配稅款的「水平調節功能」消失。他直言,新制將使「窮縣市更窮、富都會更富」,惡化台灣南北城鄉差距。
高鉦詠表示,統計顯示,在六都與非六都內部比較中,稅款成長率高於平均值的「贏家」十個縣市都集中在「烏溪以北、中央山脈以東」,包括台北、新北、桃園、台中與竹科周邊(竹竹苗)等五大都會區,以及花蓮、台東、宜蘭等大面積縣市。反之,成長率低於平均值者則多集中在烏溪以南,尤其濁水溪以南的六縣市(雲嘉南高屏)更是全面落後。
他更指出,此分配結果與國民黨團三長的地緣利益高度吻合:王鴻薇負責的北部四都大幅受益,其中台北市統籌稅款暴增至1,149億;書記長林思銘代表的竹科三縣市成長率更高達165%至254%;而總召傅崐萁主導的花東宜三縣市成長比率也全面突破200%。高鉦詠直言:「這根本是立法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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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則強調,「故鄉稅」讓人民能用稅金表達認同與支持,也讓地方政府必須以施政績效競爭。他說明,日本「故鄉稅」制度源於住民稅改革,2008年起允許居民指定地方政府並獲得回饋;台灣可比照操作,在個人綜合所得稅 11%(即原本中央統籌分配給地方的部分)中,由納稅義務人自主指定繳給特定縣市、鄉鎮或原住民區,金額上限為110萬元。
按照經民連提出的版本,地方政府得以在受指定稅額的20%範圍內提供在地農特產品或消費券回饋納稅者;未被指定的綜所稅11%部分,仍照現行財劃法由中央統籌分配,不受影響。
賴中強表示,此制度將促進區域均衡、鼓勵地方創生、強化地方財政、自主與課責文化,更能深化民主。他說,選在今日提出此提案,一方面是紀念1935年11月22日台灣史上首次地方選舉,另一方面則希望以更開闊的視野,為當前嚴重對立的《財劃法》僵局提供新的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