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環保局9月爆發貪汙弊案,北屯區張姓清潔隊員涉嫌收受張姓業者賄賂,偏移垃圾車路線為業者私運廢棄物,規避廢棄物代為清除處理費,檢方當時約談還沒結束,台中市環保局就提前發新聞稿曝光案情,遭質疑恐讓隱藏被告有提前串供、滅證機會,已踩到偵查不公開紅線,台中地檢署也已提請「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討論中。

中檢今年9月4日指揮廉政署、調查局,針對台中市環保局疑涉貪汙弊案展開搜索,共約談11名嫌疑人與3名證人,偵訊行動直到5日清晨6點才告一段落,但檢方卻錯愕發現,部分媒體在行動尚未結束的4日晚上已引用台中市環保局發布的新聞稿進行報導將案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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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檢廉行動尚未結束,檢察官仍在複訊還未聲押被告前,台中市環保局就先發布新聞稿表示,局內透過GPS行車軌跡查核、行動車影像雲端紀錄等科技監管,查獲北屯區張姓清潔隊員等7人涉嫌長期違法收運垃圾。發現垃圾車偏離路線142次、張姓清潔隊員跨區偏移20次,暗中幫收垃圾,還將不法所得分給其他駕駛、送高粱酒等案情核心,事後發覺不妥才緊急下架。

根據自由時報報報導,台中市環保局副局長商文麟回應,對於檢方還在偵辦中就發新聞,當時只是單純想要讓民眾了解,清潔隊的清潔車都有裝GPS,如果有偏離路線行駛的狀況,台中市環保局都能掌握,同仁可能因經驗不足和檢方溝通有落差,才會在發新聞前未先知會檢方,此事確實有疏失,但僅是單純個案,絕對不是故意想違反偵查不公開。

前檢察官、執業律師林依成指出,偵查不公開的核心概念就是避免妨害偵查目的,意即導致刑事訴訟法中「發現真實」的目的受損,妨害檢察官找出事實的真相,因此在偵查階段不宜有透露相關案情的動作,環保局屬公務機關,是偵查不公開規範的對象,如此的行為確實已可能踩到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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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依成舉例說明,檢察官在偵辦時,有可能計畫分數波傳喚,第一次只針對基層人員,之後再往上擴大,但提前發布新聞稿曝光相關核心案情,連羈押與否都還沒確定,有可能因此曝光檢察官的「偵查計畫」,讓相關業者和涉案人員,可預判未來的偵查方向,提前進行滅證或串供,將會影響未來的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