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淡江大橋日前完成橋段合龍,預計明年5月正式通車。不過交通部公路局卻在今年2月申請「淡江大橋」四字商標,並在4月30日申請淡江大橋圖案標誌,引發議論。對於申請商標一事,新北市長侯友宜今(18)日表示,市府一定會保留異議態度,並稱淡江大橋不只是新北的地標,也是台灣的地標,而地標所有權利不是單一個部會所擁有的。
針對公路局將「淡江大橋」申請商標一事,公路局公路局新工處北分局主任工程司陳文信說明,申請主要是為了「品牌形象」與「公共利益」,而非政府自行經營周邊商品。他表示,當初申請主要是因為淡江大橋為全國矚目的大型建設,倘若能建立品牌識別,不但能提高價值,更能確保公共建設的公共性。他也強調,註冊目的是品牌化,而不是由交通部自行推出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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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友宜今日上午出席「城市幣跨域合作記者會」被媒體問及此事,他表示,對於交通部將淡江大橋的商標送請審查一事,新北市一定會保留異議的一個態度。
他指出,淡江大橋是新北市政府和中央政府共同出資、合作,才有今日的淡江大橋。淡江大橋不僅是新北市的地標,更是台灣的地標,而地標所有權利不該是單一個部會所擁有的。他表示,這座大橋凝聚了新北市民的共同努力與榮耀,也將永遠深植於新北人的心中,並融入市政推動及各項經濟相關活動之中。
侯友宜表示,淡江大橋並不是屬於某個部會的特權,而是全民共同努力的成果。他期盼未來能見證淡江大橋成為台灣的重要地標,也是新北的榮耀。新北市民以淡江大橋為傲,大家應攜手再度將其光彩發揚。